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2009.12.01稅務新知

土地稅等民生法案 選後三讀
綜所稅減免 標準不變
保障派遣員工 將修勞基法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年底正名
大陸電視電台播歌 將付費
稅務問答/認列員工差旅 應具營業相關證明
稅務問答/年底前買設備技術 適用租稅減免


土地稅等民生法案 選後三讀

立法院一個月以來,未三讀通過任一個草案,除因應美國牛肉進口的食品管理法,造成朝野爭議不斷,更因本周末縣市長選舉造成「選舉假期」,預計選後土地稅法、菸酒稅法、證交稅及貨物稅等民生法案將有望三讀。

經濟日報/提供

立法院自10月底至目前的院會都處於空轉,近來院會更呈現「休息」狀態,原先卡在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草案,朝野立場不一而僵持不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讓無爭議的修法草案先三讀,把民生草案往前排,爭議案壓後。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程序委員會上周安排院會討論事項,將民生相關法案、不須協商及協商簽字完成的草案排在前面,如一生一屋的土地稅法,有助於房地產景氣等案;食管法則排在倒數第二案,希望沒有爭議的草案先三讀通過。

不過上周五院會仍未完成任一草案的修法,立委認為,由於正值縣市首長選舉,讓原來杯葛美國牛肉的爭議,演變為「選舉假期」,希望選後,儘速讓沒有爭議的法案進行三讀。

其中「一生一屋」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法草案,經朝野協商後,只要名下僅一處房產,一生換屋數次都享10%稅率,但排除富人、豪宅適用,優惠面積限制為都市上限45坪、非都市為105坪。菸酒稅法第22條修正草案,則將菸品的健康福利捐,由菸酒稽徵機關代徵。

證券交易稅修例增訂2-1條修正草案增訂,為了活絡債券市場,協助企業籌資及促進資本市場發展,99年元旦起七年內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的證券交易稅,預計影響每年稅收近8億元。

其他相關稅制修法如契稅條例草案,逾期申報所得稅者的怠報金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使用牌照稅第31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為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最高罰15萬元;貨物稅條例第32條文修正草案,納稅義務人補徵罰鍰,由現行5至15倍,調降至一至三倍。

【2009/12/01 經濟日報】



綜所稅減免 標準不變

距離99年還有一個月,財政部指出,明年綜合所得稅除了課稅級距與累進稅率將會微調降稅之外,包括個人免稅額、扣除額與退職所得的減免標準,均維持與今(98)年相同。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昨(30)日也同時公告高所得者與企業申報最低稅負的課稅門檻與減除金額,維持與今年相同。包括個人全年所得逾600萬元,其中屬於免稅的保險給付全戶逾3,000萬元,以及企業全年營利所得逾200萬元,需申報最低稅負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的課稅門檻與減免額,依法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時,需按上漲程度調整。最低稅負自95年起施行,因95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99.02,與99年度適用的指數104.64相較,上漲5.68%,尚未達到調整標準。

同樣未達調整標準的還有99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減免額,以及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及身障特別扣除額等。其中,99年領取退休金等退職所得者,一次領取總額在16.9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下者,可以全額免稅,與98年相同。

99年唯一擴大減稅的只有綜所稅課稅級距,與前三級稅率。財政部說,98年5月27日修正公布的所得稅法,已將綜合所得稅稅率6%、13%及21%分別調降為5%、12%及20%,課稅級距金額5%的上限金額亦自41萬元調高為50萬元。

財政部說,5%以外的其他四級課稅級距的上限金額,依據上次調整的97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1.12,與99年度適用的指數104.64相較,因上漲3.48%達到調整標準,99年將按物價漲幅3.48%連動調高。9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項減免金額,納稅人可在民國100年申報99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時適用。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98年度地價稅以及企業營所稅暫繳稅款核定案件,已在昨(30)日截止繳納,財政部表示,逾昨日仍未繳稅或申請延期繳納地價稅者,未來只能到金融機構繳稅,不能再使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或到便利商店繳稅。

財政部強調,逾期繳納稅捐,每逾二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也就是自12月3日起,繳納者就要加徵1%滯納金,12月5日則加徵2%,依此類推,最高加徵到15%,即每百元要多收15元滯納罰金。

超過30天仍未繳稅的納稅人,除需多繳應納稅額15%的滯納罰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稅款催繳的手續。財政部表示,98年地價稅已在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為11月30日。

98年度營所稅暫繳稅款未申報繳納案件,國稅局也已寄發核定通知書,繳納期限都到昨天截止。

【2009/12/01 經濟日報】



保障派遣員工 將修勞基法

因應勞動派遣員工漸成趨勢,勞委會原擬推動「勞動派遣法」因爭議過大,將不再制訂專法,改為提出「勞基法修正案」,預料若修正案通過,恐將提高企業僱用成本。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表示,因應企業近年大舉僱用派遣勞工,最快明年2月將以勞基法為基礎,在勞動契約章節以增修條文方式,確立派遣公司和要派單位的雇主責任和連帶責任等,保障派遣勞工權益,若順利進行,可望在立法院新的會期提交審議。

針對新的勞基法修案,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理事長鍾文雄觀察,未來勞基法可能會將派遣最常見的勞資爭議,如工安、職災、性騷擾等問題,在勞基法施行細則規範清楚,甚至也可能會提供制式的勞動派遣契約範本,以縮小企業規避責任的空間。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朱維立認為,若要確保勞工權益,就必須要擴大既有勞基法第2條的規定,將原本限定在勞動契約的雇主定義,放寬為只要對勞工具有指揮、監督之權並因此獲益的要派企業,就具備雇主的權利義務。

據了解,目前並沒有相關法條規範要派單位,因此許多企業為了降低僱用成本,不惜非法壓低勞動條件,不但規避支付勞保、健保和退休金提撥等費用,甚至以日薪為基準支付薪資,更遑論享有員工分紅入股、撫卹金等正常員工福利。

為了減少勞動派遣引發的勞資糾紛,勞委會10月已公告「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並發函到各縣市政府,希望透過此指導原則監督各縣市派遣公司和要派企業是否違法。朱維立指出,指導原則沒有法律效用,約束力非常有限,再加上許多公家機關公然觸法,如:之前國美館聘用勞動派遣員工要求提交驗孕證明,到現在問題尚未解決,很難說服企業或是派遣單位遵守指導原則。

【2009/12/01 經濟日報】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年底正名

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即將更換名稱,勤業眾信、資誠、安侯建業、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確定今(98)年不會法人化,將按會計師法規定,在12月26日前正式改制成「聯合」組織,並各自在名稱中加入「聯合」,成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待會計師法完成配套修訂,才會考慮法人化。

96年底會計師法修法後,將會計師事務所明定為「個人」、「合署」、「聯合」及「法人」四種類別,目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是合夥執業的型態,雖然形式上算是「聯合」,但並未正名,按法令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必須在12月26日前正式宣告要否法人化,或是正名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據了解,金管會近日已發函給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提醒時限」,要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在12月26日前做出決定,如果不改制為法人事務所,就必須正式改制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並出具所有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契約。

因應會計師法要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已在7月由各所負責人召開會議並達成共識,若在11月底立法院沒有完成會計師法的相關修法,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將先改制成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如今修法的期望確定落空,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都已在11月完成內部合夥人會議,並修改合夥契約。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表示,資誠會先改制為「聯合」組織,並在12月25日生效;同天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也將正式改名。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強調,雖然名稱改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不過性質並未不同,等法人化的課稅方式、法定公積問題解決後,四大才會進一步法人化。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黃樹傑指出,目前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正在匯集會計師界的意見進行修法,由於法人化必須提列法定公積,但會計師事務所是合夥人制度,合夥人來來去去,領的是公司的薪水和分紅,提列法定公積會實質影響合夥人的盈餘,若法令不做相關配套,要改制法人化將困難重重。

【2009/12/01 經濟日報】



大陸電視電台播歌 將付費

為促進兩岸著作權交流,智慧財產局昨(30)日舉辦「2009年兩岸著作權論壇」,會中大陸官員表示,根據11月中通過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簡稱付酬辦法),明年開始,中國廣播電台、電視台若播放他人歌曲需付費,屆時台灣的唱片公司或音樂創作者,將可因此收到報酬。

為了保障著作權人的權利,中國國家版權局官員表示,中國國務院於11月10日通過的付酬辦法,明年1月1日生效後,將終止中國廣播、電視台免費播放音樂的情況。

根據新華社的報導,付酬辦法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音樂等錄音製品時,可以與著作權的集管團體約定每年向著作權人支付固定數額的報酬,若約定不成,則提供按廣播電臺、電視臺廣告收入的一定比例計酬,以及按廣播電臺、電視台播放錄音製品的時間多寡做為計酬基礎。

不過,目前非固定數額的計酬費率,只適用到2014年底,之後付酬標準還會持續提高,如:以播放時間計酬,2015年的電視臺單位時間付酬標準,將從2010年的每分鐘人民幣1.50元,提高到每分鐘人民幣2元。

【2009/12/0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認列員工差旅 應具營業相關證明

臺南市安平工業區林小姐問:我們公司派遣員工出差列報旅費支出,須提示何種證明文件?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員工出差的旅費支出,應提示與營業有關證明,該項證明係指載明出差期間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出差報告單及相關文件,如未能提出上述各項證明文件,其旅費支出不予認定。

【2009/12/0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年底前買設備技術 適用租稅減免

屏東市李先生問:促產即將落日,公司在今年12月31日前訂購的設備、技術或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仍可以適用租稅減免嗎?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現行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租稅條文,即將在今(98)年底落日,各公司在今年12月31日前訂購的設備或技術,或公司研究與發展及才才培訓支出,仍得適用。不過該分局也表示,於98年12月31日依該條例第6條第1項購置之設備或技術,應於訂購之次日起兩年內交貨,並符合各業別投抵辦法所定訂購及交貨期限之相關規定。另外,依條例第6第2項規定的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應於98年12月31日前支出,且依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8條規定,應於辦理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送公司所在地稽徵機關核定。

【2009/12/0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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