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0日 星期一

2010.08.31稅務新知

營所稅一般暫繳 算盤要重撥
地價稅繳納 今為基準日
稅務問答/網拍售貨逾8萬元 須辦營業登記
稅務問答/年度費用未定 得以過期費用列帳


營所稅一般暫繳 算盤要重撥

99年度企業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明(1)日起跑,財政部表示,不論企業選擇按上年度已納營所額半數或試算今年前半年營利所得方式,計算暫繳稅款的稅率一律自25%降為17%,企業應納暫繳稅款將大幅下降。

企業計算暫繳稅款的方式可以分成二種,一是一般暫繳,即直接以上年度已納營所稅款半數做為暫繳稅款;一是試算暫繳,依據當年度前半年的營利所得換算全年收入,再按當年度稅率算出應納稅額的半數後繳交。

財政部說,99年度企業營所稅率已自25%降為17%,9月申報暫繳即是按較低的17%稅率繳交。選擇一般暫繳的企業,因為上年度已納營所稅款是按25%稅率計算,若直接以其半數做為暫繳稅款,將使99年應納暫繳稅款金額變相上升。

因此,今年採用一般暫繳方式報繳營所稅暫繳稅款的企業,要按98年度申報的全年課稅所得額重新換算,適用稅率則按99年年新稅率17%計算,再以得出金額的半數,做為應納暫繳稅款繳稅。

舉例來說,甲公司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全年的課稅所得額是20萬元,98年應納營所稅款是4萬元;甲公司申報99年暫繳時,選擇一般暫繳方式,但受到營所稅率下降為17%影響,應納99年暫繳稅款不是2萬元(98年已納營所稅款4萬元的半數),而是1.7萬元。

其計算方式為:98年度課稅所得額(20萬元)×99年度稅率(17%)×1/2=1.7萬元。

財政部強調,為簡化暫繳申報手續,除了採用試算暫繳方式企業,直接以上年度應納稅額半數做為暫繳稅款的企業,98年課稅所得額達12萬8,004元以上,如無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以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9月只須向代收稅款金機構直接繳納暫繳稅款,不必多一道向稅捐機關辦理暫繳申報的手續。

【2010/08/31 經濟日報】



價稅繳納 今為基準日

今(31)日是地價稅納稅基準日。財部表示,凡是今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就要負責繳納全年地價稅。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8月31日。稅捐機關是以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做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強調,地價稅沒有按持有月份比例繳稅的規定,只要是納稅基準日當天的土地所有權人,就要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

財部說,地價稅每年徵收一次,徵收所屬期間雖是每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但要以納稅義務基準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記載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對象,課徵全年地價稅,非按月比例分單繳納。

【2010/08/3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網拍售貨逾8萬元 須辦營業登記

岡山鎮凌先生詢問:網拍業者需不需要辦理營業登記?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貨物或勞務者,在銷售額超過起徵點(銷售貨物者為新臺幣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新臺幣4萬元)時,即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向所轄國稅局辦理設立登記,另若營業額已超過新臺幣20萬元時,亦應依規定開立發票,業者應依規定辦理設立登記以免受罰。

【2010/08/3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年度費用未定 得以過期費用列帳

中埔鄉吳小姐問: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之營利事業,於年度決算時,其費用或損失之原因已發生,但無法在當年度確知其數額者,應如何處理?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4條規定,除會計基礎經核准採用現金收付制者外,應於年度決算時,就估列數字以「應付費用」科目列帳,但年度決算時,因特殊情形無法確知之費用或損失,得於確知之年度以過期帳費用或損失處理。倘其費用或損失非在當年度無法確知者,即無適用之餘地,自不得於次年度以過期帳列支。該分局表示,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之營利事業,於年度決算時,其費用或損失之原因已發生,惟因特殊情形無法在當年度確知其數額者,始得於確知年度以過期費用或損失處理,籲請營利事業應正確記載帳證及辦理營所稅申報,以免遭剔除費用或損失。

【2010/08/31 經濟日報】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2010.08.26稅務新知

會計師+系統業 搶IFRS商機
資誠:已推動百家企業接軌
中華電、藍天 資產重估潛利大
娛樂稅逾期繳 超商不收
陸企服務費支付議題 受關注
稅務問答/營所稅 99年度適用17%稅率
稅務問答/公設地 有條件抵繳遺產稅


會計師+系統業 搶IFRS商機

台灣上市、櫃企業預計2013年全面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由於企業的ERP(企業資源規劃)系統必須更換,將引發逾百億元商機。

SI(系統整合)業者認為,目前包括Oracle、SAP等國際ERP大廠,所合作的台灣上市、櫃企業營收約占整體八成比重,相較之下,台系SI廠商所開發的ERP系統則多為中、小型企業採用,但是企業導入IFRS仍可望為台系SI業者帶入逾150億元商機。

金管會規定台灣上市、櫃企業,必須在2013年全面導入IFRS ,加上年度對照報表,2012年即需編制採用IFRS準則的財報,包括會計師公會、SI資訊服務業者與企業,昨(25)日共同成立「IFRS推動聯盟」,推動企業的轉換工作。

SI業者表示,由於導入IFRS後,企業將從現行按季揭露財報,改為按月,且除全公司經營績效外,尚需揭露個別部門狀況,因此企業處理財務資訊的量與速度都會拉高,系統的需求將隨之提升。

台灣上市、櫃企業總數超過1,500家,加上公開發行公司以及中、小型企業在內,潛在的企業用戶市場超過1萬家以上。

經濟部工業局預估,企業導入IFRS所需求的軟、硬體與顧問服務等,總投資金額將上看700億元。

不過SI業者認為,由於國際ERP大廠已經搶下大型企業的市場,未來導入IFRS時國際廠商仍占優勢,預計將搶下約550 億元商機,台系業者則約可搶下150億元大餅。

業者表示,雖然國際ERP大廠擁有市占率優勢,但是在地化服務,例如稅法等,仍以本地廠商較為熟悉。且本地市場以外,台商持續全球化布局,台系SI業者未來也可望外銷IFRS相關產品到大陸或其他新興市場。

此外,SI業者指出,由於導入IFRS後,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則由該公司的簽證會計師主導決定,因此與會計師業合力搶攻IFRS商機大餅,亦是後續的發展重點。

工業局指出,以往國際ERP大廠長期握有製造業等大型企業客戶,台系廠商則是以中小型企業為主,不過近年來SAP等業者也開始往下布局服務業或小型企業需求,因此希望透過全面導入IFRS的需求,推動台系SI廠搶下部分大型製造業客戶,避免市場遭到過多侵蝕。

【2010/08/26 經濟日報】



資誠:已推動百家企業接軌

台灣預訂2013年接軌國際會計準則IFRS,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IFRS是全球一致標準,企業可以透過標準語言、IT平台與作業流程,推動全球化的營運策略,並建立可供參考的比較機制,有助提高全球化管理績效。

資誠昨(25)日舉辦企業跨國管理IFRS策略研討會。資誠副總經理曹耀文表示,IFRS影響所及不只財會系統,包括移轉訂價、公平價值、併購與IT系統等,都會受到IFRS準則的影響,雖然影響層面大,但是可以提高企業運作的靈活度,由於擁有相同語言,可以透過一致性的比較評估跨國企業的各項指標,有助提升企業效率。

資誠表示,目前約推動約100家台灣企業接軌IFRS,預計明年初試算與量化,同年第三季開始試編報表,企業必須及早準備。

【2010/08/26 經濟日報】



中華電、藍天 資產重估潛利大

台灣上市櫃公司已經陸續展開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計畫,法人也看好,藍天、中華電信等擁有土地資產重估題材,預估藍天重估資產市值可望達600億元,每股潛在淨值上看100元。中華電信現在土地資產約1,100億元,尚未決定是否重估,但法人看好若重估潛力大。

據瞭解,藍天也將率先採用IFRS,藍天表示,未來計畫以市價法來認定藍天旗下「百腦匯」的不動產。由於藍天在大陸擁有20家百腦匯的大型賣場,且位在主要城市精華地段,如果以市價計算,將帶動每股淨值大幅提升。

法人更預估,藍天資產價值以市價認定可望高達600億元,每股潛在淨值上看100元。

中華電信在台灣則擁有1,100億元以上土地資產,過去中華電總經理張曉東曾表示,未來考慮因應IFRS重新估算土地資產。法人看好可望大幅提升土地資產價值到2,000億元以上,可望帶動每股淨值成長。

不過中華電信昨天僅低調表示,由於中華電信旗下土地多為營運使用,多數土地短期內沒有開發計畫,因此將觀察國際業者認定土地資產價值的慣例,再來評估未來做法,目前尚未決定。

中華電信將於今(26)日召開法說會,預估土地資產重估題材可望成為法人關注重點。

【2010/08/26 經濟日報】



娛樂稅逾期繳 超商不收

稅額2萬元以下的稅款,7月起已全面開放可以在四大超商繳納,且繳納截止日可以延到限繳日後二天內,不過財政部指出,娛樂稅及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不適用,限繳日當天24時前未繳納,超商即不再代收。

超商繳稅不必負擔手續費,財部指出,民眾只要持有條碼稅單,全省超商都可以代收。

財政部指出,所得稅、房屋稅等定期開徵的稅捐繳款書原已可在便利商店(全家、7-ELEVEN、萊爾富、OK)繳納,99年7月8日起,再增加非定期開徵(如娛樂稅、契稅等)的繳款書,稅額2萬元以下,且列有條碼的各種地方稅繳款書(車籍號碼有中文字的使用牌照稅除外),也都可以由便利商店代收稅款。

選擇超商繳稅還有一個延後繳款好處,財政部說,稅單都有截止繳納的限繳日,逾限繳日二天未繳稅者,每逾期一天要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罰到15%。選擇在超商繳稅者,只要在滯納金加徵前完成繳稅手續,超商都會受理。

換句話說,只要在未加徵滯納金前,持已逾繳納期限的稅單,仍可在超商繳交。

不過,並不是每一種稅單逾限繳日都可以在超商繳納,財政部指出,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期限,分為以下兩種:

一、代收截止日為限繳日當日24時前繳交者:娛樂稅、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

二、代收截止日為限繳日期限後二天的24時:包括所得稅、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及契稅等。

超過代收期限者,民眾必須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且須加徵滯納金。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財部提醒至便利商店繳稅民眾,應檢視繳款書收據聯是否有加蓋店章,若有漏蓋章可請原收稅商店補蓋。

【2010/08/26 經濟日報】



陸企服務費支付議題 受關注

服務費為大陸企業支付境外關係企業最常見項目之一,此議題一直備受大陸官方關注。一方面,與其有關的各項稅務問題是海外投資者須研究的課題;另一方面,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總局)也始終致力於制定相關的徵收規範。

從大陸官方對營業稅稅制改革,及近月來國稅總局發布的法規中可窺見,服務費支付的議題皆為討論的焦點,另考慮到大陸子公司接受台灣母公司服務並支付服務費的交易也非常普遍,本文將針對大陸企業支付服務費對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企所稅)的影響進行探討。

對營業稅的影響方面,2009年初,大陸新營業稅法規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增加服務費對外支付稅收負擔。在營業稅稅制改革前,只有當服務在境內發生時,該服務費才需繳營業稅。而在新營業稅法規下,只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單位或個人位於中國大陸境內,該服務收入就需要繳納營業稅。(見表一)

因此,在新稅制下由中國居民企業向其境外關聯方支付的任何服務費均需繳納營業稅,故對營業稅稅收負擔明顯增加。

對企所稅的影響,一直以來,有關大陸企業對外支付服務費之企所稅問題並未被明朗化,直至2010年2月20日國稅總局頒布國稅發【2010】19號(19號文)《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中才具體說明。

該文闡明如何確定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提供服務需繳納企所稅,其在境外提供服務無需在中國繳納企所稅。當在中國境內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時,如果非居民企業所在國與中國之間尚未簽訂避免重複課稅的稅收協定(稅收協定),那麼需要就其在境內提供的服務繳納企所稅。若存在稅收協定,就依據稅收協議只有當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大陸有常設機構時,才需就其境內提供服務部分繳納企所稅。(見表二)

另19號文中境內外服務的劃分、服務交易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具體計算方式對企所稅的影響,將在下篇文章與讀者分享。(上)

(作者是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上海移轉訂價部門高級經理)

【2010/08/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營所稅 99年度適用17%稅率

枋寮陳先生詢問: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適用年度?是否有累進差額?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自100年1月1日起,申報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時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為單一稅率無累進差額,12萬元以下免稅,但其應納稅額不可超過營利事業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即課稅所得額超過181,818元直接乘以17%即為應納稅額。

【2010/08/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設地 有條件抵繳遺產稅

臺南市張小姐問:如果沒有現金可以繳納遺產稅,是否可用被繼承人遺留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要以實物抵繳遺產稅,必須遺產稅的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且納稅義務人一次繳現有困難,就可以用遺產稅中免徵遺產稅公共設施保留地來抵繳遺產稅,惟該公共設施保留地除於劃設前已為被繼承人所有,或於劃設後因繼承移轉予被繼承人所有,且於劃設後至該次移轉前未曾以繼承以外原因移轉者,可以全部抵繳外,其餘能抵繳遺產稅金額,以該公共設施保留地財產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比例為限,例如被繼承人生前購買,留待死後供繼承人抵繳遺產稅者,其公共設施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之限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計算之應納遺產稅額×(申請抵繳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財產價值÷全部遺產總額)。

【2010/08/26 經濟日報】

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2010.08.20稅務新知

歐嘉瑞:仿歐美 研議課能源稅
菸酒稅翻修 米酒每瓶賣25元
米酒降價 經濟部:WTO這關難過也要過
新租賃會計 企業負債恐拉高
監理趨嚴 企業最大風險
稅務問答/外商來台參展 購物5,000元可退稅


歐嘉瑞:仿歐美 研議課能源稅

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經過各部門努力,台灣在節能減碳元年,可望取得減少674.85萬公噸二氧化碳(CO2)排放的不俗成績。目前政府仿效歐美國家,研議課徵能源稅的可行性。

今年是台灣節能減碳元年,行政院已成立「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提出「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未來幾年,台灣將全力朝向「低碳經濟」與「低碳台灣」目標邁進。歐嘉瑞上任以來,首度接受媒體專訪,。以下是採訪紀要:

問:今年是節能減碳元年,政府訂定節能減碳目標是?

答:行政院早前推出的「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架構出台灣10項標竿政策導向方案,以及35個標竿型計畫。已上路措施包括「推動再生能源新紀元計畫」、「推動智慧電網計畫」、「建設澎湖低碳島」、「推動節能減碳生活社會運動」,及「推動綠能產業旭升方案」等。

業界對於政府大力推廣包括太陽光電、LED照明在內等的「推動綠能產業旭升方案」,較不陌生,期盼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今年綠能產業產值可達新台幣2,000億元,同時創造2萬人以上的就業人口。

經濟部近期也針對一般民眾,推出不少鼓勵節能措施,例如電費折扣獎勵、能源效率分級標示、民生相關服務業冷氣不外洩,以及禁用白熾燈等。我們有信心經由各部門推動的各項措施,今年預計可減少674.85萬公噸CO2排放。

問:目前有些歐美先進國家,開始研議或已經上路課徵碳稅或邊境稅,我國是否有類似規劃?

答:台灣有高達九成以上的能源要仰賴進口,為了能夠透過開發再生能源改變能源結構、穩定能源供給,政府目前是以能源四法,作為主要政策工具。

能源四法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及「能源稅條例(草案)」。

「碳稅」與「能源稅」制定目的,希望透過價格機能,改變能源使用結構。

去年全國能源會議,總結報告也提出「能源稅條例」,希望能反應能源的外部成本,用來調整產業結構,以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能源稅條例也提及,要以「單位熱值與含碳量」或「單位熱值含碳量」作為課稅基礎。若能源價格上升,政府可將增加的稅收應用在防止極端氣候造成的災害,廠商因此必須更新減碳技術,或在生產製程中降低CO2排放,自然就促成產業結構的調整。

有關「能源稅」的問題,目前正由財政部參考國內專家及國外經驗研議中,希望未來凝聚各界共識後,再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

【2010/08/20 經濟日報】



菸酒稅翻修 米酒每瓶賣25元

立法院臨時會議昨(19)日三讀通過「菸酒稅法第2條條文修正案」,未來紅標米酒將改採「料理米酒」稅率課稅,每瓶售價將自50元調降至每瓶25元,達成行政院「四瓶100元」的政策目標。

行政院在提案中指出,高達96.4%的國人將米酒作為烹調使用,屬於平價民生必需品,因此,有必要將米酒按蒸餾酒課稅改採料理酒課稅,進一步杜絕私劣米酒在市面上流通及維護國民健康。

財政部表示,由於視為料理酒,課稅方式將按現行加鹽料理酒的課稅方式,每公升課徵9元菸酒稅,以市售0.6公升瓶裝換算,僅課徵5.4元菸酒稅,不過更改其課稅方式,引發歐、美等對該修正案的疑義,將與經濟部協力向WTO會員說明修法背景,爭取支持。

財政部官員表示,該法屬於台灣內部修法,因此立法通過後應不至於受外力干擾,可望順利在台灣實施。立院修正通過後,預計最快9月起,市售紅標米酒將從現行的每瓶50元,大幅調降至每瓶25元,全民均能受惠。

行政院將菸酒稅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後,獲得朝野高度共識,該案周一逕付二讀後,昨天臨時會火速審查通過,新版條文將料理酒定義增列「料理米酒」,指「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且標示專供烹調用酒字樣者」。

【2010/08/20 經濟日報】



米酒降價 經濟部:WTO這關難過也要過

經濟部次長林聖忠昨天表示,將持續與美歐溝通,若最後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台灣還是要面對,「這場仗不好打,但要一關關過。」

經濟部官員表示,今年以來,經濟部透過出席日內瓦世界WTO貨品貿易理事會場合、及歐盟與美國駐台代表等管道,持續向歐美說明台灣調降米酒的理由,但是仍然不被歐美接受。

經濟部官員指出,米酒降價若遭歐、美告上WTO爭端解決機制,且台灣不幸與日、韓清酒與燒酒一樣敗訴,我國可能就得將菸酒稅法修正案「改回來」。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歐盟不見得會提告,因提告需要很大成本,歐盟必須檢視台灣市場狀況,並且提供論述,不是每個國家都會告上WTO。

【2010/08/20 聯合報】



新租賃會計 企業負債恐拉高

租賃會計準則新版草案本周出爐,一旦適用,恐拉高企業的負債比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7日聯合公布新版租賃準則草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琇宜指出,新版草案要求企業針對租賃部分,將使用權列為資產,所需支付的租金則視為負債,雖有助提升企業的財務透明度,但負債比率也會因此增加。據瞭解,現行租賃分為資本租賃與營業租賃,林琇宜表示,採用資本租賃將同時增加企業的資產與負債總額,企業負債比率會隨之拉高。部分業者會透過調整租賃合約的條件等方式,將所租賃的部分視為營業租賃,並未視為資產項目,同時企業僅須將租金列為費用,財務狀況的呈現方式大不相同。

由於企業透過租賃條件的更動,改變其租質情況,林琇宜指出,曾有航空業者透過租賃方式取得飛機資產並進行營運,但是因為歸於營業租賃,所以在財務狀況表中完全沒有飛機資產項目,與真實情況有所出入,IASB與FASB針對租賃發布新草案,未來所有的租賃都將依企業所取得的使用權狀況列入資產,租金視為負債,真實反應企業的財務狀況。

安侯建業指出,現行採用營業租賃並承租大型、昂貴資產如飛機等企業,將因該準則上路,受到較大影響;不過林琇宜說,雖然該準則有助企業財務更透明,且採用一致的方法,但是估算難度將更高,例如承租兩年期的飛機,同時未來擁有優先承租權等,資產價值的評估並不容易。

以零售業者為例,林琇宜表示,所承租的店面若按營業租賃方法,僅須就所支付的租金列帳,但是按新草案必須將租賃店面列入資產與負債,若該類為依照營收一定比例支付的「或有租金」,零售業者必須進一步預估長期營收狀況,才能計算租金支出,由於多數企業僅能就未來三至五年進行財務預測,若租賃期間超過五年,後續租賃估算,有極高難度。

【2010/08/20 經濟日報】



監理趨嚴 企業最大風險

全球經濟逐漸復甦,各界重新關注進入後金融危機時代的全球企業布局腳步,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9)日發布「全球企業十大風險報告」,在金融危機衝擊下,全球多數企業認為,國際監理單位的要求日趨複雜、取得信用貸款,以及經濟可能面臨放緩或進入二次探底衰退,為前三大主要面臨的風險。

安永針對14類行業、逾70名主要管理人員進行調查,認為未來一年內,企業仍有許多挑戰待克服;安永指出,由於國際監管環境仍具不確定性,造成企業必須延遲決策與業務規劃,以及各國政府的經濟刺激計畫可能取消,無法確保全球經濟成長動能持續下去,將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風險。

安永並指出,台灣企業還面臨人才管理的難題,由於台灣較缺乏海外營運人才,未來應朝向發展多元化團隊,才能有助於全球布局,台灣企業持續開發包括大陸等新興市場,但是所面對的競爭也正在增加,台灣企業應該尋找更多客源,並開發新的銷售管道。

【2010/08/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外商來台參展 購物5,000元可退稅

台中市廖小姐問:外國公司至我國參展,購買特定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營業稅申請退稅的最新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答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訂第7條之1,並自99年7月1日起施行;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於一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而購買貨物或勞務支付加值型營業稅達新臺幣5,000元以上者,得於次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彙總申請退稅。但未取得並保存憑證及第19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規定之進項稅額,不適用之。且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自99年7月日起,我國廠商赴德國從事參加展覽等商務活動支付之加值型營業稅,得依該國稅法規定,本於互惠規定申請退還。

【2010/08/20 經濟日報】

2010年8月18日 星期三

2010.08.19稅務新知

接軌IFRS 引爆700億商機
北基轉口貨櫃 可陸轉
合作社暫繳申報 比照公司
北市7月土增稅收 減5%
IFRS9採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業損益較難預測
海外所得申報 掌握八大心法
稅務快訊/營所稅講習會 南縣分局24日舉辦
稅務問答/帳列虧損未彌補 不得列政治獻金


接軌IFRS 引爆700億商機

台灣上市、櫃公司預計102年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經濟部預估,企業為導入IFRS準則,將採購軟體、硬體及進行系統導入、整合等投資,預計可創造達700億元的商機。

業界認為,除台灣市場外,包括大陸企業也可能導入IFRS,台灣系統整合廠商可望搶先布局。

經濟部工業局昨(18)日召開行政院資訊服務產業策略會議,工業局表示,金管會要求台灣上市櫃與興櫃共1,559家企業,102年起須採用IFRS,104年起公開發行公司也須採用,由於企業必須提早一年編製比較報表,加上系統需要一年到一年半的導入期,因此預計從明年開始,導入IFRS所推動的企業資源系統更新的商機,將開始發酵,三年內上市櫃業者投入的資源上看700億元。

不過,系統整合業者表示,歐洲、新加坡、香港等地企業都已採用IFRS準則,所採用的系統多以SAP、Oracle等國際型大廠的ERP(企業資源規劃)產品為主,同時台灣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占率合計高達86%,也都已經與國際接軌,預期台灣上市、櫃業者採用國際大廠系統的機率較高;但是工業局預估,預計將有一萬家中小企業,可能因為銀行或合作業者的要求,陸續導入IFRS準則,將是台灣系統整合業者的重點市場。

工業局預估,因為導入IFRS所引發的700億元投資,扣除硬體、軟體外,系統整合業者約可搶下三分之一的大餅,其中國際型廠商約占六成,台灣業者則占四成;工業局表示,將投入2億元經費,協助約100家系統整合或財會業者,發展自有的IFRS 產品線或服務,預計可搶下約100億元的IFRS商機。

業界認為,雖然台灣系統整合業者較難搶到既有上市櫃業者的導入商機,但是隨著台灣完成導入IFRS,加上大陸亦正評估導入的時點,多數大陸台商未來也會面臨導入新系統的需求,相關商機將更受關注。

【2010/08/19 經濟日報】



北基轉口貨櫃 可陸轉

財政部即日起開放台北到基隆二港口間的轉口貨櫃(物),只要經海關派員押運或翔實填載艙單,就可以透過陸路轉運,不必強制限海運轉口。

財政部關稅總局指出,海運轉口需要等船期,耗費時間成本較高,對於轉口貨櫃(物)較少的廠商造成不便,試辦台北到基隆兩港口的陸路轉口選擇,將可降低廠商的轉運成本,提高競爭力,試辦成效良好,將擴及全台實施。

關稅總局表示,海運轉口貨櫃(物)經由海運轉運出口者,原規定不得以內陸運輸方式運送至內陸貨櫃集散站、貨棧或其他港口辦理轉運出口。

但因考量業者需求及促進港口繁榮,關稅總局指出,未來除武器、彈藥、毒品、危險品等轉口貨櫃(物),限由原進口港口或機場轉運出口外,其餘貨物只要符合艙單翔實申報貨物名稱,且經海關派員押運或核准加封電子封條者,將放寬以內陸運輸方式轉運出口。

這項計畫將採分期分區方式公告實施,第一波試辦地點為台北港到基隆港間的轉口貨物。除武品等貨品外,其餘貨物均可採內陸運輸方式,在兩港口間運送辦理轉運出口。

轉口貨物亦可改行陸路的放寬措施,將配合海關主動式及被動式電子封條加封逐步實施而擴大,海關認為,屆時將不會出現貨物被調包的風險。

【2010/08/19 經濟日報】



合作社暫繳申報 比照公司

財政部同意,合作社或合於醫療法規定的醫療社團法人,符合帳冊完備等條件者,可比照一般公司組織,今(99)年9月暫繳申報時,可選擇以當年度前六個月營業收入總額,試算暫繳所得稅。

99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在9月起一個月內開徵,財政部指出,今年暫繳申報的適用稅率已自25%降為17%,不管是採用試算暫繳,或是直接按上一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營所稅半數做為暫繳稅款者,均可按17%稅率計算繳稅。

為使營利事業能夠因應景氣循環,核實反映其實質納稅能力,協助企業渡過景氣衰退或資金週轉困難等問題,財政部在91年間修正增訂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賦予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可採用試算暫繳的方式計算其暫繳稅額。

合作社或醫療社團法人等組織的營利事業,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依其他組織方式成立的營利事業,財部說,其除符合免稅規定者外,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並辦理暫繳申報。

因此,合作社或合於醫療法第5條規定的醫療社團法人,其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所得稅法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財政部同意比照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以當年度前六個月營業收入總額,試算其前半年營利事業所得額,並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

財政部是鑑於合作社及醫療社團法人等組織的營利事業,如其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即應適用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時,享有與公司組織一致待遇。因此明確規定,合作社及醫療社團法人可比照公司組織營利事業,准予適用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採試算方式計算其暫繳稅額辦理暫繳申報。

【2010/08/19 經濟日報】



北市7月土增稅收 減5%

政府打房效應浮現,台北市政府昨(18)日指出,7月台北市的土地增值稅申報案件數,較6月大幅減少超過20%,上月應納稅額15.1億元,也較前一個月減少約5%,顯示房市交易量縮減。土地增值稅為地方稅收主要來源,因此北市府不看好今(99)年下半的稅收情況,但是全年仍可達成預算目標。

台北市前七月的地方稅實徵淨額為316.2億元,較預期超徵46.3億元,其中土增稅表現最為突出;不過北市府表示,由於房地產景氣有其循環性,目前已進入市場自然調節階段,加上中央銀行進行道德勸說與銀行房貸緊縮政策,同時6月底升息半碼等,預期下半年房地產交易量還會下滑,也會影響北市的地方稅收狀況。

北市府統計,前七月土增稅的實徵稅額為104.3億元,超徵35.5億元,全年預算數為120億元,與房地產交易相關的契稅部分,前七月實徵13.8億,超徵3.9億,全年預算數則為19.0億元。北市府表示,全年仍可望達成總預算數527.1億目標。

事實上,7月全國土地增值稅收為52億元,已經低於上半年的月平均近70億元水平;不過官員認為,由於7月接近傳統的「鬼月」,因此可能是影響房市交易情況的原因之一,所以土增稅減少與政策的關連性,還需要更長時間的觀察。

【2010/08/19 經濟日報】



IFRS9採公允價值衡量 金融業損益較難預測

台灣預計102年接軌國際會計準則IFRS,其中與金融資產相關的IFRS 9草稿,預計今(99)年底前將陸續公布;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行董事方燕玲指出,由於IFRS 9對金融工具的分類多以「公允價值」衡量,對於持有金融商品資產比重較高金融業者而言,其損益將較難以預測。

據瞭解,IFRS 9第一部分的金融資產分類衡量已於去年11月公布,其餘草案預計今年底前可望公布,美國FASB也在今年5月公布其金融工具的處理原則。

方燕玲表示,上述會計準則對金融工具朝向採取「公允價值」衡量的方式,其變動列入損益當中。

方燕玲指出,IFRS 9採取「營運模式」進行分類,僅對於債務類型,也就是現金流入是以利息與本金為主的商品,可以採用攤銷後成本進行衡量,其餘持有的金融商品則以「公允價值」衡量,變動則計入損益當中。

方燕玲表示,企業未來分類權益商品時,若考量獲利的實現,通常會選擇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其變動計入損益,因此雖然IFRS 9適用於所有企業,但是因為金融業所持有的金融資產比重約達八成,將使得金融業的損益情況,受到「公允價值」波動的影響程度加大。

【2010/08/19 經濟日報】



海外所得申報 掌握八大心法

從 99年1月1日起我國需結算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納稅人,應將全年申報戶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海外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以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若基本稅額超過綜合所得稅稅額,則應補繳此稅額之差額,此即為海外所得納入基本稅額之稅負負擔,而有海外所得納稅人應有那些應注意事項呢?

一、除在大陸地區的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外,在香港、澳門地區或外國所得均屬海外所得,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就要申報。如有設戶籍在國內之外派國外人員之薪資、酬勞等。

二、個人常在國內及國外匯入及匯出款項者,或由境外公司匯入個人帳戶,且匯入款項後有大量提取現金情形,很容易成為查稅的對象,因應之道是保留這些款項是98年12月31日前,即已擁有海外存款證明文件或合理說明匯入款項之資金來源,如海外借款或投資收回等。

三、 經常被媒體報導之人,包括藝人、球星、運動員、收藏家拍賣收藏品及外國上市公司之董監事或大股東等知名人士,很容易在報章雜誌被獲知或公開資訊取得海外所得資料,而成為查稅對象者。

四、有大額透過金融機構結匯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基金等)、透過保險公司買賣投資型保單或經投審會核備對外投資者,應保存原始投資成本資料或98年12月31日之收盤價或淨值資料。若匯入資金屬投資收回,應備妥減資、清算或98年底前之分配盈餘會議記錄及銀行記錄等。

五、有雙重國籍或在我國境內一年內未居住滿183天之人,但仍在我國設有戶籍者,按最近的國稅局的查核認定及行政法院的判決觀察,只要在我國有設立戶籍者就被認定為居住者,是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及最低稅負的。

六、外籍員工在我國境內一年內住滿183天,除申報綜合所得稅外,有海外所得也要申報基本稅額。

七、與我國有簽定租稅協定國家,如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等18國,透過這個管道,就有課稅資料交換的協議,被查到海外所得的機會比較高。

八、更要提醒納稅人的是,海外所得若在當地國外已有繳納當地的所得稅,如股利、財產交易、權利金、技術服務報酬等所得稅負,是可以檢具繳納證明文件經我國駐外代表機構簽證後,有限額的來扣抵稅額,千萬別忘這個權利,縱使申報時尚未取得簽證,申報後取得也可以辦理更正申報扣抵。

除了以上海外所得併入基本稅額課稅注意事項外,在申報基本稅額最易疏忽的可能是未上市、櫃及興櫃股票的股票交易所得,也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尤其是成本認定,納稅人應保存收付款記錄、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買賣契約書等文件供核,如同海外所得般,保存完整的憑證及記錄,確保在稽徵機關查核過程中能不被補稅甚且受處罰,才是正道。(作者是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010/08/19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營所稅講習會 南縣分局24日舉辦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訂99年8月24日上午9時,假該分局8樓禮堂舉辦「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暨新設立營利事業稅務講習會」,費用全免,並提供最新的稅法教材,歡迎踴躍參加。

講習會詳情與報名請撥洽詢電話:06-6579079。

【2010/08/1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帳列虧損未彌補 不得列政治獻金

台南市某公司會計李小姐問:其公司97年度結算本期損益為盈餘150萬元,帳列以前年度累積虧損100萬元,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97年度可否列報政治獻金之捐贈?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營利事業如帳列有累積虧損而未依規定彌補時,即不可為政治獻金之捐贈。次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應俟業主同意或股東會決議後方可列帳,有盈餘分配或虧損彌補之議案,應在財務報表附註中註明。及公司法規定,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李小姐公司97年度結算本期損益為盈餘150萬元,97年度以前累積虧損100萬元,若以97年度盈餘彌補以往年度虧損,依上開規定,應俟98年度經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虧損撥補議案後,始可列帳。也就是98年度先行彌補累積虧損後,即可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為政治獻金之捐贈。

【2010/08/19 經濟日報】

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

2010.08.18稅務新知

私帳公報獵漏 鎖定家族企業
稀釋股利漏稅千萬 露餡
實物抵繳遺產稅額 申報逾期徵滯納金
以營利為目的 個人買賣房屋要繳營業稅
稅務問答/查未成年子女所得 帶齊證件
稅務問答/稿費版稅 可扣除18萬免稅額


私帳公報獵漏 鎖定家族企業

私人發票卻報公司帳,稅捐機關不只要查逃漏營業稅,還要多查一道所得稅。國稅局發現,企業利用交際費列報私人物品消費金額的漏稅行為,以家族企業最多,導致企業交際費列報浮濫,財政部通令全面啟動調查。

財政部長李述德親自下達調查私人發票浮報公司帳漏稅的查稅令後,全國五區國稅局結束二個月輔導自首期,已自99年7月1日正式鎖定企業列報量販店、百貨公司、超商超市或服飾、珠寶等消費金額比重偏高的企業查稅。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購買的貨物或勞務,如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或屬交際應酬、酬勞員工個人使用,其進項憑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國稅局查稅過程中發現,一張私人消費發票,可以同時逃漏二種稅捐,難怪成為企業最愛的漏稅手法。

財政部說,營業人不僅將這些與業務無關或屬個人或家庭消費支出,要求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業者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登載公司行號的統一編號,以便用來申報扣抵營業稅,還會以交際費科目列報做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費用,再逃一道所得稅。

根據稅捐機關反映,往年查核公司申報交際費的內容,多數都是餐飲、尾牙餽贈禮品或高爾夫球相關費用,但自97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案件開始,發現越來越多公司餽贈禮品申報內容包山包海,有服飾、美容用品、女用貼身衣物、皮包、皮鞋、家用器具、金飾、禮券、美容及SPA券等玲瑯滿目。

這些金額龐大的民生消費或家庭用品開銷,每隔二至三個月就會出現在公司交際費帳上,國稅局只要查帳發現,公司無法合理說明與業務相關理由,目前均採取全數剔除補稅的做法。

財政部強調,交際費列報有其一定條件,前提必須要與業務相關。因此凡是與業務無關的私人消費支出,均不得列報公司費用。

財政部提醒部分家族企業或公司股東,不要將個人消費物品的費用,列報為公司費用漏稅。

財政部並已要求稅捐機關,應將私人發票提供公司列報費用的行為,列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重點。

【2010/08/18 經濟日報】



稀釋股利漏稅千萬 露餡

個人股東透過投資公司參與母公司的股利分配,卻藉由操控投資公司的損益降低稅負,恐涉及漏稅問題;南區國稅局表示,轄區出現個人利用投資公司參與母公司增資以稀釋股利分配,藉此轉移應分配予個人的股利,漏報個人綜合所得稅1,896萬元,手法較為罕見。

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8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與國內外其他的個人、營利事業、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藉由股權的移轉或是其他虛偽的安排,不當為自己或他人規避、減少納稅義務者,稅捐稽徵機關為正確計算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額,可以報經財政部核准之後,按照查得的資料,並且依實際應分配或獲配的股利、盈餘與可扣抵稅額進行調整。

國稅局指出,轄區內某甲公司的個人股東,另成立兩家資本額為100萬元的投資公司A與B,同時A、B則參與甲公司的增資案,但是增資的金額各高達3,770萬與4,930萬元,由於A 、B公司資金明顯不足,因此由該個人股東代墊,至於甲公司分配予A、B公司的股利,則用以償還股東代墊款項,等同應分配給該個人股東的股利,因為股權移轉形成不當減少稅負的情況。

由於A、B投資公司取得股利之後,僅就未分配盈餘部分課徵約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國稅局表示,相較於個人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最高為40%,該個人股東透過股權稀釋與移轉規避稅負,已經違反所得稅法第66條之8規定,因此針對個案進行追查後,除追回應納所得稅款外,並按所得稅法第110 條處以1,375萬元的罰鍰。

南區國稅局長許春安指出,過往個人股東為規避綜合所得稅負,曾利用投資公司以高價取得個人股東手中的股權,並以低價方式賣回形成帳面損失,同時該投資公司則取得母公司股利,形成盈虧互抵,所須負擔稅負降低,這類手法較為常見,約佔規避稅負查緝案件中約9成比重,至於上述採取增資、資金代墊等多重手法者,則較為少見。

【2010/08/18 經濟日報】



實物抵繳遺產稅額 申報逾期徵滯納金

台塑創辦人王永慶遺產稅引發外界關注,其繼承人於期限屆滿日申報實物抵繳;中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稅應納稅額超過30萬元者,可申報實物抵繳,但是若逾期申報者,必須另外加徵滯納金,同時包括應繳稅額、滯納金部分,都必須按日加計利息。

國稅局表示,由於繼承人所取得的遺產,往往為不動產等非現金形態的財產,因此可能造成現金繳納遺產稅的困難,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4項規定,現金繳納有困難者,可在繳納期限內,向稽徵機關申請採取實物抵繳,但必須一次抵繳完成。

國稅局表示,實物抵繳若申報逾期,則必須按照規定加徵滯納金與利息,例如被繼承人的遺產應納稅額為1,000萬元,繳納期限為某年3月25日,繼承人則至同年5月30日才向稽徵機關申請實物抵繳,逾期超過30天。

國稅局表示,依照財政部相關規定,該筆遺產稅滯納天數逾30天,將加徵滯納金150萬元,同時按照期限屆滿隔日到申請抵繳的前一日,包括應納稅額與滯納金都必須加計滯納利息,總計為9,152元,將成為額外負擔。

【2010/08/18 經濟日報】



以營利為目的 個人買賣房屋要繳營業稅

以買賣房屋為業的個人,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與繳納營業稅。中區國稅局昨(17)日表示,近年許多投資客透過買賣房屋賺取價差,或是經常性購買房屋與標購法拍屋,進行整修再行出售,此類情形已經構成「以營利為目的」的銷售行為,應該辦理營業登記並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表示,根據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相關規定,在境內銷售勞務或貨物都須依規定課徵營業稅,個人若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後再出售者,若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括設置網站等,同時具備營業牌號,僱用員工協助處理房屋銷售,依相關解釋令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租稅學者認為,由於房屋買賣主要的稅收來源為土地增值稅,其所依據計算的土地公告現值在短時間內不會進行調整,或是調整幅度有限,並不會反應實際的市價狀況。

因此,個人短時間內買賣房屋的土地增值稅,負擔並不高,加上轉手買賣的價差不會計算為個人的所得來源,因此個人透過投資買賣房屋而賺取價差,但是個人除房屋稅外,並未負擔其他相關各類稅負,明顯有所不公。

國稅局表示,以經常性房屋買賣為主的個人,若未辦理營業登記,或是營業人假藉個人名義進行買賣房屋者,應該向國稅局補辦營業登記,並補行開立發票,針對營業稅款部分也應補報且補繳。

【2010/08/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查未成年子女所得 帶齊證件

蘆洲市陳女士來電詢問:為申請政府補助需查詢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財產等資料,應檢附那些證明文件?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要查調未成年子女資料須由法定代理人為之,依據民法第1098 條規定監護人為受監護人之法定代理人,故除需檢附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及未成年子女戶口名簿正本、影本及印章外,另需附載有監護人資料之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或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及判決確定證明書等。國稅局提醒民眾,因離婚、喪偶、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等因素之單親家庭,因獨立負擔家計,扶養未成年子女倍感艱辛,欲向社會福利相關單位申請各項生活補助及津貼,而至國稅局或所轄稽徵所查調所得及財產資料者,尚應攜帶法定代理人資料,俾免徒勞往返。

【2010/08/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稿費版稅 可扣除18萬免稅額

嘉義市魏先生問:取得稿費、編劇、講演等收入,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納稅義務人取得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等鐘點費等收入,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先扣除18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如果屬於自行出版,可以檢附成本和費用之憑證核實減除或直接減除75%的成本費用,以其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若非屬於自行出版,則可以減除30%成本費用後,以其餘額申報執行業務所得。

【2010/08/18 經濟日報】

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2010.08.16稅務新知

高度創新企業 營所稅可扣抵
逾8,000萬元 北市補稅25日前繳納
進貨退出折讓扣減 列當期營業稅進項
稅務問答/機能性飲料認定 國稅局列出原則
稅務問答/會計年度起訖日 企業可申請變更


高度創新企業 營所稅可扣抵

產創條例「研發投資抵減辦法」下月初上路,凡是行業內的「高度創新」業者,均可就研發人員薪資、使用專利、共同研究等支出,申請扣抵營所稅,不過,品牌研究、市場測試等行銷費用,則不在扣抵行列。

經濟部上周公告「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新法預計9月初實施。避免業者與國稅局日後為了爭稅僵持不下,經濟部在明年5月報稅季節時,將同步推出預審措施,只要獲經濟部認同高度創新,就可免遭稅局剔除。

根據新辦法,凡是投入產品、技術、勞務或服務流程的高度創新活動,均可適用研發投資抵減。例如,全職研發人員的薪資、購買研發用途的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等,或是委外、共同研究支出費用,都可申請抵扣。

為了鼓勵跨國共同研發,新辦法准許國內業者與海內外業者共同研發的支出,不過,為了控制稅損,此類抵扣須取得財政部與經濟部專案核備,同時也僅有國內企業能申請抵扣,聯合研究的外國企業,不能向我稅局提出申請。

據瞭解,經濟部原先設定的抵扣範圍較為寬廣,包括研發場地租金、服務業的研發行為等,都可寬鬆認定,但最新公告的版本,卻採「高度創新」原則,多數條款恐怕只有行業內的「拔尖」技術才能符合,服務業能適用空間也大幅限縮。

官員表示,舊版的規劃,主要基於營所稅仍設定在20%的情境,但目前營所稅已降至17%,加上國庫近年稅源並不豐沛,財經兩部會都有共識要從嚴認定,「服務業雖較難符合『高度創新』標準,但能可享有17%營所稅的降稅好處。」

新版研發投資抵減辦法強調,行業內的高度創新行為才可適用,經濟部明年5月推出的「預審服務」,將由經濟部邀集學者組成審查小組,只要業者的研發計畫,獲審查小組認定存在高度創新事實,即可免除日後與國稅局的口舌之爭。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產創條例上路第一年,企業研發抵減要限100億元以內,不過,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昨(15)日表示,100億元是目標,只要符合高度創新條件就可申請,不會為了目標而砍案子。

產創條例子法之一的「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企業用於研發支出的15%,最高可折抵當年應納稅額的30%。


【2010/08/16 經濟日報】



逾8,000萬元 北市補稅25日前繳納

針對轄區內未申報97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者,台北市國稅局已開出1萬張補稅單,補稅總額超過8,000萬元,即日起一周內繳稅。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97年度綜所稅未申報案件中,須補稅者共計1.03萬件,國稅局均已寄發繳款書。其中多達八成五的補稅案件,補稅額都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國稅局建議接到補稅單的民眾,可以就近到超商繳交,繳納期間從今(16)日起至25日止。

台北市國稅局轄區內未申報97年度綜所稅總補稅案件為1萬367件,補稅總額8,312萬9,576元。其中,補稅額超過2萬元者共1,385件,2萬元以下案件有8,982件。

台北市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除可以現金或即期支票連同繳款書,到代收稅款處繳稅,或在繳納期間內使用自動櫃員機(ATM)、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稅額在2萬元以下,則可至全省統一、全家等四大便利商店繳納。

凡是收到補稅單的民眾,若核對繳款書無誤後,應自今天天起到25日為止繳清稅款。逾期繳納稅款者,除原補稅額外,每逾二日還會再被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限繳日30天仍未繳納,將被移送強制執行,並再就應納稅款及滯納金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日止,按規定利率按日加計滯納利息,一併徵收。

國稅局提醒民眾,補稅單以雙掛號郵寄方式寄出,國稅局絕不會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納稅人至銀行自動櫃員機,依指示操作繳稅。

【2010/08/16 經濟日報】



進貨退出折讓扣減 列當期營業稅進項

財政部指出,企業如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在發生當期提出申報扣減營業稅進項稅額,未在當期申報扣減者,即形同虛報進項稅額,將遭補稅處罰。

營業人報繳營業稅,營業稅額的計算是以當期銷項稅額扣減進項稅額後的餘額,做為當期應納營業稅額或溢付營業稅額。財政部指出,營業人如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開立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在發生當期提出申報扣減進項稅額。

國稅局查獲甲公司在98年11、12月間,因進貨退出或折讓而收回營業稅額5,000元,未在次月15日前申報的進項稅額中扣減,國稅局依相關資料進行查核,核定甲公司應補徵營業稅額5,000元。並加處罰鍰5,000元

【2010/08/1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機能性飲料認定 國稅局列出原則

官田鄉吳小姐問:「機能性飲料徵免貨物稅查處原則」有何相關規定?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查處原則係依坊間產品性質歸納列舉出具有保健概念之機能性飲料及使用劑量標示方式,如無法歸屬列舉項目者,則由國稅局或關稅局依個案認定。其認定原則如下:一、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具有保健概念機能性飲料:1.產品標示已取得行政院衛生署健康食品許可證之證明。2.產品標示具有保健概念之飲料。3.非屬上開產品,經國稅局或關稅局認定為具保健概念之飲料。二、產品標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具有使用劑量限制:1.參酌藥品標示,已明確規範用法、用量。2.標示建議飲用量。3.標示飲(使)用量不超過一定用量。4.標示以一定用量為限。5.非屬上開標示方式,經國稅局或關稅局認定其標示具有使用劑量限制。

【2010/08/1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會計年度起訖日 企業可申請變更

湖口蔡小姐來電詢問:所得稅法對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如何規定?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是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但因為原有習慣或營業季節的特殊情形,可以在報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准後,變更會計年度的起訖日期。經稽徵機關核准變更會計年度的營利事業,應於變更日起一個月內,將變更前的營利事業所得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2010/08/16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