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2011.03.01稅務新知

都更獲配新建物 減稅限縮
正大財稅專欄/工商憑證控管 兩點不漏
稅務問答/執業者交際費 限額內核實認定
稅務問答/不服稅捐核定 30日內申請復查


都更獲配新建物 減稅限縮

雖然都市更新正夯,財政部仍決定限縮都更後獲配新建物者的減稅優惠。2月底起,除土地所有權人外,因為行使權利變換取得更新後建物的其他權利人,不再擁有契稅免稅優惠,但可獲得減徵四成稅捐的優待。

財政部已在2月21日訂定最新規定,將原本96年12月所做的行政命令予以限縮。即都更後因權利變換獲配更新後建物的所有權人,地主及實施者取自地主權利變換獲配的新建物仍免契稅,其餘都要繳交移轉後新建物全額契稅的60%稅款,稅負成本上升。

由於這類申報案件,過去享有全額免徵契稅的優惠,財政部為免波及已申報者的權利,決定不溯及既往補稅,只有新命令頒布後的都更建物權利移轉案件,才需要繳交契稅。

政府為鼓勵都更,提供都更參與者包括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人(如設定地上權者),以及實施者(即負責協調、推動或興建者)有房屋稅、地價稅、契稅、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等五大減稅優惠。

財政部認為,目前都更計畫皆採取「權利變換」處理更新後土地及建物產權的分配問題,由於權利變換的本質是合建的觀點,因此只有提供土地參與更新的地主,與實施者間因權利變換獲配的更新後建物,可視為原始取得,繼續享有免徵契稅優惠。

財政部說,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依同條例第39條第2項規定取得更新後的建築物者,也是由土地所有權人獲配後再移轉,但因非屬合建者,此時的移轉行為,應依契稅條例及都更條例第46條第3款規定,視為都更後第一次移轉並課徵契稅,但可享有減徵四成稅捐優惠。

閱報祕書/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是藉由老舊市區重整過程,讓街道、市容與建物擁有全新風貌。政府認為,都市更新不只是老屋換新屋,也不只是容積獎勵、租稅減免,而是具有公共利益的都市開發,提升城市競爭力的必經之路。

都更可以營造多贏局面。縣市政府推動都更,可改善都市環境,提升居住品質,增加就業機會,擴大都市公共空間;對地主而言,經由權利變換機制,讓協議條件公平透明,並享有租稅優惠;對開發商而言,不必擔心地主哄抬地價,透過容積獎勵的申請,也可增加開發利益。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重建區段的土地,目前是以「權利變換」作為處理建物或土地等產權分配的主要方式。

「權利變換」是指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的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更事業。

在都更事業計畫實施完成後,即可按其更新前權利價值以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更新後建物及土地應有部分或權利金。 (陳美珍)

【2011/03/01 經濟日報】



正大財稅專欄/工商憑證控管 兩點不漏

由於企業電子商務化方便、快速,近年來廣受企業與政府單位青睞,愈來愈多的作業程序均可透過網路執行。但與之相關的網路交易糾紛與身分認證問題實務上頻頻發生,其中以「身分冒用問題」最為嚴重,有心的駭客常會利用所竊得的資料從事不法行為,導致交易的當事人蒙受嚴重損失。為解決上述問題,及因應「電子化」、「網路化」全球趨勢,經濟部積極推動企業工商憑證的應用以邁向「政府電子化」的里程碑,並自98年9月起主動向符合資格的企業,寄發工商憑證,主要目的希望企業能以線上身分即時驗證的機制,確保電子商務交易過程的完整與保密性。

「工商憑證」可視為政府核發的企業電子化印鑑,亦即「企業的網路大、小章」。企業在向政府申辦各種文件、流程需要確認公司身分時,只要該項業務政府部門可透過網路進行申辦,企業即可運用工商憑證,取代公司實體大、小章簽署,其法律效力與企業的實體印鑑效力相同。目前工商憑證運用範圍以政府的工商服務為主體,包含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勞保局網路申報及查詢、經濟部G2B商工公文訊息交易等29項,預期未來將會有更多元的項目可供運用(如免稅憑證的申請),故本所鼓勵企業應儘早加入使用工商憑證的行列,以跟上世界趨勢並提升企業運作效率。

為配合經濟部工商憑證之發送,國稅局新聞稿表示,已具備工商憑證卡營業人,只要至各稽徵機關索取申請書或是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營業人與營業人交易使用電子發票申請書(B2B)」,填寫基本資料,核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送至營業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經核可發函通知後,立即取得B2B電子發票開立資格。工業局未來將推出的「無紙化發證系統」,也可透過工商憑證進行登錄,未來需要申請免稅憑證的工廠或報關行,透過工商憑證登錄系統,可以較以往人工作業更為便利,在不用附件情況下直接進行機關查驗。順利通過工業局的審核取得免稅憑證後,後續海關的通關則可以做到單證比對和自動核銷,至少節省四到七個工作天,提升申請免稅憑證的效率。

雖然工商憑證的使用可提升企業作業的效率,惟實務上仍常見企業因疏於對工商憑證進行有效控管,導致企業員工因濫用或錯用,而造成企業與政府間不必要誤會案例發生,情節嚴重者企業更須面臨違規受罰的無妄之災。對於控管工商憑證,提出以下二點建議供參:(1)仿效一般公司內部使用印鑑流程申請方式,設立印鑑核准登記簿,嚴格記錄工商憑證使用經過及使用人員名單;(2)若公司規模較大,未來企業可向政府申請附卡,正卡由負責人持有保管,附卡以授權有限應用範圍的方式予各部門主管,如人事主管授權勞保業務、銷售主管授權領投標業務,財務主管授權報稅業務等。

由於工商憑證附卡所表彰效力與正卡同,即法律效益同為公司簽章,故使用附卡時宜審慎小心,並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切勿貪圖使用上的便捷效率而忽略風險控管的重要,未來會計師事務所透過工商憑證,協助客戶處理各項事務機會也將會愈來愈密切。認識及接受新科技的到臨將是無法改變的事。 (作者是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工商登記部副理)

【2011/03/0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執業者交際費 限額內核實認定

臺南市某商標事務所劉先生問:執行業務者的交際費,是否可以全數列報費用?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列支交際費,經取得合法憑證並查明與業務有關者,准予核實認定。但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執行業務者核定業務收入列支交際費限額比率標準:(1)建築師、保險業經紀人:7%。(2)律師、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技師、地政士:5%。(3)其他:3%。因此商標事務所列支交際費限額應依其他執行業務者業務收入限額比率之標準3%計算申報交際費用。

【2011/03/0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不服稅捐核定 30日內申請復查

永和區朱小姐問: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不服,應於何時提起行政救濟?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對於不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案件,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於繳款書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如以郵寄申請方式辦理者,以寄發郵戳日期為準。該所說明:因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30日期間認定,該法並無明文規定,是為維護民眾權益,財政部解釋凡採郵寄方式申請者,得以寄發郵局郵戳日期為認定標準。所以民眾只要在期間內郵寄復查申請書,申請復查就屬合法。納稅義務人應留意申請復查期限,以免因逾期申請而喪失行政救濟權利。

【2011/03/01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24日 星期四

2011.02.25稅務新知

售地盈餘證券化避稅 挨罰
台灣港務公司 政府獨資
稅務問答/1月剛結婚 夫妻免合併申報
稅務問答/不適用試算稅額 兩方式申請
稅務問答/自家產品犒賞員工 應開發票


售地盈餘證券化避稅 挨罰

利用土地交易免稅避稅又有新招,台北市國稅局及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聯手查獲,家族企業利用售地所得改發行股票,分配股份給家族股東取代現金,將股東獲利轉為證券交易所得方式避稅,避稅總額逾億元。

由於這類「盈餘證券化」手法過去未曾出現,且避稅安排並不違反公司法與所得稅法規定,國稅局查獲相關事證後,動用稅捐稽徵法的實質課稅原則,對家族企業涉嫌避稅的六人連補帶罰共6,300餘萬元。

營利事業出售土地的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但這項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依現行稅法規定,屬營利所得,應由股東合併各類所得申報繳納綜所稅。

台北市國稅局及北區國稅局查稅時,發現一家廠房位在北區轄區內的家族企業,出售廠房的鉅額獲利並未分配,而以發行股票發行轉成股份給家族股東,家族股東再以不同意公司出售廠房為由,要求公司按公平市價出資買回股份,原本應分配給股東的售地盈餘,要按營利所得課徵股東個人綜合所得稅,結果全數變成免稅證券交易所得。

由於這家族企業反對售地的六名股東,持股高達45%,國稅局認為企業有利用法規漏洞避稅的嫌疑。台北市國稅局表示,這家公司及其股東將應稅的營利所得透過發行股票後,由公司以買回股份方式,將出售土地利得假藉證券交易所得釋出,個人股東原應受配的營利所得轉換為免稅所得避稅情形明顯,因此依實質課稅原則調整歸課股東的營利所得,補徵稅額,並處以罰鍰。

台北市國稅局說,涉及租稅事項法律,應衡酌經濟的意義及實質課稅公平原則。因此,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判斷及認定,應以其實質經濟事實關係及所產生的實質經濟利益為準,而非以形式外觀為準。

【2011/02/25 經濟日報】



台灣港務公司 政府獨資

行政院會昨(24)日通過「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未來將在交通及建設部下設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經營商港,港務公司由政府獨資經營。

另外,行政院會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明定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但稅捐稽徵機關應另將核定稅額通知書,在開始繳稅日期前送達全體公同共有人。但公同共有人有不明者,得以公告代之,讓未受送達繳款書的公同共有人知悉稅捐處分,以保障其權益,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為免增加稽徵成本,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對公同共有人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但大法官釋字第663 號解釋認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致侵害未受送達的公同共有人訴願、訴訟權,財部因此提出修正。

【2011/02/2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1月剛結婚 夫妻免合併申報

台南市新營區陳先生問:其於100年1月結婚,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需要夫妻合併申報嗎?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依規定申報其上一年度綜合所得稅,陳先生於100年1月份結婚,因其99年度與新婚妻子尚未具有夫妻關係,尚無所得稅第15條第2項規定夫妻須合併報繳之適用。

【2011/02/2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不適用試算稅額 兩方式申請

潮州鎮秦小姐問:應如何申請99年度不適用綜所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申請人應於100年3月15日前以下列兩種方式辦理:

一、書面申請:將「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暨變更郵寄地址申請書」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或親至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憑核驗。

二、網路申請:申請人應以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99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戶號,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 .nat.gov.tw)點選「稅額試算服務」/「稅額試算服務申請」辦理線上申請。

【2011/02/2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自家產品犒賞員工 應開發票

太保市陳先生問:公司年終舉辦尾牙活動,除購買抽獎獎品犒賞員工外,獎品還包括公司自製產品,是否應開立發票?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營業人為舉辦年終尾牙所購買抽獎獎品的進項憑證,因獎品購入時已決定供作酬勞員工使用,其進項稅額是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的,惟獎品在贈送員工時,可免視為銷售貨物並免開立統一發票;但是以自製產品或購買貨物贈送員工,因原非備供酬勞員工使用,營業人係以進貨或有關損費科目列帳,購買時所支付進項稅額並已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所以轉作酬勞員工時應視為銷售貨物,按時價開立統一發票。

【2011/02/25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23日 星期三

2011.02.24稅務新知

政府代算稅額 200萬戶適用
報稅新制/政府代算 200萬戶稅書寄到家
報稅新制/上網查詢扣除額範圍 新增為7項
報稅新制/今年報稅 稅率與級距雙減
我國來源所得認定 開倒車
稅務問答/產製保健飲料 無劑量限制應稅
稅務問答/農地變非農地 有條件免遺贈稅
稅務問答/報稅前三個月 應申請研發投抵


政府代算稅額 200萬戶適用

政府代算所得稅便民措施,5月開跑,200萬個家庭每戶預估省下1.5小時報稅時間。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3)日表示,所得單純、扶養親屬不多的家庭,收到稅額試算表只要簽名回覆,就不必再報稅。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5月1日實施,全國五區國稅局預定4月25日以掛號寄出符合代算服務資格者的稅額申報書。財政部說,確認政府計算稅額無誤的家庭,可以網路或書面確認,再依繳稅、退稅或不補不退案件性質,繳稅或填報退稅帳戶,即算完成申報義務。

李述德強調,政府代算所得稅為便利民眾的納稅服務,沒有強制性,民眾可以放棄這項權利,包括在3月1日到3月15日間,向國稅局申請不適用代算服務,或即使接到代算稅額書表,也可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全國530多萬申報家庭中,政府篩選適用代算服務者共200萬戶,其條件包括:同戶申報者只有本人、配偶、子女與直系親屬;所得均為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所得,有執行業務所得者只限稿費及一般經紀人收入;限制選用標準扣除額,申報扣抵項目不包括財交損失特別扣除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及大陸所得。

財部也排除夫妻分居或分開報稅案件,且年收入超過600萬以上高所得家庭,都不在代算服務之列。稅捐機關預定4月25日後,就符合試算條件且未申請不適用者寄出稅額試算通知書。

同意政府試算內容者,要在5月31日前完成確認與繳稅手續。以繳稅案件為例,納稅人須選擇以現金、ATM等工具繳稅,或以稅捐機關所附繳稅取款委託書線上登錄或書面回覆帳號,才算完成申報;退稅案件則要透過網路或書面方式確認退稅帳號。

財政部說,試算稅額過程中,受限所得資料未必完整,納稅人須自行檢視,如果漏計所得須自行重新辦理申報,稅額試算表自動作廢;如有溢計所得的處理方式也相同。


【2011/02/24 經濟日報】



報稅新制/政府代算 200萬戶稅書寄到家

今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全台將有200萬個納稅申報戶不必自行計稅,政府將首度提供代算個人綜合所得稅服務,並將於4月25日將稅單以掛號寄送到府,民眾收到稅單確認無誤後,只要回覆資料就可輕鬆完成報稅手續,繳所得稅將變得和繳房屋、地價稅一樣簡單容易。

財政部表示,去年全台有535萬個納稅申報戶,其中有269 萬戶可辦理退稅,而今年國稅局首度實施的稅額試算服務,僅限於「所得單純」的民眾,初估符合適用條件者,全台約有200萬戶。

財政部共挑出符合六大條件的人提供試算稅額,包括:只有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父母)和子女的免稅額;只有薪資等扣(免)繳憑單和股利憑單的所得;採標準扣除額申報;不需報繳最低稅負;無抵減稅額;夫妻未分居。

財政部表示,民眾若同意試算通知書所計算的稅額,通知書即等同具備結算申報書的效力,民眾免再自行填寫申報書報稅。但若民眾不想採用試算稅額服務,可以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連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就不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若有疑義可自行申報
試算通知書、稅書就自動作廢

財政部指出,民眾在接獲99年個人綜所稅試算通知書後,若對計算稅額有疑義,可以選擇自行填寫結算申報書並報繳稅,不必就試算通知內容更正。一旦重新申報者,試算通知書及政府核發的繳(退)稅書表,就會自動作廢。

財政部強調,此代算服務不具強制性,因此納稅人接到政府核發的綜所稅單後,發現所列的所得資料有缺漏,或納入代算的所得資料不全,都須自行重新申報,不可以直接按政府所核發的稅單繳稅,否則未來若被國稅局查到,還是要補稅加罰款。

【2011/02/23 聯合晚報】



報稅新制/上網查詢扣除額範圍 新增為7項

財政部今年連續改革所得稅申報服務,除了首度實施為選擇標準扣除額且所得單純者,提供個人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服務外,對於今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也將擴大上網查詢扣除單據項目增為七項,初估約540萬申報戶受惠。

今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將可享受簡化報稅作業的便利服務。財政部於5月將擴大扣除額查詢範圍達到7種,新增了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加計原已開放查詢的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和教育學費,可上網查詢範圍可擴增至7項。此外,同戶可查詢的所得人收入範圍,也增納受扶養的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直系尊親屬。

使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所得稅的民眾,在5月申報99年度個人綜所稅時,即可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在5月報稅期間,透過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包括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等七大扣除證明資料,一律免再檢附繳費單據,即可申報減除各項扣除額,輕鬆達到節稅效果。

財政部表示,去年首度實施列舉扣除額單據電子化查詢服務,去年申報期間查詢件數達到325萬件,利用率為總結算申報件數的60.7%,今年繼續擴增,但因受限部分費用單據蒐集完整性不足,民眾若上網查調不到相關費用單據,仍須自行補齊。

【2011/02/23 聯合晚報】



報稅新制/今年報稅 稅率與級距雙減

今年民眾申報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可享稅率及級距雙減稅的好處,政府已調降前三個課稅級距的稅率,分別由6%、13%、21%,降為5%、12%和20%,初估有380萬戶受惠。此外,今年也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因此民眾若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於5月報稅時,就須申報最低稅負。

因受到稅法修正,以及課稅級距在99年因物價漲幅較上次調整基期漲幅達到3%之影響,99年課稅級距不僅金額調整,個人綜所稅稅率除了最高30%與40%兩稅率不動外,其餘三級距稅率均下降一個百分點,促使民眾於今年5月申報99年個人綜合所得時,將可獲得稅率及級距雙減稅的好處。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屬於落後申報的稅制,因此99年的所得必須等到100年5月才能申報。舉例而言,99年所得的課稅級距,最低級距稅率已從6%降為5%,而課稅級距所適用的所得淨額範圍,則為50萬元以下,也就是在個別課稅級距適用的所得淨額未調整前,淨額41萬元以下的民眾,適用課徵稅率是6%,超過41萬元到109萬元間者,則按13%稅率來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由於個人海外所得已自2010年1月1日起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因此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民眾若有投資於海外市場的基金,則需特別留意報稅項目,包括海外基金分配孳息時,無論配發現金或單位數,都應在取得分配的年度計入所得,即使是屬於2009年的配息,只要在去年度發放,還是要列入申報。

【2011/02/23 聯合晚報】



我國來源所得認定 開倒車

國內公司給付給外國公司的勞務報酬是否屬於我國來源所得,時常衍生稅務爭議,勤業眾信會計師袁金蘭昨(23)日表示,原本財政部已發布認定原則解決問題,但最近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聯席會議做出一份走「回頭路」的見解,恐將使企業再陷入無所適從窘境。

袁金蘭表示,過去國稅局對於「勞務報酬」認為,儘管勞務提供地在國外,但「使用地」在國內或須國內業者參與及協助才可完成者,屬於我國來源所得,企業仍要依20%的扣繳率辦理全額扣繳。

袁金蘭表示,財政部98年發布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原則,明定勞務提供地及營業行為若均在我國境外進行及完成,則外國營利事業所收取的報酬非屬於我國來源所得,國內企業也不須繳稅。

不過,她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聯席會最近做出一份決議,認為即使外國公司提供勞務的地點在境外,但因該勞務須在我國境內使用後,其經營事實才可完成,因此所獲得的勞務報酬仍屬我國來源所得。

袁金蘭強調,上述決議具有約束各級行政法院的效力,對於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將有很大不利影響,呼籲若有企業因而受害,要有勇氣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2011/02/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產製保健飲料 無劑量限制應稅

瑞芳區簡小姐問:納稅義務人產製或進口具有保健概念機能性飲料品,應否課徵貨物稅?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產製或進口具有保健概念機能性飲料品應課徵貨物稅,但其產品標示有使用劑量限制者,非屬貨物稅課稅範圍。應課徵貨物稅的清涼飲料品包含稀釋天然果蔬汁及其他飲料品,其中稀釋天然果蔬汁,除應含有天然果、蔬汁外,可添加糖、鹽、食用有機酸、維他命C及粘稠劑,但不得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或稀釋天然果蔬汁國家標準禁止之其他食品添加物及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食品。

另其他飲料品課稅範圍,係以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體量未達內容量50%,以稀釋或不加稀釋後供人飲用之植物性飲料、碳酸飲料、運動飲料、機能性飲料、乳製品成分未超過50%的含乳飲料以及含糖、甜味劑、香料、色素或其他食品添加物之飲用水等。

【2011/02/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農地變非農地 有條件免遺贈稅

魚池鄉劉先生問:農業用地經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是否有免徵遺產稅、贈與稅相關規定?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農業用地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何時變更,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得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免徵遺產稅、贈與稅:(一)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二)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者。

【2011/02/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報稅前三個月 應申請研發投抵

屏東市林小姐問:申請研發投資抵減應於何時辦理?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依據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公司從事研究發展的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後一個月內,檢附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其當年度研究發展活動是否符合高度創新研發態樣,始得適用投資抵減獎勵。例如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公司來說,5月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應在2月到6月期間申請。

【2011/02/24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2011.02.23稅務新知

海外所得課稅 五大類躲不掉
爭取彼岸優惠 須防重複課稅
三角貿易申報錯誤 免罰
港澳人士 開放網路報稅
同戶所得分開查調 3月15日截止


海外所得課稅 五大類躲不掉

今年5月報稅,民眾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就要申報最低稅負。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陳惠鈴昨天說,只要經常匯款到國外、或是擁有海外資產曾登上媒體版面等,都是容易被查稅的「高危險族群」,一定要誠實申報。

財稅官員表示,個人結匯金額只要超過台幣50萬元,中央銀行將一律列冊交給全台5區國稅局查稅,像是個人投資雙元貨幣等投資收益或匯兌收入、贈與財產給海外親友等,都會被列管調查。

陳惠鈴指出,今年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有民眾認為國稅局掌握不到海外所得,因此有賭賭看的心態;不過,如果你有大筆海外資產,或是所得,又符合以下5種條件,就會成為被國稅局查到稅的高風險族群,不要因小失大。

陳惠鈴說,一是經常匯款到國外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國稅局可以從央行提供的結匯資料,掌握民眾的資金進出情況。

此外,近來許多台商回台上市,不過,有的台商早期進行海外投資,可能不是經由合法管道出去,國稅局掌握不到;但是,如果這些台商在海外投資的公司掛牌,只要持股轉讓或是獲配股利,國稅局可輕易從公開資訊掌握這些人的海外所得。

至於過去曾經被國稅局調查遺產稅或贈與稅的民眾,而且其中還有海外資產,由於已經是「列管戶」,被追查海外所得的風險也很高。陳惠鈴也提醒,擁有海外資產的知名人士、而且還登上媒體版面,也得小心被國稅局鎖定。

國稅局官員提醒,要申報最低稅負的項目有6大類,包括:綜合所得淨額、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同一人的壽險及年金險給付、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員工分紅配股的時價與面額差額部分、以及海外所得;合計若超過600萬元,要繳納20%的最低稅負。


【2011/02/23 聯合報】



爭取彼岸優惠 須防重複課稅

資誠與中國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昨(22)日舉辦「台灣及大陸兩岸稅務最新趨勢發展研討會」。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烈龍說,台資企業稅務人員單方面考慮,去爭取大陸子公司稅負優惠,卻忽略集團可能因而陷入更不利的稅務狀況,大陸稅徵主管機關查核移轉訂價時,可能因此要求企業補稅,造成兩岸重複課稅。

資誠副總經理陳惠鈴表示,台商須正視兩岸經濟協議(ECFA)所帶來的稅務問題,集團企業更應關注兩岸稅務動態,必要時調整投資策略,才能降低潛在的稅務風險。廖烈龍指出,跨國投資常見的稅務爭議,包括:關係企業移轉訂價的調整、常設機構課稅主體的判定及利潤歸屬、以及企業組織架構重組的稅務處理等。

廖烈龍提出「總部全球化稅務治理」觀點,他建議,台商應在台灣的營運總部建立稅務治理單位,負責統籌各地區的租稅優惠政策效益、善用國與國間的租稅協定及安排跨境交易等,並應瞭解投資當地稅局的審查態度和方向。

兩岸簽訂ECFA後,台商應將研發及生產基地留在台灣或遷往大陸?廖烈龍說,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兩岸人員薪資消長、運輸時間與成本、兩岸租稅優惠差異及稅制變革等,尤其台灣在研發投資抵減適用的標準提高後,對企業所表彰的技術層次要求須具高度創新,須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才算。

廖烈龍指出,台灣取消營運總部租稅優惠後,將對跨國企業經營產生影響,企業總稅負可能將因而增加,並降低台商或外商來台設立營運總部意願,無異與國際趨勢背離。他說,企業應重新思考整體投資架構與營運模式,才能極大化集團利潤。

中國普華永道合夥人李尚義表示,在中國提供服務的派遣員工,就算只在中國工作一天,都算是在中國的「常設機構」,企業除須在中國繳納所得稅及營業稅外,外派員工也須申報個人所得稅。

【2011/02/23 經濟日報】



三角貿易申報錯誤 免罰

三角貿易申報不實,不再有條件免罰了。財政部決定對三角貿易申報貨物品名或價值等錯誤產生的違章情形,全部給予免罰。

財政部關政司指出,三角貿易的形態下,業者雖然需要同時申報出口及進口,但實際上貨物根本就沒有實際進到國內後再出口,因此一旦發現屬於申報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情節輕微的違章案件,並據以處罰並不合理,應該給予無條件免罰。

依據目前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貨物申報錯誤要就漏稅額處二到五倍罰鍰,但符合情節輕微的違章案件可以減罰或免罰。財政部說,依據現行規定,三角貿易案件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規定者,需經海關認定屬誤裝退運,或符合更正免罰或報備有效規定者,才能享有免罰,未來則不論是否構成減免罰要件,一律不再處罰。財政部已修正「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1情節輕微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將在近日發布施行。

財政部強調,三角貿易貨物因實質上未進入國內,不涉及關稅徵納,雖有申報內容與實到貨物不符現象,也不會有漏稅可能,基於處罰合理性,未來這類案件將免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規定處罰。

除此之外,依海關緝私條例第41條第1項規定,報關業者向海關遞送的報單,如因貨物重量、價值、數量、品質或其他事項記載不實,導致出現逃漏稅者,依法要處以所漏或沖退稅額二倍至五倍罰鍰,如屬情節輕微者,可以免罰。免罰範圍包括申報錯誤的誤差在5%以內,或短漏稅(或溢沖退稅額)未逾5,000元者;超過免罰範圍者,要改按漏稅額處二到五倍罰鍰。

財政部表示,去(99)年6月15日修正海關緝私條例後,增訂第41條第4項有關報關業者不實記載如屬情節輕微,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定額罰鍰規定,為免發生法規競合,因此刪除現行一定範圍內免罰的規定,回歸海關緝私條例改採定額罰。


【2011/02/23 經濟日報】



港澳人士 開放網路報稅

外僑在台有所得,今(100)年5月報稅將更加方便。財政部擴大外僑使用網路報稅的對象,港澳人士首度可以適用;稅額未逾2萬元的外僑人士,今年也可以利用據點廣布的超商繳稅。

財政部昨(22)日發布修正「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作業要點」,擴大網路申報服務範圍,以便利在台居留天數超過183天外僑納稅人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今年與往年不同的是:

一、網路申報適用對象:除現行已配賦統一證號之外籍人士外,今年香港及澳門人士亦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

二、網路申報通行碼:配合香港及澳門人士可利用網路辦理申報,增列「統一證號」加「許可證號」為簡易通行碼。

在繳稅方式部分,財政部表示,外僑納稅義務人除可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或以晶片金融卡繳稅外,應自行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今年亦可以現金至便利商店繳納。

【2011/02/23 經濟日報】



同戶所得分開查調 3月15日截止

今(100)年5月申報99年綜合所得稅,同戶申報但想要分開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者,手腳要快。財政部表示,今年為配合首年實施稅額試算服務,分開查調所得及扣除額的時間提前在3月15日截止,逾期即不受理。

每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前,國稅局會提供民眾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果民眾希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往年是在4月20日前提出申請,但今年申請時間已提前至3月15日前。

財政部表示,擴大提供查詢99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扣除額部分除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今年新增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身心障礙等四項。

受扶養親屬部分除可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滿20歲子女資料外,今年則再增加納稅義務人滿20歲的子女;98年度已被納稅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且99年度在國內有大專以上院校正式學籍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97、98年度連續被納稅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今年起都可併同納稅人一起提供查調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財政部表示,納稅人也可以主動要求稅捐機關不要合併提供以上受扶養親屬的所得資料,但需在3月15日之前。

【2011/02/23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2011.02.22稅務新知

國稅局查稅 鎖定新板特區16建案
離島購物免稅 優惠擴大
資誠:德拉瓦州非避稅天堂
稅務問答/點光明燈安太歲 報稅將不得扣除
稅務問答/新化所加強便民 提供免下車服務


國稅局查稅 鎖定新板特區16建案

房地產投資客注意了!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經鎖定新北市新板特區16個建案投資客,做為今年查稅重點,尤其是98和99年兩個年度的財產交易所得。

北區國稅局官員說,近年來某些特定地區,因政府公共設施、交通運輸網陸續完成,房價直線上升,不少投資客事先布樁,購買還在興建中的建案,待房地漲價時出售,藉此機會大賺一筆。

據了解,在房價一路飆漲下,不少房市投資客獲利豐厚,但不少預售屋投資客未依規定,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包括北市和北區國稅局今年都把查出售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列為查稅重點。

官員指出,隨房價飆漲,去年開始北市和北區國稅局即加強查稅,「94和95年這類案子較少,但97、98年量就很大了,國稅局是根據實際交易進行查稅。」

北區國稅局解釋,預售屋買賣跟一般出售房屋不同是:預售屋完工前,買方購買的是未來建案完工後,不動產過戶予買方「權利」,因此預售屋的買賣是屬於財產權利的交易,依規定將財產交易所得。

北區國稅局指出,為掌握投資客交易及所得資料,稽徵機關已經「多管齊下」,即運用不同管道,包括:建設公司、政府機關、地方稅捐單位等,針對這類型房地交易蒐集相關課稅資料、進行交叉比對,加強選案查核,遏止逃漏稅。

國稅局並指出,已經在網路上建置消費情報頁面,提供民眾將房屋買賣情形通報稽徵機關查核運用。

財政部官員指出,去年5月申報98年所得者,若漏報98年出售預售屋財產交易所得者,「現在還來得及」,最好是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加計利息),若被查到,將處1倍漏報所得與1倍以下罰鍰。

財政部官員並強調,今年沒有被查到,不表示沒事;因稅法有5年核課期,只要5年內被查到漏報所得,都將被補稅且罰鍰。

也就是說,凡自94至98年過去5年這期間有出售預售屋,且產生財產交易所得者,最好自動補報。

官員指出,北市國稅局到今年1月5日總共查獲29件,補稅1.6億。

【2011/02/21 聯合報】



離島購物免稅 優惠擴大

刺激離島觀光及消費商機,財政部將提高澎湖、金門等六個離島購物免稅優惠,自目前每人3萬元調高為5萬元。消費者赴離島購物觀光,購物總額同一離島不超過5萬元者,可享有關稅、營業稅等五種稅捐免稅的優惠。

去年10月間,立法委員林炳坤提案擴大對離島購物免稅優惠,要求消費者在離島免稅商店購物的免稅金額,應從目前的3萬元提高至6萬元,財政部經研議後,同意提高為5萬元。

立委認為,針對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限制在離島購物金額與次數限制,嚴重影響離島旅客購物意願,財部應鬆綁。

依離島建設條例及離島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享購物免稅優惠離島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


【2011/02/22 經濟日報】



資誠:德拉瓦州非避稅天堂

許多企業透過美國德拉瓦州設立控股公司,企圖以國際租稅規劃進行轉投資,使德拉瓦漸成為國際熱門的避稅天堂。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周思齊表示,德瓦拉與其他州的稅法並無不同,「德拉瓦並不是避稅天堂。」

周思齊指出,無論在美國任何一州成立一般公司(Subchapter C Corporation)或有限責任公司(LLC,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都須依法對全球來源所得課徵美國聯邦所得稅(稅率為35.7%),若再考慮州所得稅及匯回台灣所得扣繳稅30%,整體稅負可能更高。依德拉瓦州所得稅法規定,一般公司州級所得稅率為8.7%;由於台灣與美國沒有租稅協定,一般公司以淨利分配股利給台灣股東,須就源扣繳30%。

周思齊指出,雖然有限責任公司股利匯回台灣扣繳稅可抵消,但報稅須將台灣母公司資產負債表與損益揭露給美國稅局,內部資訊可能造成風險。

【2011/02/2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點光明燈安太歲 報稅將不得扣除

嘉義市賴先生問:點光明燈或安太歲費用是否能在申報綜所稅時列報捐贈扣除?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政府機關或符合同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可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扣除。但民眾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等支出,係屬寺廟提供勞務對價,並非無償捐贈性質,故不得適用上述列舉扣除規定,又受贈慈善機構或團體如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則縱民眾確實係無償捐贈,也不得作為捐贈列舉扣除。

【2011/02/2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新化所加強便民 提供免下車服務

台南市單小姐來電詢問:新化稽徵所是否提供預約免下車服務?若有,該服務包含哪些項目?如何申請?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為加強便民服務,該所提供呼速得預約免下車服務,歡迎民眾以電話、傳真、網路或郵寄預約申請並檢附應備文件,來所即可取件。服務項目包括:1.儲蓄免扣證;2.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3.違章欠稅查復表;4.國稅各項申請書表(提供空白表格);5.宣導資料;6.所得資料(不包括申辦被繼承人及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資料);7.財產資料(不包括申辦被繼承人及債權人查調債務人之資料)。詳情請電洽06-5978211轉404趙憶芳小姐。

【2011/02/22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2011.02.18稅務新知

大宗物資降營業稅 箭在弦上
利潤匯台 牽動彼岸租稅優惠
稅務問答/債務保證人放棄求償 依法必須課徵贈與稅
稅務問答/已過世股東獲配盈餘 股利憑單應填繼承人


大宗物資降營業稅 箭在弦上

外界期待政府儘速確立機動調降小麥等大宗物資營業稅,經濟部長施顏祥昨(17)日表示,物價上漲,減免營業稅確實是選項之一,正研議中。財政部也已做好機動降稅措施,政策一發布,立即可啟動。財政部表示,依據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機動調降營業稅程序上要由行政院決定是否需要動用降稅措施,之後再由財政部召集有關機關,就降稅種類、降幅與起迄時期會商後,再報行政院核定實施。

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尚未就是否動用營業稅機動降稅工具做出最後決定,先前行政院已指示經濟部應就民間大宗物資價格進行監控,並提出政策建議。

財政部說,目前是不是機動調降營業稅率的時機,各部會雖已有共識,但仍要視國內情勢「一步步來」,包括國際原物料價格走勢、國內相關物資的進口價格漲跌,以及新台幣匯率對進口成本的影響等,都會納入機動降稅的考量因素。財政部目前也已預先就相關降稅事項進行準備,以便降稅令一旦發動時,可儘速縮短行政作業時間。

施顏祥指出,穩定物價,政府可以做兩件事情,一個是機動調降關稅、一個是對大宗物資的營業稅。機動調整稅率幅度,要看整個價格、業者吸收情況,經濟部將再做最後確認。

依據稅法規定,進口小麥、大麥、玉米及黃豆等四項大宗物資,其應徵營業稅(目前為5%),可由行政院機動調整。機動調降的稅率與降稅時間並無限制。

2008年因氣候異常導致全球農作物嚴重減產,加上原油價格飆漲,導致黃豆、玉米等榖物被用來做生質燃料使用,加大國際大宗榖物價格上揚,國內麵粉業者不堪成本高漲,政府因此先機動調降小麥等關稅後,再修改營業稅法,將小麥等四項大宗物資納入機動調降營業稅範圍,並自97年3月起展開長達二年三個月的機動降稅措施,穩定國內物價。


【2011/02/18 經濟日報】



利潤匯台 牽動彼岸租稅優惠

大陸加強移轉訂價查核力道,在大陸設立子公司,如利用收取研發權利金方式將剩餘利潤匯回台灣,可能會影響大陸子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失去在大陸的企業所得稅租稅優惠。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台灣所)昨(17)日舉辦「大陸移轉訂價合規和籌劃」研討會,KPMG中國所會計師廖雅芸表示,近年大陸國稅總局不斷推出各種移轉訂價法規管理企業移轉訂價,查核力道擴大,去年移轉訂價補稅總額高達人民幣26億元(折合新台幣116億元)。

廖雅芸指出,許多在大陸設廠進行後端研發的台商都被大陸稅局調查,衍生許多問題。常見台灣母公司在大陸設立子公司,進行生產製造與後端研發,為避免太多剩餘利潤留在大陸,台灣母公司通常以向子公司收取服務費、銷售佣金或研發權利金的方式,來符合移轉訂價規定。

廖雅芸說,如果大陸子公司曾申請「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法租稅優惠,就須注意支付母公司研發權利金,是否會讓稅務機關否認子公司的研發行為,駁回高新企業的資格。

廖雅芸指出,大陸各省對高新企業的審核認定標準不一致,建議台商可事先向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事先審核,並明確解釋與台灣母公司之間關係,以防事後被取消稅務優惠。

KPMG中國所會計師池澄表示,由於台灣和大陸間沒有租稅協定和雙邊預先訂價協議,台商若被大陸當局調查後補稅,可能帶來雙重課稅的問題,也會增加稅務成本。

池澄建議,企業可考慮同時向兩地稅局分別申請兩個單邊預先訂價協議,將對方稅局可能提出的限制放進協定,成為協定前提假設,讓兩個單邊預先訂價協議運作整合為一。

【2011/02/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債務保證人放棄求償 依法必須課徵贈與稅

雲林縣土庫鎮廖小姐問:債務保證人放棄對主債務人的求償權,是否應課徵贈與稅?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依民法規定,債務保證人代主債務人清償債務時,原債權人對主債務人債權,於清償限度內即移轉予保證人,保證人如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放棄求償權利,就是屬於以免除債務方式對主債務人的贈與行為,依法應課徵贈與稅。但主債務人宣告破產者,保證人之代償行為不視為贈與。

【2011/02/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已過世股東獲配盈餘 股利憑單應填繼承人

屏東市某公司會計林小姐來電詢問:該公司於98年度5月31日分配97年度盈餘予股東,惟其中有位股東A先生於98年3月15日死亡,有關該股東所獲配盈餘,應如何申報股利憑單?係以原股東或以該股東繼承人為所得人?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被繼承人死亡後,遺產所生之孳息係屬繼承人所得,扣繳義務人應於給付時,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惟在繼承人辦理遺產分割或交付遺贈前,可暫免填發憑單,俟其依法辦妥遺產分割或交付遺贈時,再按實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填發憑單,併入遺產孳息過戶或領取年度所得,依法徵免所得稅。所以該公司股東A先生所獲配盈餘,該公司可暫免填發股利憑單,待繼承人辦妥遺產分割後,再就實際繼承人填發股利憑單,併入繼承人領取年度之所得徵免所得稅。

【2011/02/18 經濟日報】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2011.02.17稅務新知

財部擬修法 提升降稅效率
研發投抵 非曆年制追溯適用
列舉扣除 查詢範圍擴大
稅務問答/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按公告現值2/3估價
稅務問答/公司解散後分配財產 逾出資額部分應申報


財部擬修法 提升降稅效率

機動降稅不夠「機動」,財政部計劃修改關稅法,提高機動降稅的行政效率,朝向由財政部負責向行政院呈報,加速機動降稅的時效。

對抗通膨是行政院現階段的首要任務,原物料價格飛漲造成國內物價蠢動,財政部關稅稅委員會在農曆年前緊急開會決定調降小麥粉等七項農工原料關稅稅率,卻遲至年後才公告自2月10日起採行機動調降關稅的平抑物價措施,引發民間業者批評。

財政部檢討後認為,目前關稅法第71條有關機動降稅的行政措施,依規定在決定增減稅率或數量的貨物種類後,包括實際增減幅度及開始與停止的日期,需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擬訂後,再報請行政院核定。

例如,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1月25日下午召開會議,確定要對小麥粉等七項農工原料機動降稅,受限關稅法規定,財政部需再會同經濟部及農委會後,才能共同報請行政院核定降稅實施日,以致部會間往來公文即耗去近一星期,直到2 月1日公文才進行政院,已趕不及在農曆年前降稅。

【2011/02/17 經濟日報】



研發投抵 非曆年制追溯適用

今(100)年2月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始受理企業申請99年研發投資抵減高度創新認定,經濟部最近發布新解釋函,採非曆年制會計年度、已結算申報營所稅的公司,也可趕上首年產創研發投抵優惠,4月11日前提出補申請即可。「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為產業創新條例的子法,不分製造、服務業,皆可在營所稅結算申報前三個月、後一個月間,向主管機關提出高度創新行為認定,抵扣部分營所稅。

一般使用曆年制會計年度公司,申請認定期限是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林宜信指出,有些公司採用非曆年制會計年度,99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早已在去年11月公布投抵辦法前完成結算申報,導致無法申請新的產創條例研發投抵。

為解決此問題,經濟部工業局日前發布解釋函令,將非曆年制的公司也納入研發投抵的首年申請範圍,不過也限制申請期限限制,須在解釋令發布次日起兩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專案認定申請,即採用2月到8月制為會計年度的企業,如要申請投抵,須在今年4月11日前提出申請。至於9月制非曆年制營利事業的98年度投資抵減,根據投抵辦法第12條規定,不列入解釋令適用範圍,申請期限到100年2月28日。

林宜信提醒,採用9月制的公司如果還沒照規定提出申請,須儘速在2月28日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

企業須通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認可,才能符合投抵的營所稅抵減優惠,採曆年制公司已在2月起開始送件。林宜信指出,主管機關審核「高度創新行為」須花一些時間,目前還沒有審核完畢的案例。


【2011/02/17 經濟日報】



列舉扣除 查詢範圍擴大

今(100)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可享更便捷查詢服務。財政部擴大扣除額查詢範圍達到七種,新增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同戶可查詢的所得人收入範圍,也增納受扶養的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直系尊親屬。

財部指出,納稅人使用政府提供的所得與扣除額資料查詢功能後,將不必再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檢附所得及適用扣除額節稅的支出證明。不過,財政部強調,受限資料蒐集無法完備,納稅人如經由查詢系統未能查到的所得或支出資料,須自行補齊。

配合今年首度實施個人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服務,財政部將提供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與所得資料查詢的期間,納稅人若不願意同戶申報者查調其所得,可申請分戶提供資料,申請期限提前自3月1日開始,納稅人在3月15日前均可上網或赴稅捐機關申請。

財政部昨(16)日發布「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目前共有約91萬戶報稅使用列舉扣除額方式節稅,100年5月申報所得稅期間,新增可查詢的扣除額範圍包括:

一、捐贈:但只限去(99)年五都市長以及市議員選舉的擬參選人捐款,不包括對政黨捐贈;以及紅十字會、慈濟、家扶中心及世界展望會等22個公益團體。

二、醫藥及生育費:台大、榮總等73家公立醫院,以及新光、亞東、馬偕等六家私人醫院,但不包括私人診所、療養院等醫療機構。

三、災害損失:納稅人向稅捐機關報備天災的損失金額。

四、身心障礙扣除額:前一年度已申報身心障礙扣除額者,以及領有身障手冊者,但不包括已有身障手冊但從未申報身障扣除額的納稅人。


【2011/02/1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遺產地有三七五租約 按公告現值2/3估價

信義鄉古先生問:其父親死亡後遺有三筆土地,申報遺產稅前已先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登記謄本,發現其中一筆土地記載訂有三七五租約,其價值估算是否和一般土地相同?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第1項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的時價為準,又依該法條第3項規定,第1項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另依財政部67年8月2日台財稅第35163號函釋,遺產土地訂有三七五租約者,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7條規定,按公告現值三分之一予以減除後辦理估價。

【2011/02/1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解散後分配財產 逾出資額部分應申報

台中市安小姐問:公司解散後分配賸餘財產與股東時,其超過原出資額部分應如何申報?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答覆:依財政部62年3月2日台財稅第31604號函釋,解散公司依公司法第330條規定,於清償債務後按股東股份比例分配賸餘財產時,其超過原出資額部分,應按公司實際分派數,依所得稅法第88條有關公司分派股利之規定,填報股利憑單。若以持有轉投資公司股票移轉過戶登記與各股東,依財政部84年6月15日台財稅第841627652號函釋,非屬證券交易稅課稅範圍,惟其超過出資額部分,仍應依上揭第31604號函規定辦理。

【2011/02/17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