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2011.03.10稅務新知

公益團體免所得稅 放寬
銀行認列信用損失 壓力減
美FASB 向「公允價值」靠攏
稅務問答/暫停營業當期 應申報營業稅
稅務快訊/綜所稅講習會 新營23日登場


公益團體免所得稅 放寬

公益團體等銷售貨物或勞務所繳納的所得稅,財政部同意計入支出費用,當全年度的支出金額占收入比率達70%時,公益慈善團體即可享有免納所得稅的優惠。

財政部指出,教育、文化、公益及慈善機關,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行為如與其創設目的活動有關,依法繳納的所得稅,依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計算當年度支出比例時,准併入支出項下計算。

目前,慈善機關團體等符合免稅標準第2條規定要件者,本身的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外,均可免納所得稅。但免納稅的前提,須是機關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的支出,不低於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70%。也就是,若當年度基金收入為100元,支出就要超過70元才可免稅。

此一放寬措施目的避免機關團體已納所得稅,確實無法再支用於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時,卻因不得列入支出比率的分子計算,導致收支比率未達70%,造成全部結餘依法應課徵所得稅而影響其從事創設目的有關活動的能力。

財政部同意慈善、公益等機關團體銷售貨物及勞務的所得稅,也可計入支出費用範圍用,可使支出金額上升,相對較易達到免稅的要件。

財政部說,一般營利事業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款因屬盈餘分配,目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2011/03/10 經濟日報】



銀行認列信用損失 壓力減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今(100)年1月底公布國際會計準則IFRS 9補充文件,調整金融工具減損模型,勤業眾信財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楊承修表示,草案將有效利率與預期信用損失分開計算,可減輕銀行認列信用損失的壓力。

補充文件草案內容是由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共同研擬推出。楊承修指出,目前已公開對外徵詢意見,IASB預計今年6月定案。根據IASB在98年底提出的IFRS 9草案,銀行認列預期信用損失是採「整合有效利率」計算。但實務上,整合有效利率計算有很大困難,造成銀行界反對聲浪。

楊承修表示,這次補充文件中對銀行業影響最大的,是首次提出「脫鉤」(Decoupled approach)的認列預期信用損失方式,意思是將利息有效利率與信用風險預期損失分開計算,收入認列仍採原始報酬率計算,但估列損失採用直線法或年金法,反映放款期間損失。

勤業眾信管理顧問公司經理莊浩智表示,有別IFRS 9原始草案採有效利率,這次提出脫鉤方案,將可簡化銀行業內部的資訊系統處理複雜度,減輕銀行負擔。

補充文件草案也提出另一項計算「好帳」(Good book)認列預期信用損失的新方法。

莊浩智表示,在好帳中,開放型投資組合預期信用損失的認列,可取二種計算方法中較高的數字認列。

第一種方法是現行的依時間比例利用直線法或是年金法認列;第二種是新方法,「對可預見未來的信用損失認列」(也稱Floor),也就是把一筆放款在「大於、等於12個月期間」的預期損失計算出來。

楊承修指出,這無疑將計算好帳信用損失的方式複雜化,銀行在直線法或年金法中該如何使用折現率、銀行如何選擇「可預見未來」的期間長度,都是可能發生的問題。銀行業應儘早理解公報與補充文件為公司帶來的重大影響,提早因應以調整、建置內部系統。


【2011/03/10 經濟日報】



美FASB 向「公允價值」靠攏

勤業眾信財務諮詢顧問公司副總經理楊承修表示,歐洲的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兩個委員會近年頻頻聯手發布會計公報與補充文件,美國FASB希望愈來愈靠近IFRS的公允價值,以健全美國國內金融體質,並縮小與IFRS差異。

楊承修指出,金融風暴後,美國FASB認為銀行損失準備反應不夠即時,以致資本市場發生經濟變化時,就造成銀行界大風暴。他們期盼修正會計準則,早一點將風險反應在財務報表,以平穩美國銀行業的風險危機。

楊承修表示,FASB只有兩項堅持,第一是不要讓損失遞延發生,而須早點在財報顯現;第二是每個報表日時點,都須正確反映放款預期損失。

這兩個堅持與IASB原則不謀而合,因此二委員近期將聯手主宰超過世界大多數資本市場的會計準則。

不過,FASB是否放棄美國會計準則(US GAAP),轉投入IFRS懷抱,楊承修抱持保留態度。他說,美國有財經政治考量,國內仍有反對意見,但FASB已公告,2014年將「決定」是否接軌IFRS。

【2011/03/1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暫停營業當期 應申報營業稅

烏日區田小姐問:申請暫停營業當期,是否應申報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營業人年度中申請暫停營業之當期,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依限申報營業稅額,以免遭加徵滯、怠報金。該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及第49條規定,營業人除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兩月為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營業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下同)1,200元,最高不得多於1萬2,000元;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3,000元,最高不得多於3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1,200元,怠報金為3,000元。

【2011/03/10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綜所稅講習會 新營23日登場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為輔導民眾瞭解綜合所得稅相關法令、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稅額試算等便民新措施,訂3月23日上午9時在該分局八樓禮堂舉辦「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措施暨相關法規講習會」,費用全免,並提供最新稅法教材,歡迎踴躍報名參加,洽詢電話:06-6579079。

【2011/03/10 經濟日報】

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2011.03.09稅務新知

大陸毛巾傾銷案 我重啟調查
南區教報稅 講師宅急便
稅務問答/聯合執業 20日前轉開扣繳憑單
稅務問答/慈善義賣收據 不得列舉扣除
稅務快訊/使用電子發票 佳里25日講習


大陸毛巾傾銷案 我重啟調查

台灣對中國毛巾課徵204.1%反傾銷稅,將在今(100)年5月屆滿。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評估國內業者提供資料認為,大陸毛巾仍有繼續或再度對我傾銷疑慮,同意啟動落日調查,最快年底前將決定是否二度對大陸毛巾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日報/提供

大陸進口的毛巾產品,是台灣對大陸課徵的第一個反傾銷稅案件,自95年6月1日起已連續課徵五年。財政部關政司表示,傾銷案申請人雲林縣毛巾產業科技發展協會,去(99)年1月17日提出繼續課徵的申請。

財政部根據協會提供的資料,認為可以合理懷疑涉案進口貨物如停止課徵反傾銷稅,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傾銷及損害我國產業情形,因此經關稅稅率委員會議後決議進行調查。

台灣對大陸毛巾產品課徵反傾銷稅後,達到國內產業損害保護效果,不管產能或市占率,均明顯大幅提升。95年6月1日課徵反傾銷稅前,台灣毛巾市場有將近42.8%屬大陸毛巾天下,去年為止,大陸毛巾在台市占率已滑落到17.2%。反而,國產毛巾產能,從114.7萬公斤上升到193萬公斤,市占率也自14%攀升到37.4%。

關政司認為,大陸涉及對台傾銷的毛巾業者,在一般毛巾關稅10.5%外,再被加徵204.1%反傾銷稅,合計進口稅稅負高達214.6%,對國產毛巾已產生十足保護效果。在啟動落日調查時,財經兩部將觀察大陸近年毛巾產量,及其外銷台灣以外鄰近國家的出口價格,判斷有無必要再施以反傾銷稅懲罰。

反傾銷稅的落日調查程序,依規定財政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日起六個月內完成調查認定,並通知經濟部;經濟部應自公告進行調查日起展開調查,並在接獲財政部通知翌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認定,並通知財政部;財政部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十天內,須提交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預估最快年底即可就是否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作成最終認定。

【2011/03/09 經濟日報】



南區教報稅 講師宅急便

5月報稅季節將近,南區國稅局今年首度提供「國稅講師宅急便」服務,只要是南區國稅局轄區內機關團體或營利事業,達30人以上團體就可提出申請,指定講師到府,免費教你如何報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講師的選擇範圍為南區國稅局所有人員,包括局長許春安在內。只要時間可配合,局長可能化身為講師,親自示範報稅實務流程。

南區國稅局表示,以往大部分的稅務講習會,都是由國稅局自行安排課程與場地,報名上課民眾背景不同、報稅需求也不同,往往無法滿足部分上課民眾的實際需求。

為符合各行各業的報稅需求,南區國稅局今年起開辦客製化租稅教育「到點講授課程」服務,機關團體、大型公司、學校、醫院等可針對欲瞭解的國稅法規,向國稅局提出教育訓練需求。

台北市國稅局也表示,台北市13個分區稽徵所也有提供類似服務,只要團體達一定人數,可向稽徵所提出申請,稽徵所將選派專業講師開班授課。

如果公司沒有提出申請,個人也可參加國稅局自辦的稅務講習會。台北市國稅局4月將推出17場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員工分紅、海外所得申報的稅務講習,3月中公告上網,民眾可留意報名資訊。

【2011/03/0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聯合執業 20日前轉開扣繳憑單

臺南市林先生問:其律師事務所係聯合執行業務事務所,聽說要轉開扣繳憑單給各執行業務者,要如何填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各聯合執業事務所,應於3月20日前依合約所載盈餘分配比例,將上年度所取得扣繳憑單上的扣繳稅額,以聯合事務所名義轉開扣繳憑單予各合夥執行業務者,並向主事務所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申報,供各執行業務者作為扣抵所得稅依據。該分局提醒,聯合執行業務事務所轉開各執行業務者扣繳憑單時注意應以主事務所為扣繳單位、所得類別應勾註執行業務所得類別及載明執行業務種類、扣繳稅額欄依聯合執業之合約所載盈餘分配比例填載及備註欄應註明「『轉開』:本憑單僅供申報扣繳稅額使用,實際所得額應依事務所該年度損益分配予所得人之分配金額列報」。

【2011/03/0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慈善義賣收據 不得列舉扣除

埔里鎮張小姐問:公益慈善團體舉辦義賣募款所開立給民眾收據,能否列報綜所稅捐贈列舉扣除額?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對政府機關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可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扣除,係為鼓勵民眾多行善舉;但民眾參加前揭機構或團體舉辦義賣所取得義賣收據,因有取得義賣物品,並非完全無償捐贈性質,故不得適用上述列舉扣除額規定。

【2011/03/09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使用電子發票 佳里25日講習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表示:為提升企業營運效率,加強推廣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並配合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及相關法規之修正,輔導營業人與稅務代理人瞭解修法內容與應注意事項,順利完成各期營業稅申報,訂3月25日上午9時至12時假五樓第一會議室,舉辦「100年度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講習會」,歡迎轄內營業人、代理營業人申報之稅務會計從業人員等踴躍報名參加。

【2011/03/09 經濟日報】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2011.03.08稅務新知

短短三月 每人增背國債1.4萬
勤業眾信/企業併購繼受租稅獎勵 爭議大
學者建議:接軌IFRS 稅制年底前敲定
稅務問答/銷貨報價 營業稅金應內含
稅務問答/虛報薪資 公司虧損仍要罰
稅務問答/拋棄繼承 遺產列扣額不變


短短三月 每人增背國債1.4萬

國債又上升了。財政部大樓國債鐘顯示,截至100年2月底止,中央政府長短期債務餘額達4.89兆元,平均每位國民負擔中央政府債務21.1萬元,短短三個月每人增加1.4萬元國債負擔。

財政部昨(7)日公布的最新國債訊息,截至今年2月底為止,中央政府一年以上的長期債務未償餘額為4.649兆元,少於一年的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2,400億元,合計達4.889兆元。平均每人負債21.1萬元。

財政部是自去年12月起,每月7日固定在網站首頁及電子看板發布「最新國債訊息」,也是設置國債鐘以來,第四個月公布國債數字。與99年12月首度公布截至11月底的國債鐘相比,每位國民平均負擔中央政府債務,增加約1.4萬元;整體國債總額,也自11月底的4.557兆元,上升至4.889兆元,增加3,329億元。

國債數字只限中央政府的舉債金額,並不包括地方舉債。同時,也不包括如勞健保給付的隱償性債務。財政部強調,地方債務是為支應各地方的公共建設,應由各地方居民分擔,不應由全國民眾共同承擔;而非營業基金自償性債務,未來是以受益者付費方式清償,或指撥特定財源予以償還,也不在全民共同承擔之列,因此不宜計入國債。

觀察政府設置國債鐘以來,國債數字呈逐月上升趨勢。財部強調,這是因為金融海嘯造成全球性經濟不景氣,政府須採取擴張性財政支出政策,以舉債擴大公共建設等方式,刺激復甦。

【2011/03/08 經濟日報】



勤業眾信/企業併購繼受租稅獎勵 爭議大

公司進行合併或分割等併購,其併購後存續或分割繼受公司得繼續承受合併消滅或被分割公司於併購前該併購主體依法已享有尚未屆滿之租稅獎勵,此為企業併購法第37條為維持租稅中立性所訂之租稅措施之一,惟尚先不論合併消滅或被分割公司已取得免稅投資計畫核准而尚未完成部分依其租稅中立精神應否由併購後公司繼受之爭議,單是「已享有尚未屆滿租稅獎勵」之繼受,其計算方式就已引起徵納雙方諸多認定爭議,相關行政救濟案件已儼然發酵中。

其實該爭議說穿了就是如何計算併購後公司「原併購主體」受獎勵且獨立生產之產品或勞務所得額。依免稅所得計算要點所示,併購後公司應就消滅或被分割公司部分「獨立設置帳簿」,並以該帳簿為準,核實計算其原受獎勵且獨立生產之產品或勞務部分之所得額或應納稅額。為客觀計算免稅所得要求納稅義務人獨立設置帳簿原屬合理,惟計算要點所定義獨立設置帳簿之標準係指依規定設置完備,能獨立計算屬被併購主體部分之銷貨額、銷貨成本及毛利,且合理分攤營業費用及非營業損益者,並未進一步定義其所稱之獨立計算銷貨額、銷貨成本及毛利意指為何?造成部分稅捐稽徵機關套用免稅所得計算要點第4點及第5點所稱之獨立計算,令納稅義務人難以適用。

想想看,如果一家公司原本就難以適用獨立計算免稅所得,又怎能期待併購後搖身一變就可以獨立計算?雖經財政部與工業局多次開會協商,已釐清該獨立計算非指免稅所得計算要點第4點及第5點所稱之獨立計算,且其認定標準係以真實表達被併購公司之所得額後,該部分爭議所纏繞的結似乎鬆開許多,但是所謂的真實表達,如未能有客觀標準,或者類似免稅計算要點在無法符合稅捐稽徵機關獨立計算標準下有客觀推計課稅之計算方式,這個結要完全打開,恐怕還得再等等。

此外亦發現部分案件,稅捐稽徵機關為貫徹租稅中立性認為併購後公司所享受之免稅效益不應超過併購前得享受之租稅優惠,惟併購後所產生之經濟效益及免稅效益是綜合許多因素而產生的,不是單能以數學公式合計或拆減就可以擬制出併購前得享受租稅優惠,況且併購態樣眾多,例如垂直合併或功能性分割,併購後公司最終產品均可能與併購前投資計畫產品有所不同,如為貫徹租稅中立,應針對不同態樣給予一合理推計併購前該受獎勵產品或勞務之所得額方式,而不是單以擬制數為限額,否則對參與併購主體所能享受租稅優惠只可能愈併愈小,反而有失租稅中立。

不可否認,有些併購行為確實會造成併購前後免稅優惠顯著增加情形,例如不能適用獨立計算免稅優惠企業,透由分割而得享受獨立計算之租稅效果,當然這可能也是獨立計算標準過於嚴苛所造成的,撇開這些不談,如為防弊而從嚴認定租稅優惠獎勵繼受案件,實非企業併購法第37條之立法意旨,且將衍生許多不必要行政爭訟案件。

【2011/03/08 經濟日報】



學者建議:接軌IFRS 稅制年底前敲定

國際會計準則(IFRS)將於2013年正式上路,國內上市櫃公司將被強制全面採用,台大會計系主任林世銘昨(7)日表示,企業導入IFRS後,將面臨財務報表重新調整及納稅額出現增減等問題,未來如何課稅,呼籲政府應在今年底前敲定,以化解業界疑慮。

台灣大學會計學系今天將舉辦「導入IFRS重大稅務議題與解決方案研討會」,產官學界將齊聚一堂針對稅務議題,研商最佳解決方法。

台塑集團、台積電、中國信託與國泰人壽等企業財務代表,將出席討論企業導入IFRS時面臨的稅務難題;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則將提出有效的建議解決方案;財政部次長張盛和也將率領該部賦稅署官員與會,當場回應企業疑問,並蒐集各方意見,帶回研究。林世銘說,未來企業要向海外募集資金,例如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公司債等,不須重新轉換成當地會計報表形式,將可節省龐大財報調整費用;國內投資人要購買國外股票時,查看財報也一目瞭然,IFRS將有助促進公司資訊流通及投資活動。

【2011/03/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銷貨報價 營業稅金應內含

樹林方小姐來電詢問:公司銷售貨物向客戶所作報價是內含或是外加營業稅金?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未依規定開立者,經稽徵機關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2011/03/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虛報薪資 公司虧損仍要罰

案例:營利事業經查獲虛報薪資,縱核定虧損,仍應受罰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經查獲虛報薪資,縱使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剔除虛報薪資支出後仍為虧損,無補徵稅款,仍應依規定處罰。該所受理甲君檢舉A公司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虛報其薪資20萬元,經調查後,A公司無法提示相關資料,同意剔除該筆薪資支出,惟A公司主張該公司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經減除該筆薪資支出後仍為虧損,應無漏稅額,毋庸受罰。惟所得稅法第110條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應就短漏所得額依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計算之金額,依規定倍數處罰。故A公司虛報甲君薪資20萬元,仍應就其短漏之所得額20萬元依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核算,仍應按所漏稅額3萬4,000元(=20萬元×稅率17%)處2倍以下罰鍰。

【2011/03/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拋棄繼承 遺產列扣額不變

屏東市陳先生來電詢問:日前因父親往生,第一順序繼承人長子及長女均拋棄繼承,長子有四個小孩均未成年,長女有兩個小孩亦拋棄繼承,請問申報遺產稅時得列報扣除額為多少?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數額僅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數額為限。所以本件得列報扣除額為90萬元(45萬元×2)。有關扣除之數額僅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並非以次親等繼承人(孫子輩)之人數計算,以本件為例,係以原先第一順位繼承人長子及長女人數計算。

【2011/03/08 經濟日報】

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2011.03.07稅務新知

新北市包租公 要多繳稅了
營業稅查核 4月大執法
稅務問答/股東轉讓股權 須申報綜所稅
稅務問答/捐贈列舉扣除 受贈方須符規


新北市包租公 要多繳稅了

高房價也推升租金行情。財政部已核定去(99)年租屋者的租金收入課稅標準,新北市租金漲幅最大,今(100)年5月報稅時,新北市包租公的租金課稅率比去年高出1個百分點,達到18%,打破連續六年未調整紀錄。

新北市的房東,如果99年間出租供別人做住家使用,98年度的課稅標準,房屋座落在市,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17%課稅,99年調高為18%;在鄉鎮則從14%調高為15%。若房屋評定現值50萬元的房屋,租金所得一年就是5.13萬元,比98年時須申報的租金所得增加約1萬元。

全台除了新北市外,包括台北市及其他縣市的租金課稅水準維持不變,這也是台北市等縣市連續第七年以相同課稅水準課徵租金所得稅。

台北市一樓臨馬路按房屋評定現值的52%計算租賃收入,課稅比率仍居全台之冠。

財政部表示,租金申報方式有二種,民眾可按照全年租金總收入,減除必要費用(包括財產折舊、修繕費、地價稅、房屋稅、貸款利息、保險費等)後的所得,申報繳稅;但若房屋約定租金明顯較財政部所訂的當地一般租金低時,就要按財政部核定的租金標準課稅,即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以核定的平均租金收益率,再減掉必要費用43%後的收入報稅。

100年5月申報99年出租房屋的租金所得稅,唯獨已在99年12月25日升格的新北市調升1個百分點,財政部分析指出,主要是受到北部高房價以及升格效應影響,新北市的租賃市場價格上升最為明顯,因此決定予以調高。

財政部表示,個人將財產借與他人使用,除經查明確係無償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外,應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繳納所得稅。若財產出租其約定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時,稽徵機關即可參照財政部所訂「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


【2011/03/06 經濟日報】



營業稅查核 4月大執法

五區國稅局4月1日起將展開100年度營業稅選案查核,專門鎖定營業人開立不實發票、免稅異常等逃漏營業稅行為。台北市國稅局表示,營業人本月底前自動補報、補繳漏稅,除加計利息外,可以免罰。

中區國稅局表示,本次查核有五大重點,包含不實發票選查、免稅異常、退稅異常、申報出口異常、進銷異常等。

五區國稅局將加強選查涉嫌開立、取得不實發票的營業人。營業人與小型企業如果沒有交易事實,卻取得小型企業開立的不實統一發票,用來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虛報營業成本或費用,都是稅局列為選查對象。

中區國稅局表示,常見營業人將應稅發票開立為免稅發票,造成免稅異常或比例偏高,為這次查核重點;稅局也鎖定公司用個人消費的發票憑證(非供本業或附屬業務使用進項憑證)列報為公司進項費用,虛報進項稅額的案件。

這次還將查核漏進漏銷、進項金額過大且加值率偏低、免稅比例偏高、留抵稅額鉅大或長期留抵的營業人,是否依法取得進項憑證及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依法報繳營業稅。

國稅局將透過全國海關提供的進、出口報單資料,查核營業人的申報出口異常行為,如是否短開或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以冒退營業稅及誤申報適用零稅率。

【2011/03/0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股東轉讓股權 須申報綜所稅

汐止方小姐問:股東轉讓股權應如何申報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所明定財產交易所得,如公司股東轉讓其出資額應屬財產交易,其財產交易所得以交易時成交價額,減除股東取得該出資額所支付價款之餘額為所得額。該所說明,79年度起證券交易所得雖然停徵,惟如公司未發行股票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即非屬有價證券,股東於年度中轉讓,其財產交易所得應申報綜合所得稅,以免漏報受罰。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800-000321詢問。

【2011/03/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捐贈列舉扣除 受贈方須符規

宜蘭市黃小姐問:對職工福利委員會現金捐贈有何相關規定?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個人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除須有捐贈事實,尚須注意受贈單位是否屬於已依法登記或立案且確實符合所得稅法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規定,並須檢具受贈單位所開立捐贈收據正本,始可認列捐贈扣除額。該分局說明,個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捐贈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且該機構或團體應合於民法總則規定公益社團及財團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始符合扣除規定。

【2011/03/07 經濟日報】

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2011.03.03稅務新知

逃漏營業稅 減罰有條件
拒代算所得稅 3月15日前申請
稅務快訊/稅務研習 新莊開課
稅務問答/房屋法拍 仍須申報


逃漏營業稅 減罰有條件

企業逃漏營業稅,適用減罰的前提須是繳清全部稅款。財政部明令,企業如以帳上留抵營業稅抵繳,不足額仍有欠繳稅部分,都視為未繳清,不得適用減罰。

財政部昨(2)日強調,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屬於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部分,所稱「已補繳稅款」,是指以「所漏稅款已全部補繳完竣」做為適用標準。

納稅義務人違反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的違法情形,包括短漏報銷售額、虛報進項稅額、未依規定繳納營業稅,以及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而營業等,依法要按所漏稅額處以一到十倍罰鍰。為減少爭訟及避免對小額漏稅案件重罰,財政部也訂有減罰規定,符合條件者其罰鍰倍數即會大幅下降。

財政部指出,企業因虛報進項稅額產生漏稅者,所指虛報進項稅額,是以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查得的資料,核定應補徵的應納稅額為準;漏稅額的計算,則是扣減營業人自違章行為發生日起,至查獲日止經稽徵機關核定的各期累積留抵稅額的最低金額為漏稅額。

依據裁罰參考表,財政部說,這類違法漏稅行為若適用減罰者,是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但在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者,得減輕裁罰倍數為1.5倍。

財政部指出,漏稅企業如要主張適用減罰,必須繳清全部漏稅額。稽徵實務上,當營業人無進貨事實而虛報進項稅額,在扣除違章行為發生日至查獲日以前各期的期末最低累積留抵稅額後,仍有應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5款規定處罰的漏稅額,不能主張就已繳清部適用減罰。

【2011/03/03 經濟日報】



拒代算所得稅 3月15日前申請

不想要政府代勞計算所得稅,切記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將失去主控權。財政部預定4月25日前寄出稅額試算表,不願政府代算所得稅,或想要政府代算但地址異動者,15日前一定要提出申請。

財政部提醒,除了代算所得稅的服務外,今(100)年5月申報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開放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調對象,擴及同戶申報的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直系親屬,如果不願所得資料被同戶申報納稅人申請查調者,也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才可分戶提供。

財政部表示,為提供更優質納稅服務,各地區國稅局今年針對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內容單純案件,提供99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但納稅人如擬變更郵寄地址,或納稅人、配偶、子女及直系尊親屬因個人因素考量,不想適用本項服務,可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強調,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屬主動提供的便民服務措施,並無強制性,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國稅局4月25日前,將依其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書上提供的退補稅通知送達處所地址(未填寫者即為戶籍地址),以掛號寄發。

【2011/03/03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稅務研習 新莊開課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與新莊社區大學聯合舉辦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最新修正法令與實務研習,研習日期為3月4日至4月8日每周五下午7時至10時止,上課地點:新莊高中(新莊區中平路135號),有興趣者請於每日下午2時後逕向該社區大學報名,報名專線02-89943725。

【2011/03/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房屋法拍 仍須申報

嘉義市許先生問:房屋被法院拍賣,是否須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個人出售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歸屬年度是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所屬年度為準,但如果是遭法院拍賣,則是以買受人(即拍定人)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日之所屬年度為準。

該分局說明,經法院拍賣的房屋,買受人於繳足拍定款項後,法院會發給權利移轉證書,買受人再持該證書到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例如:買受人於99年11月底領得執行法院所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但100年才到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則該筆所得仍係歸屬原所有權人99年度財產交易所得。

法院拍賣房屋未能提出原始取得實際成本者,應依該年度房屋評定現值,按財政部頒布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核算;若能提示原始相關憑證者,則以拍定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始取得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為財產交易所得。

【2011/03/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