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2010.10.01稅務新知

產創研發抵減擴大 溯自1月
營業車牌照稅 開徵
資誠:台商倉促重整 徒增風險
稅務快訊/北區租稅法令研習 新莊辦兩場
稅務問答/外僑在台住滿183天 按居住者扣稅


產創研發抵減擴大 溯自1月

行政院昨(30)日協調完成產創條例子法中的研發支出抵減辦法,將供研發用的專用技術、特殊性軟體、資料庫納入研發支出投資抵減範圍,國內廠商和國外廠商合作研發,國內支出部分也可抵減。

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政務委員尹啟銘昨天邀集財政部、經濟部協商產創條例子法中的研發支出抵減辦法,獲上述共識。

工業局長杜紫軍表示,近日內將和財政部進一步確認文字後,預計10月正式對外公告實施,並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廠商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根據「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草案,公司從事研究發展支出,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得按1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

產創條例子法中的研發支出抵減辦法日前工業局已預告,但是財政部仍有異議,基於認定不易,不贊成將供研發用的專用技術、特殊性軟體、資料庫納入投資抵減範圍,同時,堅持外國廠商不可享有研發抵減等,昨天由尹啟銘出面協調。

有關專門技術、特殊性軟體、資料庫部分,在經濟部同意由其出面認定後,財政部同意納入研發投資抵減範圍。

外國廠商部分,財政部堅持外國廠商不可享有研發抵減,但經濟部認為,國內廠商有必要和國外廠商合作策略聯盟共同進行研發,最後同意國內廠商和國外廠商合作研發,國內支出部分也可以抵減。

財政部認為,廠商若要適用研發投資抵減前,一定要先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最後採取折衷方案,廠商如送財政部後,可再補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

【2010/10/01 經濟日報】



營業車牌照稅 開徵

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自今(1)日起開徵,台北縣稅捐處指出,因凡那比風災受損的營業車輛,如果需要辦理報停報廢,可向監理處申請更改稅單,繳納今年7月起至風災前的牌照稅額即可。

財政部也舉例,營業用下期使用牌照稅的課稅期間是自99年7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的牌照稅,營業用車輛若是在凡那比颱風來襲時,受災泡水或被土石流淹埋以致無法使用需要報廢,9月19日以後至今年年底的牌照稅額,即毋需繳納。

財政部提醒營業用車主,一旦車輛確實已受災毀損,不管是報停或報廢,都要向監理機關申請改開稅單,再按新稅單的稅額繳交牌照稅。

今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自今天起開徵,繳納期限原至99年10月31日截止,因10月31日為星期日,截止日依法順延至11月1日(星期一),財政部提醒納稅人應在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牌照稅的繳稅管道有七種,包括可用現金繳稅,或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應納稅額2萬元以下的車主,可到便利商店繳稅,不必負擔手續費。車主也可直接以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的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繳稅,或使用自動櫃員機(ATM)、電話語音繳納等。

【2010/10/01 經濟日報】



資誠:台商倉促重整 徒增風險

兩岸ECFA簽署生效後,因應關稅減免及早收清單,台商企業面臨營運模式變動,可能進行企業重組,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中國稅務有不可不防的風險,千萬不要為了減稅,倉促決定重整或賣海外股票,可能踩到紅線而得不償失。

資誠昨(30)日舉辦「後ECFA,台商企業面臨的關鍵稅務風險」記者會,稅務暨法務服務部會計師廖烈龍指出,過去中國稅法較不完備,目前已逐步跟進,接連祭出法令和解釋令,追稅力道異於過去,大家若抱持太多期待或僥倖心態,單就某一號文解釋,倉促決定重整或設立公司,只為租稅減免目的,徒增風險。

資誠副營運長郭宗銘舉例,香港和中國大陸簽訂《中港租稅協定》後,企業認為在香港設立控股公司,利用稅率從10%降至5%,可將利潤留在香港,但依59號文規定,控股公司無商業實質行為,即不具合理商業目的,仍將以依法課徵10%稅率。

後ECFA時期,台灣和香港營利事業所得稅分別為17%、16.5%,租稅優勢差異變小,假設台商大陸營運總部獲利100元,扣掉企業營所稅後,以股利分派須扣10%資本利得稅,若匯回台灣再課17%,台商個人最後拿到62.25元;若總部在台灣,台商個人能拿到83元,在台灣設置總部優勢明確。

廖烈龍強調,台商企業營運總部是否搬回台灣,租稅因素外,人工、土地等成本也是考量重點。以富士康為例,中國人工成本逐漸提高,與台灣慢慢拉平,但仍要考量產業群聚效應,以及大陸特殊資源。

郭宗銘認為,後ECFA時期,稅務風險管理愈來愈重要,企業應謹慎思考,不要致力減稅反而踩到紅線,可能因此補稅和處罰,還衍生出重複課稅的問題。

【2010/10/01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北區租稅法令研習 新莊辦兩場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表示:為提升納稅義務人稅務新知及避免申報因不知情而發生錯誤,將在新莊市市公所10樓大禮堂舉辦2場講習會。一、10月6日上午8時50分至下午5時止,課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認定原則(海內外所得),所得稅違章案例探討。二、10月7日上午9時至12時30分止,課程:所得稅最新修正法令解析。講習會詳情及報名專線請電:(02) 29080109轉118。

【2010/10/0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外僑在台住滿183天 按居住者扣稅

義竹鄉林小姐問:公司所聘僱外籍人士,要如何認定為居住者與非居住者及如何辦理扣繳?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自97年8月13日起,外僑以單一課稅年度是否住滿183天來認定其為居住者或非居住者,與其上年度是否為居住者無關。自98年1月1日起,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以外的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之1.5倍即2萬5,920元以下者按給付額就源扣繳6%。

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2萬5,920以上者按給付額就源扣繳20%,但99年1月1日起,超過2萬5,920元以上者,扣繳率下修為按給付額全數扣取18%。非居住者僅非就源扣繳所得於離境前辦理申報,依規定稅率納稅即可;居住者則比照國人於次年度5月份向居留證所載居留地址所屬之國稅局、稽徵所為申報地辦理結算申報。

【2010/10/01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2010.09.30稅務新知

促參五年免稅 須符三大要件
KPMG:接軌IFRS 創造台灣增值
企業實施IFRS/會計師:把握企業再造機會
王永慶百億遺產稅 繳清
稅務問答/計程車營業稅 按查定報繳
稅務問答/扣繳稅款逾期未繳 補帶罰


促參五年免稅 須符三大要件

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工程,享有五年免稅優惠的起迄年限,財部明令須同時符合重大工共工程投資門檻、開始營運及有課稅所得等三條件後,當年度才能開始適用五年免稅。

財政部指出,明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得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起始年度,將使民間機構享有較大的免稅利益,提升其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意願,增進民間投資規模。

舉例來說,以民間機構A公司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主辦機關B縣政府在94年間簽訂投資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促參契約,促參法該項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門檻要件為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應達3億元以上。

假設A公司截至95年底投資金額達1億元並開始營運,後續增加投資,至98年底投資金額達3億元。A公司自95年度起有課稅所得,分別是:95 年度為1,000萬元、96年度為2,000萬元、97年度為3,000萬元、98年度為4,000 萬元、99年度至102年度均為5,000萬元。財部在修正適用規定前,僅規定須自重大公共建設開始營運、有課稅所得年度做為免稅起始年度,上述案例中,A 公司在未達投資門檻要件前,95年度起即開始營運並有課稅所得,其適用五年免稅年度分別是95年度至99年度。

【2010/09/30 經濟日報】



KPMG:接軌IFRS 創造台灣增值

2013年台灣接軌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電信、金融及銀行業,將面臨挑戰最大。接軌IFRS後,台灣企業將更加國際化、透明化,有助創造「台灣增值」(Taiwam premiere)。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KPMG)昨(29)日舉辦「標竿企業IFRS策略研討會」,邀請比台灣早實施IFRS的韓國、印尼專家,現身說法導入IFRS成功經驗。澳洲、印尼與韓國,均是亞洲最早一批實施IFRS國家。

KPMG韓國所副總李享熙表示,史上最近的兩次國際金融海嘯,韓國企業面臨前所未有衝擊,事後檢討,不少人將原因指向韓國企業財報不透明、不夠國際化,兩原因也讓國際投資人長期低估韓國企業價值(俗稱Korea discount)。

他說,韓國明年全面導入IFRS,過去幾年準備中,不少企業都在陣痛中成長,甚至韓國大銀行為導入IFRS,花費幾千萬美元添購軟硬體設備。事後驗證,當韓國企業財報國際化後,投資人與企業信心、價值,都上來了。

KPMG昨天邀集國內電信、航空、銀行等行業高階財務主管,一同參與研討會。KPMG台灣所風控長游萬淵表示,這三類高度接觸民眾行業在IFRS上路後,會比平常只要面對幾位大客戶的高科技業者,面臨更高財報編列困難度,考驗相當大。

例如過去銀行都是在呆帳發生後,才會認列損失,IFRS上路後,都是以預期損失模式來處理呆帳,也就是當銀行要對某一客戶授信時,必須先預估呆帳損失機率,如果違約機率是2%,每放款100元,只能認列98元的收入。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陳振乾說,對台灣企業來說,只要能與國際採取一致的會計語言,不管日後該企業要到海外籌資或併購,都能獲得國際投資人較高評價。

【2010/09/30 經濟日報】



企業實施IFRS/會計師:把握企業再造機會

台灣將適用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韓國專家指出,財務與IT人員必須一開始就合作無間,多數韓國企業「接軌」準備期就超過兩年,台灣企業最好現在就行動。

KPMG最新調查發現,儘管台灣導入IFRS迫在眉睫,但仍有不少企業認為,「採用IFRS可能造成的最大改變」,竟然是「沒有改變」,讓不少會計師嚇了一跳,頻頻喊話,「接軌IFRS不只是會計問題,更是企業再造的機會。」

KPMG韓國所合夥人Jaenam Hwang指出,韓國宣布在2011年全面接軌IFRS後,不少企業都率先適用,一般而言,導入IFRS大概分成三個階段,即預先診斷、設計作業系統導入以及採用。

第一階段,即分析IFRS導入對公司各個層面所造成的影響,以便擬定後續工作計畫,同時確認會計差異,第二階段是公司必須完備詳盡的會計手冊,制定會計政策以作為系統設計及導入的依據;最後一階段建立適當的財報架構,推廣到集團企業。

他強調,IFRS的工作非常複雜,會產生很多問題,例如固定資產、公平價值評估、收入認列及如何整合集團會計政策等,財務與IT人員要隨時配合,業界須經常與主管機關保持連繫,以了解政策對公司影響。

【2010/09/30 經濟日報】



王永慶百億遺產稅 繳清

台塑企業已故創辦人王永慶百億元遺產稅,昨(29)日在最後期限前一天,繳清97億元遺產稅。不過,先前申請實物抵繳22億元遺產稅,其中有一筆價值5億餘元的道路用地有部分因遭國稅局剔除,10月15日前王家須再繳出2,200萬元,國內史上最高遺產稅案才算落幕。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目前正蒐集王永慶生前在海外財產資料,五年內都有核課權,據外傳,王永慶的海外遺產價值超過2,650億元,國稅局須待釐清其海外遺產爭議官司後,再就掌握的課稅資料對王家課稅。至於王永慶國內財產總計119億元遺產稅,王家繼承人申請以價值22億元的遺產辦理抵繳,另外再繳納97億元現金後已結案。

據瞭解,王永慶的遺產稅單超過二張以上,繳款期限並不完全相同。台北市國稅局先是在8月10日收到王家總額22億元以土地、債權與股利遺產抵繳稅款的申請,完成實務抵繳手續;不足的97億元則是分開現金差額繳納稅單,以及金融機構存款抵繳遺產稅等數張稅單,現金稅單限繳日到今天截止,但王家提前29日繳清。

不過,王永慶繼承人申請以遺產抵繳稅部分出現插曲,繼承人早先提出相當於稅額22億元的抵繳財產多數都被接受,僅有一筆公告現值5億餘元的道路用地,國稅局洽主管機關後部分遭剔除,並另開立一張2,200萬元的稅單,要求王家須10月15日前以現金繳清。

王家委託律師說:「王永慶繼承人,昨天已至銀行繳清97億元稅款。」繳入國庫帳款經國稅局清查後,預估一周內可以結案。

99年遺產稅預算目標為138億元,國庫最快一周後入帳,全國的遺產稅收將會提前在10月達成預算目標並超徵。

王永慶遺產稅繳清後,繼承人可以向台北市國稅局申請遺產繳清證明,就可以分配王永慶的遺產。據瞭解,眾多關係人中,王文洋獲得遺產最多,約可分到100億元以上。

【2010/09/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計程車營業稅 按查定報繳

中壢市胡先生來電詢問:計程車是否要繳營業稅?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13條第3項及第23條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小規模營業人,係指同法第11、12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計程車業係屬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按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之規定分業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三個月由稽徵機關填發繳款書繳納營業稅。

【2010/09/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扣繳稅款逾期未繳 補帶罰

屏東市某公司會計張小姐問:公司99年7月5日給付房東租金時已依規定扣取應扣繳稅款,只因業務繁忙而未如期於99年8月10日前將扣繳稅款向公庫繳清,可否適用自動補報補繳加計利息的規定?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扣繳義務人自動將應扣未扣或短扣稅款,向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案件,始能適用自動補報補繳只加徵利息規定,公司之扣繳義務人已扣未繳,與應扣未扣或短扣之情形不同,故依所得稅法規定,每逾2日應加徵1%滯納金,最長以30日為限,即15%,尚無自動補報補繳只加計利息之適用。

【2010/09/30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2010.09.28稅務新知

母子公司變為關聯企業 須認列損益
接軌IFRS 作帳行情將掰掰
房屋淹水一天 免徵一月房屋稅
凡那比受災戶 泡水車停用按比例退稅
稅務問答/欠稅提供擔保品 繳清前不得返還
稅務問答/中獎發票辦兌領 夜間郵局不受理


母子公司變為關聯企業 須認列損益

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要求,只要母子公司實質關係改變,就必須在財報上認列處分投資損益。實務上,企業也有可能因被投資公司向他人募資,導致股份、權益稀釋,同樣會被推定是處分投資。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振乾表示,IFRS主要讓財務報表更貼近各企業真實情況,未來企業將無法僅透過出售部分持股,就可認列對轉投資公司的處分損益。實務上某公司對另一公司持股超過50%,就會被認定是母子公司,持股20%至50%者,會被認定是關聯企業,持股20%以下,則視為是一般金融投資資產。只要控制關係改變,母子公司變為關聯企業或金融資產,就須認列損益。

安侯建業協理黃泳華說,IFRS實施後,對關聯企業權益稀釋,也會推定為處分投資損益,也就是說即使企業只是消極放棄參與被投資公司現增,也可能產生認列問題。

【2010/09/28 經濟日報】



接軌IFRS 作帳行情將掰掰

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將在2013年上路,未來集團處分旗下轉投資事業時,只要未實質改變母子公司關係,就無法在財報上認列收益。這項規定將打破不少集團在編制財報前啟動的「作帳行情」。

以往不少集團喜歡在季報、半年報或年報編製前,啟動集團作帳行情,也就是讓交叉持股的集團成員,相繼出脫手中持股、拉抬集團股價。不過,在IFRS上路後,企業打算透過處分轉投資事業來挹注獲利、美化帳面,恐怕要失望。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振乾表示,現行台灣會計準則對企業轉投資的會計處理,原則以「持股比例」做為區分,持有被投資公司20%以上表決權股份者,視為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應採用權益法評價。

若是持有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50%以上者,視為對該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力,應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制。不論權益法評價,或編制合併報表,這些反映財務報表的金額,都是採歷史成本作為處理依據。

陳振乾說,國內會計準則與IFRS接軌後,處理原則並未做重大修正,但IFRS更側重「企業個體理論」,導入全額公允價值的概念,這使得日後與企業投資相關的損益認列,將與以往不同。

他指出,過去企業可能為挹注獲利,出售部分獲利良好的轉投資公司股份,實現部分資本利得。不過,只要這些股權出售交易,並未改變母子公司的身分關係,就無所謂損益處分認列,也不需要編入財報。

例如,有一家母公司出售子公司10%股權,使得母公司對子公司持股比例,由90%降為80%。不過,母公司出售10%股權,並未改變對子公司仍具有實質控制關係,IFRS僅會將此交易,認定為母公司股東與非控制權益股東間的交易。

IFRS會計變革未來幾年將席捲全台,金管會前年已宣布,台灣企業必須導入IFRS,最快在2011年度期中財務報告的附註揭露中就得採用,2013年起,上市上櫃公司都得依IFRS準則來編制財務報告,2015年將擴大到其他公司。

【2010/09/28 經濟日報】



房屋淹水一天 免徵一月房屋稅

即使房屋只淹水一天,也要記得拍照申報災害損失,並在30天內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至少可享有免徵一個月房屋稅的權利。

財政部指出,財產稅捐的課徵方式不同,房屋稅採按月計稅,只要房屋因改變用途導致適用稅率調整,或因天災受到損害無法使用,其房屋稅的減免,都是按月計稅;地價稅則是按年計徵,在9月22日課徵基準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全年即可適用減免優惠,逾期申請者,次年才可適用。

9月19及20日凡那比颱風襲台,造成高雄縣市等南部部分地區發生水災,民房淹水或土地流失等災害損失情形。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的減免是按照實際淹水日數計算,淹水30天以下,以30天計算。只要淹水一天,不論淹水多深,房屋稅就可以減免一個月。

【2010/09/28 經濟日報】



凡那比受災戶 泡水車停用按比例退稅

行政院昨(27)日召開跨部會會議決定,凡那比颱風泡水車在汽車停用期間,得向監理機關申請按比例退還牌照稅,政府不另編列預算補助。

另外,每戶在15萬元災損限額內,經村里長出具證明者,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為扣除額。

受凡那比颱風影響,高市府希望比照87年水災專案救助泡水車,向中央政府爭取10.6億元專款補助。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昨日邀集財政部、經濟部、主計處等相關部會研商後,決定政府不另編列預算補助,依照現行規定給予泡水車按比例退還牌照稅,及災損限額15萬元以內,得列所得稅扣除額。

【2010/09/2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欠稅提供擔保品 繳清前不得返還

台南市安南區吳先生問:因欠稅被限制出境,其為出國提供擔保品以解除限制,返國後可否申請退還該項擔保品?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如因欠稅被限制出境,為了出國乃向稽徵機關提供財產作為擔保以解除限制出境,因其已提供財產作為擔保品並辦妥抵押權或質權設定,稅捐之保全已無顧慮,不再對吳君限制出境,惟吳君所欠繳之稅款尚未繳清結案前,不得返還該項擔保品。

【2010/09/2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中獎發票辦兌領 夜間郵局不受理

朴子市陳小姐問:持中獎發票至夜間郵局兌領,為何不受理兌獎業務?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依規定,中獎人應於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三個月內,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領獎,並應於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為之。因延時營業窗口、夜間郵局並非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故無法受理兌獎業務,請於郵局受理兌付作業上班時間辦理。籲請中獎人務必於兌獎時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向當地代發獎金單位洽填收據領獎,逾期則不得領獎。其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請至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郵局兌領獎項,四獎、五獎、六獎請至各地郵局兌領獎項;另為便利民眾兌獎,亦可持中獎發票至超商兌換商品或儲值,目前有來來(OK)超商受理五獎、六獎發票兌換業務,其他超商僅受理六獎發票兌換業務。

【2010/09/28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2010.09.24稅務新知

泡水車報廢退稅 溯自9月18日
第四季公債 將發1,200億
營業車牌照稅 下月開徵
稅務問答/銷售彩券佣金 依規定開發票
稅務問答 獲補助水電費 外籍員工要課稅


泡水車報廢退稅 溯自9月18日

因凡那比颱風泡水受損的汽、機車,在明(100)年2月28日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或報停者,稅捐機關將會主動依據監理機關資料,追溯自今年9月18日風災當日起按日退還牌照稅。

財政部提醒車主,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時,須填寫車輛報廢等原因是受凡那比風災造成,監理機關即會將其報廢或報停的起始日,追溯自今年的9月18日。財政部指出,牌照稅是按日計稅,符合條件的車主已納牌照稅均可自風災後的停駛期間按日退還。

財政部昨(23)日通函全國地方稅稽徵機關,對於因風災受損無法使用,並在100年2月28日前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的車輛,由稽徵機關應依監理機關提供的資料,主動退還其無法使用期間溢繳的使用牌照稅。

財政部說,汽、機車遭颱風侵襲受損,如持有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者,其使用牌照稅可按車輛實際使用日數計徵,但稅法原本規定,車主應在災害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出申請才可受理退稅。

鑑於此次凡那比颱風災情嚴重,災區民眾短期內恐無暇辦理車輛報停、報廢的退稅申請,財政部因此決定,要求地方稅稽徵機關對於因風災受損無法使用的車主,主動辦理牌照稅退稅手續。受損車主把握在100年2月底前辦理報停、報廢登記,稅捐機關即會將溢繳稅款主動退還,毋須另外申請。

【2010/09/24 經濟日報】



第四季公債 將發1,200億

財政部昨(23)日公布今(99)年第四季發債計畫,預計10到12月將再發行債1,200億元、國庫券1,000億元。累計今年全年公債發行總額達5,800億元,估計債務淨增加數額會低於原預估的4,667億元,但包括發債總額與債務淨增加數,仍將是史上最高。

財政部昨天公告99年度第四季公債發行計畫,預定將發行甲類公債金額共1,200億元。財政部強調,預計自10月起發行的公債,其中900億元係規劃支應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辦理舉新還舊需要,並未增加債務,另300億元則屬支應總預算或特別預算需要的新增債務。

依據統計,99年全年政府發行債總數額將達5,800億元,實際債務淨增加金額是2,516億元。財政部指出,99年總預算加上特別預算並扣除強制還本後,全年債務淨增加金額是4,667億元,財政部可透過公債與借款方式舉借,預估全年新增債務將會較原估計4,667億元低。

98年全年政府公債發行總額是4,700億元,債務淨增加額為3,870億元,民國100年依據行政院已核定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債編列發行總額為4,291億元,估計淨增加債務是3,631億元。前後二年的政府舉債數額與新增債務都較99年少。99年政府舉債為史上新高。

不過,財政部指出,政府債務看似每年增加,但透過債務基金操作,以舉新還舊「不增加原有債務原則下」,99年發行的5,800億元,有3,284億元屬於調整債務結構,目的在降低債息負擔。

【2010/09/24 經濟日報】



營業車牌照稅 下月開徵

財政部台北市稅捐處指出,99年營業用汽車下期使用牌照稅將自10月1日起開徵,截止日10 月31日正好逢周日假期,依法可順延一天繳稅。稅額2萬元以內的車主,選擇由超商代收稅款的截繳日,可延後到11月3 日,逾期者自11月4日起加徵滯納金。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牌照稅,每逾二天加徵1%滯納金,由於99年下期營業用汽車使用牌照稅截止繳納日是11月1日,11月2日及3日都不會被加徵滯納金。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營業用車主在11 月3日24時前,可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牌照稅款,11月4日(含)以後繳納者,只能至金融機構繳稅,還會被加徵1%滯納金。

【2010/09/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銷售彩券佣金 依規定開發票

台南縣仁德鄉張先生詢問:銷售公益彩券之營業人取得銷售彩券之佣金收入,要不要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銷售公益彩券營業人,除經營其他營業項目之收入部分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銷售公益彩券所取得之佣金收入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外,其餘銷售公益彩券之營業人,不論其取得佣金收入是否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應免用統一發票,並併計其他營業項目之查定銷售額,按稅率1%課徵營業稅。

【2010/09/2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獲補助水電費 外籍員工要課稅

頭城鎮李先生問:有關營利事業給付外籍員工水電瓦斯等費用或代外籍員工繳納我國之稅捐是否有新的規定?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財政部規定自98年1月1日起,除「外籍專業人士租稅優惠之適用範圍」另有規定者外,營利事業給付外籍員工家庭之水電瓦斯費、清潔費、電話費及為其購置消耗性物品之費用,係屬補助性質,應按薪資支出列帳,依規定合併其薪資所得課稅,所購置之耐久性家具供其使用,已列入該事業之財產目錄者,准依法提列折舊,無須併計其薪資所得課稅。至於代外籍員工繳納依稅法應以之為納稅義務人的我國所得稅或其他稅捐,不得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或損失;該代繳金額為取自營利事業之贈與性質,核屬稅法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該外籍員工所得稅。

【2010/09/24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2010.09.23稅務新知

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 擬調高
調高保留盈餘 立委:不影響企業利益
暫繳申報 月底截止
新營所稅 速制定配套措施
稅務問答/電子發票 零稅率須簽章確認
稅務問答/公司購地 應按用途認列利息


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 擬調高

今年起企業營所稅率自25%降為17%,導致企業營所稅與股東綜所稅的兩稅差距擴大為23%,為避免降稅誘使家族企業藉保留盈餘為大股東規避個人所得稅,財政部已將99年列為企業股利分派重點觀察年,不排除考慮調高保留盈餘10%的所得稅加徵率。

全國70多萬家企業,高達八成以上為家族企業,財政部指出,調高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率,將會直接衝擊未上市、櫃公司所得稅負。但提高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有助企業股利政策趨於中性,不受降稅影響誘發保留盈餘的避稅動機。

財政部指出,營所稅率為25%時,企業選擇保留盈餘不分配,須就保留部分的盈餘加徵10%所得稅,股利所含實質營所稅為32.5%,與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40%,僅差距7.5%;營所稅率調降為17%後,股利營所稅負降至25.3%,兩稅差距擴大至14.7%,將近一倍。

兩稅合一下,股利是以股東適用的綜所稅為實質稅負,當大股東適用稅率為40%時,股利稅負即為40%,每百元股利要繳40元給國庫,但若選擇保留盈餘並加徵10%所得稅後,股利總稅負在公司階段只有25.3%,家族企業股東決定不分派股利,稅負反而較低。

營所稅下降,誘發企業降低分派盈餘的意願,將損及國庫稅收。財政部正考慮調高保留盈餘所得稅的必要性,將以99年為觀察年,瞭解營所稅率下降、保留盈餘加徵所得稅率維持10%時,總體企業全年盈餘分配數有無明顯縮水,若企業減少分配盈餘,財政部即可能啟動對保留盈餘的加稅計畫。

立法委員賴士葆與羅淑蕾已提調整企業保留盈餘課稅的修法案,並在立法院上會期完成一讀,10月開議的新會期將排進初審。

依據立委提案版本,賴士葆主張保留盈餘所得稅率應自10%提高為15%,獲立法院23位委員連署,羅淑蕾主張納入強制分配規定,未分配部分另加徵5%營所稅。保留盈餘所得稅率若調高為15%,不分配盈餘的企業,股利實質稅負將達29.45%,大量保留盈餘企業,須付出較高租稅代價。

財政部對拉高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持樂觀其成立場。根據評估,若調高加徵稅率為15%,每年國庫約可增加100億元到150億元保留盈餘稅收。

新聞辭典》保留盈餘所得稅

民國87年施行兩稅合一制後,股利只在股東階段課稅,選擇分配盈餘的企業,股利內含的營所稅,可以當成股東綜所稅的扣抵稅款,最終稅負隨股東個人稅率不同,最高可達40%。

不分配盈餘的企業,公司階段繳納的營所稅,須留在稅法指定設置的「可扣抵稅額帳戶」,保留盈餘部分必須再加徵10%所得稅,直到分派時,由股東自綜合所得稅中抵扣。

股利內含營所稅可扣抵稅額,只有分派給股東時,才能併同股利分配給股東抵稅。營所稅率為25%時,企業保留盈餘的所得稅負最高為32.5%,99年起營所稅率調降為17%後,保留盈餘的總所得稅負已下降為25.3%。

加徵企業保留盈餘所得稅最主要目的,在避免營所稅率(17%)與綜所稅最高稅率(40%)間,高達23%的稅負差距,誘發大股東避稅。針對保留盈餘加徵10%稅款後,兩稅差距即非23%,而可縮小至14.7%。

【2010/09/23 經濟日報】



調高保留盈餘 立委:不影響企業利益

今年起營所稅率降至17%,為避免兩稅差距擴大,財政部將99年列為企業股利分派重點觀察年,不排除考慮調高保留盈餘10%的所得稅加徵率。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羅淑蕾兩人昨(22)日均表示,樂觀其成。

財政部擬啟動保留盈餘的加稅計畫,賴士葆表示,當初他提案時,財政部即向他表示支持,但因當時朝野對調降營稅率仍有歧見,財政部希望他能「慢一點」,放慢修法角度,先讓營所稅修正案通過,現在財政部願意跟進,他認為是非常正確做法。

賴士葆強調,提高保留盈餘稅率到15%,不會影響企業利益,且可為目前未分配盈餘290億元,增加約150億元稅收,平衡營所稅率調降後的稅損,為兼顧「產業發展」與「稅制正義」做法。

羅淑蕾也表示,樂見財政部有意跟進加徵保留盈餘稅,當初提案前她曾廣泛徵詢各界意見,作法可行,相信企業界也能接受。

【2010/09/23 經濟日報】



暫繳申報 月底截止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99年9月30日截止,採用網路申報的納稅義務人,應在10月7日前將網路申報附件,寄送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國稅局指出,依修訂後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依其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課稅所得額,按99年度17%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及起徵額所計算稅額的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自行向公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辦理暫繳申報。

但若採取試算暫繳、會計師查核簽證暫繳申報案件,或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或「可抵繳之扣繳稅額」等項目抵繳暫繳稅額者,應在99年10月7日前,將暫繳申報相關書表送交稅捐機關。

【2010/09/23 經濟日報】



新營所稅 速制定配套措施

台灣自明(2011)年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25%降為17%,降幅高達32%,可說是自台灣開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來破天荒的事。由於台灣所得稅制度採用「兩稅合一」,這次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的調降,對公司個人股東而言,未必有真正的降稅效果。然而在整個國家的租稅政策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大幅調降,如與前年「遺產稅及贈與稅」自最高累進稅率50%,一口氣下降並改採單一比例稅10%合併觀察,意義重大,值得重視。

這二個鉅幅降低稅率,顯示台灣整個租稅政策,政府已經轉向構建「自由貿易區」稅制之思考。自由貿易區稅制特色是對於貿易、服務、製造等之工商經濟活動,構建友善的稅制,採取「低稅率政策」,以暢旺工商經濟活動。另外,不要忘了台灣的加值稅(加值型營業稅)稅率僅有5%,乃是全世界加值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這也是對於工商經濟活動友善的稅制之一環。

營利事業所得稅的17%稅率,雖然和新加坡與香港相較並沒有比較具優勢,但是已經較台灣主要競爭對手南韓為低。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指出,許多國際企業全球布局時,選擇亞洲合作夥伴,往往是在台灣與南韓間做取捨,因此南韓是我國直接競爭對手。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較低稅率,對於吸引國際商業組織來台投資而言,已經把台灣放在比較有利的的競爭位置上。國家的租稅政策與制度,應該隨時空環境之變化而修正,所以上述稅率的調降,應予以肯定。

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新稅率,實施在即,落實到實際執行層面,新稅率的配套措施或規定,應該及早思考及制定,茲舉出數點說明。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年度稅,一年課稅一次,所以其稅率也是適用整年度的所得(即「全年所得」)。至於每年9月份的「暫繳申報」,則是對「上半年所得」課稅;然而其應適用稅率,是否與全年所得適用之稅率相同,所得稅法並無明文。不過財政部最近已經發布解釋令,釋示今年暫繳申報時,暫繳稅額之計算應適用17%的新稅率。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適用於整年度的所得,然而其所謂年度是指「曆年」,即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果營利事業的會計年度是採用「非曆年制」,例如「七月制」(自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或「四月制」(自4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等,則其全年所得即跨越兩個日曆年度。是則新稅率開始適用的第一年,會計年度採用「非曆年制」的營利事業如何適用新、舊稅率,主管機關應及早解釋,公布週知。

三、所得稅法第66條之6規定之兩個「股東可扣抵稅額上限」(分別為33.33%與48.15%),是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舊稅率25%為基礎而規定者。如今稅率降為17%,則兩個「股東可扣抵稅額上限」自應隨同更改,方屬合法。今年6月15日立法院修訂所得稅法以調降稅率時,並未將所得稅法第66條之6規定之兩個「股東可扣抵稅額上限」之計算公式同時修正,似非修法之疏忽。應該是因為公司如有分配盈餘及股東可扣抵稅額,必然是在所得年度的次一年度為之,其時方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並依股東可扣抵稅額上限之計算公式核對實際分配的股東可扣抵稅額有無超限。既然適用股東可扣抵稅額上限之時間會落後一年,明年再修正所得稅法第66條之6規定即可。縱然如此,主管機關似宜早日準備修法之工作,並先對外做適度之說明,以免引發疑慮。(作者是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2010/09/2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電子發票 零稅率須簽章確認

彰化縣溪湖鎮藍小姐問:電子發票營業人開立零稅率發票應如何作業?

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答覆:適用零稅率發票,經買方營業人收取電子發票,於備註欄加註零稅率之說明文字並簽章確認,在符合「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下,得由賣方列印扣抵聯,若買方未用憑證確認,則應由買方印出,依紙本作業程序交付賣方。若稅捐稽徵機關於整合服務平台查無此發票,則營業人或加值服務中心應配合稅捐稽徵機關出具相關佐證資料。營業人若對電子發票相關作業如有疑義,可撥打服務專線0800-057168查詢。

【2010/09/2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購地 應按用途認列利息

彰化市張先生問:公司購地借款的利息支出應如何認列?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97條第9款之規定,營利事業借款購地利息支出,必需以購買土地之用途來決定利息的認定方式,換句話說,如果購買供營業用之土地及地上廠房者,則屬於固定資產,營利事業在辦妥土地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所支付的利息,就可列為支付年度費用;反之,購買的土地是用於低買高賣,以賺取買賣價差利益為目的者,該筆土地就非屬於固定資產,其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經辦妥過戶手續後之借款利息,應以遞延費用列帳,不能列為當期費用,等到土地出售時,再轉列為出售土地收入之減項。

【2010/09/23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19日 星期日

2010.09.20稅務新知

颱風天加班費 免稅
災害損失 八種稅捐可減免
跨國企業 重複課稅風險升
第三地控股避稅 行不通
稅務問答/營業所得未逾12萬 無須暫繳申報
稅務問答/土地被徵收 補償費免營業稅


颱風天加班費 免稅

颱風天出門加班,加班費可以全額免稅。財政部表示,因天災受雇主要求加班者,當日加班時數不論多長,均免計入每月46小時加班費免稅時數內,等同天災當日所領加班費完全不必繳稅。

財政部指出,勞工在例休或國定假日加班,延長工時每日不逾八小時部分,免計入全月46小時免稅上限時數,所領加班費在日薪二倍部分可免稅;超過八小時部分,要按日併計全月加班總時數,全月合計逾46小時以上,要列入薪資課稅。

但若因天災、事變,例如颱風天加班者,不論加班時數長短,都不必計入全月總時數46小時內,當日加班上限時數也不受限,颱風天的加班費在時薪二倍以內部分全額享有免稅。

財政部指出,因颱風受雇主要求加班者,加班費免稅優惠較平日或國定假日寬鬆。

【2010/09/20 經濟日報】



災害損失 八種稅捐可減免

中颱凡那比襲台,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果有房屋、土地或車輛等財產,或貨物商品等營業損失,災後向稅捐機關申請損失勘驗,包括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八種稅捐可供減免。

99年1到12月的地價稅將在11月開徵,因為颱風造成土石崩塌、流失而無法使用者,依法要在開徵日前40天提出申請,即可減免全年的地價稅。今年申請截止日因中秋節國定假日延後一天至9月23日為止,受災民眾要把握期限。

財政部指出,可以減免的災害損失稅捐,包括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與娛樂稅。

所得稅部分,財政部說,受災戶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明(100)年申報99年度綜合所得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即可列報災害損失減稅。

若綜所稅災害損失總金額在15萬元以下,營所稅災害總金額250萬元以下者,稽徵機關可直接書面審核,不必實地勘驗。營業稅部分,小規模營業人可向管轄國稅局申請扣除未營業天數後查定營業稅。

汽、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須修復才能使用,或完全不能再使用時,民眾須先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並自災害發生日起一個月內,向稅捐機關申請退還自災害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2010/09/20 經濟日報】



跨國企業 重複課稅風險升

各國持續加強移轉訂價查核力道,恐升高企業遭重複課稅風險。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志文表示,近期各國政府、稅務機關轉趨積極主張課稅權,跨國企業更須妥善分配利潤,一旦利潤分配不均,且不同國家或地方的稅務機關主張無法一致時,有可能墊高企業租稅成本。

安侯建業舉例,有一家美商電腦公司遭美國稅務機關認定不合常規交易,因此要求調增美國母公司收益,影響所及,該母公司在台的子公司為避免遭重複課稅,以折讓方式調減子公司的營業收入、申報銷貨折讓約5,500萬元,以反應美國稅務機關的調整。

不過,台灣稅務機關並不認同這項調整,全案進入行政訴訟後,法院駁回業者上訴。

許志文表示,行政法院駁回業者上訴,理由是業者雖然為了配合美國稅務機關要求而調整美、台兩邊收益情況,但台灣與美國並未簽定租稅協定,台灣並無義務配合調整,因此該公司約5,500 萬元的折讓,不僅在美國遭到課稅,即使在台灣也必須納稅,形成重複課稅情況。

許志文指出,財政部去年3月曾發布解釋令,同意企業可以針對一次性移轉訂價進行向下調整,也就是讓台灣公司所獲得的利潤空間,可以分配到其他關係企業,但關係企業間在簽訂交易合約時,就必須先陳述可能影響移轉訂價的原因,且若事後調整時,必須證明受到外在經濟因素改變而不得不調整,否則台灣稅捐機關仍將質疑是刻意安排。

安侯建業表示,由於市場變數在訂定合約前,難以完整預測,加上各國政府擬積極擴大稅源,一般跨國企業想透過移轉訂價調整收益分配以規避重複課稅的風險難度仍高。

許志文建議,企業應該制訂更嚴謹的移轉訂價政策,而非只是純粹製作年度報告,例如企業針對上半年已進行的關係企業間交易,應先行試算其結果,以便在下半年移轉訂價政策調整時,能吸納差異數,避免全年結果出爐後,因為無法調整而遭到重複課稅。

【2010/09/20 經濟日報】



第三地控股避稅 行不通

兩岸租稅協議迄今仍未定案,會計師認為,兩岸租稅協議未定,跨足兩岸布局的企業,對於利潤分配架構尚無法調整,由於事涉企業利潤與後續稅負議題,反而讓多數中、小型企業暫無法申請返台上市,因為一旦掛牌,企業利潤數據將全數公開,恐將引起稅務機關的關注。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以往企業多將獲利留在可免稅負的第三地控股公司,但隨著各國稅務機關轉趨強調租稅公平,跨國企業若持續透過第三地控股公司來歸避稅負,可能同時引起多個國家稅務機關關注,造成重複課稅難題。

【2010/09/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營業所得未逾12萬 無須暫繳申報

新市鄉陳小姐問: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暫繳申報適用的稅率及起徵額為何?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因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99年度起調降為17%,起徵額調整為12萬元。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之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無須辦理暫繳申報及繳納暫繳稅款,介於120,001元至181,818元間,則暫繳稅額為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半數的1/2,如經計算暫繳稅額為2,000元以下,屬小額暫繳稅款案件,亦免辦理暫繳申報及免繳納暫繳稅款,又課稅所得額在18萬1,819元以上,則暫繳稅額為課稅所得額乘上17%的1/2。

【2010/09/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土地被徵收 補償費免營業稅

屏東縣萬丹鄉李先生問:營業人所有土地被政府徵用取得之補償費,是否要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政府向營業人徵收土地或取得永久使用地上權所給付補償費,非屬營業人銷售額,應免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另政府依法徵用私有土地作臨時使用,於徵用期滿後即將土地交還土地所有權人,則營業人取得之補償費係補償營業人於徵用期間之所失利益,非屬營業行為,亦應比照免予開立統一發票並免徵營業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不論係以協議或強制徵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營業人所取得之補償費,均免開立統一發票及免徵營業稅。

【2010/09/2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