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財稅專欄》歇業 留意勞退準備金處理
港澳中轉優勢 快消失了
CEPA到FTA 最大共識爭取經貿實質利益
央行:外銷競爭力不能只靠貶值
正大財稅專欄》歇業 留意勞退準備金處理 |
|
景氣寒冬,陸續有許多企業在壓力下,匆忙的結束營業。在這個過程中,除申請解散清算外,企業主也應注意勞工退休準備(此指勞退舊制,前身為中央信託局,目前由台灣銀行接管承辦)處理。由於勞工退休準備金餘額不會出現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故也容易被忽略。 雇主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提存於中央信託局之勞工退休準備金,係以支付退休金為原則,支付資遣費為例外,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勞工退休準備金於支付完退休金後,可動支做資遣費(註:除上述退休金及資遣費之外,其餘費用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支用)。 營利事業若轉手換其他法人個體經營時,經約定全部員工均由新組織留用並繼續承認其年資者,其以往年度已依法提列之職工退休金準備累積餘額,得轉移新組織列帳。 勞工退休準備金做為資遣費勞工於事業單位歇業時,萬一遭雇主積欠資遣費,而雇主又無力支付甚至行蹤不明,導致無法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之支用勞工退休準備金程序者,勞工應儘速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請給付資遣費;勞工於取得法院勝訴判決證明及歇業證明後,可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轉請台灣銀行辦理撥付資遣費。 在完成解散註銷後,在若已無投保之勞工且帳戶有餘額時,很多公司都忽略可以申辦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依據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及第4項規定事業單位歇業時,其已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支付勞工退休金外,得作為勞工資遣費。如有賸餘時,其所有權屬該事業單位,故可申請退還。 惟 實務上常見企業主為了面子問題,在資遣所有員工後,草率結束營業,不會特別留下書面證明文件。如此一來要申請退還勞工退休準備金時,恐有提不出所需證明文 件的問題。人去樓空後,要回頭重建證明文件將耗費許多時間及資源。所稱的證明文件包含解散註銷證明、解散時勞保退保名冊轉出表、解散時勞工前六個月工資名 冊、資遣費發放名冊正本、勞工資遣證明及離職申請書影本等。 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如有剩餘款可返還給企業時,企業所收到款項應併入該事業計算清算所得,依法報繳營利事業所得稅。若清算時有漏列該項所得,應立即提出更正申報以免被以漏報所得處罰。 除上述所提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問題外,企業在結束營業時,往往尚須面對許多其他問題包含會計的問題、法律的問題、稅務的問題等等。有經驗專業人士是可以協助企業家以最佳方式,將應處理事項以最佳方式處理完成並避開不必要之風險。毫無規劃的將企業棄之不顧,不是一個好的選項。 【2009/02/24 經濟日報】 |
港澳中轉優勢 快消失了 |
|
【經濟日報╱記者/楊文琪】 兩岸直航,引爆兩岸中轉市場大戰。大陸中國南方航空與廈門航空不約而同要將廣州與廈門,打造為「第二個港澳」,甚至逐漸取代港澳中轉大陸的地位,使得經營港澳航線的航空公司,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 據交通部統計指出,去年我前往香港、澳門的旅客合計377.8萬人次,其中轉赴大陸約有七成達264萬人次,加上去年金馬小三通往來旅運量77萬人次,一年兩岸空運市場就有341萬人次的商機。 過去大陸航空公司都是與華航、長榮、國泰合作,只賺中轉的後段生意,現在兩岸已開闢直航包機,今年3月「第三次江陳會」再討論兩岸擴大為固定航線、增加航班,可望於6月實現,在班次與航線均會增加的情況,往來兩岸也可不必再中轉港澳,中轉市場的利益有機會重新分配。 中國最大的航空公司南航上月率先宣布,開辦至廣州中轉大陸其他城市與海外「一票到底」的服務,下一步計畫開通桃園至深圳中轉的一票到底服務,引起專營港澳線的國泰、港龍與澳門航空強烈關注。 營運規模遠不及南航的廈門航空也展開布局,先與復興航空合作搶小三通中轉大陸的旅客,未來還將要搶直航廈門、福州後再中轉大陸城市的市場。 未來往返兩岸的中轉市場,將出現台灣-廣州-大陸城市,以及台灣-廈門(福州)-大陸城市的新路線,必將分食港澳的中轉市場,如果再推出票價低價競爭,香港、澳門未必敵得過「第二港澳」。 陸籍航空公司利用其大陸綿密航網的優勢,意欲逐漸取代港澳中轉地位,我五家國籍航空公司雖然無法直接加入戰局,但仍可藉由雙方的合作,擴大市場,應仍有一定的商機,只是雙方的合作模式與關係,不必再假手港澳而已。 【2009/02/16 經濟日報】 |
CEPA到FTA 最大共識爭取經貿實質利益 |
|
政府推動兩岸CECA挨批「港澳化」,認係大陸和港澳所簽CEPA翻版,將出賣主權。為免「以辭害義」,主政單位經濟部避談CECA,只說經濟合作。部長尹啟銘更改口表示,CECA就是FTA。 推動兩岸洽簽「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CECA)」一直是馬政府經貿政策主張。總統馬英九日前更定調表示,CECA為其競選總統政見,當選後當然要實現;至於內容,以及簽署方式可再討論。 不願具名官員表示,由於綠營人士始終將CECA與大陸和港澳所簽「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相提並論;而「CECA」、「CEPA」英文讀音相近,為免名稱上的混淆,阻礙相關工作推動進度,政府近期已避免使用「CECA」名稱。 綠營人士批評,兩岸簽署CECA後,便宜的中國勞工將可至台灣工作,造成台灣人民不是失業就是薪水大減;中國低價商品也將在台流通,衝擊本土商品,出賣台灣利益。綠營認為,兩岸若簽CECA,等同台灣成為中國的附屬,將出賣台灣主權! 由於雜音甚囂塵上,討論熱度逐漸升溫,主政單位經濟部近期已避免直接用「CECA」名稱,而改以「經濟合作協定」稱之。 尤其在綠營揚言若簽CECA,將發動罷免總統後,經濟部週日更罕見地先在下午傳遞簡訊「預告」將發布新聞稿說明對CECA立場;傍晚新聞稿上網披露後,部長尹啟銘又臨時決定晚間召開記者會親上火線說明。 記者會過程中,尹啟銘未直接談及「CECA」,全程改以「經濟合作協定」名稱論述立場。而在昨天的工商早餐會上,他更表示「CECA就是FTA(自由貿易協定)」;直接定調將與對岸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以排除名稱問題可能帶來的阻力。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黃志鵬說,行政部門對於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已有共識,但名稱尚未確定。 尹啟銘說,經濟部已規劃,將以研討會、論壇、對相關產業團體說明等方式徵詢各界意見,「包括反對黨我們都歡迎」。 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事務處處長江啟臣表示,不管「CEPA」的「Arrangement(安排)」或「CECA」的「Agreement(協定)」,都屬FTA形式之一,在國際法上具相同效力。 從「CECA」到「經濟合作協定」,再到「FTA」,政府為避免內部不必要政治爭議,「以辭害義」,選擇最國際化、淺顯易懂的代名詞,盼可在最大國內共識前提下,爭取最大經貿實際利益。 【2009/02/24 中央社】 |
央行:外銷競爭力不能只靠貶值 |
|
央行23日指出,2008年 韓元大幅貶值係因經常帳逆差及資本外流所致,我國則是順差,兩國國際收支情況迥異,因此匯率表現也不一樣;而且匯率跟利率一樣,其影響為正反兩面,台幣貶 值對出口商有利,卻不利於進口商,因此,出口競爭力之提升,長期而言,宜提高生產力,並致力於產品開發、市場擴展、品牌建立及技術研發。
工商協進會23日舉辦之早餐會中,工商界建請政府密切注意與台灣相互競爭之鄰國採行之匯率及其他財經措施,及時採取必要對策,以維持外銷競爭力,央行以韓國與我國經貿情勢不同,以及近日新台幣貶值,不少進口商紛紛打電話到央行抗議的情況,做出以上回應。
央行指出,日本係台灣機器及原材料的進口國,過去三年,進口比重高達21%。2007年初以來日圓升值21.38%之多,機器及原材料進口的新台幣價格均大幅上漲,最後都會影響到出口產品的價格。
就經常帳言,2008年台灣為順差,韓國則呈現逆差。另外,就外匯存底變動數比較,韓國減少613億美元之多(且外債高於外匯存底),而台灣外匯存底則增加214億美元。
央行強調,匯率在短期內,對進出口會有影響,但影響進出口的主要因素為經濟成長率。此外,產品結構及市場分佈亦有關聯。2007年韓元雖大幅貶值,但南韓對日本及德國之出口成長率分別為7.1%及-8.8%,均低於台灣的10.2%及10.7%,可資佐證。
若就前兩大產品佔總出口的比重,韓國為34.1%,台灣則高達44.7%。就前二大市場比重言,南韓為37.3%,台灣亦高達51%,顯示台灣出口產品及市場顯然均過於集中。
近年來,新台幣與韓元匯率升貶互見,但自2001年以來,出口年增率,韓國均高於台灣。就2008年言,韓國為13%、台灣為3%,相差10個百分點。就產品別分析,韓國船舶、煉油及鋼鐵均大幅成長,此三項對出口成長之貢獻率高於台灣約6個百分點。
就市場分析,台灣對大陸及香港,出口減少0.8%,而韓國則增加10.5%,對出口貢獻率相去3.1個百分點。此外,韓國對新興市場特別是巴西及蘇俄,出口亦大幅成長。
另外,韓國產品多有自己品牌,台灣半導體及面板產業則多代工。當產品訂單減少時,多將訂單留在國內生產,代工產業則馬上受到影響。
匯率係一種價格,由外匯市場供需決定。央行表示,會尊重市場機制,但如因季節因素或偶發因素造成新台幣匯率過度波動,致未能反映基本經濟情勢時,將適度調節,以維持外匯市場秩序。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計算之實質有效匯率指數(2000年為100,2009年1月,新台幣僅76.55,而韓元則為80.95,新台幣尚低於韓元4.4個百分點。2007年韓元大幅貶值,而韓元實質有效匯率指數仍高於新台幣,係因前幾年韓元升幅大於新台幣;而且,2000年以來,南韓物價漲幅,遠大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