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7日 星期二

2009.10.28稅務新知

美帶骨牛肉 每公斤課稅10元
回台上市 要有會計師內控報告
公司治理/防內線交易 老闆要主動了解
財督盟:速通過融資法
跨國企業營運總部 營所稅單一稅率15%
個人海外所得 依規定繳稅
營業縮小 無須改查定課徵

美帶骨牛肉 每公斤課稅10元

美國帶骨牛肉及牛雜碎即將開放進口,財政部指出,帶骨牛肉應按每公斤10元課稅;牛雜碎則不分冷凍或生鮮,一律從價課徵15%關稅。

財政部指出,國內目前不准美國帶骨牛肉及牛雜碎進口,根據海關最近一次統計自美進口的帶骨牛肉為94年4月,進口量僅有523公斤,占全年帶骨牛肉總進口總值不到10%。

關政司表示,美國帶骨牛肉進口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不分生鮮或冷藏、冷凍,均採從量課稅,每公斤課徵10元關稅;生鮮或冷藏的牛肉骨則採從價課稅,稅率為35%;冷凍牛肉骨稅率為30%;食用雜碎如冷凍牛舌、冷凍牛肝等,也採從價課稅,關稅稅率僅有15%。

根據海關統計,國內一年進口帶骨及去骨牛肉總量共8,224 公斤;牛雜碎等進口量則有390公斤。帶骨進口國主要是澳洲、紐西蘭,少量來自巴拿馬;去骨牛肉進口國則以美國為大宗,包括去骨牛腩、牛腱、切割肉排及特殊品級去骨四分之一屠體牛肉等,97年總進口量達650萬公斤。

食用牛雜碎部分,因為目前無法自美國進口,牛舌、牛肉骨或其他牛雜碎等,多數來自澳洲、紐西蘭、尼加拉瓜與巴拿馬,但以澳洲最多。

財政部指出,國內對於美國帶骨牛肉的市場需求,從過去的進口紀錄來看並不大,最近一次統計為94年4月的523公斤,因僅有單月進口值,之後即無進口紀錄;美國牛雜碎則完全沒有進口值。因此,開放進口後,會有多少美國帶骨牛肉進口需求,目前難以研判。

【2009/10/28 經濟日報】


回台上市 要有會計師內控報告

政府正積極推動海外台商回台上市,不過由於海外法令規定和台灣不同,想要回來台灣上市的台商,必須先請簽證會計師出具公司內部控制的專門審查報告,以免申請時無法通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的審核大關。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文冠指出,台商回台上市前,應針對內部控制做好嚴謹規劃,雖然按照台灣法令規定,只有台灣公司在台上市要請會計師出具內部控制專門審查報告,對於海外台商回台上市,只要會計師提出內部控制改善建議即可,不過根據她輔導企業內部控制的經驗發現,交易所現在非常重視內控,最好要有簽證會計師的專門審查報告,而且不僅要有報告、更要確實執行。

台灣去年起開放海外台商回台第一上市,但至今仍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會計師指出,台商回台上市都是卡在法令和內控問題,尤其是大陸和美國台商回台,還有原始股東及資本利得的稅負問題,台商規劃上市前,最好做足準備。

許文冠舉例,美國台商想來台上市,會不會被視為美國公司,稅務負擔大不同。美國台商若要回台上市,會先在開曼設立控股公司作為回台上市主體,原本從開曼匯出股利免稅,但美國稅法中有「倒轉法則」(inversion rule)規定,若是股權重組後,有超過80% 以上股東相同,這家開曼公司仍會被視為美國公司,未來在台灣上市後,匯出股利還是要扣繳30%。

不過,美國台商在組織重組時,原始股東如果是美國人且長期持有股權,不用馬上課15% 的資本利得稅,等到未來真正處分時,併入當年所得稅繳納即可;如果股東非美國人,資本利得免稅,不會因組織重組有稅負困擾。

不僅美國台商要考量股東問題,回台上市的最大宗的大陸台商,最常碰到的也是股東屬性問題。許文冠解釋,台灣法令規定,台商回台上市,大陸籍股東不能超過30%,但是很多台商在大陸都是合資企業,要上市可能要先增資稀釋大陸籍股東的股權,有時也會遇到大陸籍股東反對,讓上市規劃破局。而且大陸對於陸籍股東的外匯及海外投資皆有較嚴格的限制,加上大陸也有59號文規定,組織重組後若股東都是同一批人,等到未來處分資本利得時,還是要繳所得稅。

【2009/10/28 經濟日報】


公司治理/防內線交易 老闆要主動了解

近日又傳出去年的併購案,疑有人涉內線交易,使得沈寂已久的內線交易再度成為話題。近年來主管機關對於防制內線交易可謂不遺餘力,包括印製宣導手冊、舉辦多場說明會、座談會等。

今年為加強股票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防範內線交易,在3月修訂「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時,特別增列該等公司應建立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控制作業。依此規定,上市櫃公司應於今年底前修訂內部控制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若有設立審計委員會者,自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審查通過。

「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應涵蓋內容

依規定有關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控制作業至少須包含下列基本項目:建立及維護內部人與持股逾10%的股東資料檔案;界定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範圍;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對外公開前之保密作業及禁止買賣措施;影響股價之重大消息對外公開之內容、時間、方式及人員。 

公司在設計關於「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之控制作業應建立詳細規範,證交所已設想周到頒布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參考範例,公司可上網查詢後,自行訂定適合公司需要的作業程序,主要應包括:適用對象、內部資訊範圍及專責單位;內部重大資訊保密作業程序;內部重大資訊揭露之處理程序;異常情形之處理;內部控制作業及內部教育宣導。

影響股價之內部重大消息範圍

證期局已於95年5月頒佈「證交法第157條之1第4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而近年來由於兩岸互動頻繁,大陸兩年4兆元擴大內需政策等均帶來台灣產業許多商機,且大陸各種採購團不斷來台,加上若未來金融MOU 簽訂,則更可能產生兩岸金融業更多入股投資機會。因此更須留意,除併購外,另包括取得大訂單、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或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簽訂、某集團可能參與私募入股等等,這些近日常於媒體看到的訊息,在在都對公司業務、財務有重大影響,致可能影響股價之重大消息,不能不多加留意。

以今年7月面板業最熱門新聞,有業者將透過私募方式入主某面板公司為例,大老闆對媒體宣稱「一個月內公布策略合作夥伴金主」,這種大利多的透露往往造成股價至少漲二、三成以上。因此究竟應在何時公開、如何公開及由誰對外公開均應審慎評估處理,以免不當影響股價,進而不小心觸及內線交易。

如何落實管理

建立詳細規範非常容易,依過去經驗大多數公司通常直接將範例冠上公司名稱,再小幅修正一下,便可完成。而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時,主席通常提及這是按主管機關規定修訂或訂定,則通常很容易就無異議照案通過了,然後可能就存檔束之高閣。最重要的其實是要藉此機會好好評估一下慎選處理內部重大資訊之專責單位及人員,並檢討一下如何加以落實所訂之程序,包括如何建立保密防火牆、如何落實發言人制度,對媒體不實報導之回應等,更要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相關人員等辦理宣導。

然而,最需要接受教育宣導的往往是公司大老闆,但公司內部又可能少有人可以正確對其溝通,最好大老闆可以主動關心此事,花一些時間好好深入瞭解相關法令及實務,以免未來不小心觸法要付出之時間及精神甚至刑責就得不償失。

(作者是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常務理事、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董事長)

【2009/10/28 經濟日報】


財督盟:速通過融資法

財經立法監督聯盟昨(27)日在立法院召開「融資法公聽會」,財督盟主張,應儘速通過完成融資立法,讓中小企業獲得資金滿足。立委羅淑蕾認為,原則上支持融資法,但要考量是否有加速借貸人信用破產,讓追討債務合法化等疑慮。

財督盟總召集人黃達業指出,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與銀行體系的籌資管道,相較大企業困難得多,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或民眾,轉入地下金融管道,衍生影響社會秩序的問題,因此催生融資法立法。融資公司相較銀行業為低度監理行業,主管機關不用納入金管會,依投資公司的特性,建議由經濟部擔任主管單位。

與會經濟部副司長李鎂說,高、低度監理作業是一個思考面向,但行政院「融資公司法草案」明訂主管機關為金管會,是循業務屬性考量。

裕隆集團關係企業的裕融公司總經理陳力雄說,融資公司不等於就是地下錢莊,台灣是亞洲中唯一無融資法的國家;銀行與融資公司關係不會造成競爭或排擠,向融資公司貸款多為計程車業、獨立商號及攤販等。再者,兩者關係應是互補多於競爭,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的融資客戶資料約有一、二百萬筆,是銀行體系下聯徵中心缺乏的一塊。

羅淑蕾提醒,融資公司的利息較高,若遲早都會倒的公司,向融資公司先借錢、之後倒閉,加速信用破產,造成合法追討債,必須仔細思量。

立委黃偉哲說,在有抵押品狀態下,當舖業融資年利率為40%,信用卡、現金卡利率比民間融資利率低很多,當時現金卡推出時,的確讓當舖業者受到影響;因此台灣民間融資不是很健全,同意立法管理。

【2009/10/28 經濟日報】


跨國企業營運總部 營所稅單一稅率15%

行政院政務委員梁啟源昨日前和立委丁守中協調「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營運總部租稅優惠,丁守中表示,梁啟源同意朝爭取國際級的跨國企業營運總部,可適用營所稅單一稅率15%方向努力,但仍要行政院高層最後拍板。

年底「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即將落日,立法院加速替代法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朝野協商,其中初審通過營運總部稅率可以20%或單一稅率15%二擇一的條文,但劉前內閣已決定翻案,以捍衛行政院版的營運總部營所稅率20%。

行政院日前由梁啟源和立委進行協商,丁守中提議將營運總部分為兩類,一類是國際級的跨國企業營運總部,可以適用營所稅單一稅率15%,不再享有其他租稅優惠;一類是目前國內現有的400多家營運總部適用營所稅稅率20%,及其他功能性租稅優惠。

丁守中表示,台灣要發展成為亞太營運中心,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台灣有優勢的地理位置,但卻被租稅環境「擋」掉一切,台北歐洲商會就呼籲政府建立更有利的租稅制度。

丁守中強調,只要增加一條條文,即國際級的跨國企業營運總部適用營所稅單一稅率15%,但並非指目前國內現有的400 多家營運總部,如此一來也不會造成稅收損失,更何況目前許多大企業假借各種名目抵稅,很多大企業實際上繳交的是最低稅負的10%,稅率更低。丁守中說,選擇營所稅稅率15%的國際級跨國企業只能享有單一稅率,不能再享有其他如人才、研發等的功能性租稅優惠。

【2009/10/28 經濟日報】


個人海外所得 依規定繳稅

台南市卜先生問:個人海外所得是否應申報繳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明(99)年1月1日起,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加計國內應稅及免稅所得總額逾600萬元以上者,其海外所得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海外所得係指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於給付日所屬年度,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如股票買賣是以股票買賣交割日、基金是以契約約定核算買回價格之日為給付日;另外,執行業務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其他所得等係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海外所得已依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也可依比率扣抵基本稅額。

【2009/10/28 經濟日報】


營業縮小 無須改查定課徵

台南市安南區王小姐問:其火鍋店原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但因近年來的銷售額低於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下,是否可改變為查定課徵之小規模營業人?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依據財政部函釋,營業人既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發票,其營業規模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具有記帳及申報能力,如之後營業狀況欠佳,可按其實際狀況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無須變更為查定課徵。若商號縱然營業額低於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下,一旦核定為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也不可變更為查定課徵的小規模營業人,以利推行使用統一發票制度。

【2009/10/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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