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2010.05.26稅務新知

只剩七天 綜所稅逾半未申報
補稅 7月起超商代收
台商列報資產損失 從嚴
稅務問答/企業促銷贈品 免開統一發票
稅務問答/房貸列舉扣除 須同一申報戶


只剩七天 綜所稅逾半未申報

今(99)年綜合所得稅申報速度不如去(98)年,截至24日為止統計,只有260萬戶完成申報手續,較去年同期略減3.5萬件。財政部說,還有超過260萬戶,逾半數未申報民眾,將集中在最後一周報稅,民眾應把握時間儘快申報。

經濟日報/提供

9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目前已接近申報截止日,依據各地區國稅局及財稅資料中心統計,截至5月24日止,綜合所得稅已申報260.2萬件,較去年同期減少3.56萬件。

財政部昨(25)日指出,為因應還有逾半數未申報的民眾,將集中在最後七天報稅,各地區國稅局將自明(26)日起至28日三天,及5月31日當天,每日中午加班收件;5月31日申報截止日並將延長收件至晚上7點。網路申報者當日24時前均可辦理申報。

依據統計,今年已報稅的民眾,採取網路報稅的件數明顯成長。以去年同期為例,透過網路報稅者共182.4萬件,今年則上升為192.5萬件,同期網路申報的戶數大增10萬戶。財政部認為,今年網路報稅仍將衝破300萬戶,占總申報戶數的比率亦可望達到六成。

去年利用網路申報97年度所得稅者,綜合所得稅件數達312.8萬件,占總申報件數57%;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件數達71.5萬件,占總申報件數的97%。

網路申報具有快速便捷特點,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無須填寫申報書、配合環保無紙化及不用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已廣為大多數納稅義務人所採用。

財政部並指出,今年結算申報期間首度開放個人查詢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三項扣除額資料服務,更能有效節省納稅義務人蒐集整理家戶所得及扣除資料憑證時間。

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配合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及下載服務措施,報稅更具便利性,財政部提醒多達200餘萬戶尚未申報所得稅的家庭,善加利用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辦理網路申報,以節省報稅時間。

【2010/05/26 經濟日報】



補稅 7月起超商代收

為讓繳納稅款更便利,超商繳稅將新增服務項目,台北市稅捐處昨(25)日表示,目前超商繳稅只限當期正本稅單,最快從今(99)年7月起,持補稅單、補發或延期稅單,也可至全省的超商繳稅,而且免收手續費。

台北市稅捐處指出,以往對於補發及延期繳納稅款案件,超商受限系統原因,無法受理繳款,但最快從今年7月1日起,民眾拿著稅額在2萬元以下、並且列有條碼的補發,以及有展延繳納日期的稅單,超商都將可以代收稅款。

台北市稅捐處官員說,現在各種繳稅通知書都只有正期的稅單上才有條碼,若是補發或延期的稅單,因無條碼所以不能到超商繳稅。目前正在規劃改成三段式條碼,改善超商無法受理的限制。

由於各種國稅及地方稅都可以適用這項超商繳稅新服務,因此必須等全國的超商系統都配合建置完成,原則希望可以趕在7月1日上路。

【2010/05/26 經濟日報】



台商列報資產損失 從嚴

在大陸設廠的台商須注意,若有發生資產損失情形,除了按規定可以自行扣除的損失,其餘都要經過大陸稅局審批後,才能在稅前扣除,稅局也會派員前往實地查核證據,台商最好不要心存僥倖。

經濟日報/提供

台商在大陸經營設廠生產,常會遇到資產損失的問題,希望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在當地應繳納的所得稅。根據大陸稅務總局發布的國稅發88號文,資產損失分為「自行計算扣除」,以及「稅局審批」兩種。

畢馬威中國企業諮詢稅務經理古 偉華指出,公司得以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包括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固定資產或存貨所發生的損失、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而報廢,或是通過證交所、銀行間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損失。

由企業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必須保留好證據備查。因為大陸稅局對於「行業中正常的損失」沒有明確定義,只要求公司列報的資產損失必須「符合行業標準」,因此台商必須自行判斷和舉證。

古偉華說,只要不是企業可以自行扣除的資產損失,都必須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後才能扣除,若公司自認無法辨別是否屬於自行計算扣除的資產損失,可向稅務機關提出審批申請。

此外,須經稅局審批的損失,必須提供外部及公司內部的合法證據,還要在年度結束後4天內提出申請,審批扣除後,轄區的稅局還會進行實地查核,因此公司最好是誠實申報 。

【2010/05/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企業促銷贈品 免開統一發票

仁德鄭先生來電詢問:其任職公司最近有推出抽獎贈送贈品促銷活動,送出贈品要不要視同銷售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財政部75年12月29日台財稅字第7523583號函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貨物無償移轉他人,依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後段規定,應視為銷售開立統一發票,為簡化作業,凡屬下列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贈送樣品、辦理抽獎活動贈送獎品、銷售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物品及免費換修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2010/05/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房貸列舉扣除 須同一申報戶

新營市王先生問:本人以登記在配偶名下之自用住宅房屋借款,98年與配偶離婚,離婚後仍繼續由其支付借款利息,今年在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舉申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南區國稅局台南縣分局答覆:登記在配偶名下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須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同一申報戶,始准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又離婚當年度可選擇與配偶合併或分開申報,王先生98年度如選擇與配偶合併申報,仍可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99年度起因不可再與離婚配偶合併申報,若仍支付利息,也不能再列舉扣除。

【2010/05/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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