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 星期四

2010.05.07稅務新知

3、4月營業稅 17日截止申報
大陸嚴查 台商補稅風險飆高
電子紙免稅 今可望三讀
稅務問答/今年結婚 明年度可合併申報
稅務快訊/嘉市稅局 28日舉辦與民有約


3、4月營業稅 17日截止申報

北區國稅局昨(6)日提醒,99 年3、4月營業稅申報,即將在5月17日截止,營業人應儘早申報,以免逾期遭罰。

北區國稅局表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8條之1規定,99年3、4月營業人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資料,申報截止日為99年5月15日,但因當日適逢周休二日,順延至5月17日,北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可以使用網路申報,或及早向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申報。

北區國稅局官員說,應辦理營業稅申報的營業人,應於稅法規定期限前向所屬轄區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申報,若逾期未依規定申報銷售額,或未申報統一發票明細表者,未逾30日者,除每逾兩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金額至少1,200元起跳、最高不得多於1.2萬。而且,不只「滯報金」,還要加徵「滯納金」,也就是從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每逾兩日按滯納金額加徵1%的滯納金。

官員還說,不管是應納的稅款或滯報金、滯納金,都還會加收一筆利息。從應自滯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自動繳納日為止,將依照當年1月1日中華郵政公司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按日計算利息一併徵收。

【2010/05/07 經濟日報】



大陸嚴查 台商補稅風險飆高

近來大陸稅局嚴查企業的移轉訂價申報是否合理,會計師提醒,台資企業若欠缺完整的移轉訂價政策、在免稅天堂留下重大利潤,或是不能合理解釋加工廠的虧損原因,小心補稅風險飆高。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移轉訂價業務的執行總監周釧培指出,過去一年,經常聽到台資企業因移轉訂價問題,被大陸稅局查核調整補稅,輕則被要求調整當年度的所得稅額,重則甚至被要求調整過去五個年度的稅額,造成台商在大陸、台灣間嚴重的重複課稅問題,是許多大陸台資企業心中的痛。

周釧培說,「欠缺完整的移轉訂價政策,是最常見移轉訂價問題」,被大陸稅局補稅的公司,通常都沒有根據集團內所有公司的功能及風險,制定完整的移轉訂價政策,並適當地分配利潤及成本,部分公司留的利潤偏高,結果溢繳稅額;有的公司卻因利潤偏低,而被要求調整補稅,以台灣和大陸為例,由於兩岸並未簽署租稅協議,台商在其中一方被補稅,無法進行相對應調整,才會有重複課稅現象。

此外,利用免稅天堂架設控股公司,將集團利潤都留在免稅天堂,早已經是各國稅局移轉訂價的審查重點,但周釧培發現,實務上仍有少數企業漠視其危險性,而遭到稅局盯上。

他指出,台商在大陸每年都要繳納移轉訂價報告,並選定可比公司做為大陸稅局參考,有些企業因為利潤偏低或發生虧損,選定多年虧損的公司做為可比公司,或是產業類別差異太大,可比性相對偏低,都是稅局挑戰的重點。

值得注意的是,台商在大陸,多半經營功能簡單的加工廠,周釧培強調,單一功能企業發生虧損,今年大陸稅局將列為重點審查對象,沒想到仍有些企業對於虧損的原因輕描淡寫,沒有提供量化數據及具體資料,結果當然被稅局窮追猛打。

周釧培提醒,台商要降低移轉訂價查核風險,千萬別忽視稅務審查人員第一印象的重要性,尤其是意圖以粗糙報告,搪塞稅務審查人員的要求,恐怕會讓稅局留下負面印象,往往會被要求提供更多資訊,或是依稅局取得的可比公司資料,直接調整補稅,對公司都很不利。


【2010/05/07 經濟日報】



電子紙免稅 今可望三讀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6)日召集朝野協商「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朝野達成共識,未來進口電子書專用之電子紙(EPD)的關稅將降為零關稅,該案可望今(7)日院會完成三讀,預期包括鴻海、振耀等國內電子書的中、下游廠商將能受惠。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電子書是繼LED、電動車後的新興產業,去年全球電子書出貨量約305萬台,產值為7.5億美元,預估2013年出貨量將成長至1976萬台,產值更將高達41.56億美元。目前全球電子書產品,台灣廠商有90%以上的市占率,扮演電子紙產業鏈上游,生產及供應的龍頭,但他指出,目前其他國家開始急起直追,加強電子紙材質及面板製造技術的研發,將影響國內電子書業者的優勢,以及造成下游相關產業的潛在危機。

林德福說,目前國內海關進口稅則只針對LCD及LED顯示面板,訂有專門的稅則,並且適用零關稅,而將EPD歸類為「其他產品之電子零件」,因此須課2.5%關稅,如此將導致租稅不公平,且對推動國內電子書產業的發展,造成額外成本及障礙。

因此,他提案增列EPD專用稅則,希望能降為零關稅,以鼓勵國內業者發展,提高競爭力。

【2010/05/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今年結婚 明年度可合併申報

岡山陳先生問:他今(99)年度2月結婚,並已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今年度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應如何申報?又其獨資經營之早餐店(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今年度係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就陳先生而言,98年度尚屬單身,尚未能與其配偶合併申報,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以免造成虛列免稅額或扣除額等違章補稅處罰情形。另有關獨資、合夥事業屬小規模營利事業之營利所得係以該小規模營利事業之查定全年銷售額,按「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依擴大書審純益率計算,該行業純益率為6%,據以計算陳先生營利所得,由稽徵機關依法核定。

【2010/05/07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嘉市稅局 28日舉辦與民有約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納稅人是該分局不斷進步的推手,納稅人的建言諍語都是提升服務品質的原動力。99年5月份「分局長與民有約」活動,自即日起至5月21日止之上班時間接受預約登記,並於5月28日上午9:00~12:00將由王分局長國平與您針對稽徵實務、法令疑義、服務品質共同面對面的探討,歡迎各位民眾踴躍提出革新建言,以為業務興革之參考。預約電話:05-2282233分機405陳淑慧,傳真報名:05-2282354。

【2010/05/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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