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2009.12.21稅務新知

奢侈稅加速徵 八項入列
新聞分析/稅率 比鄰國低很多
薛明玲:明年併購交易 復甦
大陸迂迴查稅 台商當心
寰宇法務/因應兩岸新局 檢視經貿法規
稅務問答/決算逾期申報 不能盈虧互抵
稅務快訊/公教退職扣繳 南縣28日講習


奢侈稅加速徵 八項入列

行政院長吳敦義認為景氣復甦期可「考慮研擬加稅」,財政部已加快啟動對奢侈課稅的計畫。賦改會提出建議,應對每坪單價百萬元以上豪宅、單價20萬元以上珠寶及3,000cc以上汽機車課徵10%到20%奢侈稅。

財政部高層官員強調,開徵奢侈稅只會在「失業率下降、所得增加、景氣復甦」時才會考慮,且開徵奢侈稅完全不會影響庶民消費,只有金字塔頂端、所得最高的5%族群,才會需要額外繳交奢侈稅。

財政部本周將會就賦改會提出的開徵奢侈稅期末報告進行討論。依據賦改會報告建議,未來應納入開徵奢侈稅者只限貨物,奢侈性消費勞務,如高級旅宿、餐飲均不課稅。 將被納入奢侈消費課稅的貨物共有八項,包括:單價每坪100萬元以上的毫宅(或總價8,000萬元)、售價200萬元以上(或排氣量逾3,000cc)純屬私人使用的汽車、重型機車,以及私人飛機、遊艇、單價20萬元以上的金飾、手表與珠寶。

目前國外對奢侈消費課稅的國家,包括美國、法國、澳洲、匈牙利,亞洲地區則有中國大陸與韓國。奢侈稅稅率各國不同,最低0.35%、最高可達33%。 台灣擬議中的奢侈稅,共有二種建議開徵方式,包括: 一、在消費或交易時一次課徵後,不再徵收。除豪宅外,高價私人汽車、重型機車、珠寶等以及遊艇、私人飛機,都是在出廠或進口時課稅,出口部分不另加徵奢侈稅。由於出廠價或進口價均低於實際市價,擬在貨物稅課徵範圍中,增加奢侈稅貨物,稅率擬訂於10%到20%之間。

豪宅則採取在契稅上附加的方式課稅,也屬交易時一次課徵後,即不再年年徵收奢侈稅。但契稅附加豪宅稅之前,需先建立「豪宅認證基準」,再訂定豪宅的起徵額與稅率。 二、分期逐年課稅。以豪宅為例,每坪單價百萬元的豪宅,新屋交屋後五到十年內,採取在地價稅及房屋稅之外,附加50%、100%、150%及200%的奢侈稅,縮小豪宅房屋及地價稅偏低的問題。

3,000cc以上的私人汽車與重機車,或者以市價200萬元為起徵額,對私人高價汽機車就超額部分附加5%牌照稅,課稅期為新車出廠五年內。以市價250萬元小汽車為例,若按超過200萬以上部分課徵5%,奢侈稅即為2.5萬元,實質有效稅率只有1%。


【2009/12/21 經濟日報】



新聞分析/稅率 比鄰國低很多

開徵奢侈稅,台灣不是第一個。包括美國、法國,甚至中國大陸、韓國,都有對奢侈消費課稅的現例。奢侈稅具有「寓禁於徵」與導正奢侈消費觀感的用意,稅收不是目的,卻是庶民對稅制長期偏愛金字塔族群不平情緒中,非常重要的宣洩口。

政府打算開徵奢侈稅,開出的條件不少,除了課徵的範圍遠遠不及中國大陸、韓國,擬議稅率也較鄰近國家低很多。不僅如此,政府要對有錢從事奢侈消費的高收入者,開徵奢侈稅前,還提出必需符合失業率下降、所得增加與景氣復甦的三點前提。

換句話說,要對奢侈行為課稅,必須要大家都有錢的時候才可以。因此,在金融海嘯衝擊之下,不受景氣低迷影響,仍然從事奢侈消費的人們,還是可以一邊享受證券交易及土地交易免稅、高額存款利息全年27萬元內免稅,與遺贈稅下殺為10%低稅率環境;另一邊,這些有錢人們的奢侈消費,也仍然可以與苦哈哈的庶民,負擔同樣的稅率。

政府對奢侈稅的顧慮,主要來自於擔心徵稅後,會趕跑高消費族群,也害怕提供奢侈消費的產業反彈。

【2009/12/21 經濟日報】



薛明玲:明年併購交易 復甦

2009年進入倒數,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薛明玲接受本報專訪指出,併購交易、上市櫃申請、機器設備投資的復甦是明(99)年企業界的三大重要課題。

而擺在會計師界眼前的課題是,價格競爭又出現了,薛明玲呼籲業界,要以合作代替惡性競爭,才能把握台灣企業國際化所衍生的服務商機。

時至歲末,薛明玲接受訪問,談明年的趨勢和挑戰。

記者問:從會計師看企業,99年的重要議題是什麼?

薛明玲答:隨著景氣開始復甦,明年度的併購交易、上市櫃申請、機器設備投資都會轉好。在景氣谷底時,併購交易買賣雙方對於價錢都不滿意,所以併購市場一定是在景氣反轉向上時才會好起來,我看好明年的併購案會愈來愈多。

此外,景氣復甦後,要在資本市場籌資比較容易,無論是本地公司的上市櫃申請案,或是台商回台上市,明年都會大幅增加。各行各業也會因為景氣復甦開始採購,機器設備投資會一直延續到明年。併購和上市櫃需求是會計師界明年的重點。

問:明年會計師業會有什麼挑戰?

答:台灣是全球前30大的經濟體,但會計師收費水準卻不相當。會計師公費不合理的問題存在長達20幾年,現在會計師產業又出現價格競爭局面,這並非一個有使命感的會計師所樂見的。

會計師是被尊敬的「專業」而非「商品」,要強調「價值」而非「價格」。大家都以為會計審計只是會計準則的導入,其實不只如此,會計審計不僅是財會層次,而是經營管理的階層,管理系統導入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績效評估都出來了。

問:兩岸在洽簽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但台灣已可到對岸考會計師執照,台灣的會計師可以在大陸市場立足嗎?

答:中國市場大,什麼都要講中文,台灣會計師將在大中華區域合作中扮演更積極角色。以台商眾多的廈門為例,講的都是和台灣相同的語言,就是台灣會計師事務所區域合作的出發點,台灣資誠今年也和大陸普華永道一起在廈門設立分所,服務當地台商客戶。

大陸也有國際性的會計師事務所,但過去都是以外國人主導,而大陸本土會計師發展得比較晚,至少還要五至十年才會成熟。這其間正在台灣會計師的機會。

【2009/12/21 經濟日報】



大陸迂迴查稅 台商當心

在大陸營運的台商要留意了,如果同行向大陸稅局申請簽訂「預先訂價協議(APA)」,別以為事不關己,因為申請APA必須提供可比較公司資料,如果在大陸留的利潤不夠,稅局就有可能找上門補稅。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周釧培指出,大陸稅局推APA一向比台灣稅局積極,很多大企業都是應稅局「建議」而申請APA。值得注意的是,簽訂APA必須提供產業中「可比較公司的資料」,當大陸稅局從一家大企業身上了解同行利潤資訊後,就有可能拿去做為其他公司的補稅標準,蘇州、昆山這些台商群聚的地區,都有不少公司因此被補稅。

大陸稅局專挑大規模企業簽訂APA,從中獲取同行利潤率。但實際上每家公司的利潤狀況不同,用APA揭露的資料去課稅,對稅局來說是既聰明又省力的作法,而倒楣的是同行企業,只要利潤低於稅局掌握到的資料,就很難向稅局解釋,稅局補起稅來非常方便。

周釧培說,台資企業普遍在台灣留的利潤足夠,在台灣較少稅負問題,但在大陸卻常被稅局「修理」,一直以來,台商希望和大陸稅局建立協談機制,希望兩岸稅局在補稅之後,能夠做相對應的稅負調整。

台商只能和台灣稅局或大陸稅局各自簽訂單邊的APA,等到兩岸租稅協定談妥後,兩岸稅局就可以直接坐下來談APA,並談妥各留多少利潤,台商就可以得到完全的稅負保障。

台商目前在兩岸簽訂APA的情況都很少見。尤其早期資訊不透明,很多台商都把利潤留在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加上公司內部都有「兩套帳」,現在兩岸一旦簽訂租稅協定,不少公司都很擔心之前的規劃會因而曝光。

【2009/12/21 經濟日報】



寰宇法務/因應兩岸新局 檢視經貿法規

繼兩岸直航、開放大陸旅客來台觀光後,政府於今年陸續公布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條文」、「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等法規,有條件的允許陸資來台投資。

最近,兩岸金融監管單位於11月16日簽署了「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最遲將於60天內生效,其全文內容,在「千呼萬喚」中,終於在12月7日公開;接下來,第四次江陳會也將於12月21日在台中召開,預計兩岸將於會中簽署關於「標準檢測及認驗證」、「農產品檢疫檢驗」、「避免雙重課稅」、「漁業勞務合作」等四項協議;為此,我方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稍早已率團赴福州,與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等相關人員於12月10日進行兩會副董事長(副會長)層級的預備性磋商。

此外,依新聞報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可能於明年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中簽署。雖然因MOU簽署後,其簽署時程、內容不夠透明遭到批評,致馬總統於12月7日接見第27屆「國家傑出經理獎」得獎人時,特別提到,第四次江陳會不會協商ECFA的問題;不過,江陳會結束後,雙方會在對話方面討論ECFA未來的進展。

不論如何,以目前兩岸經貿的客觀情況與發展方向,簽署ECFA似乎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與其和整體經濟情勢抗衡,不如實事求是的研討ECFA的具體內容與條件,以確保達成「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

兩岸經貿往來相關法規在最近一年間,已經發生基本上的變化,從單方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到我方有條件的開放陸資入台;未來的幾個月,更期待透過ECFA積極爭取台資在大陸較為優勢的投資地位與條件,相對的,也可合理預見陸方將要求我方相對應(是否「相對等」,則有待觀察)地開放大陸產品登台。

以全球經濟情勢與我國已逐步採取的開放措施來看,現行的開放政策已經過了「不可回航點(point of no return)」,是不可逆的趨勢,因此,目前所要面對的課題,應該是如何開放?哪些產業在什麼樣的時點、如何的條件下開放予陸資投資?如何確實執行相關條件?杜絕可能的脫法、避法行為等等。

同時,台灣人民也不得不正面對待伴隨陸資來台後,必然在台灣的社會、經濟、甚至文化層次上所可能發生的影響與變化,借鑑香港過去12年的歷史,這將是一個變動迅速的時代,只有預先準備好的人,才能站在時代的浪頭上。(作者是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009/12/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決算逾期申報 不能盈虧互抵

永康市陳先生來電詢問:決清算逾法定申報期限者還可以適用盈虧互抵?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其當期決算所得,應於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算45日內申報,清算所得應於實際辦理清算完結之日起30日內申報,逾期申報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有關前十年內各期核定虧損扣除之規定。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45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其當期決算申報時限,應以主管機關核准文書發文日之次日為準起算。

其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申報清算所得之時限,應以實際辦理清算完結之日為準起算,惟清算人如未於就任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結,亦未報經法院核准展期者,應以六個月期間屆滿之日為準起算。

【2009/12/21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公教退職扣繳 南縣28日講習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訂12月28日於8樓禮堂舉辦「98年度公教人員退職所得扣繳實務講習會」,共兩場次上午9時及下午1時30分,費用全免並提供最新稅法教材,歡迎轄內各政府機關、學校扣繳義務人及對國稅業務有興趣者踴躍參加,洽詢電話:06-6579079。

【2009/12/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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