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2009.12.08稅務新知

國稅局 釘上黃金存摺戶
「洗發票」詐營業稅 最高罰十倍
噸位稅門檻 交部擬取消
認列呆帳損失 有直達車
實物抵繳遺產稅 設限
正大財稅專欄/中小企做好內控 留意八原則
稅務問答/申請債務人財產資料 要收費
稅務問答/幼稚園安親老師薪資 要扣繳


國稅局 釘上黃金存摺戶

今年黃金投資強強滾,黃金存摺投資人成為國稅局鎖定課稅的目標!據透露,國稅局已要求開辦黃金存摺的台灣、兆豐及花旗銀行,建立並提供黃金存摺投資人所得資料,作為日後查核依據。

一旦銀行建立課稅資料,目前國內黃金存摺開戶數約卅萬戶,都將被納入課稅範圍。但銀行業者說,很多不想被課稅的投資人,一旦風聞政府要課徵所得稅,很可能提前結清帳戶。

國稅局官員說,依現行稅法,黃金存摺本來就要課徵百分之六至四十的「財產交易所得稅」;但投資人主動申請的情形非常少,因此國稅局有必要了解投資人獲利狀況。

官員說,不同的黃金商品,課稅規定也不同。以黃金條塊、飾金等黃金現貨為例,民眾只要賣黃金收入超過五萬元,就要以純益率百分六計算所得:五萬元以下就不用報稅。

舉例說,如果賣金收入六萬元,所得等於三千六百元,這筆錢要申報「個人一時貿易所得」,合併其他綜合所得,要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至於黃金存摺的買進和賣出,只要有賺錢,就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有損失也可以扣抵,抵稅權的期限有三年。

另一種投資商品黃金期貨,屬於「其他期貨交易契約」,因此只課交易稅、不課所得稅,稅率統統是百萬分之二點五。而黃金基金大多是海外商品,目前所得稅法規定,海外所得免稅,黃金基金因此形同免稅,也是目前黃金商品中唯一免稅的。

今年以來國際金價漲幅達百分之卅,投資人若在去年底進場持有迄今,報酬率約三成。據了解,去年上半年開始,民眾開始投資交易方便的黃金存摺,甚至有一些投資人動輒砸數千萬到上億元投資黃金。

銀行業者強調,目前銀行電腦系統未必能完全配合稅捐單位要求,可能無法「全面」提供客戶所得資料。兆豐銀主管強調,客戶開戶時都會提醒,投資若有獲利,隔年報稅時,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存款有利息收入,銀行會主動提供扣繳憑單給客戶;但黃金不會生利息,銀行不會提供扣繳憑單給開戶者」所以就像買賣房子,黃金存摺投資人在報稅時必須自行申報,如果出現虧損也可以扣抵。

※延伸閱讀》
‧投資人開罵╱政府窮瘋啦 盼設免稅門檻
‧台銀黃金存摺 逾25萬戶

【2009/12/08 聯合報】



「洗發票」詐營業稅 最高罰十倍

虛設行號靠「洗發票」冒退營業稅,財政部有法可罰。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表,取得不實發票扣抵營業稅,不再區分是否為虛設行號,也不分有無販賣發票行為,只要使用不實交易對象發票抵稅,即可按漏稅額處一到二倍罰鍰。

經濟日報/提供

新的裁罰倍數表自即日起實施,財政部強調,企業若非故意取得虛設行號發票扣抵營業稅,未來罰鍰反而會下降。但虛設行號冒退營業稅,罰鍰至少一倍起跳。

虛設行號過去採取販賣發票方式,將無交易事實的發票,交由部分企業申報扣抵進項營業稅額,按照稅法規定,可處一到十倍的罰鍰。稅捐機關發現,近年來虛設行號犯罪不再以單純販賣發票為業,而改採集團犯罪手法,集團之間的虛設行號相互開立發票,並交由最後一手向國庫冒退營業稅,財政部將這種犯罪手法稱之為「洗發票」。

由於大法官會議第337號解釋認為,稅捐機關目前對於包括取得虛設行號發票這類漏稅行為處罰,不應以開立憑證者有無繳稅為依據,而應視虛報進項額的營業人有無逃漏稅,做為處罰要件。

財部昨(7)日指出,稅捐機關查獲取得虛設行號發票企業送罰時,一旦碰上虛設行號彼此間「洗發票」行為,因不涉及販賣發票,或稅捐機關無法證明發票是否全數由虛設行號開出,導致稅務爭訟案頻傳,法院也無法援用稅法開罰。

財政部因此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表,刪除取得虛設行號扣抵營業稅案件的裁罰標準,回歸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規定處罰,有進貨事實者,在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繳稅款並承諾繳清罰鍰者,只按一倍處罰,反之則按二倍處罰。無進貨事實者,若涉及詐術等嚴重漏稅意圖,最高可裁處十倍罰鍰外,並追究刑責。

過去,取得虛設行號發票扣抵營業稅是按二倍處罰,若漏稅額在1萬元以下者,裁處一倍;漏稅額超過1萬元以上者,最高可罰1.5倍。財部說,未來不再區分是不是虛設行號發票,也不再按漏稅額高低決定裁罰倍數,罰鍰最少一倍。

【2009/12/08 經濟日報】



噸位稅門檻 交部擬取消

行政院通過噸位稅後,交通、財政部擬定辦法及配套措施,航商昨(7)日表示,船舶至少有20%為國輪,才能適用噸位稅的門檻太高,希望能降到10%以下;交通部將評估放寬,甚至取消門檻,激勵航商回流掛國輪。

噸位稅制預計在明年立法院通過公布後,兩年內選擇實施,航商指出,獲利愈高時,選擇噸位稅愈有利,明年海運要賺錢很不容易,預計在2011年景氣將好轉,屆時會有一波回流潮,是選擇噸位稅的最好時機。

行政院院會上月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噸位稅制,航商在營利事業所得稅外,另一項稅制選擇,昨日中華海運研究協會召開「我國推動噸位稅座談會」,討論實施噸位稅的辦法及相關配套措施,交通部、財政部及新興、裕民及正利等航運公司皆參加。

航商表示,由於採用噸位稅的船公司不能再享有營運總部與物流中心等優惠稅率,若航商選擇噸位稅,旗下包括國輪及權宜船都課徵噸位稅,但權宜船又要繳營所稅,「一頭牛被剝兩層皮」,面臨雙重課稅的問題,應比照國輪辦理。

航商指出,交通部擬定噸位稅期間,原擬要求船公司的船隊必須20%登記為國輪,並且在五年內將國輪的比重提高到40 %,未來已經沒有營運總部的租稅獎勵,要求20%登記為國輪,門檻太高,誘因不大,「希望可以降到10%以下」。

交部航政司長尹承蓬表示,20%的門檻確實過高,由航政司、賦稅署等組成的工作小組,近期將討論放寬下修的比率,甚至不排除取消門檻,使船公司不論國輪多寡都能適用噸位稅。

另為鼓勵權宜船回籍掛國輪,交通部表示,航商在大陸建造的船舶,只要是去年12月15日前,船舶已經在大陸建造完成,或是有船舶合約者,都有資格申請為國輪,目前統計符合以上資格者,共計22艘,船舶輸入年限也放寬為20年。

【2009/12/08 經濟日報】



認列呆帳損失 有直達車

經濟不景氣,企業常遇到認列呆帳損失問題,最擔心發生呆帳又被國稅局剔除補稅。國稅局建議,企業要靠法院裁定書認列呆帳損失,因法院裁定曠日費時、緩不濟急,可採用「經兩年催收未能收取」方式核認,較有效率。

南區國稅局日前查核某外銷A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發現A公司列報呆帳損失4,000萬餘元,A公司表示,是因國外進貨廠商財務發生周轉困難,面臨破產危機,已向美國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經國稅局查核結果,公司雖於97年間已向美國法院提出訴追,但該破產案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公司未取得法院的裁定書證明文件,無法核認96年度該項呆帳損失,還是被國稅局補稅1,000萬餘元。

國稅局官員進一步說明,以A公司的案例來看,應收帳款分別發生於95、96年間,雖然A公司已取得向美國法院提出訴追的催收證明,96年度無法認列呆帳損失,但A公司可分別於97、98年度結算申報時,以「逾兩年經催收後未收取本金」方式,向國稅局列報呆帳損失。

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經濟景氣尚未完全好轉,公司更要審慎評估交易對象的付款能力,當發生國外廠商破產或倒閉情形,除進行追索程序外,若因法院裁定費時,無法趕在當期核認呆帳損失者,仍可採用逾期兩年經催收未能收取方式核認,減輕公司稅捐負擔。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第5款規定,債權中有超過兩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將視為實際發生呆帳,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其中債務人居住國外者,應有我國駐外使領館、商務代表或外貿機關出具的證明;若屬破產宣告或依法重整者,應有法院的裁定書正本。若已經逾期兩年,經債權人催收,未能收取本金或利息者,列報呆帳損失也應取具郵局已送達的存證信函,或向法院訴追的催收證明。

【2009/12/08 經濟日報】



實物抵繳遺產稅 設限

今年1月23日起,遺產贈與稅率大幅調降至10%,但是繼承人繳納遺產稅時要注意,實物抵繳也同時限縮,必須以「抵繳財產價值」占「全部遺產價值」的比例為上限,往後稽徵機關課徵遺產稅時,不用再擔心收不到現金稅款,反而收到一堆不易保管或變價的抵繳品,有助遺產稅徵收。

依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4項規定,提供抵繳的中華民國境內課徵標的物,若屬於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抵繳日的時價較死亡或贈與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的稅額,以「該項財產價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所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

【2009/12/08 經濟日報】



正大財稅專欄/中小企做好內控 留意八原則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是近幾年來經常被熱烈討論的議題,但往往留給人們的印象卻是:「那些是上市櫃公司才需要的」,或是「中小企業沒有資源及條件做好公司治理 」。惟不可否認的是有不少中小企業是因治理問題而結束營業,也就是說公司治理不單只是上市櫃公司的課題,內部控制的運作是與所有的企業經營活動息息相關的。

公司治理泛指公司管理與監控的方法,主要目的在於強化公司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的機制,並加強資訊之揭露以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簡言之,內部控制就是做好公司治理的基礎建設。

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應視企業性質、規模大小及組織管理方式等因素之不同,做一權宜之運用,本文將探討中小企業如何以有限之資源來建立良好之內部控制,以達到公司治理之要求。

中小企業的特性

中小企業通常具有以下之特性:一、較少之營運量及產品線;二、以行銷為業務導向;三、主要管理階層為企業主或大股東;四、由較少的管理階層管控較多之範疇;五、交易流程較不複雜;六、 由較少之人員負責較多之職能;七、以較少之資源維護行政作業。

由於存有以上的特性,我們不難看出中小企業在建立內部控制時可能面臨的挑戰,除了因人力不足無法做到適當的職能分工外,還可能發生管理階層不當的逾越內 部控制、不易找到具足夠專業能力的財會人員、企業主維持兩套帳且不重視財務報導,及資訊系統不完善等困難。

中小企業之內部控制原則

往往有許多中小企業主聽到建立內控制度是要耗費相當大的人力及財力後就搖頭放棄,如此作法其實是替自己原地設限。其實中小企業在有限的資源下,還是可以有所作為。例如:

一、設置職位應權責分明,最好以書面方式訂定每一職位的工作內容、權利及義務,以達到分層負責及分工合作的效果。

二、財務與會計應各自獨立,讓管錢的不管帳,管帳的不管錢,以互相牽制,防止舞弊發生。若因人數不足無法達到完全獨立運作,則可將重要職責交由自己或可信賴之家人負責。

三、現金收入隨時存入銀行,現金支出使用支票或匯款。現金流動性最高,對人的誘惑也最大,除零星開支使用定額零用金付款外,一律將現金隨時存入銀行,並使用兩人以上會同簽署之支票或兩人以上會同控管之網路銀行轉帳付款。

四、定期盤點存貨、固定資產或其他重要資產,並與帳列數字核對,以確保資產安全。

五、定期實施輪調或休假,藉由不同人員接辦其事務,以收核對牽制之效。

六、強化人員聘用流程,藉由聘用正直、道德操守良好之員工,以維護企業文化。

七、建立並開放一個讓員工可以匿名方式檢舉不法行為之管道,以減少管理階層不當逾越內部控制之情形。

八、定期或不定期由自己或會計師就內帳部分執行內部稽核程序。

企業經營的成敗,端視企業家是否願意全心投入事業並向更上一層樓挑戰。實務上沒有一位管理者是可以掌控無限的資源。重點不是在抱怨資源不足,而是如何將有限的資源發揮到最佳狀態。當下的最佳作業模式在過幾年後也可能會被超越。要找出最有效的管理方法與運用,是需要經營者不斷努力,也才能保持競爭力。 (作者是Grant Thornton Taiwan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009/12/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申請債務人財產資料 要收費

歸仁鄉邱先生來電詢問:債權人已取得法院執行名義,該如何向稅捐機關申請債務人之財產及所得資料,是否要收取費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債權人可攜帶執行名義及身分證(正、影本)暨服務費,就近洽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全功能櫃台申辦。債權人如委託代理人申辦時,除檢附上開相關資料外,應另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而自10 月29日起,債權人向稅捐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或所得資料,每件費用由原來的500元降為250元,減幅達50%,實因近年資訊技術發展快速,相關作業成本降低,為據實反映成本,財政部依據規費法第11條規定,檢討修正「受理債權人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收取服務費標準」,並自98年10月29日生效施行。

【2009/12/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幼稚園安親老師薪資 要扣繳

柳營鄉林小姐問:給付幼稚園安親班老師薪資是否應辦理扣繳申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納所得稅,故托兒所、幼稚園於正常課程所聘請之老師,其薪資所得係屬前揭法條規定之免稅所得。惟若附設安親、才藝班,該教師薪資所得則非屬前揭法條規範的免稅所得,仍應依規定扣繳及填報扣(免)繳憑單。

【2009/1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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