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2010.03.25稅務新知

北市前二月稅收 大增六成
課徵豪宅稅 八成民眾挺
欠稅大戶名單 財部定期公布
課徵銀行稅?李述德:時機不宜
下一步加稅對象 三角窗店面
外商來台參展 將可退稅
稅務問答/公設保留地抵稅 按比例計算扣繳
稅務問答/買土地借款利息 兩方式列報費用


北市前二月稅收 大增六成

台北市今(99)年地方稅收看好,全年可望超徵16億元,1至2月稅收比去年成長六成,甚至超越金融海嘯前的水準。台北市稅捐處昨(24)日表示,房市熱絡讓土地增值稅比去年增加6億元,成長率高達118%。

根據台北市稅捐處昨天公布的最新稅收狀況,今年截至2月底止,台北市地方稅收實徵淨額43億元,與去年同期實徵27億元相較,增加16億元,大幅成長60%,若與97年2月底(發生金融海嘯前)相較,當時前兩月的稅收為40億元,今年增加3億元,顯示台北市稅收已超越金融海嘯前水準。

台北市稅捐處副處長張碧珠表示,行政院主計處2月已將今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由4.39%上修至4.72%,顯示國內經濟呈現審慎樂觀局面,因此台北市稅捐處看好今年稅收,應該會有不錯的表現,估計北市全年地方稅可徵543億元,超徵金額約16億元。

張碧珠預測,由於國內景氣逐步回升,前兩個月房地產交易熱度不減,但受到房價高漲及央行可能升息影響,預估房地產交易將回歸穩定,只是對稅收不至於產生太大衝擊,且未來在兩岸經貿開放、都更題材及海外資金持續回流下,北市仍看好今年稅收,台北市今年稅收527億元的目標應可順利達成,甚至超徵16億元左右。

此外,受全球景氣回穩及國內房地產交易熱絡影響,前兩個月台北市地方稅收中,與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均大幅成長,其中以土增稅的表現最亮眼,實徵淨額29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6億元,創下118%的最高成長率。其次是契稅,稅收3.5億元、成長42%,地價稅也在加強繳款書送達下,實徵淨額2.3億元,成長29%。娛樂稅和牌照稅,稅收分別成長15%、8%。

不過,因為退還溢繳房屋稅款、應貼印花稅票證較少,今年前兩個月房屋稅、印花稅收都較去年同期衰退。


【2010/03/25 經濟日報】



課徵豪宅稅 八成民眾挺

台北市稅捐處日前進行豪宅稅問卷調查,超過八成民眾支持加稅,也有民眾表示反對,理由是擔心影響房價,台北市稅捐處副處長張碧珠昨(24)日表示,民眾高估課稅對房價的影響。

台北市稅捐處已完成豪宅清查作業,目前約有300棟、共9,779戶被列入豪宅,預計4、5月就可以確定豪宅的適用戶數。

【2010/03/25 經濟日報】



欠稅大戶名單 財部定期公布

「台灣還有多少孫道存?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日前還清近3億元欠稅,顯示欠稅大戶並非還不起錢。立委羅淑蕾今天指出,台灣還有很多「孫道存們」,政府追稅大小眼,其實只要祭出管收手段,這些大戶就會吐錢。立院財委會最後通過立委提案,要求財政部應責令稅捐機關每年定期公布個人欠稅超過1千萬元、企業欠稅逾5000萬元的確定欠稅名單,且財政部要在一個月內提追稅解決方案。

財政部長李述德原本一再表示「政府處理要盡量和諧」,但眼見立委不滿情緒高漲,最後也承諾遵照辦理。

立委資料:黃任中兒子欠稅31億 第一名

根據羅淑蕾提供資料顯示,黃任中兒子黃若谷欠稅31億元,排名第一,卻只執行5417元;其次是通怡興業公司欠稅27億元,執行1.3萬元;總計前七大欠稅大戶就欠稅139億元,執行金額卻不到3億元。

李述德表示,全國欠稅總額超過三千億元,看起來雖然很多,但是是五年累積數額,平均每年是六百億元,而且只佔應徵稅額的4%,「比例還是很少」。

多位立委今天在財政委員會都針對「孫道存現象」提出質疑,指出孫道存可在行政執行處祭出管收手段後,半年後就還清2.95億元欠稅,可見這些大戶不是繳不起稅,而是不願繳,政府只要祭出強制執行、管收等手段就有用。羅淑蕾說:「這些人就是怕被關」,而且關有用,如果是一般老百姓,關死也沒錢。

羅淑蕾質疑,財政部曾在民國91年發布命令,要求稅捐機關公布個人欠稅額逾1千萬元以上、企業欠稅逾1億元大戶名單,但是只在91年公布一次,後來就沒再公布,顯示稅捐機關追稅也有大小眼。孫道存若非媒體報導,政府根本沒有任何動作,「是不是刻意袒護這些有錢人? 」尤其很多企業欠稅後,另外借屍還魂開公司,照樣消遙法外。

羅淑蕾:台北市政府公務員欠稅11億元

費鴻泰邀請五區國稅局長上台,詢問轄區欠稅金額? 結果依序是台北國稅局本年度欠稅174億元,舊欠金額1097億元;高雄市260億元;北區754億元 (44.5萬件);中區592億元(23 萬件);南區336億元(20萬件) 。

羅淑蕾說,公務員也是欠稅大戶,其中台北市政府公務員欠稅排名第一,總計欠11億元,台灣自來水公司員工也欠7200萬元,台北縣政府公務員欠稅4300萬元,教育部3400萬元,內政部560萬元。李述德說,全國欠稅公務員約一萬人,政府會有一定程序處理。


【2010/03/24 聯合晚報】



課徵銀行稅?李述德:時機不宜

美國財政部擬對金融業課徵「銀行稅」,立委賴士葆今天詢問財政部長李述德,台灣是否考慮跟進? 但李述德表示,台灣在目前的經濟發展情況下,要課銀行稅「時機不宜」。

賴士葆說,美國傳出要課「銀行稅」,如果台灣也要課的話,金融業就慘了。李述德表示,新舊稅制的改革,有稅制條件及當時環境兩大因素,中華民國在經濟發展情況下,目前國內要課銀行稅,時機不宜。

賴士葆再問,財政部會不會鼓勵公家行庫登陸? 李述德表示,公營事業單位是服務台商,創造利潤,回饋國庫,但登陸不能去相互殘殺。

至於公營行庫登陸會不會降低對國內中小企業及個人消金?李述德表示應該不會,他強調,國內授信條件不會犧牲國內民眾利益,財政部每月都會檢討。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即將出現五個直轄市,但立委關切五都升格後,直轄市政府會不會業務增加很多,分配的稅款卻很少? 財政部長李述德今天表示,根據行政院通過,即將送立院審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將淨增加約982億元統籌分配稅給各縣市,其中除台北市之外的四都約5、600億元,其他各縣市約3、400億元。

【2010/03/24 聯合晚報】



下一步加稅對象 三角窗店面

台北市不只要提高豪宅的房屋稅,台北市稅捐處下一步加稅的對象,瞄準台北市一樓營業用的黃金三角窗,規劃分為三級提高房屋稅。

台北市府日前宣布,將在明年提高豪宅的房屋稅負擔,台北市稅捐處昨(24)日表示,黃金地段的營業三角窗,是下一個加稅目標。

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表示,台北市營業用的三角窗,初步規劃分為三級課稅,分別是大馬路與大馬路間的三角窗、大馬路與巷子間的三角窗,以及巷子與巷子間(6公尺以上)的三角窗,將和豪宅提高房屋稅一樣,透過調高路段率加重稅負。

謝松芳強調,三角窗加重課稅,目的是希望課稅更合理,台北市將在6月完成清查,決定具體方案,以便在8月中旬召開的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審議,最快明年7月和豪宅提高房屋稅同步實施,後(101)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即可適用。

台北市稅捐處目前開始針對台北市轄內的三角窗房屋,進行全面清查,預估6月完成普查作業。

台北市稅捐處副處長張碧珠解釋,所謂的「三角窗房屋」,是指兩條路或路與巷之間的相交處,雖然各地的商業繁榮程度不同,但因交通便捷、坐享地利之便,向來是商家必爭之地。目前台北市一樓的三角窗,幾乎都是連鎖店或便利商店。三角窗房屋不僅房價高,租金也相對較高,光是三角窗地帶一樓和二樓的租金相較,價差可高達2.6倍,但現行房屋稅的課徵並未反映三角窗的價值,因此台北市稅捐處打算對三角窗房屋加稅。

張碧珠表示,三角窗的房屋稅要怎麼課,尚在研議階段。

【2010/03/25 經濟日報】



外商來台參展 將可退稅

外商來台參展未來可以退還在台相關支出的5%營業稅。另外未來買賣房屋申報契稅,稅捐機關只接受標準價格做為契稅課稅依據,即使實際移轉價值超過標準價格,也不會被稅捐機關從高課徵契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24)日審查通營業稅法及契稅條例第4條、第5條及第13條修正草案,增訂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因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購買特定貨物或勞務支付的營業稅,基於互惠原則可申請退稅;以及未來買賣契稅不再限制按契約所載價格課稅。

財政部初步規劃,外商來台舉辦臨時性商務活動的相關支出,包括場租、食宿及交通、餐飲等花費,累計一年內達到20萬元以上(營業稅額1萬元以上)時,內含5%營業稅即可申請退還。財政部指出,增訂退稅機制的重要前提是「對方國家亦提供相同退稅優惠」因此,將對台商拓展對外貿易亦會產生助益。

在契稅部分,財政部解釋,買賣房屋契稅一般有公契與私契之分,公契的價格通常政府公訂的房屋標準價格,私契則是一般真實交易價。成交價高於房屋標準價格時,要從高按成交價課稅。

反之,法拍屋的成交價格往往低於房屋標準價格,若納稅人不清楚法令,未主張按較較低的成交價做為申報契價的核課依據,就會被稅捐機關按照較高的標準價格課稅。

財政部表示,未來法拍屋申報契稅,若房屋標準價格低於實際法拍價,仍按標準價格課稅;若房屋標準價格比實際法拍價高時,即改按實際法拍價計算契稅。

【2010/03/2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設保留地抵稅 按比例計算扣繳

安定鄉林小姐問:若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如何計算抵繳稅額?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財政部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條文,於99年1月13日公布生效,公共設施保留地只能比例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依前揭規定由原准以公共設施保留地「全額抵繳」稅款,修正為按「公共設施保留地價值」占「全部遺產總額」比例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計算公式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限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計算之應納遺產稅額或贈與稅額×(申請抵繳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財產價值÷全部遺產總額或受贈財產總額)。

【2010/03/2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買土地借款利息 兩方式列報費用

臺南市黃小姐問:公司購置土地的借款利息可否全額列報為當期費用?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1)固定資產土地:購買固定資產土地的借款利息,應列為資本支出,即列入土地的取得成本,但經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後的借款利息,則可作為當期費用列支。(2)非固定資產土地:借款利息在辦妥過戶手續或交付使用前後應屬土地成本,過戶或已交付使用後的借款利息,則應列為遞延費用,待土地出售時,再轉作出售土地收入之減項;若土地因出租而取有租金收入時,其出租期間的借款利息可在該土地租金收入範圍內列報為當期費用,超過租金收入部分的借款利息則以遞延費用列帳。

【2010/03/2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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