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2010.03.05稅務新知

逾期繳稅 超商、ATM、刷卡都行
稅務問答/發票額書寫錯誤 應作廢另行開立
稅務快訊/營業稅電子申報 南市將辦說明會


逾期繳稅 超商、ATM、刷卡都行

財政部決定自今(99)年4月1日起,逾期繳稅案件也可以有方便的多元繳稅工具。這項便民措施,首先適用於4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5月2日前繳稅者,有多達六種管道可以繳稅。

目前逾期繳稅者,只有一種繳稅方式,就是親赴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但4月開始,包括超商、自動櫃員機、信用卡與網路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繳稅,都可以在繳稅截止日後二天內,接受逾期繳稅者繳交稅款。

舉例來說,99年4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99年4月1日至99年4月30日止,過去只要未在30日前繳清稅款,就不能就近到超商或利用ATM(自動櫃員機)等便捷的繳稅工具繳稅。

但財政部開放逾期納稅案件,將可擁有多元納稅工具,5月1 日至5月2日24時前,納稅人仍可透過超商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不過,5 月3日以後繳稅案件,還是只能有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稅。因為逾期繳稅案件有計算滯納罰金的需要,因此需赴金融機構繳納。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依據現行稅法,逾期繳稅案件需加徵滯納金,滯納金是按「每逾二天加徵1%,最高加徵至15%」為準,因此逾期繳稅案件,在繳稅截止日前二天,並不會發生被加徵滯納金的問題,限制逾期繳稅者使用ATM、網路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或稅額2萬元以內就近到超商繳稅的權利,並不合理。

為使民眾更輕鬆便利繳納稅款,財部因此決定,自99年4月1日起,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 (即尚未加徵滯納金前)。

這項措施實施後,今年內包括99年4月的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所得稅;11月地價稅等,均可適用。

以牌照稅來說,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的繳款書,可在99年3月27日至5月2日期間內,均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OK)繳納。或4月1日至5月2日期間內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


【2010/03/0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發票額書寫錯誤 應作廢另行開立

台南縣白河鎮陳小姐問:開立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是否會遭處罰?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的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在當期的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若營業人有金額誤繕而未依規定作廢重開者,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於統一發票的各聯錯誤處更正,更正後買賣雙方就該筆交易所申報的進項、銷項金額及稅額並無不符,且無短報、漏報、短開、溢開營業稅額者,因並未對該貨物或勞務以後各階段之加值額產生影響,違章情節尚屬輕微,因此財政部增訂免罰規定。

至於上開修正係對於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金額錯誤之情形免罰,若開立統一發票後發生銷售退回、掉換貨物或折讓等情事者,則非屬上開金額錯誤的情形,仍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辦理。

【2010/03/05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營業稅電子申報 南市將辦說明會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為因應營業稅網路申報軟體99年新版程式變動,加強輔導營業人及記帳報稅代理業務人了解相關內容,特於99年3月8日上午9時在該分局地下2樓大禮堂舉辦「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改版說明會」,免收費,詳情及報名歡迎上南區國稅局網站(www.ntas.gov.tw)查詢。

【2010/03/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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