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2010.07.21稅務新知

接軌IFRS 台幣可能列為外幣
售後租回損益 應採當期認列
ECFA早收 700項商品可降稅
財稅專欄/重組供應鏈 有效控制稅務風險
稅務問答/未逾220萬元 贈與免辦申報
稅務問答/設備提前報廢 須會計師簽核


接軌IFRS 台幣可能列為外幣

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將於2013年上路,其中因為必須採用「功能性貨幣」揭露財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0)日表示,如果新台幣並非企業所選用的「功能性貨幣」,則可能出現無實際匯兌、但卻有匯兌損益的情況,恐將影響稅務申報的計算方式,有待財政主管機關進一步確認。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天舉辦「IFRS時代租稅新境界研討會」,會計師吳昭德表示,台灣接軌IFRS後,必須採用功能性貨幣進行記帳,並以功能性貨幣評估企業的資產、負債、權益、費損等項目,如何選擇功能性貨幣,可考量較大量使用的交易貨幣,或是交易頻度較高的幣別等,均由企業自行評估採用。

由於台灣許多企業跨向海外市場,包括生產、製造與銷售多在台灣以外的市場,因此可能選擇「美元」或其他貨幣為功能性貨幣,此時非美元的交易都成為外幣交易,其中也會包括新台幣將被視為外幣。

吳昭德舉例,台灣的甲企業可能在特定時點向台灣的乙企業,以新台幣6萬6,000元購買存貨,因甲企業採用美元為功能性貨幣,若當時匯率為1美元兌換33元新台幣,則該筆交易視為2,000美元,但是在實際付款時,匯率若變動為32 元,甲企業相當於支付2,062美元,所產生的匯損為62美元。

依照IFRS相關準則,被視為外幣的新台幣所產生匯兌損益,必須列入課稅所得計算,不過吳昭德說,以上述例證,企業並未實際進行匯兌、也沒有外匯水單可供稽核,因此企業能否認列該筆匯兌損益,或認列時所適用的匯率換算方式等,目前財政主管機關尚無定論,仍有待釐清。

安侯建業表示,企業所選擇的「功能性貨幣」,與在台灣進行稅務申報的幣別將有所不同,大型企業可能直接選擇二套幣別的財會系統記帳,分別揭露財報與稅務申報,但多數企業礙於成本只能擇其一,當企業採用非新台幣為「功能性貨幣」,如何轉換為採用新台幣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也有待稅捐主管機關規定。

【2010/07/21 經濟日報】



售後租回損益 應採當期認列

企業為活化旗下資產運用,可能針對資產採取「售後租回」方式來籌資,不過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接軌IFRS後,企業資產售後租回的出售損益,並須按照與公平價值間的差異,決定其應採取當期認列或逐年遞延方式入帳,與原本均採取逐年入帳的方式不同,對企業損益將產生重大變化。

依照目前會計與稅務原則,安侯建業指出,企業將資產售後租回,出售價格與財產未折減餘額之差額,應列為未實現出售損益,並予以逐年遞延,按照租回的合約,例如租用期間等條件,以調整折舊或租金支出。

但是IFRS準則要求售後租回交易必須視為一項銷售交易與租賃交易,同時考量銷售價格與公平價值之間關係。

安侯建業表示,當銷售價格與市場公平價值相同,所產生的損益應於當期認列,但是若銷售價格高於公平價值,則假設隱含後續租回的租金可能相對低於市價,應採取遞延認列方式,直到包含租約交易完成為止。

此外若銷售價格低於公平價值,安侯建業表示,若為損失,且無法於後續低於市價的租金取得補償,則損益應立即認列,不過若為損失,但是可以從未來低於市價的租金取得補償,則損失應遞延並於租賃資產預期使用期間進行攤提。


【2010/07/21 經濟日報】



ECFA早收 700項商品可降稅

配合執行兩岸經濟協議(ECFA)早期收穫清單,財政部關稅總局已著手展開兩岸稅則對應工作,初步比對結果,大陸承諾提供我國出口商539項早收清單的降稅貨品,相對應台灣的海關進口稅則稅號產品項數可能達700項。

財政部關稅總局強調,大陸提供台灣的早收清單,仍為539 項不變,但因台灣的海關進口稅則為方便課稅及輸出入管制等需要,八位碼項下貨品稅號較大陸為細,才會出現大陸單一稅號的早收降稅貨品,有可能對應到台灣的稅則時,會出現超過一項以上稅號貨品,都可以享有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大陸提供台灣的早收清單中,大陸稅則號列為25231000的水泥熟料(不論是否著色),海關對應兩岸八位碼的稅號時,在台灣的稅則中有二項貨品稅號符合大陸早收清單範圍,即25231010的白色水泥,以及25231090的其他水泥熟料。

關稅總局說,台灣出口白色水泥或其他水泥熟料在台灣適用二種不同稅號,但到大陸海關依據兩岸早收清單時,即會歸為同一稅號(即25231000),均能享有關稅調降利益。 這份稅則稅號對應表,將會提供給對岸參考。


【2010/07/21 經濟日報】



財稅專欄/重組供應鏈 有效控制稅務風險

近年來,全球經濟環境在金融海嘯推波助瀾下,衍生各種重大租稅變化與趨勢,台灣內部環境主要變動有營所稅率已於2010年降為17%、最低稅負制海外所得開始課徵、遺贈稅降為10%以及政府相關部門持續大力推動台商回台上市與兩岸經濟協議(ECFA)等振興經濟方案,外部環境主要變動有中國大陸工資上漲,沿海工廠內移到重慶等地、中國大陸從外銷的世界工廠轉變成內銷的世界市場、中國大陸正在興建的四縱四橫鐵路將使得物流成本大幅降低,以及美中大幅查稅,尤其是移轉訂價,更是查核重點。

在如此繁複且巨大內外環境改變下,使得近期供應鏈重組話題不斷被討論,其實供應鏈(Supply chain)原本是指產品於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商、分銷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通過與上下游成員的連接組成的網路結構,透過供應鏈的重組將使這條供應鏈的整體效率更為提高。但近期所指的供應鏈重組則是企業透過投資架構與營運流程的規劃與重組,在稅務風險被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集團的總利潤最大化。

供應鏈重組的首要步驟在於先檢視原有的投資架構與營運流程,依據目前各種租稅變化與趨勢,在稅務風險被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試算出各種可能性,並從中找出能使集團總利潤最大化方案,舉例來說,以往台灣母公司多會透過紙上公司與中國大陸子公司進行交易,並保留部份價差利潤在紙上公司,如果中國大陸子公司仍有大量的稅後利潤存在,在日後分配匯出時還會被扣繳10%的預提所得稅,但如果中國大陸子公司上一層母公司為香港公司,則只須被扣繳5%的預提所得稅,如此一來就有節稅空間產生。或是從另外一方向思考,台灣營所稅率已於2010年降為17%,依照移轉訂價的原則來看,關係企業間如果誰具備的功能與承擔的風險較高,理論上就應該享有較高利潤,如果把台灣母公司所具備的功能與承擔的風險提高,就可以享有較高利潤,中國大陸子公司利潤則會降低,雖然表面上總集團利潤不變,但因有重新調配功能與風險,經稅負試算後就有節稅空間產生。

惟以上做法仍要考慮諸多因素,例如客戶以往都是下單給總集團中的紙上公司,現在請客戶改變下單對象,客戶可能因系統關係不願配合甚至面臨轉單風險,或是把將台灣母公司的利潤提高,中國大陸子公司的利潤降低,是否會引來中國稅務機關的注意而更進一步嚴查,此些都須要一併配套考量方能有一最佳方案,不僅僅只是簡單的稅負試算即可決定。

目前在全球經濟一體趨勢下,各國稅制均朝向輕稅簡政的方向進行改革望能招商引資,惟此同時各國為了維護租稅主權,增加因金融風暴所引起的稅收短缺,亦紛紛開始採取或加強反避稅動作,企業如能重新審視自身的供應鏈情況,從中找出重組後所帶來的契機,反而能透過此機會增強企業體質。在經濟衰退及全球租稅政策變動頻繁之際,租稅成本將直接影響企業營運成本及競爭力,因此企業應充分認識當前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針對自身的實際情況尋找解決方案,一方面可使關聯交易合規化以降低稅務風險,另一方面重新定位各企業成員在集團中所扮演的角色,汰弱留強成為反避稅時代最大贏家。(作者是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2010/07/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未逾220萬元 贈與免辦申報

仁德吳小姐來電詢問:同一年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自98年1月23日起贈與稅免稅額為220萬元,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是如果因為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2010/07/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設備提前報廢 須會計師簽核

臺南市東區李小姐詢問:公司工廠內機器設備因操作不當造成損壞,如因損壞程度嚴重,無法維修,雖然機器還未達規定耐用年限,但仍需提前廢棄,其損失該如何列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自辦理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起,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毀滅或廢棄者,不限經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均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至未委託會計師簽證申報之營利事業,得提出經事業主管機關監毀,並檢具載有監毀固定資產品名、數量及金額之證明文件,或於事前報請稽徵機關核備,以其未折減餘額列為該年度之損失,但有廢料售價之收入者,應將售價作為收益。該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報廢損失應以實際有毀滅或廢棄事實,如僅因閒置於倉庫,尚未有報廢事實,不得列報損失。

【2010/07/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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