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2010.07.15稅務新知

金控輕微漏報 盈虧仍可互抵
董監放棄酬勞 企業須列收入
50元→25元 紅標米酒大降價
被繼承人配偶精障 可報身心障礙扣除額
嘉義稅局23日辦活動 可預約與分局長對談


金控輕微漏報 盈虧仍可互抵

包括金控公司在內,採取連結稅制申報所得稅的企業,一旦合併申報的母子公司出現短漏報所得情形,往後盈虧互抵權利將不再遭連坐剝奪,企業集團選擇連結稅制的低稅負優惠保障提高。

財政部從寬解釋連結稅制適用企業的盈虧互抵優惠原則,包括金控公司或符合企業併購法規定選擇合併報稅的企業,因為母子公司中有部分企業發生如短漏報所得額等違反盈虧互抵適用資格者,只要情節輕微,一律不影響其享有盈虧互抵優惠。

所謂情節輕微,財政部表示,是指當年度個別公司短漏報的所得額在10萬元以下,或者超過20萬元但已主動誠實補報;或是短漏報所得占全年度課稅所得比率在5%以下,或達10%以上但已主動誠實補報者。

採用連結稅制的企業,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合併報表,個別公司的賺賠是採損益連結制,即賺錢公司的獲利可以與虧損公司的虧損互抵,合併後結算申報所得總額如果仍為虧損,採連結稅制的企業即可不必繳稅,所得稅負較輕。

但是企業採用連結稅制必須符合一定要件,包括須為會計師簽證、無短漏報以及如期申報,違反要件者,即不得享有盈虧互抵優惠,需各自就其課稅所得申報繳稅。

財政部指出,違反盈虧互抵要件者,常常是連結稅制合併報表中的部分企業,而因個別公司具獨立法人人格並仍單獨設帳,因此若出現違反盈虧互抵要件的時候,不應採取連坐法,其可扣抵包括以前年度的虧損應以個別公司作為衡量的基礎,且若短漏報情節輕微者,仍可照常適用盈虧互抵優惠。

財政部近日內將發布從寬解釋,明確規定合併申報的母子公司,違反盈虧互抵適用要件時,應按合併申報年度各公司當年度營業所得額或虧損額,經相互抵銷、合併計算後,按比率計算可扣抵的虧損金額,不必全數剔除補稅。其虧損計算原則包括:

一、合併計算後為「虧損」: 以核定合併營業虧損額為準,按違反盈虧互抵要件公司當年度的虧損占全部合併申報各公司的虧損合計數比率,計算不得自以後年度扣除的虧損額。

二、合併計算後為「有所得」: 以核定合併結算申報所得額為準,按違反盈虧互抵要件公司當年的課稅所得額,占全部有所得公司的課稅所得合計數比例,計算不得扣除以前年度合併營業虧損的所得金額。


【2010/07/15 經濟日報】



董監放棄酬勞 企業須列收入

財政部規定,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後,企業若遇員工或董監事拋棄獲配紅利或酬勞的權利時,須轉列為收入課稅。

財政部指出,自97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分配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已可列為費用,因此,凡是已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以費用列支的企業,日後如發生員工或董事、監察人拋棄所獲配紅利或酬勞,或逾期未領,導致請求權因時效而消滅者,即應將已認列的費用,列為拋棄年度或請求權消滅年度的其他收入課稅。

財政部提醒營利事業,需注意應付員工分紅董監事酬勞因拋棄或逾時效者,即應列為其他收入申報,以免被查獲後除要被調整補稅,還會加計利息罰鍰。

【2010/07/15 經濟日報】



50元→25元 紅標米酒大降價

市售紅標米酒降價有望!行政院會今(14)日將通過「菸酒稅法」修正草案,紅標米酒改採料理酒稅率課稅,每瓶售價可望從目前50元減半降至25元。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昨日表示,希望立法院8月召開第二次臨時會時,就能列入議程,早日審議通過讓全民受惠。

立委多表示樂觀其成,若不能排入臨時會,則力挺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強調,只要行政院將提案送進立法院,立院一定會以「最快速度」審議過關,讓民眾「100元買四瓶」。

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提高菸酒稅以符合WTO規範,紅標米酒比照「蒸餾酒類」課稅,每瓶須課111元酒稅,導致紅標米酒售價從每瓶20元瞬間暴漲至180元,引發民怨。

在成本考量下,餐廳業者及消費者轉而使用便宜的私釀米酒料理食物,造成市面私釀及非法米酒猖獗,抓不勝抓,間接危害國民身心健康。

對此,立法院去年5月修正菸酒稅法,將蒸餾酒類從「按量課稅」改為「按酒精濃度課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2.5元,紅標米酒價格因而從每瓶180元降至50元,每瓶只須課徵29.25元酒稅(酒精濃度19.5度×2.5元×0.6公升)。

不過,多數立委仍不滿意,認為50元售價對一般民眾來說仍是過高,國民黨立委郭素春、羅淑蕾、羅明才、盧秀燕等人均各自提案修法,不管哪一個版本,原則上都希望能將紅標米酒降到25元以下。

盧秀燕指出,根據統計,國內一年米酒的銷售量約為1,400萬打,但從台灣菸酒公司賣出的紅標米酒卻只有400萬打,將近1,000萬打來自私釀或是非法米酒,嚴重影響國人健康。

她強調,米酒是國內的特色飲食文化之一,更已成為一般民眾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料理必需品,雖然修法後已將紅標米酒售價調降至50元,但其中仍有高達30元的酒稅,因此還有調降空間。提案修法的立委侯彩鳳則透露,如果菸酒稅法修正案順利通過,她將是第一個受惠者。因為她9月將升格當阿嬤,屆時她的媳婦便可享受紅標米酒的降價福利。

【2010/07/15 經濟日報】



被繼承人配偶精障 可報身心障礙扣除額

中和市馬先生問:被繼承人配偶為精神病患,可否申報扣除身心障礙扣除額?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被繼承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如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身心障礙保護法)規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嚴重病人,且為未拋棄繼承權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的中華民國國民,繼承人於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得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扣除身心障礙扣除額557萬元。

上述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中華民國國民,係指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365天之中華民國國民。

【2010/07/15 經濟日報】



嘉義稅局23日辦活動 可預約與分局長對談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納稅人的建言諍語都是提升服務品質的原動力。99年7月份「分局長與民有約」活動,自即日起至7月16日止上班時間接受預約登記。於7月23日上午9:00~12:00將由王分局長國平與您針對稽徵實務、法令疑義、服務品質共同面對面的探討,歡迎各位民眾踴躍提出革新建言,以為業務興革之參考。預約電話:05-2282233分機405陳淑慧;傳真報名:05-2282354;網路報名:i66i@ntas.gov.tw。

【2010/07/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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