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2010.01.27稅務新知

去年售地 29日前申報可省稅
外企掛牌 會計接軌要到位
向父母租屋抵稅 須證明真偽
奢侈稅 短期不開徵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決清算 漏報所得將挨罰
稅務問答/網路申報營業稅 錯報未逾5%免罰


去年售地 29日前申報可省稅

全台99年土地公告現值漲幅約達2%,去(98)底訂約賣地者要把握本周五(29日)。財政部提醒民眾,曾在去年12月31日簽約出售土地者,29日前申報仍可按98年較低的土地公告現值計稅,稅負會減輕。

財政部指出,不動產買賣需要繳納的稅費不少,最大宗的稅捐還是土地增值稅。由於土地公告現值低於市價,每年政府調整公告現值趨勢傾向年年調高,民眾若要節省售地增值稅,最好把握跨年土地交易的申報時機。

以98年12月31日已簽約售地者為例,趕在今(99)年1月29日前完成申報,就可避免99年公告現值調漲的壓力。

財政部指出,依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申報人,在訂定契約之日起30天內申報者,是以訂約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天才申報者,則要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2010/01/27 聯合報】



外企掛牌 會計接軌要到位

看好台商回台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市場,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台灣所)提醒,外國企業若有興趣來台掛牌,要瞭解各國會計準則的差異及其對公司的衝擊,並掌控關鍵時間點。

KPMG台灣所專業策略長于紀隆表示,台灣不但具有優質的投資環境,且主管機關也很願意協助投資企業解決問題。對於有意來台掛牌的海外企業,他提出兩項建議:首先必須要瞭解各國會計準則的差異及其對公司的衝擊,其次要慎選積極且具有豐富專業經驗的團隊合作,因為好的合作團隊,將可協助企業在IPO的過程中掌控關鍵時間點,並發揮最大的競爭優勢。

KPMG台灣所海外企業來台掛牌專案小組主持會計師蔡松棋表示,日前與證交所一起前往新加坡舉辦說明會,除了向新加坡企業說明到台灣發行TDR 的優勢及申請程序等相關規定外,也邀請去年底首家純新加坡商來台掛牌成功的歐聖集團進行經驗分享,希望藉此讓新加坡企業更瞭解台灣資本市場的優勢利基,並吸引優質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提升台灣資本市場的競爭力。

歐聖集團是第一家來台發行TDR的新加坡企業,在台灣主管機關及合作團隊的協助下,歐聖在短短三個月內順利掛牌,如今歐聖TDR的股價已超過在新加坡掛牌原股的70%。

歐聖集團董事長黃子耀也特別參與說明會,並分享歐聖的上市經驗。當初歐聖計畫至台灣發行TDR,是因看中台灣在大中華市場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還有優良的投資環境。雖然歐聖挾著新加坡第一家企業來台發行TDR的優勢,但當時對於台灣的法規及準則較不了解,因此在發行TDR的過程中,確實有遇到一些瓶頸,因此提醒其他有意跟進的企業,要先了解台灣法規及會計準則的規範,並先釐清會遇到的接軌問題,才能讓發行之路走得更順遂。


【2010/01/27 經濟日報】



向父母租屋抵稅 須證明真偽

將生活費包裝成「租金」形態,申報扣抵所得稅行不通了。財部表示,民眾向父母或親屬承租房屋,縱使有租賃契約與給付事實,若無法舉證租賃真偽,仍無法列報一年12萬元租金扣除額節稅。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一宗案例,轄區內的納稅人甲辦理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總計12萬元。但稅捐機關查核發現,甲是向母親承租房屋,且只租一間房屋,認為與社會常情不符,剔除甲的租金扣除額並對甲補稅。

甲不服稅捐機關的補稅決定,提出租賃契約、付款證明及切結書,主張其承租事實。

甲向稅捐機關表示,他雖是在北部工作,但因祖父長年身體不適,需長期往返照顧,每周約有四天會回到南部的租屋處,雖然承租房屋為其母親所有,但甲主張確有租金支出,稅局不應用「不符一般經驗法則」為理由,不准其申報12萬元的扣除額減稅。

這宗課稅爭議案件先後經復查、訴願均遭駁回,甲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後還是敗訴。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法中房屋租金扣除額的立法目的,在使無力購屋者也能享有扣除額節稅的優惠,減輕無殼族在外租屋的負擔。

財政部強調,民眾在外地工作,僅利用假日返家探視長輩,毋需為此與父母簽訂租賃契約承租房間,因此縱使每月確實有支付金錢給父母,性質應屬子女提供父母的生活津貼,並非租金,稅捐機關不會因為民眾提出租約或切結書等文件,就准其將生活津貼轉為租金支出享受節稅利益。

【2010/01/27 經濟日報】



奢侈稅 短期不開徵

財政部長李述德強調,大家奢侈稅可以放輕鬆一點,現階段政府不可能開徵;能源稅則需要與經濟部協調及研究,並經過立法程序,最快兩、三年後才可能明朗,而且最終目的是促進節能環保,而非一味增加稅收。

李述德昨(26)日應邀出席台北歐洲商會午餐會,並以財政政策與稅賦改革為題發表演講。他在回答現場歐洲企業提問時指出,在政府今年降低所得稅之後,未來可能徵收能源稅以增加稅收,但在這之前還有一些工作要進行。

他說:「這是我們改革稅制目的的其中一項,但需要立法委員同意,所以不能馬上進行。」

李述德表示,推動能源稅的目的是改變消費習慣,降低能源消耗。財政部正與等相關部會研究各種實施方案,包含稅賦及非稅賦工具在內,真正上路可能要兩、三年後。

至於在台歐商對政府是否開徵奢侈稅的提問,李述德第一句就輕鬆回答,「我可以告訴大家,take it easy(放輕鬆一點)」,引來滿場大笑。

【2010/01/2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決清算 漏報所得將挨罰

旗山洪小姐詢問:公司註銷辦理清、決算申報了,但有一筆所得漏了申報,會不會被罰?

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答覆: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10條規定如下:(1)營利事業除了原辦理結算申報有短漏報所得額情事應予處罰外,新增如辦理決算或清算申報有短漏報所得額者,亦應予處罰。(2)一般公司組織因受獎勵免稅或營業虧損,致加計短漏的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仍應予以處罰,但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3)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如加計核定短漏之課稅所得額後仍無應納稅額者,則不予處罰。

【2010/01/2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網路申報營業稅 錯報未逾5%免罰

屏東市羅小姐問:採用網路申報營業稅有何好處?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營業人採用網路申報營業稅,首先辦理「密碼申請」,及將「營業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的申報軟體下載並安裝在電腦機台,即可輕鬆完成報稅。如有應納稅款,可利用晶片金融卡於網路上繳款外,或者親自到金融機構繳納。為提昇營業人採用網路申報意願,財政部訂定之「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5條第2項規定,使用網路申報營業稅之營業人,因登錄錯誤,其多報的進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進項稅額的比率,及少報之銷項稅額占該期全部銷項稅額之比率,均在5%以下者,免予處罰。

【2010/01/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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