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2010.01.06稅務新知

電動車牌照稅 按馬力課徵
促訂最低收費標準 會計師舉辦公聽會
稅務問答/97年度綜所稅 下月完成退稅
稅務問答/死前兩年贈與 併入遺產課稅


電動車牌照稅 按馬力課徵

電動車確定要徵使用牌照稅了,財政部已經核定發布電動車馬達馬力與排氣量對照表,馬達馬力(HP)最高的電動車(322.1HP),需比照3,001立方公分的汽車,一年課徵2.8萬元牌照稅。

雖然汽車業者極力爭取電動車未來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是財政部已經做成決定,可以提供電動車五年免徵貨物稅優惠(目前已在立法院完成初審),但使用牌照稅仍要比照一般車輛按年課稅。

財政部表示,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3條規定,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的交通工具,無論公用、私用或軍用,均應請領使用牌照並繳納使用牌照稅,電動車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依法應繳納使用牌照稅。

由於現行車輛使用牌照稅主要是按照車輛種類及汽缸總排氣量課稅,財政部指出,純電動車是以電池做為動力,並無「汽缸排氣量」,無法直接按現有的使用牌照稅額表課徵使用牌照稅。

為因應未來對電動車課徵使用牌照稅的需要,財政部已在日前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訂定「電動車馬達馬力與排氣量對照表」,並在昨(5)日發布,將作為日後電動車計徵使用牌照稅稅額的依據。

依照電動車稅額表,馬達馬力最小的電動車為38HP以下,相當於汽缸總排氣量500以下的一般汽車,車輛用途如為自用小客車,每年要課徵1,620元牌照稅;如果是營業用車輛,則要繳納900元使用牌照稅。

馬達馬力最大的電動車目前為322.1HP,相當於3,001立方公分的汽車,財政部說,按稅額表換算,322.1HP的電動車屬於自用車部分,一年要繳2.8萬元,營業用車則要繳1.6萬 元。


【2010/01/06 經濟日報】



促訂最低收費標準 會計師舉辦公聽會

會計師業界希望能在會計師法中納入最低收費標準,但一直未獲主管機關同意,立法委員羅淑蕾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省、台北市及高雄市四大會計師公會,昨(5)日針對「訂定會計師執行業務酬金標準及其下限之必要性」舉辦公聽會,因為攸關會計師業務的生存發展,吸引約200位會計師參加公聽會,呼籲公平會允許會計師修法訂定酬金標準,未來會計師公會不排除上街頭爭取應有權利。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長李啟賢聽完學者專家的見解後,首度鬆口,財務簽證的報告具有公共利益,有其合理收費的必要性,期盼未來會計師法能規範合理的收費。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長薛明玲指出,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的財務報告,是提供投資大眾、債權人、以及政府主管機關使用,與一般商品或服務的性質不同。而且早在82年時,台灣省及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的紀律委員會曾訂定業務酬金的下限標準,並實行「紀律通報」規範惡意低價競爭,執行成效良好,但因公平會認為違反公平法的聯合行為才喊停,導致現在會計師公會對於少數惡性低價競爭者,無明確法令依據可茲約束。

會計師公會提出訴求,希望可以比照律師法和建築師法,修改會計師法第10條,賦予公會訂定收費標準下限的權責。

【2010/01/0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97年度綜所稅 下月完成退稅

三重市游先生問:為什麼申報那麼久的97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至今還沒收到?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97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案件,至今已辦理兩批,第一批針對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案件,優先於98年7月底前核退,第二批針對第一批以外之退稅案件於98年10月底前核退;但仍有一些退稅案件,因所附資料不齊或部分所得尚未歸戶,故列入最後一批辦理退稅。97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退稅,目前該所正積極處理中,預計今(99)年2月底前可退到納稅人手中,請納稅人再耐心等待。

【2010/01/0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死前兩年贈與 併入遺產課稅

嘉義市湯小姐問: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財產價值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及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該分局進一步說明,依上揭規定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之財產,其價值的計算,參照同法第10條規定,應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計算遺產價值,而所稱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2010/01/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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