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2010.01.07稅務新知

高危險職務 禁用派遣工
IFRS修訂 國企關係人揭露簡化
雙重國籍 防台美追稅
軍教課稅 闖關又沒過
稅務問答/農科園區賣保稅貨 有條件零稅率
稅務問答/月銷售未達8萬 租格子店免登記


高危險職務 禁用派遣工

勞委會今(99)年將大修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章,嚴格限制企業任用派遣勞工。勞委會官員表示,高危險性職務全面禁用派遣工,例如保全;其餘的任用派遣勞工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的一成,部分製造業和從事電話行銷、催收的金融服務業受到衝擊較大。

官員表示,保全人員已確定納入全面禁用派遣工,其他的包括醫療、飛行、航海、公共運輸行駛與維修、採礦、製造業作業員等尚在討論中。官員表示,危險性高的行業若任用派遣工,對於職災等勞工保障不足。

勞委會官員表示,新版勞動基準法希望能提交立法院下會期審議,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勞動契約章,1月底前勞委會法規會即可提出此章的勞動派遣法制化草案,希望2月能通過勞委會委員會議,呈報行政院。修法中,以製造業作業員是否要列入禁用派遣爭議最大。勞委會表示,目前製造業多以派遣方式聘用作業員,若遇景氣低迷首當其衝,工會團體強烈要求應全面禁止企業任用派遣工,但因涉及層面較廣,因此仍在討論。

104獵才派遣事業群總經理蘇宏文表示,勞動派遣是全球趨勢,若修法可以明訂合理的規範和遊戲規則,不但可以健全勞動派遣業的發展,也可以增加企業彈性用人的管道,但限定特定產業禁用派遣工,應考量是否會對特定產業產生太大衝擊。

草案中也擬限定同一公司內派遣勞工人數不能超過公司原員工數的一成,並將增訂實際任用派遣勞工的要派企業須負起部分雇主責任,當派遣公司欠薪討不回來時,勞工可向要派企業索討。

【2010/01/07 經濟日報】



IFRS修訂 國企關係人揭露簡化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修改IFRS第24號「關係人交易揭露」,雖然一般企業要揭露的關係人規定,定義改變不大,但是針對國營企業的關係人揭露則有大幅簡化,若股東身分有國營企業的企業,未來揭露關係人的負擔可望減輕。

「IAS 24關係人交易揭露」修改草案主要針對關係人定義及政府控制個體之揭露範圍進行修改。根據IAS 24現行規定,關係人揭露適用於所有公司的合併、單獨及個別財務報表,包括母公司、投資人及合資者。

值得注意的是,受到政府控制的公司,若適用IFRS,也要揭露關係人交易。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江美艷指出,IAS 24最重要的改變,在於簡化國營企業揭露關係人交易的規定。舉例來說,一家國營企業有共有15家轉投資公司,在現行的規定下,必須適用一般的關係人揭露規定,這15家公司會因為國營企業的轉投資,彼此成為關係人,必須相互揭露關係人資訊,不但資料難以取得,而且要揭露的範圍太廣太多,讓企業大感吃不消。大陸的大型企業幾乎都是國家持有,只要是政府持有的企業都要當作關係人揭露,未來IAS 24修改後,就可以簡化揭露的內容。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吳美萍強調,針對被政府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企業,未來僅須針對受到該關係所影響之關係人交易進行揭露,不像現在無論是否有影響,都要個別揭露所有交易。

不過國營企業若因主要管理階層人員而產生之關係人交易,還是要適用IAS 24對於關係人的揭露要求。

江美艷則說,IAS 24修改後,對於一般企業的關係人定義並沒有太大的改變,影響也不大,指示對於關係人定義有更進一步的釐清,企業不用過於擔心。


【2010/01/07 經濟日報】



雙重國籍 防台美追稅

99年起海外所得開始課最低稅負,往返於兩岸三地工作的台籍員工,還是有可能適用最低稅負申報個人所得稅,因此公司若補貼外派員工所得稅,要重新評估最低稅負帶來的影響,雙重國籍者還要小心同時被美國政府追稅。

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wC香港所)國際個人稅務諮詢高級經理張健菁說,美國國稅局已在北京設立辦事處,並打算於未來幾年內增加約800名員工。因此未來在兩岸三地工作的雙重國籍者,更要留意美國個人稅的未來發展,並落實個人稅負的申報。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日前舉行「台灣、美國境外所得課稅對外派人員之稅負影響與因應」研討會,會計師表示,自今(99)年1月1日開始,凡符合中華民國所得稅規定的稅務居民,不論是台灣籍或外國籍員工,當年度納稅義務人、配偶與受扶養親屬之境外所得加總有100萬元以上時,需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計算基本所得稅額。

由於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申報,跨國調派員工若有台灣境外的所得,要開始在台課稅,可能因此面臨新的稅務議題。

負責跨國調派員工稅務法律服務的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何淑敏指出,台籍員工雖然外派海外工作,但是因為在台仍有戶籍登記,且在曆年制(指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有返台探親時,即有可能適用最低稅負制。至於外籍員工於在曆年制之期間累積在台灣居留滿183天以上,其海外所得若超過100萬元以上時,同樣須在台申報。

何淑敏提醒,海外所得納入課稅,對於跨國工作之員工個人所得稅將會有很大影響,而公司外派員工到海外工作時,常會協議補貼員工個人所得稅作為相關福利,對於公司來說,未來就員工個人資產所產生的稅負,是否仍維持無上限的補貼,將是企業需考慮的稅務議題。

【2010/01/07 經濟日報】



軍教課稅 闖關又沒過

取消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免稅案,昨(6)日再度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鎩羽而歸。多數立委質疑軍教人員薪資恢復課稅後,政府承諾「課多少、補多少」的配套措施不明確,全案以保留暫緩審議方式處理,直到詳細的配套方案送交財委會後再議。

這是行政院自91年8月首度將取消軍教人員薪資免稅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以來,八年間,政院四度送審,經過五次會議、六次朝野協商,仍無法順利在立法院突圍,完成稅制公平指標性改革法案的修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行政院函送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軍人及中小學教師薪資免稅的優惠。根據統計,軍教薪資恢復課稅將使36萬名軍教人員最快自100年起即需負納稅義務,國庫可回收159.5億元所得稅收。

不過,因為政府早先已承諾軍教人員薪資恢復課稅,國庫將持「分文不取」原則,159.5億元稅收「課多少、補多少」,國防部與教育部、內政部並已做好相關配套方案。但是立法委員昨天仍以年底選舉「時機不宜」、軍教人員需「有尊嚴的恢復課稅」及「稅制公平之外,更需要維護將被課稅的36萬名軍教人員的權益」等理由,在多數藍營立委主導之下,全案大踩煞車「保留在財委會暫緩審議」。

【2010/01/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農科園區賣保稅貨 有條件零稅率

竹北宋先生來電詢問:農業科技園區事業及物流中心銷售國外客戶保稅貨物運交課稅區買受人,是否適用零稅率?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農業科技園區內之園區事業及海關管理之物流中心接受國外客戶訂購保稅貨物,並依其指示將該保稅貨物運交指定之國內課稅區買受人,且取得外匯收入者,其營業稅可適用零稅率。

【2010/01/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月銷售未達8萬 租格子店免登記

新營市劉小姐問:個人向商店承租格子銷售貨品,是否應辦理營業登記及使用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營業人將實體店面分格出租予承租人銷售貨物,由出租人提供人員處理銷售事務,並按承租人所訂價格銷售貨物,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銷售、帳務管理費之交易模式,核屬出(承)租行為及委(受)託代銷貨物行為。經營型態之出租人及承租人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依法均應辦理營業登記。

惟承租人銷售之貨物特性多屬單價低、數量不多且流動率極高,如未設定承租人辦理營業登記門檻,恐徒增徵納雙方成本,為簡化稽徵手續,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如未達營業稅起徵點新臺幣8萬元者,得暫免辦理營業登記。嗣後如依相關資料查得其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者,應輔導其辦理營業登記、調整查定銷售額或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2010/01/0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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