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

2010.08.20稅務新知

歐嘉瑞:仿歐美 研議課能源稅
菸酒稅翻修 米酒每瓶賣25元
米酒降價 經濟部:WTO這關難過也要過
新租賃會計 企業負債恐拉高
監理趨嚴 企業最大風險
稅務問答/外商來台參展 購物5,000元可退稅


歐嘉瑞:仿歐美 研議課能源稅

經濟部能源局長歐嘉瑞表示,經過各部門努力,台灣在節能減碳元年,可望取得減少674.85萬公噸二氧化碳(CO2)排放的不俗成績。目前政府仿效歐美國家,研議課徵能源稅的可行性。

今年是台灣節能減碳元年,行政院已成立「行政院節能減碳推動會」,提出「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未來幾年,台灣將全力朝向「低碳經濟」與「低碳台灣」目標邁進。歐嘉瑞上任以來,首度接受媒體專訪,。以下是採訪紀要:

問:今年是節能減碳元年,政府訂定節能減碳目標是?

答:行政院早前推出的「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架構出台灣10項標竿政策導向方案,以及35個標竿型計畫。已上路措施包括「推動再生能源新紀元計畫」、「推動智慧電網計畫」、「建設澎湖低碳島」、「推動節能減碳生活社會運動」,及「推動綠能產業旭升方案」等。

業界對於政府大力推廣包括太陽光電、LED照明在內等的「推動綠能產業旭升方案」,較不陌生,期盼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今年綠能產業產值可達新台幣2,000億元,同時創造2萬人以上的就業人口。

經濟部近期也針對一般民眾,推出不少鼓勵節能措施,例如電費折扣獎勵、能源效率分級標示、民生相關服務業冷氣不外洩,以及禁用白熾燈等。我們有信心經由各部門推動的各項措施,今年預計可減少674.85萬公噸CO2排放。

問:目前有些歐美先進國家,開始研議或已經上路課徵碳稅或邊境稅,我國是否有類似規劃?

答:台灣有高達九成以上的能源要仰賴進口,為了能夠透過開發再生能源改變能源結構、穩定能源供給,政府目前是以能源四法,作為主要政策工具。

能源四法為「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能源管理法」及「能源稅條例(草案)」。

「碳稅」與「能源稅」制定目的,希望透過價格機能,改變能源使用結構。

去年全國能源會議,總結報告也提出「能源稅條例」,希望能反應能源的外部成本,用來調整產業結構,以及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能源稅條例也提及,要以「單位熱值與含碳量」或「單位熱值含碳量」作為課稅基礎。若能源價格上升,政府可將增加的稅收應用在防止極端氣候造成的災害,廠商因此必須更新減碳技術,或在生產製程中降低CO2排放,自然就促成產業結構的調整。

有關「能源稅」的問題,目前正由財政部參考國內專家及國外經驗研議中,希望未來凝聚各界共識後,再提出「能源稅條例(草案)」。

【2010/08/20 經濟日報】



菸酒稅翻修 米酒每瓶賣25元

立法院臨時會議昨(19)日三讀通過「菸酒稅法第2條條文修正案」,未來紅標米酒將改採「料理米酒」稅率課稅,每瓶售價將自50元調降至每瓶25元,達成行政院「四瓶100元」的政策目標。

行政院在提案中指出,高達96.4%的國人將米酒作為烹調使用,屬於平價民生必需品,因此,有必要將米酒按蒸餾酒課稅改採料理酒課稅,進一步杜絕私劣米酒在市面上流通及維護國民健康。

財政部表示,由於視為料理酒,課稅方式將按現行加鹽料理酒的課稅方式,每公升課徵9元菸酒稅,以市售0.6公升瓶裝換算,僅課徵5.4元菸酒稅,不過更改其課稅方式,引發歐、美等對該修正案的疑義,將與經濟部協力向WTO會員說明修法背景,爭取支持。

財政部官員表示,該法屬於台灣內部修法,因此立法通過後應不至於受外力干擾,可望順利在台灣實施。立院修正通過後,預計最快9月起,市售紅標米酒將從現行的每瓶50元,大幅調降至每瓶25元,全民均能受惠。

行政院將菸酒稅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後,獲得朝野高度共識,該案周一逕付二讀後,昨天臨時會火速審查通過,新版條文將料理酒定義增列「料理米酒」,指「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其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且標示專供烹調用酒字樣者」。

【2010/08/20 經濟日報】



米酒降價 經濟部:WTO這關難過也要過

經濟部次長林聖忠昨天表示,將持續與美歐溝通,若最後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台灣還是要面對,「這場仗不好打,但要一關關過。」

經濟部官員表示,今年以來,經濟部透過出席日內瓦世界WTO貨品貿易理事會場合、及歐盟與美國駐台代表等管道,持續向歐美說明台灣調降米酒的理由,但是仍然不被歐美接受。

經濟部官員指出,米酒降價若遭歐、美告上WTO爭端解決機制,且台灣不幸與日、韓清酒與燒酒一樣敗訴,我國可能就得將菸酒稅法修正案「改回來」。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歐盟不見得會提告,因提告需要很大成本,歐盟必須檢視台灣市場狀況,並且提供論述,不是每個國家都會告上WTO。

【2010/08/20 聯合報】



新租賃會計 企業負債恐拉高

租賃會計準則新版草案本周出爐,一旦適用,恐拉高企業的負債比率;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17日聯合公布新版租賃準則草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琇宜指出,新版草案要求企業針對租賃部分,將使用權列為資產,所需支付的租金則視為負債,雖有助提升企業的財務透明度,但負債比率也會因此增加。據瞭解,現行租賃分為資本租賃與營業租賃,林琇宜表示,採用資本租賃將同時增加企業的資產與負債總額,企業負債比率會隨之拉高。部分業者會透過調整租賃合約的條件等方式,將所租賃的部分視為營業租賃,並未視為資產項目,同時企業僅須將租金列為費用,財務狀況的呈現方式大不相同。

由於企業透過租賃條件的更動,改變其租質情況,林琇宜指出,曾有航空業者透過租賃方式取得飛機資產並進行營運,但是因為歸於營業租賃,所以在財務狀況表中完全沒有飛機資產項目,與真實情況有所出入,IASB與FASB針對租賃發布新草案,未來所有的租賃都將依企業所取得的使用權狀況列入資產,租金視為負債,真實反應企業的財務狀況。

安侯建業指出,現行採用營業租賃並承租大型、昂貴資產如飛機等企業,將因該準則上路,受到較大影響;不過林琇宜說,雖然該準則有助企業財務更透明,且採用一致的方法,但是估算難度將更高,例如承租兩年期的飛機,同時未來擁有優先承租權等,資產價值的評估並不容易。

以零售業者為例,林琇宜表示,所承租的店面若按營業租賃方法,僅須就所支付的租金列帳,但是按新草案必須將租賃店面列入資產與負債,若該類為依照營收一定比例支付的「或有租金」,零售業者必須進一步預估長期營收狀況,才能計算租金支出,由於多數企業僅能就未來三至五年進行財務預測,若租賃期間超過五年,後續租賃估算,有極高難度。

【2010/08/20 經濟日報】



監理趨嚴 企業最大風險

全球經濟逐漸復甦,各界重新關注進入後金融危機時代的全球企業布局腳步,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9)日發布「全球企業十大風險報告」,在金融危機衝擊下,全球多數企業認為,國際監理單位的要求日趨複雜、取得信用貸款,以及經濟可能面臨放緩或進入二次探底衰退,為前三大主要面臨的風險。

安永針對14類行業、逾70名主要管理人員進行調查,認為未來一年內,企業仍有許多挑戰待克服;安永指出,由於國際監管環境仍具不確定性,造成企業必須延遲決策與業務規劃,以及各國政府的經濟刺激計畫可能取消,無法確保全球經濟成長動能持續下去,將成為企業發展的主要風險。

安永並指出,台灣企業還面臨人才管理的難題,由於台灣較缺乏海外營運人才,未來應朝向發展多元化團隊,才能有助於全球布局,台灣企業持續開發包括大陸等新興市場,但是所面對的競爭也正在增加,台灣企業應該尋找更多客源,並開發新的銷售管道。

【2010/08/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外商來台參展 購物5,000元可退稅

台中市廖小姐問:外國公司至我國參展,購買特定貨物或勞務所支付營業稅申請退稅的最新相關規定為何?

中區國稅局東山稽徵所答覆: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增訂第7條之1,並自99年7月1日起施行;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於一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而購買貨物或勞務支付加值型營業稅達新臺幣5,000元以上者,得於次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彙總申請退稅。但未取得並保存憑證及第19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規定之進項稅額,不適用之。且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自99年7月日起,我國廠商赴德國從事參加展覽等商務活動支付之加值型營業稅,得依該國稅法規定,本於互惠規定申請退還。

【2010/08/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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