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9日 星期一

2010.08.10稅務新知

米酒稅一定降 延至9月後
陳冲遊說降價 要請WTO會員吃燒酒雞
稅務問答/校園泳池學生收費 免開發票
稅務快訊/營所稅申報講習 佳里所18日登場


米酒稅一定降 延至9月後

米酒降稅引來美國質疑,財經兩部已透過駐外單位溝通,不過,政府堅持台灣米酒用途並非飲用,與日韓的清酒或燒酒不同,相信可以取得會員國諒解,米酒降稅可能延到9月以後,但降稅決定不會改變。

米酒降稅一案,我國政府已在7月26日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正式提出公告,也進入60天的評論期。財經官員表示,米酒降稅會等到評論期結束後,再展開修法程序,最快下個會期將會完成修法,年底前即可降稅。財政部強調,政府不希望因米酒降稅引來國際爭端,將會持續溝通,雖然美國提出質疑但並未到展開抗告的階段,米酒降稅計畫仍持續進行。財政部表示,政府調降米酒稅並不違反入會承諾,也已向會員國表達,若國外有生產類似米酒(酒精度20度以下且專供烹調使用)酒類商品,將遵守國民待遇原則,按每公升9元的料理米酒課稅。

經濟日報/提供

財經官員研判,由於米酒降稅並不會因此讓國人改變使用習慣,即使美國或歐盟以「台灣違反入會承諾」向WTO提告,「台灣未必會輸」。財經兩部也已著手蒐集資料,並重新進行市調,提供會員國瞭解米酒在台灣特殊的飲食文化下,用來飲用的比率微乎其微。

政府有意將20度以下供烹調專用的米酒改列料理米酒,並比照加鹽米酒課徵每公升9元的酒稅,不料引來美國經貿代表向經濟部直接表達質疑,認為台灣若單獨調降米酒稅,已違反入會承諾,要求瞭解台灣調降米酒稅的修法規定。

據行政院送交立院審議的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區隔米酒做烹調用途,限制只有20度以下專供烹調使用米酒,才能比照料理米酒按每公升9元課徵酒稅。

【2010/08/09 經濟日報】



陳冲遊說降價 要請WTO會員吃燒酒雞

行政院副院長陳冲昨(9)日表示,米酒降稅,國內有法律程序要走,也必須尋求世界貿易組織(WTO)理解,「不排除再請WTO會員吃燒酒雞」。據瞭解,我政府內部評估,在法理上能站得住腳。

行政院研議修法讓紅標米酒降價,引發美、歐不滿,一旦米酒強行降價,台灣有可能遭會員提告。陳冲昨天喊話,台灣米酒與日本清酒情況不同,清酒是拿來喝的,但米酒絕大部分是拿來料理用。

陳冲表示,台灣加入WTO前,曾邀請美國等其他會員國代表到台灣山上吃燒酒雞,他們能接受米酒對台灣民眾來說是具文化意義,但仍認為這是原則問題,不可輕讓。他說,必要時,會再請WTO代表吃吃燒酒雞。

今年5月,經濟部經貿談判辦公室曾向WTO貨品貿易委員會展開米酒降價遊說工作,我方提出論點主要有三,一是儘管米酒是蒸餾酒,但96%用途是用在料理上,第二是,我入會八年多來,曾嘗試在米酒中加入鹽巴,也以高價出售,但前者導致民眾不接受,後者則引來假酒泛濫。

第三個論點則是,日後凡是國外同樣有「以米為原料的蒸餾酒,且酒精濃度在20度以下」的酒品要進到台灣來,也可與台灣米酒一樣享有低稅率。

經部官員表示,的確有一些會員表達「關切」,但還不到上告WTO程度,「當年我方沒有數據、作法來支持台灣米酒,如今有了,在法理上我們相當站得住腳。」

【2010/08/0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校園泳池學生收費 免開發票

宜蘭劉小姐詢問:學校提供游泳池及停車場與該校學生及教職員工使用並收取費用,惟所收取費用均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涉嫌逃漏稅?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8條第1項第5款所明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物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營業稅。」「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文化勞務。」次按政部台財稅字第09404530430號函所明釋「學校提供游泳池、網球場、體育館及停車場與該校學生及教職員工使用並收取費用,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惟其如屬招商承包經營或提供校外人士使用部分,尚無前揭免稅規定之適用。」

【2010/08/09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營所稅申報講習 佳里所18日登場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為輔導轄內應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單位及新設立營利事業瞭解暫繳申報之相關規定,與各項稅務法規,以順利完成暫繳申報,訂8月18日上午9時20至下午1時30止,在五樓第一會議室舉辦「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暨新設立營利事業稅務講習會」;歡迎轄內營利事業單位及代理營利事業申報之稅務會計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2010/08/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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