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2010.04.29稅務新知

營所稅申報 當心七地雷
七大情況 易遭美政府查稅
稅務問答/所得未達標準 免結算申報
稅務問答/員工合作社對外營業 要稅


營所稅申報 當心七地雷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5月1日起受理申報,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昨(28)日提醒,公司行號申報時常犯七大錯誤,造成短報或漏報公司所得,應注意別再報錯,以免遭受補稅處罰。

七大錯誤包括,一、免稅所得額漏未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陳文宗指出,公司如有列報免稅所得額,若未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6條規定,可免計入基本所得額,應注意加計回基本所得額中計算基本稅額。

二、誤用舊版行業代號申報。自97年度起行業代號已修正,部分營利事業誤用舊版行業代號,北區國稅局網站上有提供新舊代號對照表,及98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三、漏報或短報未分配盈餘。公司在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經核定短漏報所得,導致稅後純益有短漏者,應於今年申報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中,自行調整加計「短漏報97年度所得之稅後純益」。

四、購置設備或技術支出未達60萬元,誤申報投資抵減稅額。若去年購買的投資抵減設備或技術,總金額未達60萬元者,就不適用投資抵減,如有誤報除補稅外,還要被加計利息。

五、公寓大廈(樓)管理委員會誤用申報書。

陳文宗解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非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如有營業收入,還是要像一般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

六、醫療社團法人誤用申報書。醫療社團法人具有營利性質,結餘可按出資比例分配給社員,屬於營利事業一種,應使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辦理申報。

七、採網路申報的會計師簽證,簽證報告書應於6月30日前送國稅局,若逾期申報者,將視同為「普通申報」案件,無法享有會計師簽證申報的盈虧互抵等優惠。

【2010/04/29 經濟日報】



七大情況 易遭美政府查稅

你是否因為長期在美國工作,對申報美國稅一知半解?且又擔心自己的所得遭美國國稅局查核?正確的申報觀念,加上瞭解美國國稅局的查核方向,才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劉大招(化名)因為公司安排緣故,由台灣總公司調到美國分公司工作,一待就待了七年,一直是依照美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2007年間,他在台灣的母親生重病,於是申請調回台灣獲得批准。離境後,因他認為自己不是美國人,也沒有綠卡在身,加上工作與照顧母親疲於奔命,忘了是否應該申報美國稅。不知他這樣法是否正確?會不會引發補課稅或其他稅務問題?

一般查個人稅的單位,在聯邦是由國稅局(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進行;在州政府則是由稅務局(Franchise Tax Board)進行查核,至於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容易被查呢?以下是常見情況:一、申報所得和列有所得來源的各個表格不符時,通常稽徵機關都會有進一步調查動作。相關表格,例如W2表、扣繳憑單、列報利息與股息的1099表、合夥事業須填的K-1表,這些表格資料申報後,納稅義務人自己會有一份副本,聯邦同時也會有一份,如果有漏稅行為,稅務局有機制可查知。

二、有些人離開美國後便中斷報稅,以為即可不用再報稅,然而美國國稅局會認為該人以往都有報稅,怎麼會突然停止申報,進而起疑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更進一步深入調查。

三、申報的所得額和儲蓄、投資所得,有不同以往的不合理成長,例如突然有很多房地產買賣投資、銀行存款突增、利息所得大增,國稅局會想知道發生了什麼特殊事項、是否有未申報所得。通常這樣情況是由於收到他人自國外匯款,如果收到匯款當時有填報3520表,便有證據可說明為什麼存款、利息增加、有錢投資買賣房地產,如此一來即無須擔心日後國稅局的調查。

四、申報的列舉扣除額過大,但相對收入過低,易使國稅局產生懷疑。列舉減項通常包括銀行貸款利息、捐贈行為、房地產稅,如果這些減項金額很大,例如利息很高、房地產稅很高,這些現象可能暗示購入豪宅以致借款金額高,然而收入過低,看似無法支付,國稅局便會進一步調查情況。通常這些情形都是由於獲得由海外匯款進入的資金,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就會被處以罰款。

五、申報營利事業所得(K-1表),呈現連年虧損的情況,然而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一直虧損之下怎麼還會繼續經營呢?於是國稅局就會前往調查。有一些人道聽塗說指出公司連年虧損也無妨,然而那是錯誤的觀念,只要連年虧損,公司就會變成國稅局關注對象。因此在美國報稅,務必實銷實報、或賺或賠都要誠實申報,不可任意逃漏。

六、若申報的聯邦稅被調查,聯邦政府可能會通知州政府來查核納稅義務人所申報的州稅,反之亦然。七、稅務局接到檢舉,所以前來查帳。

所以報稅時除了要特別注意上列事項,尚有許多細節必須注意,因此在美國報稅不得不小心,情況複雜時,建議請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幫忙會較為穩當。

被查稅的結果,有很低的比例是可以因此享有退稅;或是與原先的申報結果一致,而不會受罰;若是由於疏忽之故,通常會被罰款;再者是確實有故意造假的行為,或是惡意詐欺,這兩項情況嚴重者便有可能會被判刑。(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口述,記者吳碧娥採訪整理)

【2010/04/2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所得未達標準 免結算申報

歸仁鄉程小姐來電詢問:如果我的綜合所得總額沒有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是不是可以免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之綜合所得總額,如未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但如果要申請退還已扣繳的稅款或可扣抵稅額時,仍然要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特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均不適用列舉扣除之規定,一律按標準扣除額認定。

因此,納稅義務人如自行按列舉扣除方式計算後縱無應繳納稅款,仍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結算申報,否則,將來稽徵機關核定時,只能減除標準扣除額。

【2010/04/2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員工合作社對外營業 要稅

臺南市某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會計李小姐問:該消費合作社有部分對外營業,得否按對外營業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計算其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按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消費合作社之盈餘,始得免納所得稅。因此,該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有部分對外營業情事,已不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之免稅要件,應按其當年度全部所得予以課稅。

【2010/04/2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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