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2010.04.27稅務新知

2萬元以下房屋稅 可提前繳
開錯發票誤抵稅額 可補救
節稅新手法/海外所得報稅 別跟著大戶走
稅務問答/國外租屋 租金不得列扣除
稅務問答/求才廣告 發票有條件抵稅
稅務問答/購車抽獎 進項稅額可扣抵


2萬元以下房屋稅 可提前繳

99年房屋稅及98年所得稅將同步在5月1日開徵,財政部表示,稅額2萬元以下的房屋稅納稅人,與使用手寫申報書及二維條碼報稅的民眾,昨(26)日起,四大超商已提前接受繳稅;選擇使用網路報稅者,則要等到5月1日開徵後,才可列印繳款書至超商繳稅。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指出,超商提前五天接受民眾繳納稅款,對於無法在5月開徵期限納申報或繳稅民眾,將更為方便;不急於提前繳稅的民眾,則可等到5月1日以後再辦理申報及繳稅手續,屆時繳稅管道包括超商在內,將會多達七種。

99年期的房屋稅繳款書,據財政部指出,全國各稅捐機關均已在4月下旬寄發,接到稅單的民眾,如有提前繳稅的需要,自26日零時起已可在便利商店繳納,但限稅額2萬元以下者。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屬於底冊稅,民眾接到稅單後,即可憑稅單至超商繳稅,但所得稅採申報制,民眾必須先填寫申報書,確定稅額後再利用多元繳稅管道繳清稅款。

目前繳稅系統已建置在網上,但網路申報則要等到5月1日才會接受民眾上網傳輸申報書,因此選擇網路申報所得稅者,若要利用超商繳稅,就要等到5月1日開放申報書上傳之後,才能列印繳款書到超商繳交。

【2010/04/26 經濟日報】



開錯發票誤抵稅額 可補救

免稅發票開錯應稅發票,且誤抵進項營業稅額的業者,財政部已經訂定補救期,只要在今(99)年9月30日前向稅捐機關補申請「放棄免稅」,即可免受處罰。

各國稅局已針對錯開應稅及免稅發票的業者進行查核,財部指出,目前被發現容易開錯發票者以農產品進口商最多。

財政部指出,這是因為農產品免徵營業稅只限國內銷售,業者自國外進口農產品並無免稅優惠,海關仍會代徵5%營業稅,導致業者轉銷進口農產品到國內賣場時,原本應開立免稅發票,但因誤解海關代徵營業稅的做法,亦開立應稅發票,形成牴觸法令的現象。

【2010/04/26 經濟日報】



節稅新手法/海外所得報稅 別跟著大戶走

個人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最低稅負課稅,明年5月就面臨申報。海外所得會不會被課到稅是個問題,但對很多名人來說,申不申報是個更大的問題。申報了,海外財產會被建檔,未來國稅局得以據此作為課徵遺產稅的基礎。

「我有海外所得,到底要不要申報?及如何申報?」不少人提出同樣的問題,但沒有標準答案,應該個別斟酌。可以這麼說,如果計算之後,確定無須繳納最低稅負,即便不申報。也沒有遭補稅罰款的風險,但注意,前提是一定要確定不必繳交最低稅負。

很多人想看繳稅大戶報不報海外所得,來決定自己要不要申報,但這觀念是錯誤的,因為繳稅大戶反而繳不到最低稅負,而自己的情況未必和繳稅大戶相同。

簡單舉例,陳先生持有一間上市公司約三成股權,假設該公司一年配股配息約300億元,他一年在台的應稅所得約90億元,適用個人綜合所得稅40%最高稅率,陳先生的綜所稅可能高達幾十億元。最低稅負的適用稅率只有20%,依陳先生的例子,除非海外所得超過300億元,根本就繳不到最低稅負,陳先生有不申報海外所得的空間。

最低稅負制有五項稅基,包括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櫃股票及私募基金交易所得、員工分紅配股、非現金捐贈和海外所得。今年和往年不同的地方是新增海外所得一項,及員工分紅配股的時價超過面額部分直接併入綜合所得課稅,稅基剩四項。

假設李老闆最低稅負制的稅基只有海外所得一項,他的綜合所得淨額是1,000萬元,海外所得也有1,000萬元。我們用公式來算算要不要繳最低稅負:

99年度的綜所稅速算公式中,423萬元以上的綜合所得淨額就適用40%的最高稅率,累進差額是77萬4,400元。1,000萬元×40%-77萬4,400元=322萬5,600元。計算出來,李老闆的綜所稅是322萬5,600元。

最低稅負的適用稅率一律是20%,扣除額是600萬元,計算基礎是綜合所得淨額加上四項稅基。〔(1,000萬元的綜合所得淨額+1,000萬元海外所得)-600萬元扣除額〕×20% =280萬元。280萬元是李老闆的最低稅負。

李老闆的最低稅負比綜所稅還要低,無需另外繳交最低稅負。

有逃漏稅才會有處罰,計算之後,發現即使申報也不會增加任何稅負,即便被查到漏報,也沒有漏稅問題,漏稅額是零,補稅也是零,按所漏稅額的處罰金額也是零。

不過,如果不申報海外所得卻被查到漏稅的話,麻煩可就大了,不僅補稅而已,還會被罰款,漏報依法處三倍以下罰款。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講述,記者吳碧娥/採訪整理,全文摘自《2010節稅寶典》。)

(《2010節稅寶典》特價99元,即起在全家、萊爾富等超商及金石堂、誠品各大書店銷售。)

【2010/04/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國外租屋 租金不得列扣除

中和市張小姐詢問:小孩98年9月至英國留學,在國外求學租屋費用是否可以申報租金支出列舉扣除?

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答覆:依據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列舉扣除額規定,得列舉房屋租金支出者為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其所支付之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張小姐的小孩到國外留學,因租屋地點不在中華民國「境內」,其繳交之租金不可申報列舉扣除。

【2010/04/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求才廣告 發票有條件抵稅

岡山鎮胡小姐問:營業人於人力銀行網站刊登的人事求才廣告,取得進項統一發票可否申報扣抵?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1)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2)有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4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3)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營業人於人力銀行網站刊登人事求才廣告,取得符合上開法條規定之憑證者,依規定其進項稅額應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2010/04/2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購車抽獎 進項稅額可扣抵

臺南市某公司張經理詢問:本公司預備購買小客車做為促銷產品所舉辦抽大獎活動的贈品,其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自用乘人小汽車之進項稅額,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營業人如係基於促銷,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乘人小汽車,即非屬自用,購買該小汽車之支出,如確符合廣告費認列規定者,其進項稅額尚非屬上開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之項目,可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但如只是無償饋贈員工或他人,與推廣產品銷售之目的無關者,其進項稅額仍然不得申報扣抵。

【2010/04/2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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