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李述德今(30)日將向立法院財委會報告「取消軍教人員免稅進度」。李述德指出,恢復軍教人員薪資課稅為稅制改革「指標性法案」,盼立法院能儘速完成修法。若通過修法,37萬多名軍教人員受影響,稅收增加112億元。
外界認為軍教人員薪資免稅已有違所得稅「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等原則,大聲疾呼政府應儘速取消,但十幾年沒進展,成為「萬年議題」。財委會上會期初審通過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後,至今也未提報院會二、三讀。
財委會今天特別邀請李述德報告「取消軍教人員免稅進度」。李述德報告中指出,預計取消軍教免稅案實施後,影響人數約37萬人,包括現役軍人、教師、幼保人員,估計可徵得稅收將高達約112億元。若該案能在本會期通過,並配合國防部、教育部及內政部100年度的預算籌編及配套法案修正,最快自101年起上路施行。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取消軍教免稅案遲無法過關,國民黨團應該負責,民進黨團對此案相當贊成。該案初審通過後,至今仍未朝野協商,痛批國民黨團「喊假的」。
【2010/12/30 經濟日報】
民國100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將有250萬個家庭報稅方式會完全改觀。政府將提供代算所得稅服務,並將稅單以掛號寄送到府,對稅額沒有疑義家庭,繳所得稅就跟繳房屋、地價稅一樣簡單。
財政部明(100)年5月要為所得來源單純、扶養親屬變動不大的家庭,代為試算99年度個人綜所稅。
財政部並發布作業要點,只要是今(99)年5月申報98年度綜所稅時,同戶申報者僅列報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及子女者,採用標準扣除額報稅,且全戶申報所得都是扣(免)繳憑單所得及股利所得者,即為政府代算所得稅的服務對象。
不過,夫妻如果分居,99年中有死亡、離境或結婚、離婚等,以及採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符合申報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國內外應稅或免稅所得合計達600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等,則不在代算所得稅的服務之列。
財政部估計,全國540萬個申報家庭中,約有將近一半的家庭可以受惠。
納稅人如果核對由國稅局核發的所得稅單,相關所得與扶養親屬資料無誤,稅額計算正確無誤時,只要持單繳稅即算完成納稅義務,不必再填寫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這項代算所得稅的服務是台灣獨創的納稅服務,預估透過代200餘萬個家庭計算全年應納所得稅,也可減化納稅人查調所得資料與填報、寄送申報書的成本,政府會以掛號方式,在100年4月25日前,將包含稅單在內、已填寫完畢的報繳相關資料,掛號寄給納稅人確認。
這項代算所得稅服務無強制性,符合資格者,收到稅捐機關核算的所得稅額後,決定要自行申報,也可不必向稅捐機關報備,只要在5月申報期間內,依照一般報繳稅處理即可;財政部說,納稅人如果不願接到政府核發的稅單,可在100年3月15日前透過網路或書面事先向稅捐機關聲明放棄。
因為代算服務不具強制性,財政部強調,納稅人接到政府核發的綜所稅單後,發現所列的所得資料有缺漏,或納入代算的所得資料不全,均須自行重新申報,不得直接按政府核發的稅單繳稅,否則日後仍會被追究短漏稅的處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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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0 經濟日報】
財政部研擬開徵奢侈稅,立法委員盧秀燕建議財政部課徵奢侈稅可以「拿得動」和「拿不動」為標準,對於飛機、汽車、遊艇等拿不動的課高一點,拿得動的則課低一點。
盧秀燕今在立法院財委會中提到,財政部研擬課徵奢侈稅,除了依照公平正義原則外,也應該去檢討哪些奢侈品課的到,去擬訂課徵項目。
盧秀燕表示部分奢侈品如像珠寶、首飾、耳環,甚至名牌包,如果貴婦到國外去買,不但課徵不到稅,還可能造成國內珠寶產業的蕭條。所以她提議,要課奢侈稅應該要參考「拿得動和拿不動」的條件,考量課那些拿不動的東西,比方遊艇或跑車等,這些產品進來都要經過海關,可以課的到。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課奢侈稅的問題一體兩面,課了符合社會公平原則,但像名牌包那些可在國外買,不僅課不到稅,還會造成廠商抗議,目前財政部正謹慎研議課徵項目,立委的意見會審慎參考。
不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提不同建議,他認為應從高收入族群的所得來源中來課,他舉例林百里到國外買名畫,這些課不到稅,他不會在台灣買高價皮鞋,對經濟沒有幫助,反而是大陸民眾會來台購買名牌,這對台灣發展有幫助。讓台灣成為亞洲的奢侈品天堂,吸引外國人來購買,所以他認為如果要符合公平原則,應從所得來源去課。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會審慎列入考慮。
【2010/12/29 聯合晚報】
臺南市陳先生問:自建設公司取得遷讓非自有房、地的補償費,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答覆:個人遷讓非自有房屋、土地所取自建設公司或建主給付的補償費收入,核屬其他所得,得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若無法提出成本費用憑證者,應以補償費收入的50%為所得額申報綜合所得稅。例如:取得100萬遷讓補償費,如能提出支付的成本或必要費用憑證為60萬元,應申報所得額為40萬元,如未能提出者則應申報所得額為50萬元。另提醒建設公司給付遷讓補償費,應列單申報其他所得免扣繳憑單,並將免扣繳憑單填發所得人;如取得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自行按20%扣繳率申報納稅。
【2010/12/30 經濟日報】
五股鄉陳小姐問: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義務人誤繳或溢繳的稅款,可不可以申請退還?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這個問題可分二方面說明:(1)營利事業的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稅款,得自繳納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2)營利事業的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兩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2010/12/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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