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00)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將調高為1萬7,880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財政部將對非居住者實施減稅,全月給付額低於2萬6,820元者,從低按6%扣繳稅率繳稅。
比較今(99)年,非居住者在台領取的薪資,每月只要超過2萬5,920元,即要按18%扣繳所得稅,100年起因基本工資調漲,造成扣繳率適用薪資課徵門檻連動調高之下,部分非居住者的應納稅額減幅將近七成。
以月薪2.6萬元,一個課稅年度內在台居留天數不超過183天的非中華民國居住者為例,99年按18%扣繳率課稅,要繳交4,680元所得稅;明年起,扣繳稅率降為6%,應納稅額也減為1,560元,減稅金額超過2,000元。
已經三年未曾調整的基本工資,明年元旦起,將由目前每人每月1萬7,280元,調漲為1萬7,880元,調幅達3.47%。
財政部指出,在台居留未滿183天的非居住者,因為免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其在台薪資報酬是按固定扣繳率扣稅即可,目前分別是6%及18%。
由於非居住者的薪資扣繳金額是按基本工資的1.5倍區分適用稅率,基本工資調漲,適用的扣繳稅率雖然不變,但是扣繳薪資的課稅門檻須連動調整。
依據此原則,今年基本工資按1萬7,280元計算下,適用6%扣繳率的薪資範圍是2萬5,920元,每月領取薪資少於2萬5,920元者,要繳交6%的所得稅,超過2萬5,920以上,要按18%稅率扣稅;基本工資調升為1萬7,880元後,財政部指出,明年起,雇主給付非居住者的全月薪資總額超過2萬6,820元時,才要按18%的稅率扣繳所得稅。
換句話說,月薪在2萬5,921元到2萬6,819之間者,原本是按18%扣繳率繳稅,明年1月以後,扣繳稅額降為6%。
財政部提醒扣繳義務人,非居住者因為免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扣繳稅額即為其最終稅負,明年元月開始,雇主等扣繳義務人應注意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扣繳規定的變動情形,以免溢扣稅款影響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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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2 經濟日報】
佳里鎮方小姐來電詢問:扣繳單位如何自行列印附條碼薪資所得稅自繳繳款書?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自99年7月起國稅與地方稅繳款書全面改版及條碼化,扣繳單位如欲列印附條碼繳款書,可上網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自繳繳款書三段式條碼列印),點選欲產製繳款書類別,填寫完畢後點選【確定送出】鈕即可列印,確認資料內容及注意條碼是否清晰,如繳款書內容錯誤,應重新登錄正確資料後再行重印,不可於原繳款書上塗改,以免繳納金額或其他資料與條碼內容不一致,產生爭議。另為讓稅捐繳款方式更多元及便利,提升稅款金、資流間傳輸效率,並縮短在金融機構等候處理稅款時間,其稅額2萬元以下,還可持條碼化繳款書就近到超商繳稅,快速又方便,請多加利用。
【2010/12/22 經濟日報】
新營市郭小姐問: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客車供試乘活動使用,其進項稅額是否可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汽車經銷商購買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消費者試乘試駕,其目的在於擴展業績,增加銷售額,且試乘活動結束後,該試乘車仍供銷售使用,不同於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2項所稱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自用乘人小汽車,並與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立法理由有別。因此,財政部爰發布解釋令規定汽車經銷商購置乘人小客車供試車活動使用,所支付進項稅額,係屬與汽車經銷商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尚非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之範圍,其進項稅額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並廢止該部76年1月10日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
【2010/12/22 經濟日報】
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訂12月28日上午9時20分至11時30分在第2辦公室舉辦「99年度扣(免)繳法令及申報實務講習會—營利事業及事務所等」,不收任何費用,免費提供講義,歡迎踴躍參加。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www.ntx.gov.tw/Danshuei/Index.aspx)或傳真報名02-26251530。詳情請洽:02-26283266分機413徐小姐。
【2010/12/2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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