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表示,身心障礙者參與依法設立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提供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為原則的支持服務活動,獲取的獎勵金可免納所得稅。
但財部同時規定,身心障礙者參與支持性就業或庇護性就業取得的報酬,因屬提供勞務所取得的對價,具有薪資所得性質,身障者仍應依法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2條規定設立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為提供身心障礙者日常生活照顧與訓練,教導其製作麵包、餐盒、手工藝品等方式,使身心障礙者能參與社會。
此類活動,財政部認為按其學習成果核發的獎勵金,可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2010/12/20 經濟日報】
新化鎮林先生來電詢問: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如何列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列舉扣除額,但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並須注意每一申報戶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前項規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1)對未依法登記之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之捐贈。(2)對政黨捐贈,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該年度立法委員選舉的平均得票率未達2%者。
【2010/12/20 經濟日報】
新化鎮林先生來電詢問: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如何列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列舉扣除額,但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並須注意每一申報戶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前項規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1)對未依法登記之候選人或登記後其候選人資格經撤銷者之捐贈。(2)對政黨捐贈,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該年度立法委員選舉的平均得票率未達2%者。
【2010/12/20 經濟日報】
湖口范小姐來電詢問:個人買賣外幣如有匯兌損益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個人透過買賣外幣如有匯兌損益均要課稅,買賣外匯產生損益依下列規定辦理:個人如有所得,係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以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如有損失,得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自以後三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
【2010/12/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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