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2010.12.23稅務新知

薪資扣繳稅率 明年6%降為5%
開徵奢侈稅 立委:從難移動的品項開始
視障按摩營業稅 可望調降
稅務問答/宗教團體符合規定 可免辦理所得申報
稅務問答/保險滿期金逾220萬 要保人應報贈與稅


薪資扣繳稅率 明年6%降為5%

明(100)年起,每月固定薪資、兼職所得以及年終獎金等扣繳稅率自6%降為5%,全台共有45萬個家庭不再被溢扣所得稅,總額高達40億元。財政部表示,家戶所得溢扣稅額減少,代表每月可支配所得會上升。配合個人綜合所得稅最低稅率級距下降為5%,財政部調降薪資及兼職所得、非固定給付獎金等所得的扣繳稅率為5%。個人領取年終獎金,金額未達6萬8,501元者,明年起都不再扣繳所得稅;超過6萬8,501元者,原本按6%扣繳率繳稅,明年也降為5%。

舉例來說,甲在明年1月取得公司發放年終獎金5萬,因未達6萬8,501元的起扣額門檻,年終獎金不用扣繳所得稅,可以全數落袋;乙則取得年終獎金10萬元,超過起扣額門檻,改按5%扣繳5,000元所得稅,也比99年少扣1,000元稅捐。

財部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企業發放員工非固定薪資,或員工選擇不按財部所訂「薪資扣繳稅額表」查表扣繳所得稅者,每月扣繳額會因調降扣繳稅率而減少。

隨著扣繳稅率下降,現行非固定薪資等所得,每筆扣繳稅額從原先的3萬3,333元調高為6萬8,501元以上才扣稅。假設除了正職外,還有兼職收入者,每筆給付額在6萬8,501元以下,明年起都不再扣繳所得稅。每月領取固定薪資,但選擇直接以固定扣繳率繳稅者,明年起除了扣繳稅率同步降為5%外,起扣額也從3萬3,333元提高為4萬元。舉例來說,老王的月薪是3.95萬元,每月按固定扣繳率扣稅,99年依6%扣繳稅率扣繳所得稅,以老王3.95萬元月薪,每月要繳進國庫2,370元所得稅,實拿薪水只有3.713萬元。明年起,因為老王的月薪不超過4萬元的起扣額,每月都不再扣繳所得稅,全年可支配所得增加2.8萬餘元,將近零點七個月的月薪。


【2010/12/23 經濟日報】



開徵奢侈稅 立委:從難移動的品項開始

李述德:建議方案合理可行

財政部擬鎖定有錢人開徵奢侈稅,立委賴士葆今天大表贊成,並建議應從名車、遊艇和飛機等,高價不容易移動的商品先開徵。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不反對,在技術上可行,理論上也合理,但強調開徵內容和門檻仍要做合理規劃,凝聚社會共識,在適當時機推行。

賴士葆表示,他贊成開徵奢侈稅,因為國內的所得分配已極度惡化,但建議應先針對不容易移動但課得到的商品開徵,例如:名車、遊艇和飛機,至於容易移動的商品,像高單價名牌包和珠寶則可之後再開徵。李述德回覆說,沒有錯,高價不容易移動的商品若先開徵,在技術上可行,理論上也合理。

可開聽證會 凝聚共識

立委盧秀燕則建議財政部應先召開公聽會,她詢問,對於每個3或4萬元的名牌品,算不算奢侈品?李述德表示,名牌包若是3或5萬元並不算奢侈,至於高單價名牌包的開徵門檻究竟是要20萬、30萬還是50萬元,還要討論並凝聚社會共識,強調會在適當時機點下,儘快開徵奢侈稅。至於是否要召開公聽會,李述德說,行政程序還在處理,會儘快辦理。

立委孫大千則擔心奢侈稅一旦開徵,恐會抑制內需消費,影響經濟發展。李述德表示,奢侈稅開徵的內容和門檻,還在做合理規劃,不會貿然上路。

【2010/12/22 聯合晚報】



視障按摩營業稅 可望調降

立委提案修改營業稅法,減輕視障人士經營按摩院的營業稅,從現行稅率百分五降為百分之一,財政部昨天表示,有條件同意。業者大表歡迎,認為這樣可以讓視障人士有辦法競爭。

內政部指出,全國視覺障礙領有殘障手冊者有五萬三千多人,但從事按摩的個體戶約二千七百人。至於勞委會輔導在各縣市成立的按摩機構,約一百九十多家。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等提案,把視障人士經營的按摩業營業稅率調降為百分之一。財稅官員原則上贊成立委提案;但財政部認應訂定門檻,避免有明眼人趁機占視障者的便宜,造成政府美意浮濫。

【2010/12/23 聯合報】



稅務問答/宗教團體符合規定 可免辦理所得申報

岡山鎮某寺廟林先生來電詢問:宗教團體是否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宗教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免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一)依法向內政部、省(市)、縣(市)政府立案登記寺廟、宗教社會團體及宗教財團法人。(二)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者。(三)無附屬作業組織者。應如何界定宗教團體之收入來源,究屬「銷售」或「非銷售」貨物或勞務,該所進一步說明,原則上未訂有一定收費標準,而係由信眾隨喜佈施者,即可認屬非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因此,提供納骨塔供人安置骨灰並訂有一定收費標準及財產出租租金收入,皆屬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提醒未符合上列規定之宗教團體,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

【2010/12/2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保險滿期金逾220萬 要保人應報贈與稅

中壢市張先生問:購買儲蓄型保險有何課稅規定?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購買期滿領回的壽險商品,當要保人非受益人時,保險期滿受益人領取滿期金的年度,就會產生贈與的事實,滿期金如果超過220萬元,要保人應依規定,主動在30日內申報贈與稅,否則將涉及漏報贈與稅情事。

另外保險期間內發生要保人變更,例如:(1)要保人死亡,則保單價值應併入要保人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2)要保人變更,則要保人應將投保日至變更日止的保單利益,依法申報為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

【2010/12/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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