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09 04 27 稅務新知

一生一屋 土增稅優惠不限次數

換屋享優惠土增稅 一生N次

報稅錦囊》單身列舉高於7.3萬 選列扣

公司重整 修法規範



一生一屋 土增稅優惠不限次數



財政部再針對換屋族發送「紅包」,立法院財委會今天初審通過,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不再僅限「一生一次」,放寬為「一生一屋」原則,民眾名下若有一棟自用住宅,持有並設籍滿6年後再出售,一生不論換屋幾次,都可重複使用10%低稅率優惠,初估有423萬戶受惠。財政部長李述德指出,對稅收影響有限。

立院財委會今天審查由政院提出的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繼民眾換購自用住宅一人一生一次10%優惠土增稅率後,增訂「一生一屋」的優惠選擇機制,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換屋的民眾,可不限次數按10%低稅率繳交土增稅。

此外,原本政院版本將限縮再出售土地適用優惠稅率的面積,包括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部分。經過協商,並動用表決權,基於民眾換屋多數是「越換越大」,少有大屋換小屋之情形,因此決定維持原規定限制都市土地為3公畝,而非都市土地面積維持7公畝。

根據財政部統計,以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全台僅持有一棟房屋者共計423.3萬戶,占618萬戶的68.45%。修法方案實施後,民眾購屋減免土增稅優惠將有3種,包括一生一次、一生一屋與重購退稅。前二者需繳稅,但稅率僅有10%;後者則屬先繳後退的補貼機制。

李述德表示,自用住宅優惠土增稅增設「一生一屋」減稅條款後,以一生換屋4次計算,每年土增稅將減少51.3億元,但相對會增加所得稅、契稅與印花稅等週邊稅收共24.4億元,以致減稅措施造成的淨損失約只有27億元,對稅收影響有限。

【2009/04/27 聯合晚報】



換屋享優惠土增稅 一生N次


換屋族有福了,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不再僅限一生一次,名下只有一棟自用住宅的單屋族,持有並設籍滿六年後再出售,一生不論換屋幾次,均可重複使用10%低稅率優惠,減輕換屋稅負。

這項換屋減稅政策,預料將會順利在今(27)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總計全台有69%自用住宅持有人、共計423 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粗估達51億元。

財政部說,修法方案實施後,民眾購屋減免土增稅優惠將達三種,即一生一次、一生一屋與重購退稅。前二者需繳稅,但稅率僅有10%;後者則屬先繳後退的補貼機制。

財委會今審查由政院提出的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繼民眾換購自用住宅一人一生一次10%優惠土增稅率後,增訂「一生一屋」的優惠選擇機制。符合以下條件換屋民眾,可不限次數按10%低稅率繳交土增稅,包括: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公畝(約45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公畝(約105坪)部分。

以及出售前持有並應連續在該地設有戶籍達六年以上,且出售前五年內沒有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情況;出售時,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該自用住宅以外的房屋。

財政部強調,新增「一生一屋」適用土增稅低稅率優惠,需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僅有一處房地的換屋者為限,持有兩戶以上,或夫、妻各持有一戶自用住宅,均不在減稅之列。

根據財政部統計,以房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全台僅持有一棟房屋者共計423.3萬戶,占618萬戶的68.45%。財政部表示,未來這些單屋族較有希望在換屋時,無限使用10%的低稅率優惠。

土增稅按累進稅率課徵,自用住宅最低稅率為10%,一般稅率最低20%、最高40%。

財政部指出,自用住宅優惠土增稅增設「一生一屋」減稅條款後,以一生換屋四次計算,每年土增稅將減少51.3億元,但相對會增加所得稅、契稅與印花稅等週邊稅收共24.4億元,以致減稅措造成的淨損失約只有27億元。不過,若按一生換屋六次估計,淨稅損會達60億元。據統計,台灣一般家庭換屋次數約三至四次,自用住宅持有年限平均10.8年。

【2009/04/27 經濟日報】



報稅錦囊》單身列舉高於7.3萬 選列扣



標準扣除額今年上調超過2.7萬元,有多達360萬個報稅家庭,今年可以獲得較往年更大的節稅利益。以適用6%到40%稅率的家庭為例,標扣額調高後,估計可以省下的所得稅,最少1,620元,最多2.16萬元。

特別是對於每年忘了準備支出證明,或者全戶全年包括保險費、房貸利息(或房租)、醫藥費等開銷總額,低於標準扣除額所訂:單身者7.3萬元;有配偶者14.6萬元的家庭,不用任何證明就能減稅的標準扣除額,將是今年的報稅首選。

扣除額是每個納稅人都有機會用來節稅的重要工具,目前有多達七種可以運用。除了同屬一般扣除額的「標準」與「列舉」扣除額,兩者不能同時併用之外,其餘的扣除額都可隨著納稅人自身具備的條件,多重選用。

報稅時,該怎麼從一般扣除額中(包括標準與列舉兩種),選出節稅效果最大的扣除額,端看全家一年來的重要開銷金額多寡決定。

首先要注意,今年調高減稅金額的只有標準扣除額,標扣額不需要檢附支出證明,但有限額。單身者今年可列報上限是7.3萬元,有配偶者為14.6萬元; 列舉扣除額則採逐項扣除,部分扣除項目沒有限額如醫藥費、災害損失,有些如房貸支出則訂有最高不能超過30萬元的限制。選擇列舉扣除額者,都要準備相關支出證明才能節稅。

選用列舉扣除額因可減稅限額不一,納稅人必須先加總手中所有能夠節稅的支出,比較列扣額與標扣額何者較高。單身者一旦列舉支出總額低於7.3萬元(有配偶者為14.6 萬元)時,直接以標扣額報稅當然最省稅。

反之,可以列舉扣除的開銷總額超過標扣額時,納稅人要省下較多的稅款,就要儘快找出符合規定的證明文件,以列扣額報稅,節稅效益較高。

5月報稅時,還要注意列舉扣除額中的保險費,已增納國民年金保費支出項目,選擇列扣額報稅的家庭,不要忘了這筆可節稅的開銷。只要納稅人本人或家中合併申報的親屬中,有人投保國民年金並已繳交保費,即可合併勞保費、一般商業壽險保費等,在上限2.4萬元額度內,扣減個人綜合所得。 (相關表格請見附檔)

【2009/04/27 經濟日報】



公司重整 修法規範


公司重整卻成為賴債保護傘,司法院已經確定在年底完成債務清理法草案,將公司法、破產法以及非訟事件法相關法令整合成一個法典,公司法所有有關公司重整規定也將隨債務清理法通過刪除,未來有關新股東資金債權保護以及破產等相關實質操作等,將有更完備的法令規定。

經濟部日前舉行公司法修正會議,先前曾發生科學園區某公開發行公司舉行董事會,主席發現另一派要提案解任主席職位,逕行宣布散會的爭議,經與會專家學者討論後決議,不修正公司法第208條,而是修訂證交法子法「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3條,在非經出席董事會過半數同意者,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

此外,有鑒於國內公司破產與重整的法令散見公司法、破產法等相關法令,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說,司法院研擬的債務清理法草案即將於年底公布,過程將徵詢行政院相關部會意見,在立法院通過後,預計明年即可實施。

債務清理法主要是解決財務艱困債務清理法令,包括法院與訴訟外的和解,若有重建更生可能的企業,即進行重整,若無法重整,即宣布破產,這套程序在債務清理法草案中均有規定。

【2009/04/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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