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算所得稅便民措施,5月開跑,200萬個家庭每戶預估省下1.5小時報稅時間。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3)日表示,所得單純、扶養親屬不多的家庭,收到稅額試算表只要簽名回覆,就不必再報稅。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5月1日實施,全國五區國稅局預定4月25日以掛號寄出符合代算服務資格者的稅額申報書。財政部說,確認政府計算稅額無誤的家庭,可以網路或書面確認,再依繳稅、退稅或不補不退案件性質,繳稅或填報退稅帳戶,即算完成申報義務。
李述德強調,政府代算所得稅為便利民眾的納稅服務,沒有強制性,民眾可以放棄這項權利,包括在3月1日到3月15日間,向國稅局申請不適用代算服務,或即使接到代算稅額書表,也可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全國530多萬申報家庭中,政府篩選適用代算服務者共200萬戶,其條件包括:同戶申報者只有本人、配偶、子女與直系親屬;所得均為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所得,有執行業務所得者只限稿費及一般經紀人收入;限制選用標準扣除額,申報扣抵項目不包括財交損失特別扣除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及大陸所得。
財部也排除夫妻分居或分開報稅案件,且年收入超過600萬以上高所得家庭,都不在代算服務之列。稅捐機關預定4月25日後,就符合試算條件且未申請不適用者寄出稅額試算通知書。
同意政府試算內容者,要在5月31日前完成確認與繳稅手續。以繳稅案件為例,納稅人須選擇以現金、ATM等工具繳稅,或以稅捐機關所附繳稅取款委託書線上登錄或書面回覆帳號,才算完成申報;退稅案件則要透過網路或書面方式確認退稅帳號。
財政部說,試算稅額過程中,受限所得資料未必完整,納稅人須自行檢視,如果漏計所得須自行重新辦理申報,稅額試算表自動作廢;如有溢計所得的處理方式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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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經濟日報】
今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全台將有200萬個納稅申報戶不必自行計稅,政府將首度提供代算個人綜合所得稅服務,並將於4月25日將稅單以掛號寄送到府,民眾收到稅單確認無誤後,只要回覆資料就可輕鬆完成報稅手續,繳所得稅將變得和繳房屋、地價稅一樣簡單容易。
財政部表示,去年全台有535萬個納稅申報戶,其中有269 萬戶可辦理退稅,而今年國稅局首度實施的稅額試算服務,僅限於「所得單純」的民眾,初估符合適用條件者,全台約有200萬戶。
財政部共挑出符合六大條件的人提供試算稅額,包括:只有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父母)和子女的免稅額;只有薪資等扣(免)繳憑單和股利憑單的所得;採標準扣除額申報;不需報繳最低稅負;無抵減稅額;夫妻未分居。
財政部表示,民眾若同意試算通知書所計算的稅額,通知書即等同具備結算申報書的效力,民眾免再自行填寫申報書報稅。但若民眾不想採用試算稅額服務,可以在3月1日至3月15日間,連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就不會寄發試算稅額通知書。
若有疑義可自行申報
試算通知書、稅書就自動作廢
財政部指出,民眾在接獲99年個人綜所稅試算通知書後,若對計算稅額有疑義,可以選擇自行填寫結算申報書並報繳稅,不必就試算通知內容更正。一旦重新申報者,試算通知書及政府核發的繳(退)稅書表,就會自動作廢。
財政部強調,此代算服務不具強制性,因此納稅人接到政府核發的綜所稅單後,發現所列的所得資料有缺漏,或納入代算的所得資料不全,都須自行重新申報,不可以直接按政府所核發的稅單繳稅,否則未來若被國稅局查到,還是要補稅加罰款。
【2011/02/23 聯合晚報】
財政部今年連續改革所得稅申報服務,除了首度實施為選擇標準扣除額且所得單純者,提供個人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服務外,對於今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也將擴大上網查詢扣除單據項目增為七項,初估約540萬申報戶受惠。
今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將可享受簡化報稅作業的便利服務。財政部於5月將擴大扣除額查詢範圍達到7種,新增了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加計原已開放查詢的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和教育學費,可上網查詢範圍可擴增至7項。此外,同戶可查詢的所得人收入範圍,也增納受扶養的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直系尊親屬。
使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所得稅的民眾,在5月申報99年度個人綜所稅時,即可利用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在5月報稅期間,透過網路下載或臨櫃查詢,包括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等七大扣除證明資料,一律免再檢附繳費單據,即可申報減除各項扣除額,輕鬆達到節稅效果。
財政部表示,去年首度實施列舉扣除額單據電子化查詢服務,去年申報期間查詢件數達到325萬件,利用率為總結算申報件數的60.7%,今年繼續擴增,但因受限部分費用單據蒐集完整性不足,民眾若上網查調不到相關費用單據,仍須自行補齊。
【2011/02/23 聯合晚報】
今年民眾申報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可享稅率及級距雙減稅的好處,政府已調降前三個課稅級距的稅率,分別由6%、13%、21%,降為5%、12%和20%,初估有380萬戶受惠。此外,今年也首度開徵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因此民眾若去年有新台幣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於5月報稅時,就須申報最低稅負。
因受到稅法修正,以及課稅級距在99年因物價漲幅較上次調整基期漲幅達到3%之影響,99年課稅級距不僅金額調整,個人綜所稅稅率除了最高30%與40%兩稅率不動外,其餘三級距稅率均下降一個百分點,促使民眾於今年5月申報99年個人綜合所得時,將可獲得稅率及級距雙減稅的好處。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屬於落後申報的稅制,因此99年的所得必須等到100年5月才能申報。舉例而言,99年所得的課稅級距,最低級距稅率已從6%降為5%,而課稅級距所適用的所得淨額範圍,則為50萬元以下,也就是在個別課稅級距適用的所得淨額未調整前,淨額41萬元以下的民眾,適用課徵稅率是6%,超過41萬元到109萬元間者,則按13%稅率來課徵所得稅。
財政部表示,由於個人海外所得已自2010年1月1日起納入基本所得額課稅,因此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民眾若有投資於海外市場的基金,則需特別留意報稅項目,包括海外基金分配孳息時,無論配發現金或單位數,都應在取得分配的年度計入所得,即使是屬於2009年的配息,只要在去年度發放,還是要列入申報。
【2011/02/23 聯合晚報】
國內公司給付給外國公司的勞務報酬是否屬於我國來源所得,時常衍生稅務爭議,勤業眾信會計師袁金蘭昨(23)日表示,原本財政部已發布認定原則解決問題,但最近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聯席會議做出一份走「回頭路」的見解,恐將使企業再陷入無所適從窘境。
袁金蘭表示,過去國稅局對於「勞務報酬」認為,儘管勞務提供地在國外,但「使用地」在國內或須國內業者參與及協助才可完成者,屬於我國來源所得,企業仍要依20%的扣繳率辦理全額扣繳。
袁金蘭表示,財政部98年發布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原則,明定勞務提供地及營業行為若均在我國境外進行及完成,則外國營利事業所收取的報酬非屬於我國來源所得,國內企業也不須繳稅。
不過,她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聯席會最近做出一份決議,認為即使外國公司提供勞務的地點在境外,但因該勞務須在我國境內使用後,其經營事實才可完成,因此所獲得的勞務報酬仍屬我國來源所得。
袁金蘭強調,上述決議具有約束各級行政法院的效力,對於我國來源所得的認定將有很大不利影響,呼籲若有企業因而受害,要有勇氣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2011/02/24 經濟日報】
瑞芳區簡小姐問:納稅義務人產製或進口具有保健概念機能性飲料品,應否課徵貨物稅?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產製或進口具有保健概念機能性飲料品應課徵貨物稅,但其產品標示有使用劑量限制者,非屬貨物稅課稅範圍。應課徵貨物稅的清涼飲料品包含稀釋天然果蔬汁及其他飲料品,其中稀釋天然果蔬汁,除應含有天然果、蔬汁外,可添加糖、鹽、食用有機酸、維他命C及粘稠劑,但不得添加香料、色素等人工添加物或稀釋天然果蔬汁國家標準禁止之其他食品添加物及含有咖啡因成分之食品。
另其他飲料品課稅範圍,係以酒精成分未超過0.5%且內含固體量未達內容量50%,以稀釋或不加稀釋後供人飲用之植物性飲料、碳酸飲料、運動飲料、機能性飲料、乳製品成分未超過50%的含乳飲料以及含糖、甜味劑、香料、色素或其他食品添加物之飲用水等。
【2011/02/24 經濟日報】
魚池鄉劉先生問:農業用地經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是否有免徵遺產稅、贈與稅相關規定?
中區國稅局埔里稽徵所答覆:農業用地依法律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不論何時變更,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得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免徵遺產稅、贈與稅:(一)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者。(二)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計畫用途申請建築使用者。
【2011/02/24 經濟日報】
屏東市林小姐問:申請研發投資抵減應於何時辦理?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依據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規定,公司從事研究發展的支出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後一個月內,檢附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其當年度研究發展活動是否符合高度創新研發態樣,始得適用投資抵減獎勵。例如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公司來說,5月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應在2月到6月期間申請。
【2011/02/2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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