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 星期一

2011.01.18稅務新知

美FATCA後年上路 金融業強震
稅局獵漏 駐徵年貨大街
稅務問答/提前使用次期發票 按交易日開立
稅務問答/受託代收轉付款項 無差額免發票


美FATCA後年上路 金融業強震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將在2013年元旦上路,未來我金融業須向美國稅局揭露美籍人士帳戶資訊。主管機關金管會須提早因應FATCA可能帶來的金融個資大地震。

經濟日報/提供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服務召集人吳偉臺昨(17)日表示,FATCA對我國金融業影響甚鉅,包含銀行、保險、證券商、投信投顧、資產管理等資本代操公司,2013年後都須直接向美國稅局揭露客戶帳戶資訊。他呼籲金管會積極面對,重視FATCA與我國法令的衝突關係。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美國稅務部副總經理周思齊也指出,為防堵境外逃漏稅,美國祭出FATCA新措施。美國稅局將跳過主管機關,直接要求全球金融機構簽屬「外國金融機構協定」(FFI,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greement),要求金融機構提供具美國籍身分客戶的帳戶資料,包含收入、所得、資本利得的全面揭露。

根據FATCA規定,只要金融機構在美國有資本操作,如買公債、設分行等,就得簽署FFI協定,否則將落入金融機構在美國資本利得強制扣繳30%的懲罰性課稅規定。

FATCA上路後,為向美國稅局揭露資訊,台灣金融機構須全面清查帳戶持有人是否具美國國籍,包含雙重國籍者與綠卡持有者。新開戶時,也須詢問客戶國籍以利歸檔。 美國財政部預計今年提出FATCA施行細則,屆時將有更多運作細節。

資誠金融稅務部副總經理張冠彬表示,台灣金融機構須從現在開始就衡量是否遵從美國FATCA規定。如果確定遵從FATCA,2013年實施前就要進行全面性、跨部門的資訊系統調整,整合所須客戶資料。

不過,FATCA對於揭露客戶資訊的規定,可能違反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吳偉臺表示,目前未見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有任何相關反應措施。但各國主管機關(如香港、新加坡)皆相當重視FATCA的可能衝擊,並向美國提出反對意見。

【2011/01/18 經濟日報】



稅局獵漏 駐徵年貨大街

農曆新年即將到來,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因應年貨採買人潮,昨(17)日起派員對年貨大街駐徵查稅,為期半個月至2月1日止。

「2011台北年貨大街」活動吸引龐大消費人潮,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擬定,即日起至2月1日期間,對活動範圍商圈展開統一發票巡徵作業,提醒商家誠實開立發票。

台北市國稅局曾選擇特定商圈查稅,如專賣3C產品的光華商場,國稅局即曾多次展開駐徵查稅的防止逃漏行動,假扮消費者進入賣場購物,一旦商家沒有主動誠實開立發票,即會依逃漏稅行為列管並處罰。

依據規定,營利事業如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或在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者,稅捐機關即會就短漏開銷售額依法補徵5%營業稅後,再按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一年內被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次數累計達三次者,即會被處分停業處分,停業期間最短為一星期。

此次針對年貨大街查稅,國稅局說,將比照特定商圈查稅作業模式,派員進駐年貨大街各商圈加強巡徵,以敦促商家確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2011/01/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提前使用次期發票 按交易日開立

屏東縣某商號王先生問:因為12月底發票不夠用,提前使用次年1-2月的發票,請問日期要開12月還是1月?所開發票能對獎的月份是那一期?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提前使用次期發票須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應按「實際交易日期」開立,且所開發票應依「發票刊印所屬期別」的號碼對獎。舉例來說,若12月31日消費時營業人提前使用次年1-2月份的發票,那麼發票日期是12月31日,並依次年1-2月的中獎號碼對獎。

【2011/01/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受託代收轉付款項 無差額免發票

三重曾小姐問: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是否應開立發票?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依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第3點第3項規定,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立統一發票,免列入銷售額。舉例:A君委託甲公司代為購買汽車一輛,甲公司遂以A君名義向乙公司購進汽車,A君將價金50萬元存入甲公司銀行帳戶中,甲公司再轉支付予乙公司,乙公司開立買受人為A君統一發票交付甲公司。因為甲公司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甲公司得將該統一發票直接交付A君,免再另外開立統一發票。但若甲公司另向A君收取佣金,應就所收取之佣金金額,開立統一發票交付A君,申報繳納營業稅。

【2011/01/1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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