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2011.01.12稅務新知

去年稅收短徵44億 營業稅收新高
營業稅調整 兩方向評估
財部:審慎評估 不急調升營業稅
王永慶大房280億分給子孫 贈與稅28億
北市豪宅稅 每戶增1.2~3倍
稅務問答/資金無償借股東 須設算利息課稅
稅務問答/五間房以下民宿 免辦理營業登記


去年稅收短徵44億 營業稅收新高

財政部統計處昨天公布,受到金融海嘯及政府減稅措施衝擊,去年全國稅收只有1兆6133億元,短徵44億元,連續兩年稅收短徵。

但可喜的是,景氣復甦帶動消費,去年營業稅收達2639億元,寫下歷史新高。

值得注意的是,稅收好壞牽動今年軍公教是否加薪議題,對於去年稅收短徵是否衝擊軍公教加薪,統計處統計長林麗貞不願表示意見。

儘管去年稅收「帳面上」只短徵44億元,不過,如果扣掉其中的金融營業稅和健康福利捐,稅收短徵的金額則高達117億元。

林麗貞指出,由於民間消費回升、進口大增44%帶動,去年的營業稅收2639億元是史上新高,比前年大幅增加404億元;至於史上次高記錄,則要追溯到87年2566億元。

景氣復甦也帶動貨物稅成長,林麗貞說,去年貨物稅收1504億元。

【2011/01/12 聯合報】



營業稅調整 兩方向評估

行政院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昨(11)日表示,將針對營業稅調整課題,發文徵詢財政部等相關部會意見,主要議題有兩個,一是調漲營業稅率的影響;一是擴大適用非加值型的範圍,例如納入文創產業,納入後可以適用較低稅率。

引發營業稅調漲議題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漲案,昨天也拍板定案,行政院長吳敦義昨日核定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由6.5%調漲到7%,一般民眾保費負擔將增加52元,從674元漲到726元,實施時間由內政部決定。內政部官員估計,營業稅率若由5%調漲到6%,預估可挹注國民年金約450億至500億元。由於事涉跨部會協商,行政院交付經建會審議,行政院再做政策考量。

劉憶如說,行政院交辦討論營業稅事宜,和國民年金有關,但不只針對國民年金;之前討論二代健保時,也有提議以營業稅作為財源,未來若要開辦長期照護保險,也提到要用到營業稅。行政院想了解現在若調漲營業稅率,和過去有什麼不同,會有什麼影響。經建會將發文請各部會表達意見,然後彙報給行政院。

劉憶如表示,可重新檢視營業稅的稅課制度。台灣產業轉型,知識產業興起,台灣現行營業稅主要是加值型,有進項扣抵制度,此設計主要針對製造業,避免重複課稅,但對靠腦力的文創產業不公平,因它成本主要是人力,沒什麼進項可扣抵。金融業的營業稅就不是採加值型的,採毛額型,類似國外消費稅,適用營業稅率是2%。劉憶如說,目前國內只有金融業適用非加值型營業稅,對於沒有進項可扣抵的知識型產業,應思考比照金融業,採非加值型,可降低稅率。

經建會官員表示,政府財政困難時,調漲營業稅率的呼聲總是不斷出現,因營業稅具備幾項特點:一、調漲很簡單。營業稅法第10條已給行政授權,只要稅率不超過10%上限,行政院就可決定調漲,不須經立法院同意。二、稅收很大。去年營業稅收高達2,638億元,調高1個百分點的營業稅率,稅收可增加約500億元。三、稽徵容易、成本低。

新聞辭典》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營業人(公司行號、商店)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給消費者時,向消費者收取的一種銷售稅。現行稅法徵收率為5%到10%,實際徵收率授權行政院訂定,目前為5%。

營業稅分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毛額型),台灣對多數企業採取的是加值型營業稅,即稅負由最終消費者負擔。非最終消費者,則可透過進項營業稅額扣抵銷項營業稅額方式,消除層層重複課稅的現象。

但金融業的營業稅就不是加值型,而是毛額型,因為金融業沒有進項可扣抵,稅法上目前規定金融業適用的營業稅率是2%,另3%做為金融重建基金的財源。目前國內只有金融業適用非加值型營業稅,為消除產業間的不公平,對於沒有進項可扣抵的知識型產業,應思考可比照金融業,採非加值型,可降低稅率。

【2011/01/12 經濟日報】



財部:審慎評估 不急調升營業稅

國民年金財務缺口,擬研議以調高營業稅率1%來彌補,財政部高層官員指出,國民年金財源不只營業稅一項,加上原油與大宗物資的國際價格持續上漲,此時為國民年金加稅須「審慎評估」。

財政部高層官員說,台灣的營業稅率雖然偏低,但是調高營業稅率1個百分點,會使經濟成長率減少0.01%、物價上漲0.44%。高層官員認為: 「調升稅率的時機必須審慎。」

依據國民年金法,國民年金財源除了保費收入外,主要來自公益彩券盈餘,若有不足時,財源籌措優先來自調升營業稅率1%,再有不足則編列公務預算。財政部表示:「目前還看不到急迫調升營業稅率的需要。」不過,財政部也強調,營業稅率調升1個百分點,已是國民年金法明列的財源之一,如果主管機關認為有調升的必要,決策一旦確定,財政部站在賦稅主管機關立場,依法也要配合辦理。

營業稅的徵收率目前為5%,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稅法定徵收率為5%到10%,授權由行政院決定。官員說,依法律授權,營業稅率還有5個百分點的調升空間,不須經立院同意,行政部門可視政府財政需要調增。

【2011/01/12 經濟日報】



王永慶大房280億分給子孫 贈與稅28億

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元配(大房)王月蘭去年底把名下約兩百八十億元現金、股票等財產,過戶到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等人的子孫名下,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課徵廿八億元贈與稅。

財政部昨天說,這是史上金額最高的贈與稅案件。

王永慶遺產繼承人委託律師李文中表示,大房王月蘭去年曾說要將遺產贈與給其他王永慶遺產的繼承人,包括第二代、第三代等;在王家繼承人全數繳清遺產稅後,才履行交付。

王永慶二○○八年十月在美國驟逝,身後在國內留下近六百億元遺產,王家後代去年十一月繳清一百十九億元億元遺產稅,創下史上最高遺產稅紀錄;若再加上王月蘭繳給國稅局的廿八億元贈與稅,合計一百四十七億元遺贈稅也是「空前絕後」。

財政部統計處昨天發布去年稅收統計,統計長林麗貞指出,去年十二月贈與稅進帳卅六億元,其中一件贈與案件有高達廿八億元繳進國庫,創下史上金額最高的贈與稅案件。

據了解,膝下無子的王月蘭把約二百八十億元的財產過戶給王家子孫,是履行當初家族協商遺產分配取得的承諾。王永慶身後留下約五百九十五億元財產,元配王月蘭以「配偶」身分繼承一半、約二百九十七億元。

根據王家人協議,王月蘭繼承二百九十七億元遺產,保留一半(約一百四十八億元)給自己,另一半則均分給二房楊嬌和三房李寶珠,兩人各得七十四億多元。

王永慶的另一半遺產,在繳稅和捐贈後,由王永慶的三個妻子(王月蘭、楊嬌與李寶珠)和九個子女均分,每人可得十二億多元。

不過,王月蘭分配財產的對象和當初的家族協議似乎有些「微調」,據指出,她把多數名下的現金、股票過戶給王家子孫,除了第二代留下少部分之外,大部分都過戶給第三代,甚至是第四代。王月蘭把名下財產過戶到他人名下,依稅法規定屬於贈與行為,必須繳納百分之十的贈與稅。

【2011/01/12 聯合報】



北市豪宅稅 每戶增1.2~3倍

台北市將開徵豪宅稅。北市稅捐處今天舉行不動產評議委員會,討論三百八十九棟豪宅、一萬零一百六十八戶被認定的豪宅,如何加課房屋稅,初估每戶增加的稅額,約為一點二倍至三倍不等,北市可望增加三億多元稅收。

有媒體報導「帝寶」因為不是四面採光,不須課豪宅稅,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嚴詞否認,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處長謝松芳也表示,帝寶被列為亞洲十大豪宅,是台灣唯一上榜的住宅,「這樣還不算豪宅,什麼才是豪宅」?

【2011/01/12 聯合報】



稅務問答/資金無償借股東 須設算利息課稅

大屯劉小姐問:公司將資金無償借給股東,是否應課稅?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營利事業98年度起如有以自有資金無償貸與他人,即應自98年5月29日起設算利息收入課稅。該所指出,營利事業將資金無償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設算利息收入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據交易雙方關係及資金來源判斷:一、交易雙方屬於關係人,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規定辦理。二、交易雙方屬於非關係人,再依資金來源適用不同規定:(一)以借入資金轉貸他人,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7條第11款規定,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所支付的利息,不予認定。(二)以自有資金貸與他人,則依據修正後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1月1日臺灣銀行基準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課稅。

【2011/01/1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五間房以下民宿 免辦理營業登記

關西范小姐理問:經營民宿要不要辦營業登記?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符合客房數五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民宿可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

如經營規模未符前開條件者或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則尚無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之適用。

【2011/01/1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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