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2011.01.11稅務新知

北市豪宅房屋稅 將倍增
商品再標「未稅價」 最重罰商家1萬5
稅務問答/訂375租約土地 公告現值2/3計
稅務問答/繼承1300萬元遺產 依新制免繳稅


北市豪宅房屋稅 將倍增

台北市今(100)年7月將調高豪宅坐落街路的路段率,以全面提高豪宅房屋稅。12行政區內著名豪宅,總計380棟、9,850戶入列,房屋稅加重幅度最低1.2倍,最高達2.8倍。

外傳帝寶不在加課房屋稅之列,財政部昨(10)日鄭重否認。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他從未就個案是否增減房屋稅對外表示立場,財政部支持地方政府合理調整房屋課稅現值的做法。

據瞭解,台北市稅捐處選擇納入合理調增房屋稅的豪宅,包括有中正區一品苑,信義區信義之星、信義富邦御之苑,大安區帝寶、潤泰敦仁等知名豪宅。調增幅度以大安區與信義區的2.8倍最高;北投區的1.2倍最少。以帝寶為例,目前逾200坪其房屋稅一年約15萬元,7月調增房屋標準單價後,房屋稅負會增加30萬元達45萬元水準。

台北市稅捐處估計,合理調整包括豪宅在內的高級住宅房屋課稅現值後,北市每年可增加約3億元房屋稅收,加上契稅、遺產稅、遺贈稅等稅捐,全年可挹注市庫近10億元。

財部指出,北市準備調高的是房屋標準單價中的路段率,「地點愈好的豪宅」稅負就愈重。台北市強調,此次重新公告12個行政區的房屋現值,外界關注的高級住宅合理課稅,是按整棟大樓為單位,但所謂的高級住宅將排除商業大樓。

閱報祕書/路段率

房屋評定現值是做為房屋稅的課徵依據,主要由「房屋標準價格」做為計算基礎,決定房屋標準價格高低的因素,包括房屋造價、折舊及街路等級的路段率。

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定路段率時,依房屋所處街道交通、商業繁榮程度決定幅度以及住宅街路拓寬,門牌號碼變動等。 (陳美珍)

【2011/01/11 經濟日報】



商品再標「未稅價」 最重罰商家1萬5

商店老闆要注意囉!以後商店裡販賣東西標價如果還註明「未稅」,財政部國稅局要求限期改正卻置之不理,最重會被處以1萬5000元罰鍰。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明定應稅貨物或勞務定價應內含營業稅,違者除補稅外,還可處最高1萬5000元罰鍰。

不過,有立委認為,如此修法恐怕是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畢竟罰責偏低,重點仍然是政府如何去查緝,以及消費者有沒有檢舉的意願。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許多民眾買東西常遇到一種狀況:如果向店家要求開統一發票,老闆會說「價格不包括5%的營業稅」,如果要開發票,就得另外加價5%。多數民眾一聽到這樣,為了不想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就不再堅持索取發票。

針對這種現象,官員說,現行稅法規定營業稅是內含,業者這種行為已經涉及逃漏稅,只要查證屬實,業者就會挨罰。

至於昨天三讀通過的營業稅法修正案,官員說,新法明確規定業者在標示商品價格時,都必須是含稅價,不可在標價上加註(未稅)等字眼。

官員說,新法上路後,國稅局會派員往各店家「查價」,只要發現有標示(未稅),就會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業者必須在期限內更改產品的標示價格,否則一旦被國稅局發現,就得開罰。

財政部為遏止這種逃漏稅情況,因此提案修營業稅法。財政部長李述德之前向立委們報告修法效益時即指出,如此一來,將可「防杜營業人以外加營業稅為由,阻卻買受人索取統一發票的意願,規避稅負」。

行政院也指出,營業稅屬消費稅性質,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計算稅額,連同銷售額向買受人一併收取;但營業人常以牌告價或報價未含營業稅為由,要求買受人再支付營業稅,以達到逃漏稅目的。

【2011/01/11 聯合報】



稅務問答/訂375租約土地 公告現值2/3計

臺南市東區潘先生來電詢問:被繼承人所遺留的土地,如果訂有三七五租約,那麼土地價值該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依據財政部67年函釋規定,被繼承人所遺留的土地,如果訂有三七五租約,那麼土地價值應該按照土地公告現值的三分之二來計算。例如這筆土地的公告現值為120萬元,那麼申報該土地遺產價值為80萬元,若於繼承日該筆土地為繼續經營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依規定得免徵遺產稅。

【2011/01/1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繼承1300萬元遺產 依新制免繳稅

屏東縣長治鄉陳先生來電詢問:其父親死亡遺留財產約1,300萬元,遺產稅要繳多少?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自98年1月23日起生效,該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均按修正後的免稅額及稅率計算,遺產稅免稅額提高至1,200萬元,稅率由累進稅率最高50%改為單一稅率10%。

該分局說明,以夫妻及有兩名子女的家庭為例,被繼承人免稅額1,200萬元、喪葬費111萬元、配偶扣除額445萬元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已成年子女一人扣除額45萬元)扣除額90萬元,共計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846萬元,也就是說遺產總額未達1,846萬元者,無須繳納遺產稅,但如有不動產移轉登記者,仍應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取得核發免稅證明書。

【2011/01/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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