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2010.01.21稅務新知

北市稅收超徵 房市立大功
北市豪宅稅 明年7月開徵
課徵豪宅稅/北市逾5千戶合豪宅標準
課徵豪宅稅/建商低調推案 改用「好宅」
先購後售換屋 課稅從寬
財經法案觀察/專業抬頭 法案不染色
稅務問答/受贈款買房提證明 父母免課贈與稅


北市稅收超徵 房市立大功

台北市稅捐處昨(20)日公布98年台北市稅收573億元,超徵38億元,這是台北市連續第六年稅收超徵。其中,契稅、土增稅收對於超徵的貢獻最大。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表示,今年稅收目標527億元,有信心達陣。

根據台北市稅捐處公布的最新稅收狀況,98年台北市地方稅收實徵淨額573億元,較全年稅收目標535億元,超徵38億元,超徵幅度7%;與去年實徵566億元相較,增加7億元,微幅成長1%。

謝松芳指出,98年國內經濟受全球性金融風暴影響,景氣衰退,失業率持續攀高,政府為刺激景氣,實施優惠房貸等一連串激勵措施,讓台北市去年房地產交易明顯回升,因此和房地產景氣相關的契稅、土增稅等稅收表現都不錯。在整體經濟不景氣情況下,台北市稅收還能連續第六年超徵,相較於中央因減稅影響,稅收嚴重短徵,台北市稅收表現可說相當突出。

台北市七項地方稅中,與房地產景氣相關的稅收都有超徵,其中以契稅實徵24億元,超徵5.6億元,超徵31%幅度最大;其次是土增稅實徵154億元,超徵19億元,超徵幅度14%;地價稅實徵187億元,超徵9億元,超徵幅度5%;另外,房屋稅、印花稅的超徵幅度,約在3%至4%之間。

只有牌照稅及娛樂稅,因車輛數呈負成長及民眾生活型態改變,到娛樂場所消費意願降低影響,分別短徵0.6%、5%。

謝松芳表示,98年由於房地產景氣較預期熱絡,北市稅收徵績還不錯,今年景氣也趨向樂觀,但目前北市房價居高不下,買賣雙方價格落差太大,未來房地產買氣能否持續攀升,仍有待觀察。

99年台北市的稅收目標較去年減少8億元,全年稅收預算為527億元,謝松芳相信去年金融海嘯都還能超徵,預測今年也可望達到稅收目標。


經濟日報/提供

【2010/01/21 經濟日報】



北市豪宅稅 明年7月開徵

因應開徵豪宅房屋稅,台北市稅捐處展開豪宅清查作業,將依各區路段率的合理性,擬定調整房屋稅的方案,並在8月召開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中提報審議;預計在100年7月1日起實施,101年5月豪宅住戶就會收到豪宅房屋稅的稅單。

台北市稅捐處目前已動員各分處同仁,針對台北市豪宅進行大清查,台北市稅捐處將在1月31日前,完成台北市12個行政區豪宅資料蒐集作業,並將符合豪宅特色的大樓將予以列冊,再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豪宅的建造資料,兩者相互比對後,篩選出來的大樓將作為日後豪宅課稅的目標。

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指出,估計全台北市12區符合條件的豪宅至少5,000戶。

謝松芳強調,市價和坪數並非判斷標準,市價不重要,且每區地價都不同,未來調整房屋稅的路段率,也會分區判斷,各區漲幅不盡相同,房屋稅提高幅度一至三倍都有可能。

謝松芳澄清,台北市稅捐處規劃調高「路角地」的房屋稅,但對象僅限營業用的一樓店面,如果房價高、租金很高,路段率預計調高兩成或三成;不過住宅用的路角地不會加稅,獨棟別墅也不在討論範圍。


經濟日報/提供

【2010/01/21 經濟日報】



課徵豪宅稅/北市逾5千戶合豪宅標準

台北市將課徵豪宅稅,北市稅捐處已清查出約有二百棟、超過五千戶符合豪宅標準。

北市豪宅集中在中正、大安及信義區,又以信義區最多。北投區也有約二百戶符合豪宅標準,大部分是陽明山的別墅。據了解,稅捐處研擬豪宅標準是參考知名的帝寶、信義之星、寶徠花園廣場等知名豪宅,興建中的一品苑,也是豪宅典型。

稅捐處已派員至轄區勘察豪宅外觀、建材、進出人車及是否有保全等項目,同時拍照列管;也會向都市發展局、建管處索取資料,交叉比對後篩選出為日後課豪宅稅的標的。

據了解,豪宅稅率可能比現有房屋稅率高三倍。對此稅捐處長謝松芳不願證實,只說還在研究。但他強調,目前房屋每坪標準單價與實際建築成本相差七倍,稅率有調漲必要。

稅捐處初步訂出的豪宅標準,包括一層樓在八戶以下、地段好、採光足、視野好、景觀佳,同時是獨棟、有專屬車位、保全管理等。

謝松芳昨天表示,九十七年底他就認為豪宅與一般住宅的評定現值相差無幾,以市價動輒數億元的豪宅來說,稅相對偏低。

稅捐處去年召開稅政精進研討會,與會專家學者對於增加豪宅稅率大多贊同,謝松芳說,豪宅稅率二月底前會擬定,三月將提送第二次稅政精進研討會討論,若沒有問題,七月送交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最快八月通過,報市長核定。

新的豪宅房屋稅率最快將於一百年七月一日至一○一年六月卅日適用,並登載於一○一年五月稅單。

【2010/01/21 聯合報】



課徵豪宅稅/建商低調推案 改用「好宅」

政府將課徵豪宅稅,昨(20)日營建股受到此一利空消息衝擊一片慘綠,近期不少高總價建案已不再打著豪宅旗號銷售,改以「好宅」取代「豪宅」,甚至連案名也走低調風,避免過度引起注目。

營建股昨天疲弱不振,多檔豪宅概念股國揚、宏盛、皇翔、遠雄終場都小跌成交,開始修正股價。

信義代銷執行協理呂信銓表示,這次豪宅稅議題的重點是在房屋評定現值調高,由於過去20餘年台北市政府未隨時空環境調整,外界不必過度恐慌。

麗寶建設副總何昭宏表示,現在建商都以蓋「好宅」自居,不再有人強調豪宅。其實,金字塔頂端客戶購屋傾向已偏向具有隱私性、低調的好房子,與過去喜歡彰顯的品味大異其趣。

傳真實業董事長王明成表示,政府課豪宅稅是要塑造政府重視高房價的社會觀感,但對近期房價沒有太大影響,而且有錢人重視的是地段與產品,不在乎多繳稅。

王明成說,現在台灣豪宅買方都是國際盤。

這些買主在上海、香港都有置產經驗,會來台灣買房子,是看好未來兩岸和平紅利,台灣政府不應把錢往外推,尤其豪宅可以帶動產業上、下游就業機會,不應因此降低外資來台投資誘因。

【2010/01/21 經濟日報】



先購後售換屋 課稅從寬

財政部將從寬認定「一生一屋」無限次換屋按10%土地增值稅率課稅的優惠規定,民眾若採先購後售方式換屋,只要一年內將名下原持有的舊屋出售,即可適用低稅率課稅。

「一生一屋」的低稅率換屋優惠,原本只限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屋的「單屋族」,財政部經考量民眾購屋型態包括先購後售,為避免因為先購入新屋,後出售舊屋,導致名下不再只有一屋,影響其適用一生一屋的低稅率優惠,因此決定修改土地稅法施行細則,並放寬適用優惠稅率的認定原則。

舉例來說,甲與太太、二名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台北市汐止的一棟自用住宅,由於子女就學因素,甲決定搬到台北市區並買下台北中正區附近的一棟新屋。依據財政部的新規定,甲只要在買下的中正區新屋辦妥移轉登記後一年內,將汐止的舊屋出售,保持名下仍僅有一屋的狀況,出售舊屋時即可申請按「一生一屋」10%低稅率課稅。財政部強調,這項變通規定只限先購後售的土地所有權人是同一人才可適用。

「一生一屋」無限次換屋均享10%優惠稅率的政策,已自今(99)年起實施。財部修改土地稅法施行細則放寬一生一屋認定條件,還需經行政院核定通過,因此民眾若採先購後售自用住宅方式換屋,在施行細則未通過前,暫無法享有10%低稅率優惠,但財部將會考慮日後對符合資格者退稅。

【2010/01/21 經濟日報】



財經法案觀察/專業抬頭 法案不染色

為了提升立法績效,打造優質立院形象,由國內近100所大學的700多位教授組成的財經立法監督聯盟(簡稱財督盟)即將在下月進行第一次問政評比。評比結果將以向社會大眾推薦績優財經立委形式來展現效果。

財督盟的評比每年只進行二次,為了終止藍綠惡鬥、匡正立院空轉情況,台灣實有必要結合藍綠立委、行政部會首長、產業界領導菁英以及全國各大學有心奉獻公共政策的教授學者力量,共同發起打造一個常設性平台,俾能隨時扮演溝通平台,協助立法與修法工程進行。

希望藉由此種四合一平台,能充分反映業者需求,政府政策推動、學者的專業知識以及藍綠立委的政治立場與選民考量。 立院由於經費限制,每位立委不僅助理有限,其專業也未能充分滿足專業立委的要求。因此,在個體上,每位立委推出的法案內容或許稍嫌粗糙,整體立法院也無法完全尊重或整合各黨團或個人團體推出的立法版本。

如此先天不足的情況下,專業度的欠缺以及各有各的政治立場或利益考量下,法案協商曠日廢時,甚至因立場不同而使立院上演打群架的野蠻現象,最近朝野為地制法大打一架便是顯例。

因此,在現行立院生態以及組織架構下,急需一股清流代表台灣社會中流砥柱的團體力量,彌補立院專業立法團隊的不足,以及日益惡化的藍綠互耗、立院空轉的現象。

現有財督盟成員有經濟、金融、財政、交通、工程、科技、社福、環衛以及兩岸專長,若能充分藉重這群學者專家的專業知識為財經立法修法效力,扮演國會智庫角色,則每位立委可減輕在財經法案草擬的壓力與負擔,將更多資源與人力放在選區經營與非財經議題的立法。

由於本會期立院仍未能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社會各界對於政府積極推動的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協商不甚了解或有所誤解,使得產業界對此攸關台灣發展的立法或政策憂心忡忡。各界對產創及ECFA被抹上政治色彩頗感無奈,執政黨也因反對黨杯葛而顯得進退失據。

執政黨以立院絕對過半數而不敢貿然動用表決通過產創條例,顧慮的恐怕是在野黨的政治操作可能造成執政黨選票流失。至於ECFA的協商簽約,不僅存在於藍綠的政治攻防戰,即使執政黨內部也存在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間的矛盾現象。

對於這樣一個高度牽涉兩案間談判的ECFA協議,立院要求行政部門必須向立院報告並由立院監督的要求與堅持,是否會造成我國在與大陸談判時自縛雙手的困境,是吾人必須格外注意的。

若能建構一個由產官學界及國會共同組成的交流平台,使朝野立委能在此平台與財經專業及社會中道力量對話協商,共同以謀取廣大人民利益及下一代子孫幸福為考量,讓社會的專業中道力量取代藍綠政治利益盤算,應是台灣未來經濟發展更上層樓的保證。

(作者是台大財金系教授、財督盟全國總部總召集人)

【2010/01/2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受贈款買房提證明 父母免課贈與稅

臺南市高小姐問:聽朋友說未成年人購置不動產,父母會被課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應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贈與。但如能證明支付的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不在此限。在目前「少子化」的社會,大部分的父母們從孩子很小的時候,就開始為他們做節稅及理財規劃,例如,每年運用贈與稅免稅額贈與小孩現金、股票或房地產等,嗣後,未成年小孩如以歷年受贈資金購買不動產,並能證明確以受贈款項購買,就可免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父母如欲主張子女置產的資金來源係來自受贈所得,除應提供受贈資金之事實外,並應就其受贈資金之實際運用流程提供完整資料,否則仍有可能被課徵贈與稅。

【2010/01/21 經濟日報】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2010.01.20稅務新知

企業資產重估減稅 下月申請
北市獵漏 鎖定年貨大街
IFRS三準則 企業最關心
房屋稅 下月大清查
稅務問答/檢舉商家漏開發票 詳述相關事證
稅務問答/售貨按月開發票 須無欠稅罰鍰


企業資產重估減稅 下月申請

企業在68年以前及81年間取得的固定資產,受到躉售物價上漲幅度超過25%影響,今(99)年2月可以向稅捐機關提出資產重估申請,享受降稅好處。

企業申請資產重估,可以藉由重估設備購入費用,提高企業帳上資產設備的購入成本,對持有廠房、設備等資產較多的製造業者,具有明顯的減稅利益。

根據財政部最新公布的資產重估用物價倍數表,以68年度取得的資產為例,廠商可按物價倍數的1.4146倍,重估廠房設備等資產價值。

舉例來說,資產扣除折舊後的價值如果是100萬元,依倍數表辦理重估後的價值即可提高為147.41萬元,增加的47.41萬元,企業申報年度所得稅時即可列為費用,按照資產剩餘折舊年限攤提費用。

財政部已經公布98年資產重估價倍數表,換算躉售物價指數漲幅超過25%的年度,包括民國68年以前及81年取得的資產。財政部表示,企業符合這段期間內取得的固定資產,不論過去有無申請資產重估,今年都可以再辦理資產重估價。

財政部是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提供台灣地區躉售物價指數銜接表,發布了企業「資產重估用物價倍數表」。依法躉售物價漲幅未達到25%者,無法申請資產重估。

財政部因此表示,依據最新的資產重估倍數表,企業在69年到80年之間,及82年到97年間取得的資產或曾辦理重估者,都無法再辦資產重估享受減稅。

財政部提醒業者,申辦資產重估的企業,應在會計年度終了以後第二個月的一個月內提出申請。

以採曆年制者為例,應自2月1日起檢具資產重估價申請書,載明企業設立日期、會計年度起迄日期,及曾否辦理資產重估價,向管轄稅捐機關辦理。

符合重估條件者,應在接到稅捐機關核准函之日起60天內,填具資產重估價申報書、重估資產總表及其明細表、重估前後比較資產負債表,向管轄稅捐機申請。

【2010/01/20 經濟日報】



北市獵漏 鎖定年貨大街

年關將近,台北市國稅局鎖定「2010台北年貨大街」店家加強查核逃漏稅,並將於1月29日至2月12日期間展開巡徵查漏,若經查獲未開立發票逃漏營業稅最高可處十倍罰鍰。

公平會也密切觀察年貨是否有聯合漲價,將在今(20)日由行政院召開的穩定物價小組會議中報告。

每年農曆春節前,台北市政府都會結合迪化街等商圈店家,舉辦年貨大街南北貨促銷活動。年貨大街範圍包括迪化街、寧夏夜市、華陰街、臺北地下街及後車站等商圈。

台北市國稅局將派員進駐年貨大街各商圈,監督商家是否確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如經查獲漏開,或是雖然開立統一發票卻短報銷售額,除了將就短漏開銷售額依法補徵5%營業稅外,並可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提醒商家,若廠商涉及哄抬物價的聯合行為,屬於公平交易法的禁止行為,依法可處以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2010/01/20 經濟日報】



IFRS三準則 企業最關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首創的「IFRS(國際會計處理準則)知識專區」,上線已經半年,昨(19)日公布企業界最關心的IFRS三大準則,分別為:「首次採用IFRS」、IAS18「收入」及IAS1「財務報表之表達」。

勤業眾信動員20位專家會計師,分別錄製了34堂免費的IFRS線上課程,設置「IFRS知識專區」,瀏覽率已突破9萬人次。

若就產業別看,金融業還是非常關心IFRS9「金融工具」及IAS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而科技業則是將IAS21「匯率變動之影響」及IFRS2「股份基礎給付」列為優先學習的準則,科技業多為出口產業,決定功能性貨幣相形重要,此外也特別關注股票選擇權的會計處理等問題。

IAS18「收入」這一個準則內容條文不多,但因為IFRS是原則基礎,必須從交易實質去判斷,許多搭配銷售的促銷活動,該如何去認列收入,其結果會對損益表產生不同的影響,江美艷指出,可能會影響到銷售合約的訂定,製造業及科技業都非常關心。

【2010/01/20 經濟日報】



房屋稅 下月大清查

台北市稅捐處昨(19)日宣布,2月1日起積極展開房屋稅稅籍清查,今年清查的重點項目為房屋使用情形、減稅免稅房屋、房屋評定現值、房屋適用稅率、街路等級調整率及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等。

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以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稅範圍,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一般常見的增建房屋,包括頂樓違建、陽台加建及一樓前、後自行搭蓋的違章建築等,就算是未申領建照的違章建築,一樣要設立稅籍課徵房屋稅。

【2010/01/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檢舉商家漏開發票 詳述相關事證

恆春張先生詢問:如何辦理檢舉商家漏開發票?

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答覆:民眾可利用網路、電話、書信或親自向被檢舉人所在地稽徵機關檢舉營業人短漏開發票或未主動給予發票。檢舉時請敘明該營業人名稱、營業地址、交易金額、日期、付款方式等以供查核,並請詳述逃漏稅事由和提供具體事證(例如結帳單影本、消費內容…等明確相關違章事證)。國稅局對於檢舉人身分資料及檢舉事項,也會依規定嚴守秘密。

【2010/01/2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售貨按月開發票 須無欠稅罰鍰

歸仁鄉顏小姐問:營業人應具備何種資格才可於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按月彙總於銷售當月月底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另有規定,營業人具備下列條件者,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後,就其銷售貨物或勞務與其他營業人按月彙總於當月月底開立統一發票:(1)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

(2)最近二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

【2010/01/20 經濟日報】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2010.01.19稅務新知

發票開錯 主動更正免罰
會計師:員工現金分紅 雙贏
機器設備閒置 禁列報廢損失
稅務問答/月銷售達8萬 格子店要登記
稅務問答/公司地被徵收 補償費要課稅


發票開錯 主動更正免罰

發票金額開錯了,只要主動在發票錯誤處更正,即使未作廢重開,也不會再被罰了。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增訂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在稅捐機關查獲前主動更正為正確金額,且事後查核未發現有短、漏報銷售額的漏稅情形,可免再處罰。

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未依規定記載或所載不實者,要按統一發票所載銷售額處1%罰鍰,罰款金額最低不得少於500元、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

財政部修正發布的「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16條規定,已將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金額書寫錯誤而未依營業稅法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作廢重開者,納入情節輕微案件的免罰範圍。

現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在存根聯上,並在當期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財政部說,營業人發生發票金額誤繕,但未依法作廢重開者,在未經檢舉或稽徵機關查獲前,已在統一發票的各聯錯誤處更正,且更正後買賣雙方就該筆交易所申報的進項、銷項金額及稅額並無不符,也無短報、漏報、短開、溢開營業稅額時,即免再按銷售額1%加處罰鍰。

不過,財政部指出,開錯發票金額,自行在發票上更正,享有免罰的範圍,並不包括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統一發票後卻發生銷貨退回、掉換貨物或折讓等情形。營業人銷貨後如有折讓、掉換貨物等情形,仍應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條規定,將發票作廢重開,否則仍要按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以罰款。

【2010/01/19 經濟日報】



會計師:員工現金分紅 雙贏

台積電宣布今年起員工分紅全採現金,會計師認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發股票給員工的稅負誘因消失,科技業員工分紅現金化必成趨勢,長期來看不僅有益財報每股稅後純益(EPS)表現,分季發獎金還可避免電子業傳統第三季離職潮,對勞雇雙方都是雙贏局面。

經濟日報/提供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振乾認為,台積電以現金作為獎酬員工的方式,預料將發揮帶頭作用,股票分紅可能會走入歷史。

陳振乾表示,公司決定員工分紅的費用後,無論是分季支付獎金,或是一次給付給員工,要認列的費用都不會受到影響。

此外,發股票給員工會擴大公司股本,等於強迫員工辦增資,還會稀釋以後年度的股東權益,陳振乾建議,如果公司現金很充裕,最好效法台積電以現金發放員工獎勵,長期來說有利公司EPS表現。過去上市櫃公司都在7、8月發股票,很多員工領完股票分紅就離職,第三季碰上電子業傳統旺季,若改成分季支付獎金給員工,就可避免屆時爆發離職潮,在調配人力上也有好處。

陳振乾進一步解釋,97年已有不少業者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無論發給員工的是股票或是現金,對公司財報上認列的費用都沒有差別。在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後,今年開始是以員工拿到股票可處分日的時價課稅,為了不讓員工背負多課稅風險,會計師建議公司以直接發現金最佳。

【2010/01/19 經濟日報】



機器設備閒置 禁列報廢損失

正值歲末盤點之際,南區國稅局近日查獲,某上櫃企業列為報廢的機器設備實際上只是閒置於倉庫,國稅局剔除其列報的3,000萬餘元損失,補稅700萬餘元。

這家上櫃公司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中,申報機器設備報廢損失3,000萬餘元。

國稅局查核發現,該機器設備是因生產線停工而閒置,並無毀滅、廢棄等報廢事實,由於閒置的機器設備仍屬於「其他資產」,列為報廢損失不符規定。

【2010/01/1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月銷售達8萬 格子店要登記

坪林的關小姐詢問:請問我在某格子商店租了一個格位陳列、銷售商品,需要辦營業登記嗎?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營業人將實體店面分格出租予承租人銷售貨物,由出租人提供人員處理銷售事務,並按承租人所訂價格銷售貨物,再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銷售、帳務管理費的交易模式,核屬出(承)租行為及委(受)託代銷貨物行為。因銷售的貨物特性多屬單價低、數量不多且流動率極高,為簡化稽徵手續,以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如未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者,得暫免辦理營業登記。嗣後如依相關資料查得其最近六個月平均每月銷售額已達起徵點者,應輔導其辦理營業登記、調整查定銷售額或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2010/01/1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地被徵收 補償費要課稅

朴子市李小姐問:公司之土地因政府徵收作為道路用地,其所領取的補償費及獎勵金,應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公司因政府區段徵收其所有土地,領取的土地地價補償費及內含按公告現值加發之四成獎勵金,依所得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惟同一徵收事項所取得的地上改良物補償費,無免納所得稅之適用,於減除該地上改良物的必要成本及相關費用及損失,如:帳載未折減餘額、拆遷費用、停工損失等項目後,列為公司的其他收入,依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010/01/19 經濟日報】

2010年1月17日 星期日

2010.01.18稅務新知

財部查稅新重點 鎖定零售業
財部獵漏╱外商在台利潤低 會被盯上
發明專利速審 上季爆大量
專利師 入公會才能執業
點光明燈安太歲 不能抵稅
購公設地抵遺產稅 將設限
稅務問答/員工健診費 非必要不可列費用
稅務快訊/南縣稅局 21日所得稅申報講習


財部查稅新重點 鎖定零售業

受到金融海嘯衝擊,98年全國稅收短徵2,652億元,為了搶救稅收,財政部擬定「99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今年度的查稅新重點,除了嚴查民眾以私人消費報公帳,並鎖定零售業者,查核是否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零售業者在農曆年後,就會收到來自五區國稅局的輔導通知。

營業稅向來是財政部的查核重點,今年財政部首度將「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營業稅查核的重點,五區國稅局將以「先輔導後查核」的方式,鎖定零售業者追查逃漏稅。

財政部官員解釋,鎖定零售業者查核營業稅,是因為零售業開立統一發票的對象,大部分都是一般民眾,不像買家的身分若是公司行號,國稅局可將進項憑證與銷項憑證交叉比對,就可以勾稽是否有逃漏營業稅;但發票若是開給消費大眾,要追查逃漏稅就比較困難。

因此,五區國稅局正藉由營業稅查核系統自行選案,挑出轄區內「誠實率」較差,或是有漏開統一發票紀錄的零售業者,預計在過年後陸續發函通知被選中的零售業者,不過國稅局將給予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的輔導期,讓業者主動報繳;輔導期過後若業者沒有主動申報補繳稅款,國稅局將會主動上門查核。

官員指出,零售業者收到國稅局的通知時,從通知上雖然看不出國稅局掌握業者逃漏稅的程度,但財政部相信業者應該「心裡有數」,如果真的有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稅的行為,過了輔導期還不主動申報,一旦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會挨罰。

此外,今年營業稅查核的另一大重點,是鎖定民眾將私人的民生消費品「私帳公報」,雖然民眾要求在統一發票上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大賣場並不會拒絕,但若把和業務無關的費用拿來報帳,就會涉及虛報「交際費」,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還有虛增進項稅額逃漏營業稅。

官員表示,4月就會開始進行每年例行性的「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像是虛設行號已經查緝多年,就不會再給業者輔導期,一經查獲「該補的就會補,該罰的就會罰」。以南區國稅局為例,截至去年底,已查獲128家虛設行號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其中已有超過四成被檢察官起訴。

【2010/01/18 經濟日報】



財部獵漏╱外商在台利潤低 會被盯上

經濟部智慧局實施「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滿周年,去年平均一個月收件75件,創世界紀錄。智財局表示,去年第四季AEP申請件數突然大增,送件廠商以鴻海、友達等科技廠商為主,去年12月本國人申請AEP件數就高達261件,友達占了八成以上。

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AEP去年初實施,核發審查結果天數平均為52.5天,原本規定申請者只要取得海外任何一國家核發的專利,即可進入快速審查程序;今年元旦起,AEP擴大只要持美、日、歐專利局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及檢索報告,或提出商業急迫性,就可以申請AEP。

王美花指出,過去一年,AEP共收件893 件,平均一個月收75件,較美國與日本專利局每月平均的收件數45.75、20.4件高。特別的是,去年9月到12月國內申請件數激增為91件、107件和311件,貢獻最高的「大戶」,包括鴻海與友達,其中友達去年12月申請的AEP 件數就破200件,占12月本國人申請AEP件數的八成以上。

雖然目前有五成以上的申請案,都是先取得美國核發的專利,再回台灣透過AEP申請專利,但王美花表示,最近以大陸合法專利提出AEP申請的件數有持續成長的趨勢,再加上目前兩岸未承認專利優先權,許多台灣企業為保障權益,會先選擇將在大陸研發的成果,先在大陸取得專利,再回台灣申請。

分析AEP審查案件的技術類別,以光電液晶類最多,約300多件,占去年AEP申請案件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則是,電力、量測、光及儲存裝置類的申請,以及生活用品類的申請案。

不過,AEP大增,也讓企業質疑是否因「插隊」的人太多,而延宕其他正常專利申請案件的進度。智慧局專利一組長鍾士偉表示,AEP主要是希望透過加快部分案件的審理,提升專利審查整體效率,由於去年底暴增的案件過於集中在特定領域,目前智慧局也會進行適度的人力調度和持續追蹤案件進度,以避免影響其他專利審查的時程。

【2010/01/18 經濟日報】



專利師 入公會才能執業

專利師法去年1月施行,專利師公會、專利師懲戒委員會也趕在去年底成立,根據專利師法規定,公會成立後,專利師必須加入公會才能執業;執業後,若專利師違紀事證明確,懲戒委員會可勒令停業,甚至撤銷專利師資格。

延宕近半年,專利師公會和專利師懲戒委員會去年底終於成立,智慧局專利一組長鍾士偉表示,專利師公會成立後,根據專利法規定,所有專利師必須加入公會才能執業,目前已有180位執業的專利師加入公會,其他還有70多位具備專利師資格的人,完成免試訓練和職前訓練後,才能加入公會並執業。

之前因公會未組而遲遲未成立的專利師懲戒委員會,也依據去年8月智慧局公告的「專利師懲戒辦法」,將由法務部、經濟部、智慧局、學者以及公會推舉代表組成,針對專利師執業時,若發生重大違反風紀,懲戒委員除可停止其執業資格,最重可撤銷專利師資格。

鍾士偉表示,專利師公會和專利師懲戒委員會將可健全台灣專利師制度。

【2010/01/18 經濟日報】



點光明燈安太歲 不能抵稅

農曆虎年將至,近日不少民眾趕著到寺廟點光明燈或安太歲祈福。國稅局官員昨天提醒,納稅人點光明燈或安太歲支出的費用,因為不屬於無償捐贈廟方,無法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抵稅。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官員表示,民眾到寺廟點光明燈、安太歲、參加法會,都是希望藉由寺廟法會、誦經來祈福消災,以祈求諸事順利,因為廟方相對有為信眾提供誦經等服務,屬於「提供勞務的對價」,並不是無償的捐贈性質,因此寺廟開立的收據並非證明捐贈,納稅人不能將這筆支出列為捐贈列舉扣除額抵稅。

官員說,只要是向主管機關立案登記的慈善機構或團體,納稅人捐贈的善款才能列報抵稅;儘管點光明燈、安太歲這筆錢不能扣抵,但納稅人如果是隨喜捐贈香油錢,並且取得寺廟開立的捐贈收據,就可申報捐贈列舉扣除額。

不過,官員也提醒,不是所有隨喜布施的捐贈都可列舉扣除,如果受贈的慈善機關或團體並未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就算納稅人的確有捐贈且取得收據,還是不得作為捐贈列舉扣除。

【2010/01/18 聯合報】



購公設地抵遺產稅 將設限

防堵高所得者利用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做為避稅工具,財部已修法,未來凡採購買方式取得公設地者,將無法按公設地公告現值全額抵稅;若取得後才劃為公設地,抵稅金額仍不受限制。

財政部已重新提出「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非以購買取得公設地者,排除其比例抵稅的限制;但以購買方式取得公設地者,未來申請抵繳遺產稅時,其抵稅上限須以「公設地公告現值占遺產總額的比率」為準。

舉例來說,若被繼承人生前買進公設地公告現值1,000萬元,遺產總額1億元,遺產稅額800萬元,原本繼承人繳納遺產稅時,可按公設地的價值(1,000萬元)全額抵繳800萬元遺產稅;但未來同樣1,000萬元公設地,只能抵繳80萬元的遺產稅(即{1,000萬元÷1億元}×800萬元=80萬元)。

財政部指出,鑑於公設地的市價目前約只有公告現值的兩成,但遺產稅抵稅價值卻是按較高的以公告現值計算,形成坊間部分有錢人大量低價買進公設地後,再利用公設地的高公告現值抵稅,導致國庫每年不只流失鉅額稅收,還抱了滿手的抵稅公設地。

配合遺贈稅率去(98)年1月23日以後,最高稅率已自50%降為10%,財政部決定限縮公設地抵繳遺產稅的金額,明令除特定條件的公設地外,一般公設地抵稅均應以「公設地公告現值占總遺產的比率」做為抵繳上限。

【2010/01/1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員工健診費 非必要不可列費用

臺南市馬小姐問:公司幫員工支付的定期健診費用,可否列為公司的費用?

南區國稅局台南市分局答覆:依財政部台財稅第33355號函釋,營利事業依照規定,必須支付的員工體格檢查及定期健康檢查費用,可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第5款及第8款規定核實認定員工醫藥費,至於一般定期健診費用,非屬營利事業經營業務必要支出,不可列為營利事業之費用。前揭函釋所指營利事業應依法支付之員工體檢及定期健檢費用,係指下列三類情形:(1)營利事業於僱用勞工或變更其工作時,為識別勞工的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的健康檢查。(2)營利事業依在職勞工的年齡層,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一般健康檢查。(3)營利事業其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依其作業危害性,於一定期間所實施的特殊健康檢查。

【2010/01/18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南縣稅局 21日所得稅申報講習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訂於1月21日上午9時,於八樓禮堂舉辦「98年度所得稅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講習會」,講習課程包括所得稅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相關法令、新頒解釋函令、申報實務暨媒體申報作業注意事項、較常發生的稅務違章類型等,費用全免,並提供最新稅法教材,歡迎各機關團體踴躍參加,洽詢電話:06-6579079。

【2010/01/18 經濟日報】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2010.01.12稅務新知

上市櫃半年報 XBRL上路了
稅務問答/客戶自購胎安裝 車廠准扣貨物稅
稅務問答/信託專戶申請統編 受託限個人法人


上市櫃半年報 XBRL上路了

證交所對於上市櫃公司財報有新規定,今年的半年度財報,將開始以XBRL(可延伸商業報告語言)申報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權益變動表四大報表,而台灣與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接軌,也正式進入倒數三年,企業應加快因應腳步。

在資本市場全球化的趨勢下,投資人對財務資訊的要求日益提高,由於各國間並非使用一致的會計準則,加上上市櫃公司對於資訊揭露的呈現方式不同,為達到全球財報共通的目標,讓全球財務報告可以共通,全球首要打造IFRS成為一致的會計準則,其次是建立一套通用的財報資訊標準,讓企業資訊有統一的電子化溝通語言,也就是XBRL。

對於上市櫃企業之財會人員來說,2010年有許多需要提早注意及因應事項。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郭政弘指出,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將於從2010年半年度財報起以XBRL申報四大報表及附註資訊,此規定將幫助投資人更有效率的取得、交換和分析企業的各項財務資訊,並大幅降低擷取資料時產生的錯誤。其次,由於金管會年宣布我國將於2013年起,直接採用IFRS編製財報,因接軌轉換過程耗時費工,企業必須提早準備。

證券交易所為推動採用XBRL格式申報財務報告,早在97年建置XBRL示範平台,並全面強制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從99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開始,以XBRL申報四大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

郭政弘解釋,XBRL是在不改變現有會計準則的前提下,以更有效的方式協助市場投資者取得、交換和分析比較企業的各項資訊。而XBRL文件中所包含的資訊,並不限定於年報、半年報、季報和總帳資訊及查核報告等傳統規範性的財務資訊只要企業願意揭露,就連重大訊息事件、經理人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等資訊都可以在XBRL文件中揭露。

閱報祕書/XBRL

可延伸商業報導語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簡稱XBRL),是為建立全球共用財報資訊標準,藉由國際一致化的標準,建構全球企業資訊供應鏈,以方便財報的使用者及編製者,得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取得、交換與分析比較企業的各項資訊,解決日益繁雜的資訊揭露問題,並提升資本市場的透明度。

此外,採用XBRL編製財報,可有效降低現行電子資料交換實務所需成本,包含提升資料維護與輸出入效率、降低應用程式維護成本,有助提高上市公司資訊申報效率,對投資人而言,財報資料再利用便利性也提高。 (記者吳碧娥)

【2010/01/1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客戶自購胎安裝 車廠准扣貨物稅

新竹縣湖口鄉某工廠會計鄭小姐來電詢問:打造半拖車,如輪胎由客戶自行採購安裝者,如何計算課徵貨物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打造車身廠商打造半拖車,如輪胎部分由客戶自行採購並由供應商在打造車身廠商處安裝者,其貨物稅完稅價格仍應按整車(含輪胎)價格計課貨物稅,並准扣除輪胎已完納之貨物稅。至於實際安裝輪胎者無須辦理貨物稅廠商登記。

【2010/01/1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信託專戶申請統編 受託限個人法人

臺南市東區周小姐問:如何申請「受託信託財產專戶」統一編號?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信託行為的受託人申請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以受理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為個人或法人為限。依據法務部函釋規定,執行業務事務所、獨資或合夥的營利事業、銀行內部單位信託部或銀行的分支機構等,依法不得取得信託財產而成為信託契約受託人之權利義務主體;因此以上述身分簽定信託契約者,不得以立約人申請編配「受託信託財產專戶」統一編號。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受託人為公司組織者的信託財產專案核准案件(不含專案核准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扣繳單位的名稱應以主管機關核准文件記載之專案名稱填寫;非專案核准案件,限填「○○(受託人名稱)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共同受託案件,應將全部受託人姓名(名稱)依上述規定列出。

【2010/01/1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