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2010.09.16稅務新知

三大障礙 「稅奴」心戚戚
張威珍:會計師財簽 應大執法
稅務快訊/記帳士稅務講習 嘉義29日登場
稅務問答/農地持續農業使用 繼承人免遺產稅


三大障礙 「稅奴」心戚戚

中華人權協會昨(15)日首度公布國內「賦稅人權大調查」,根據9萬民眾網路票選結果,「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及「法官不熟悉稅法」等,是民眾認為目前最需改進的三大賦稅障礙。

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立委羅淑蕾、田秋堇及朱鳳芝等人昨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

這次的調查於賦稅人權網站舉辦,調查期間自8月7日至31日止,以網路投票複選方式進行,每人每日限投5票,估計共約有9萬名民眾上網投票。

國內行政法學權威、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認為,稅務人員不懂法、法官不懂稅是造成賦稅人權問題主因,他建議,稅務機關可仿效歐美國家,採用法律專業人員從事法務科職務,而非由稅務人員轉任,避免因襲舊例,造成不必要的爭訟。

熟悉稅法的羅淑蕾表示,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稅災」嚴重,「稅奴」比「卡奴」還要可憐。她說,稅務機關發單課稅很容易,但民眾不服提起訴願或打行政訴訟,卻往往纏訟10 幾年,甚至一輩子被稅單纏身、財產遭查扣,導致民眾傾家蕩產,政府不應輕忽賦稅人權問題。

羅淑蕾指出,她曾接獲一位80歲獨居老婦陳情,泣訴兒子因欠稅200多萬,為了生活,而在被限制出境前就跑到中國大陸,之後一直不敢回台灣,母子因此離別17年。

田秋堇則認為,少數稅官宛如明朝錦衣衛,開錯稅單卻不敢負責、一錯再錯,造成稅單輪迴不死,人民永遠是輸家。

【2010/09/16 經濟日報】



張威珍:會計師財簽 應大執法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會昨(15)日選出嘉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張威珍為新任理事長,理事長一任三年。張威珍當選後表示,目前仍有7,000多家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的公司,未依法由會計師財簽,經濟部應予以裁罰。他也說,將在會計師法中爭取重訂酬金標準,避免低價競爭。

理事會昨天有14位理事出席,一位未出席,張威珍獲得出席理事一致支持。除了經營會計師事務所之外,張威珍目前也是鈊象電子獨立監察人。這是張威珍上任後首度接受媒體專訪。

張威珍說,依公司法,資本額達3,000萬元的公司,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違者,經濟部可以對公司負責人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據會計師比對,目前尚有7,000多家公司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張威珍說,經濟部並沒有強力執法。

他表示,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的會員數每年約以100位會員的增速成長,今年會員超過2,500位。「現在會計師比以前好考多了,一年約有500位拿到會計師資格,但會計師業務增長趕不上會計師人數增長。」

所以,自從酬金標準取消之後,會計師界低價競爭一直存在。張威珍說,公會將爭取修正會計師法,在法中重訂酬金標準。建築師界也在存在最低收費訂定,如果不妨礙價格競爭,公平會應該可以容許。

也因為這樣,張威珍指出,會員們主張三都改制後不必另成立會計師公會,若在新北市、大台中、大台南各仿照台北市成立會計師公會,會員要出錢維持各自公會的運作,負擔重,都支持維持現制。

會計師還可以為社會貢獻,張威珍舉例說,政府部門有一些查核可以委由會計師來做,例如審計部門做的事,會計師也可以擔負基金會捐款帳目的監督查核工作。

未來,他希望公會可提供更多服務,包括公會中有更多專業職,協助會員們取得新法令、製作簡單統一工作書表等。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經濟部官員表示,目前全台資本額超過3,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家數有3萬多家,經與會計師比對,有7,000多家未經會計師查核通報,但是經濟部每年都會抽查裁罰,約裁罰900件。

官員指出,通報是由會計師執行,7,000多家未通報,並不表示這些企業都沒請會計師簽核,也可能是會計師不願透露客戶名單,而沒有通報。

【2010/09/16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記帳士稅務講習 嘉義29日登場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訂9月29日上午9點至12點在該分局8樓禮堂(嘉義市中山路199號)舉辦「記帳士業者—執行業務稅務講習會」,課程內容包括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與違章類型介紹及實例探討,歡迎記帳士業者踴躍報名參加,免費洽詢電話:0800- 000321李智惠小姐。

【2010/09/16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農地持續農業使用 繼承人免遺產稅

新竹市羅先生問:遺產中農業用地要課遺產稅嗎?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下:(1)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和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在有關機關所令期限內已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者,就要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該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須追繳遺產稅。(2)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於列管五年內經初次查獲承受人未將該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其情形如果是承受人將該農地移轉,國稅局會限期令承受人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未於期限內回復所有權登記並繼續作農業使用,才會追繳遺產稅。

【2010/09/16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

2010.09.15稅務新知

重購自宅退稅 下月大清查
申請優惠地價稅 23日截止
稅務問答/七類事業 免辦暫繳申報
稅務問答/退職扣繳 先扣除免稅額


重購自宅退稅 下月大清查

稅捐機關將自10月1日起,全面清查過去五年內申請重購自用住宅退稅案件,凡是未做自用住宅使用,或者已經轉售、贈與他人者,都會被追討退稅。

政府為鼓勵民眾購買自用住宅,出售舊有住宅再重購自用住宅者,可以享有退還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的優惠。不過,重購後五年內,依法不能改變用途。若不做自用住宅使用,或者將申請重購退稅的房地產再轉售他人,贈與給配偶等其他親屬等人時,已獲退的稅款,就會被追回。

財政部指出,凡是申請重購退稅的案件,稅捐機關一律強制列管五年,且定期會就重購退稅案件進行清查。

稅捐機關將自10月1日起,全面清查已列管的重購退稅案件,若被查獲有違規情形,將會向所有權人追繳原已退還稅款。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或自耕地的農業用地後,二年內另外再重購使用性質相同土地,符合一定條件,且出售土地的公告現值低於重購土地公告現值,即可就其不足部分,在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款內申請退還。

舉例來說,重購自用住宅土地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時,假設新購的土地價款為300萬元,出售的土地價款為140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額是40萬元,不足數額為200萬元【即300萬元-(140萬元-40萬元)= 200萬元】,遠大於已納土增稅款,可退還的增值稅為全額40萬元。

再舉一例,新購土地價款為80萬元,出售的土地價款為90萬元,已繳納的增值稅款是20萬元,不足數額是10萬元【即80 萬元-(90萬元-20萬元)= 10萬元,可退還的增值稅款就只有10萬元,無法全數退稅。

財部指出,重購自用住宅可享土增稅或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退稅優惠,除都需要做自用住宅使用,出售前一年內不可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重購的行為不管是「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都要在二年內完成。


【2010/09/15 經濟日報】



申請優惠地價稅 23日截止

今(99)年申請自用住宅優惠地價稅率的民眾,申請截止日期可以延後一天至9月23日。財政部說,配合中秋假期(9月22日),今年優惠地價稅率截止日期,一律都延後一天。

包括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土地的所有權人,可在9月23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優惠稅率適用申請,即可自今年1月1日起,全年度都適用較低的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財政部提醒,沒有在9月23日前提出優惠稅率申請者,適用低稅率的年度也會延後一年,自明年1月1日起才能適用。

以自用住宅用地為例,依法申請按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在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每年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民眾須辦竣戶籍登記後,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及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等資料提出申請。

財政部說,今年9月22日因為適逢中秋節日,申請期限順延至次日(即9月23日)截止。

【2010/09/1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七類事業 免辦暫繳申報

永康市林先生問:有那些營利事業所得稅免辦暫繳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營利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辦理暫繳申報:(1)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依所得稅法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者。(2)獨資、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及經核定小規模營利事業。(3)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者。(4)營利事業於暫繳申報期間屆滿前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依規定應辦理當期決算申報者。(5)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無應納稅額者,或本年度上半年新開業者。(6)營利事業以98 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按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所計算之稅額之二分之一為99年度應納暫繳稅額,該稅額在新臺幣2,000元以下者。(7)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營利事業。

【2010/09/1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退職扣繳 先扣除免稅額

竹北梁小姐來電詢問:退職所得如何辦理扣繳?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機關、團體、事業或執行業務者,給付所得稅法第14條第1 項第9類退職所得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6%,給付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應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金額後之餘額扣取18%(98年12月31日以前為20%)。

【2010/09/15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2010.09.10稅務新知

勤業眾信:外商來台掛牌 增溫
暫繳稅款 今年將減150億
稅務問答/結構型商品所得 今年起分離課稅
稅務快訊/使用條碼繳款書 屏縣20日講習


勤業眾信:外商來台掛牌 增溫

看好台灣市場的跳板地位,推動外商來台上市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部營運長郭政弘昨(9)日指出,台灣的資本市場較鄰近的日本活絡,同時本益比、周轉率等條件,也比香港、新加坡等市場佳,加上多數外商評估繞道台灣前進大陸,也成為進軍大中華市場的重要跳板,後續潛力備受矚目。

開放註冊地在大陸、上市在香港勤業眾信昨天針對回台上市、ECFA對陸資來台投資等議題,發表最新看法;郭政弘指出,台灣去(2009)年全年IPO數量為39件,是日本19件的一倍以上,同時近九年的本益21.94 倍,高於香港的17.28倍與新加坡的16.17倍,成交值周轉率171%,也高於香港54%與新加坡57%,顯示台灣資本市場與其他亞太區重要市場的差異優勢。


郭政弘指出,以日本企業為例,日本注重研發與技術,重視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因此對於進軍大陸較為謹慎,加上台灣具有科技、管理的人才,日商有意與台灣廠商合作進軍大陸,新加坡也有多家企業確定來台掛牌,其中包括機械吊具業、名牌專櫃的設計裝潢業、美容化妝品業與租賃業,剛剛掛牌的超級咖啡TDR,母公司也是來自新加坡。

勤業眾信表示,來台掛牌的需求有逐漸增溫趨勢,將有助推動會計相關業務。

陸資來台投資部分,勤業眾信營運長張豐淦指出,去年台灣公告192項陸資可來台投資項目,目前也傳出第二波可能開放的產業項目,據瞭解,包括線上遊戲、金融業等,都可能列入第二波開放陸資投資名單;陸資來台投資的動機,主要希望取得技術、開發並了解市場,以推動兩岸分工的產業優勢。

不過,張豐淦指出,陸資來台投資雖然可望持續放寬,但要吸引陸資來台,仍須提供相關便利措施,例如推動來台申請簡化、子女就學方案等,同時兩岸經濟協議(EFCA)雖已簽訂,但兩岸租稅協議尚無明確進度,租稅協議涉及後續利潤歸屬,相關配套措施能否趕上開放的進度,將備受各界關注。

【記者林宗勳/台北報導】政府積極推動回台上市、開放陸資投資等,藉以活絡台灣市場,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黃樹傑昨(9)日表示,回台上市或陸資來台投資,都有許多管制,政策予以開放是正確方向,但是執行面出現落差,例如回台上市的審查過程,目前是按照台灣公司的相關辦法,因此非本地業者想通過掛牌審查,難度頗高。

黃樹傑認為,外商已在當地經營一段時間,若回台上市,相關審查辦法都以台灣的公司為唯一準則,由於兩地法規不完全相同,只會造成掛牌的難度,若擬掛牌業者已於當地掛牌,則以當地的法規為主,只針對必要部分要求遵守,降低在台上市的難度。

【2010/09/10 經濟日報】



暫繳稅款 今年將減150億

99年度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已自1日起受理,財政部估計,受到營所稅率自25%降至17%影響,今年暫繳申報稅額將會較去年減少150億元,企業全體所繳暫繳稅款恐將跌破千億大關。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考量9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調降為17%,為使營利事業儘早享受減稅利益,財政部已同意,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計算99年度暫繳稅額時,應以其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課稅所得額,按99年度施行的營所稅率17%,及起徵額12萬元所計算稅額的二分之一做為暫繳稅額。

賦稅署提醒,營利事業99年度的暫繳稅額,如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款者,可自行直接向庫繳納暫繳稅款,免辦理暫繳申報手續。

今年繳納暫繳稅款,新增一項便民服務,財政部說,符合辦理暫繳申報手續條件的營利事業,如欲利用網路列印附條碼繳款書,可免登入申報系統,直接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www.etax.nat.gov.tw,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列印附條碼的繳款書,即可以現金或票據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稅款。暫繳稅款在2萬元以內者,可以至全省超商門市繳稅。

依據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的決議,財政部已實施多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相關興革措施,如獨資合夥營利事業不適用暫繳規定;未以相關稅額抵減者僅須繳納暫繳稅款,免辦理暫繳申報;以及2,000元以內小額暫繳稅款案件不但免繳納、亦免申報等。

【2010/09/1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結構型商品所得 今年起分離課稅

岡山鎮陳小姐問:其個人與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今年收到銀行的通知單,告知該課稅方式與往年不同,是否可說明?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財政部98年8月27日發佈有關金融商品相關課稅規定,其中個人或營利事業於98年12月31日以前與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其交易完成日為99年1 月1日以後者,其應扣繳所得之計算就契約期間產生之收入減除成本、必要費用等等之餘額為所得額,扣繳義務人(銀行)即於交易完結時,按納稅義務人身分分別依所適用之扣繳率扣繳稅款,個人依規定扣繳稅款後,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納稅義務人若為居住者之個人其扣繳稅率為10%,屬分離課稅之其他所得性質,自99年度起交易完結所產生所得部分,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2010/09/10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使用條碼繳款書 屏縣20日講習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為輔導轄內營業(扣繳)單位及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事務所印列附條碼繳款書持向金融機構繳稅,減少無條碼繳款書及手寫繳款書之使用,9月20日上午9點在五樓簡報室辦理99年度「使用附條碼繳款書講習暨座談會」。

本次講習會採網路或傳真報名,詳洽08-7311166轉419王麗花小姐。傳真:08-7365803(報名網址:www.ntas.gov.tw)教材免費提供,歡迎踴躍參加。

【2010/09/10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2010.09.08稅務新知

統籌稅款 六都可分1,100億
大陸保麗龍原料 將課徵反傾銷稅
稅務快訊 主任與民有約 汐止17日舉辦
稅務問答 操作外匯利得 須申報綜所稅
稅務競賽 政大出線


統籌稅款 六都可分1,100億

財政部已經完成直轄市升格後,縣市統籌稅款分配原則,包括北、高兩市以及新升格三都、準直轄市桃園縣,合計六都將可獲配統籌款的61%,以100年統籌稅款規模1,800億元換算,獲配總額達1,100億元。

因應縣市年底升格為直轄市,財政部已重新調整統籌稅款分配比率,修正後的統籌稅款分配辦法規定,直轄市、縣市及鄉鎮的統籌款分配比率將自現行的43%、39%及12%,大幅調整為61%、24%及9%。財政部重申,各縣市獲配統籌款加計補助款的總額不會比99年少。

重新訂定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的分配比率,直轄市由現行43%提高為61%;縣市則從39%下降為24%;鄉鎮市也從12%降為9%;特別統籌款則維持6%不變。

99年統籌款規模為1,736億元,預估明(100)年可達1,800 億元。縣市未升格前,按照43%比率分配給直轄市的統籌款規模是774億元,原本僅由北、高及新北市三都共享。修正後統籌款分配比率,直轄市統籌款增加324億元,總額雖達1,098億元,但要由台北市、新北市、大高雄、大台中、大台南,以及準直轄市桃園縣六都共分。

相較縣市原本獲配的39%統籌款,是由22縣市共分,因部分縣市升格,導致共分縣市減為16個,修正後的統籌款分配比率亦配合調降為24%,縣市可分配統籌款自702億元減為432億元,縮水270億元。由於共分縣市減少,財政部指出,整體縣市獲配金額不會減少。

為保證縣市可分配財源不會減少,財政部也將統籌稅款儲存在國庫專戶產生的孳息,納入縣市分配財源的比重,比照統籌款分配比率調整。原本統籌款儲存專戶的孳息,扣除地方建設基金利息損失或費用後的餘額,按46%分配給直轄市的比重調高為65%,縣市則自41%調降為25%,鄉鎮市自13%降為10%。


【2010/09/08 經濟日報】



大陸保麗龍原料 將課徵反傾銷稅

經濟部昨(7)日公布,自大陸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保麗龍原料)已對台灣業者造成產業損害,預料財政部在9月底前,將對大陸涉案三家廠商課徵4.73%的懲罰稅率,其他廠商則課徵59.7%反傾銷稅率。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昨天針對保麗龍原料傾銷案,作出最終判決。結果與初判相同,即自大陸進口的保麗龍原料已對台灣產業構成損害,經濟部將在10天內移往財政關稅稅率委員會,預計9月底前,執行反傾銷稅。

保麗龍原料傾銷案,是我國繼毛巾、鞋靴後,第三宗針對大陸展開的第三起傾銷案調查。早前財政部針對自中國大陸進口的化工原料「吊白塊」(甲醛合次硫酸氫鈉),展開第四起傾銷調查,並課徵28.91%的臨時反傾銷稅,但尚未終判。

本次反傾銷調查是由育宗公司提起,涉案三家大陸廠商是,江蘇強盛化工、常熟盛德進出口公司及香港東田國際公司。在經部調查產業損害過程中,均參與應訴,應有機會適用較低的懲罰稅率。

貿委會副執行秘書阮全和表示,大陸涉案產品在94年至96年因台灣總需求量擴大,大舉傾銷來台,瓜分國內業者市占率,也造成育宗在內等國內企業市占率衰退。

根據調查,大陸涉案產品在93年至96年進口量的絕對數量大幅成長,且增加超過台灣總需求量增加,市占率由93年的9.9%,持續增加至96年的37.8%,同期間台灣國產品內銷量卻未同步成長,國產品市場占有率,由93年的74.3%下降至96年的53.7%。

97年及98年,大陸涉案產品已大致占有三成以上市場。

育宗企業於98年9月9日向財政部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貿委會今年1月1日完成初判,認定大陸保麗龍原料對台灣有產業損害事實,財政部於5月20日對大陸涉案廠商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13.61%,其他廠商臨時反傾銷稅率為57.28%。

【2010/09/08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 主任與民有約 汐止17日舉辦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為主動解決您的國稅稅務疑義或陳述,9月17日上午9時至12時舉辦「主任與民有約」活動,由主任邱森祥在該所9樓主任室,直接與您面對面溝通,即日起至9月10日下午5時止,歡迎您來電、傳真或至網路線上預約,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方式,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受理,詳情請洽電話:02-2648-6301轉406張小姐或407楊先生。

【2010/09/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操作外匯利得 須申報綜所稅

屏東市王先生問:個人匯兌利得,是否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個人如有操作外匯利得,應主動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為財產交易所得,切勿心存僥倖致遭補稅處罰。依據現行法令規定,個人操作外幣利得,應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列為財產交易所得,若實際發生匯兌損失,可以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抵之,其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為限;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資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得於以後三年度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該分局特別呼籲,此類所得非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應辦扣繳之所得,故銀行不會主動開立憑單,民眾如操作外幣利得,記得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為財產交易所得,以免因漏報被查獲,不但要補稅,還要受罰。

【2010/09/08 經濟日報】



稅務競賽 政大出線

兩岸經貿交流日盛,稅務成為企業發展布局的重要考量,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為推動學生加速熟悉大陸的稅務環境,因此連續七年推動稅務競賽,並藉此培養稅務專業人才。勤業昨(7)日表示,今年由政治大學會計系團隊出線,預計10月將在大連與大陸十所學校的學生代表相互較勁。

【2010/09/08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2010.09.07稅務新知

公債提前償還 計息分離課稅
售貨加收運費 併售價課稅
欠稅大戶曾正仁落跑… 老哥做保人
稅務問答/代收轉付款 無差額免開發票
稅務問答/公司贈樣品 免開立統一發票


公債提前償還 計息分離課稅

為了節省國庫債息,財政部近二年經常視國庫資金水位,提前償還已發行、但未到期政府公債。財政部賦稅署規定,在個人公債利息採取分離課稅後,公債持有人收到政府提前償還公債的本息後,應就前次付息日到買回日的利息,按10%稅率扣繳所得稅。

財政部舉例指出,甲在98年1月1日買進3年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付息日分別是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政府通知甲要在99年9月30日收回公債並提前償還甲的本金,由於其收回時點是在二個付息日之間,清算銀行即需就前一次付息日(98年12月31日)之後,至買回日(99年9月30日)的利息,課徵10%所得稅。

財政部已經發布政府買回中央登錄公債所涉利息所得課稅及扣繳相關規定,明令清算銀行依「中央公債提前償還或另發新公債調換辦法」等規定買回中央登錄公債,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前次付息日至買回日的利息,在給付利息時,以公債賣回人為納稅義務人,依10%稅率扣繳公債賣回人的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1第1項規定,自96年1月1日起,個人持有公債利息所得,應按10%稅率扣繳稅款,不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按累進稅率課稅。

營利事業持有公債,則按債券持有期間,依債券的面值及利率計算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依規定扣繳率計算的稅額,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中減除。

依據中央公債提前償還或另發新公債調換辦法,公債發行期滿一年後,政府得提前償還一部或全部,或另發新公債調換原公債,並採競價方式買回。公債買回或調換時,底價由財政部訂定。

財政部指出,政府透過債務基金執行債務管理,提高財務運作效能,紓解債務壓力,透過舉新債還舊債,使每年債務償付平滑化,藉此改善債務結構。98年度基金舉新債償還舊債計4,500億元,併同總預算撥入強制還本650億元,用以償還到期及未到期債務5,150億元。其中提前償還未到期債務,共計節省債息約1.53億元。

【2010/09/07 經濟日報】



售貨加收運費 併售價課稅

財政部表示,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時,向顧客加收的運送費、安裝費或服務費,亦應合併售價課徵5%的營業稅。

財部指出,商家在銷售貨物時,向顧客加收運送費、安裝費或服務費,均應依法課營業稅。財政部表示,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就其銷售額收取營業稅額。

【2010/09/07 經濟日報】



欠稅大戶曾正仁落跑… 老哥做保人

台中欠稅大戶、廣三集團前總裁曾正仁民國92年間潛逃,法務部對擔保人曾正行的財產強制執行,查出他將旗下公司股份轉讓,台中地檢昨(6)日將他依損害債權罪嫌起訴。

曾正仁滯欠政府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贈與稅,金額達3億多元,民國92年遭國稅局移送台中行政執行處,為避免遭管收,由他的哥哥、桂亞公司董事曾正行出面做保,並簽立擔保書,保證屆期將清償稅金。

事後曾正仁逃亡出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曾正行財產,發現他於93年底將桂亞公司全部股份轉讓予新橋投資公司。曾正行否認脫產,聲稱桂亞股權是由日本籍廣三崇光百貨前董事長邊裕出資,並協助移轉股份,他對過程不知情。但檢方認為,他的說詞反覆無常、閃躲迴避,因邊裕已過世,推給「死人」無從查證,難以採信。

檢方清查會計資料,發現曾正行的帳戶曾匯款至桂亞公司籌備處,91年共有350萬、120萬、130萬元等金額分筆匯出,並非由邊裕出資,且就算由邊裕指示也不影響犯行成立,檢方根據擔保書、桂亞公司變更登記表等事證,認定他有損害債權罪犯行。

【2010/09/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代收轉付款 無差額免開發票

蘆洲市杜小姐問: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必須收取轉付間無差額,才可以免開立統一發票,免申報為銷售額。依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第3點第3項規定,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於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其轉付款項之憑證買受人載明為委託人者,得以該憑證交付委託人,免另開發票,免列入銷售額。

舉例:A君委託甲公司代為購買汽車乙輛,甲公司以A君名義向乙公司購進汽車。A君將價金50萬元存入甲公司銀行帳戶,甲公司再轉支付予乙公司,乙公司開立買受人為A君之統一發票交付甲公司。因為甲公司收取轉付之間無差額,甲公司得將該統一發票直接交付A君,免再另外開立統一發票。上例若甲公司另向A君收取佣金,應就所收取佣金金額開立統一發票交付A君並申報繳納營業稅,否則將被補稅並處漏稅罰。

【2010/09/07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贈樣品 免開立統一發票

竹北范小姐來電詢問:營利事業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要不要開立發票?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營利事業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贈送樣品、辦理抽獎贈送獎品、銷貨附送贈品及依合約規定售後服務免費換修零件者,所贈送之物品及免費換修之零件,除應設帳記載外,可免開立統一發票。

【2010/09/07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

2010.09.03稅務新知

梁啟源:開徵碳稅 須搭配減稅
稅務問答/合夥變成獨資 應辦理決清算
稅務問答/企業列報捐贈 須發免扣繳單
稅務問答/房客他遷不明 可代填扣繳單


梁啟源:開徵碳稅 須搭配減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梁啟源昨(2)日表示,應逐步漸進課徵能源稅(碳稅),第一階段先整合油品貨物稅和汽燃費,不會加稅,並搭配減稅配套,如降低所得稅、貨物稅、提供低收入戶能源補貼、補助能源研發。

連年選舉,開徵能源稅只能淪為口號,梁啟源忍不住情緒激動提高分貝說,民眾、民代、在野黨每次選舉一到就攻擊,台灣的能源價格永遠無法合理化,能源價格合理不是只有政府的責任,也是全民責任。

梁啟源昨天在行政院會報告「強化我國當前節能之政策」,主張逐步漸進課徵能源稅,並搭配減稅配套,如以節能25%估算,對台灣經濟影響為增加就業人數21.8萬人,提高經濟成長率1.05個百分點。

何時開徵能源稅 ,梁啟源指出,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在適當時機,有配套措施,和去除民眾疑慮三條件達成時,才開徵能源稅。他個人認為,等經濟成長穩定,能源價格沒有大幅波動時,就可開徵。

梁啟源強調,能源稅會依照經續會、馬蕭競選白皮書、全國能源會議共識規劃,第一階段先整合油品貨物稅和汽燃費,不會加稅,再逐步反映溫室氣體排放,並搭配減稅配套,例如提高所得稅扣除額,取消部分貨物稅,提供低收入戶能源補貼,補助能源研發等。

梁啟源認為,應落實合理的能源價格政策,並有照顧弱勢的配套。

梁啟源還以當初馬政府一上台,調整油、電、氣價格為例,當時將油、電、氣價格調整成浮動機制後,代價就是政府民調直落。他批評,前任政府也打算施行,每到選舉就攻擊能源價格,能源價格合理化永遠無法做。

梁啟源說,行政院訂出2020年減碳2.1億噸目標,不過各部會提出的節能減量僅650萬噸,只達2020年減量目標的3% ,和國家節能目標差距過大。

對此,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環保署、經濟部會同相關部會切實檢討,並研提對策,以確實達到減量目標。


【2010/09/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合夥變成獨資 應辦理決清算

土城市王先生問:有關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將其出資額轉讓時,稅法上究應如何處理?

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答覆:合夥組織營利事業,若因合夥人退夥或負責人將其出資額轉讓,導致合夥人只剩一人時,其存續要件即有欠缺,合夥自應解散辦理註銷登記,並應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若僅變更負責人或合夥人,而其營利事業之主體並未因此有解散、廢止或轉讓之情事時,則可免辦理當期決算及清算申報。

【2010/09/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企業列報捐贈 須發免扣繳單

枋寮連小姐來電詢問:營利事業對機關團體捐贈,列報捐贈費用時,只須收據作為入帳憑證就可以了嗎?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對符合所得稅法第11 條第4項所稱機關團體之捐贈,自98年1月1日開始,除取得對方收據外,還要在隔年1月底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列單申報,並在2月10日前填發免扣繳憑單給受贈者。

【2010/09/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房客他遷不明 可代填扣繳單

新營市王先生來電詢問:他的房屋出租予公司,平時租金收入已由該公司辦理所得稅扣繳,可是該公司年底前倒閉而他遷不明,他該如何取得扣繳憑單以辦理所得稅申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公司行號承租房屋所付的租金,已經依法扣繳所得稅款後,嗣因該公司行號在年度中倒閉,負責人行蹤不明,以致出租人無法取具扣繳憑單時,可由房東代替承租人填寫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和扣繳憑單,並由房東在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的申報單位簽章處及扣繳憑單備註欄簽名蓋章,並註明原因,聲明願負法律責任後,憑此項扣繳憑單之證明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因此,王先生可向出租房屋坐落稽徵機關查詢該扣繳稅款之報核聯資料,如已報繳,即可依上述方式取具扣繳憑單證明聯,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2010/09/03 經濟日報】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2010.09.02稅務新知

紅標米酒降至25元 本月上路
陸企服務費支付議題 受關注
稅務問答/適用投抵機器搬移 檢附文件報備
稅務問答/99年營所稅暫繳 依17%新稅率計算


紅標米酒降至25元 本月上路

菸酒稅法修正條文增列料理米酒,總統馬英九總統昨(1)日公告實施。19.5度的紅標米酒,每瓶稅額將自29.25元降為5.4元。

行政院將在近日內公告料理用米酒的降稅時間,據瞭解,市售每瓶50元紅標米酒降價至25元,不必等到10月。

配合米酒修法後將改列料理米酒,財政部已同步修正菸酒管理法施行細則及酒類標示管理辦法,在料理酒類中增加料理米酒,其定義為:以米類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調和或不調和食用酒精而製成之酒。

料理米酒的成品酒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不得超過20%,且包裝須標示專供熟調用酒的字樣。

另外,參考國際標準,財政部也放寬對蒸餾酒以外的酒其酒精度的誤差容許範圍。

經修正後的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酒類的酒精成分容許誤差範圍原為0.5度,修正後除蒸餾酒類維持正負0.5度外,其酒類的誤差範圍放寬為正負1度。

改變酒精成分標示誤差範圍規定,主要是因為美國及歐盟對釀造酒類的酒精誤差範圍規定較我國寬鬆,且釀造酒類因產製情況不同,酒精成分較難達到誤差範圍在0.5度以內的標準,財政部因此決定採納業者及地方政府意見,將蒸餾酒以外的酒類,其酒精成分容許誤差範圍放寬為正負1度。

酒類標示規定變更後,為使業者有合理調適期,財政部也訂定六個月的緩衝期,緩衝期間內,查獲市售或修法後輸入或出廠販售的酒品,未按新規定標示者一律不罰。

【2010/09/02 經濟日報】



陸企服務費支付議題 受關注

在本期文章,我們將具體說明國稅發【2010】19號(19號文)中境內外服務的劃分、企業所得稅(企所稅)應納稅所得額的具體計算方式對企所稅的影響。

境內外服務的劃分

依據國稅發【2000】82號文規定,對於為中國客戶提供諮詢服務,且同時發生在境內外,其劃分為中國境內的業務收入,不應低於總收入的60%,即便其實際在境內提供的服務可能低於該比例,但在19號文中並未提及類似強制性的劃分比例,非居民企業可以基於其就境內外服務的劃分比例據實申報企所稅應納稅所得額。但是,稅務機關若對其境內外收入劃分的合理性和真實性有疑義時,可以要求非居民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並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及成本費用等因素合理劃分其境內外收入。如非居民企業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稅務機關可視同其提供的服務全部發生在中國境內,確定其勞務收入並據以徵收企所稅。

企所稅計算基礎

19號文對收取服務費且具有企所稅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提供兩種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即據實申報與核定利潤法。該文規定採據實申報法的非居民企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一、建立準確完整的會計帳簿,二、按照境內機構實際執行的功能與承擔的風險相匹配的原則,據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若不符合上述要求,如有會計帳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帳,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準確計算並據實申報其應納稅所得額的非居民企業,稅務機關有權採取以下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能夠正確核算收入或通過合理方法推定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能夠正確核算成本費用,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的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能夠正確核算經費支出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和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營業稅稅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在核定利潤法下,該文還針對非居民企業提供不同服務類型,設標準核定利潤率範圍:從事承包工程、設計和諮詢勞務,利潤率為15%-30%;從事管理服務,利潤率30%-50%;從事其他勞務或勞務外經營活動,利潤率不能低於15%。

我們可以發現上述核定利潤率遠高於之前外商投資企所稅法下提供的利潤率水準(10%-40%)。另19號文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相關稅務機關,可按照上述核定利潤率幅度決定核定利潤率。更重要的是,稅務機關如有根據認為非居民企業的實際利潤率明顯高於上述標準,可以按照比上述標準更高的利潤率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以管理服務為例,相較其他服務類型,其規定的核定利潤率最高(30%-50%);同時服務接受方不能稅前列支管理服務費。因此我們建議納稅人審核提供服務的性質時,儘量避免在關聯服務契約中涵蓋管理服務,否則契約涵蓋的所有服務費可能均會被視為管理服務,從而需要承擔更高的稅負。

準此,企業可透過移轉訂價研究來確定最為合適的服務類型與應得利潤率,並為服務費交易提供重要的合理性分析。(下)

(作者是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上海移轉訂價部門高級經理)

【2010/09/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適用投抵機器搬移 檢附文件報備

新莊市陳先生問:公司因擴廠將適用投資抵減機器搬移,可否繼續適用投資抵減?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公司購置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規定之投資抵減設備,其安裝地點如有違反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等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律規定者,業與同條例第1條立法目的有悖,應無投資抵減之適用。公司購置自動化生產設備或防治汙染設備,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核發投資抵減證明後,如因實際需要變更設備安裝地址時,應檢附新安裝地址之工廠登記證影本、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投資抵減證明書影本、租賃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國稅局報備。

【2010/09/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99年營所稅暫繳 依17%新稅率計算

屏東市何先生問:99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有何新規定?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99年6月15日修訂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99年度起調降為17%,營利事業依規定計算99年度暫繳稅額時,應以其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課稅所得額,依99年度17%的新稅率及起徵額(12萬元)所計算稅額的半數做為暫繳稅額。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按98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二分之一計算之暫繳稅額在2,000元以下免辦理暫繳申報,依據新稅率及新起徵額換算,凡98年度課稅所得額未逾12萬8,003元者,即可免辦理暫繳申報及免繳暫繳稅款。

【2010/09/0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