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2010.05.04稅務新知

研發抵減認定從寬 企業利多
研發人員分紅 補稅免計息
底冊稅提前繳 刷卡嘛ㄟ通
中華電 去年繳稅王
正大財稅專欄/兩岸三地移轉訂價 三點不漏
稅務問答/繳清積欠健保費 可列扣
稅務問答/公司獲政府補助 要課稅


研發抵減認定從寬 企業利多

財政部放寬研究發展支出抵稅認定原則,企業將研發成果提供給國外或大陸地區關係企業製造產品並銷售他人時,若未明確收取權利金但能證明研發成果合理利潤已留在公司,並備妥移轉訂價文據,其研發支出即准予抵稅。

財政部近期修正發布「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第7點規定,明定公司研發成果提供國外或大陸地區關係企業製造使用,其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符合一定條件者,仍可准予抵減。

這項規定修正後,全國五區國稅局未來處理企業申報研發支出抵稅案件,將不再出現一國二制現象。

財政部表示,依循新修正的要點規定,只要企業可以提出等同已有收取權利金的事實證明,即使交易過程沒有收取權利金的外觀形式,稅捐機關亦應准其列報研發投抵支出節稅。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公司投資在研究發展支出,得依法適用投資抵減,且研發成果應以專供公司自行使用為原則,如供他人製造使用者,依照交易常規,應取得合理權利金或其他合理報酬。

依據此一原則,公司將研發成果提供國外或大陸地區關係企業製造產品並銷售給他人者,公司自應收取權利金,且應依移轉訂價相關規定辦理。不過,部分企業將自行研發成果交由下游代工企業製造,因將權利金隱含在代工價款中,導致沒有收取權利金的實質證明,經常引發徵納爭議。

賦稅署因此明令,如果交易型態為公司負責研發、收受訂單及銷售,其研發成果提供給代工生產的國外或大陸地區關係企業製造或使用,該公司雖未實際收取合理權利金或其他報酬,但如能提示足資證明該研發成果所反映的合理利潤已留於該公司,且依規定備妥移轉訂價文據,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核屬實,即屬以其他型態取得合理報酬,仍應准予適用投資抵減。

財政部強調,修正後的研發支出投抵審查要點應可強化公司及稅捐稽徵機關審認研發支出的一致性,解決徵納雙方對於這類支出適用投資抵減的爭議。


【2010/05/04 經濟日報】



研發人員分紅 補稅免計息

財政部規定,企業發放給研究發展單位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的全職人員員工分紅、認股憑證,如屬在98年財政部同意准予列為投資抵減支出前,已經按估列數申報投抵支出者,應予調整補稅但免加計利息。

財政部表示,「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附表,有關研究發展單位專門從事研究發展工作全職人員薪資認定原則規定,薪資支出應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1條規定範圍為準。

至於員工分紅、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現金增資保留部分股份供員工認購、買回庫藏股轉讓給員工等獎酬制度,財政部亦自93年陸續發布解釋令,准許企業可認列為公司薪資支出,自營業收入項下減除。

同時包括員工分紅等以上相關支出,財政部亦在98年9月17日時,再發布行政命令同意企業可適用投資抵減,但限制企業列報相關支出的適用年度,應為實際發放或員工實際執行年度為準。

【2010/05/04 經濟日報】



底冊稅提前繳 刷卡嘛ㄟ通

繳稅愈來愈方便。財政部自5月起,全面開放多元繳稅工具也要受理民眾提前繳納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三項底冊稅。有需要提前繳稅的民眾,今(99)年5月起不再受限制。

今年5月以前,可以接受民眾提前繳納牌照稅等底冊稅只有四大超商,但限制繳稅額在2萬元以下,超過2萬元還是只能等到底冊稅實際開徵日期後,才能以信用卡或金融機構自動櫃機等多元繳稅工具繳稅。

財政部表示,為方便民眾即時繳稅,避免收到稅單後因忙碌而忘記繳稅,導致被罰滯納金,除了繳納期間開始日前五個日曆天,可以到便利商店繳納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外,5月起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納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者,亦可在繳納期間開始日前五天繳稅。

以99年11月開徵的99年地價稅為例,民眾即可在10月26起用信用卡或ATM等繳稅。

5月正值98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今年報稅新增服務包括,准許外籍人士首度使用金融憑證上網申報所得稅,同時使用列舉扣除額報稅的150萬個申報戶,也可直接自網路查調保險費、房貸利息支出等。


【2010/05/04 經濟日報】



中華電 去年繳稅王

國內上市櫃公司年報出爐,根據統計,繳稅最高的企業為中華電信,上繳國庫稅金高達124億元,鴻海及台積電則分居第二、三名。

法人預估,去年中華電信所得稅率約為22.09%,今年第一季所得稅率降為19.36%,第二季開始,產業創新條例通過研發投資也可以提減所得稅,預估全年所得稅率可省約15億元,若政府持續調降營業所得稅率到17%,預估中華電信可望省下約30億元所得稅。

台積電拿下去年稅後純益的獲利王,全年稅後純益達892.17億元,鴻海則以756.85億元居次,中華電信稅後純益437.57億元位居第三。但去年前三大繳稅大戶,最高是中華電信,2009年營業所得稅約124.05億元,雖低於去2008年的134.62億元,卻遠超前鴻海及台積電的所得稅64.26億元及57.63億元。

此外,同為電信產業的台灣大及遠傳也有繳稅大戶水準,台灣大去年稅後純益138.88億元,但上繳國庫的營業所得稅高達42.43億元,排名第七,遠傳去年所得稅高達33.68億元,排名第三。


【2010/05/04 經濟日報】



正大財稅專欄/兩岸三地移轉訂價 三點不漏

「移轉訂價」是目前各國稅務機關反避稅的查核重點之一,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快速,企業利用不同國家或地區間稅制或稅率不同,透過不合常規的交易安排,將主要利潤移至另一低稅率地區,從而規避其高稅率地區之納稅義務,為最常見的租稅規避手段。近年來亞洲各國和地區稅務機關對移轉訂價的問題亦趨重視,繼台灣、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等相繼頒布了相關的移轉訂價法規外,香港稅務局於2009年12月14日亦公布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46號(簡稱DIPN46),提供香港地區移轉訂價制度明確的遵循規定。

審視DIPN46內容,其重點有三:1.對關係企業間應以常規交易原則進行交易,賦予其法源的基礎,香港內地稅務局可依常規交易原則對關係企業交易進行移轉訂價查核;2.位在香港常設機構之利潤歸屬,須依其所執行之功能及承擔之責任認定,DIPN46亦明確指出可接受的移轉訂價評估方法,包括可比較未受控價格(交易)法、成本加價法、再售價格法、可比較利潤法等;3.除非是與香港訂有租稅協定的國家,否則因移轉訂價調整所導致之重複課稅不可進行相對應的調整。透過DIPN46的頒布可看出,香港內地稅務局對防止關係企業間利用不合常規之安排以規避租稅的決心,誓要擺脫「租稅天堂」的名號。

台商企業若在香港設有公司,也需留意在香港公司之利潤是否合理。許多台商企業常因貿易需求,透過香港轉投資中國市場並在兩岸三地皆有設立公司,往年或許僅考量到台灣及中國大陸兩地區之移轉訂價政策,而忽略在香港公司保留合理利潤,現在為因應香港DIPN46的頒布,企業應重新檢視兩岸三地公司的營運模式架構,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Grant Thornton Taiwan)建議處理兩岸三地的移轉訂價問題時可依循以下三點:1.對各地公司進行功能及風險分析,確立各公司在其營運模式下之企業定位,並評估在該定位下應賺得之利潤水準;2.建立一份集團移轉訂價核心文件。透過該集團移轉訂價核心文件的製作,整合兩岸三地關係人交易資訊,將其資訊整合;3.各地公司再依據當地法令或稽徵機關規定,將核心文件調整成適合當地法令的移轉訂價報告。

由於兩岸三地移轉訂價制度皆有參考OECD指引所訂定,對於移轉訂價評估方法之選擇有較一致性的看法,加上兩岸三地皆屬亞洲地區,可以利用資料庫選取相同地區的可比較對象,來推估合理常規交易區間。由集團總部統籌移轉訂價報告的編製或統籌委任具有國際聯盟支援的稅務專家來協助處理,可以避免集團內出現互相矛盾的報告。基於台灣與香港及大陸間並無租稅協定,若位於對岸關係企業受到當地稅務局以移轉訂價為由調整應納稅額,台灣方面是有可能受到重覆課稅。也因此謹慎規劃好移轉訂價事宜,方能維護集團最大利益。隨著兩岸三地租稅環境的改變,企業要如何有效控制整體稅負,成為其重大的考驗,稍有不慎就會使企業與稅務機關間存有重大爭議,其不僅涉及租稅問題,更是會直接影響企業之營運管理與獲利,故企業主應認真看待並與會計師洽商,以審慎及穩重方式規劃關係人交易,來替企業爭取最大利益。

(作者是Grant Thornton Taiwan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移轉訂價專案負責人)

【2010/05/0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繳清積欠健保費 可列扣

臺南市章小姐問:98年度繳納歷年積欠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可否申報列舉扣除當年度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依據所得稅法及財政部規定,全民健康保險費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自繳納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且不受每人每年扣除額上限2萬4,000元之限制。又依財政部函釋,自95年起,納稅義務人繳納歷年積欠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合於前述規定者,得自繳納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該分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申報時,如有列舉扣除繳納歷年積欠之全民健康保險費時,應注意該保險費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之直系親屬之保險費,且由納稅義務人本人、合併申報之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才可依前述規定申報減除。

【2010/05/0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獲政府補助 要課稅

枋寮廖小姐詢問:營利事業接受政府機關之補助款是否屬免稅收入?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對於營利事業取得政府補助款者,所得稅法並無免稅規定,原則上應全數列為取得當年度之「其他收入」課稅。該所進一步說明,若營利事業係接受政府購建折舊性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之專案計劃補助獎勵者,其所取得的補助款則可按所購建固定資產或增置擴充設備計提折舊之耐用年限,分年平均認列收入。

【2010/05/04 經濟日報】

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2010.05.03稅務新知

搶首日報稅 今年人數減半
輕鬆報稅/常見錯報 留意八項
企業延繳稅 最長三年
漏貼印花稅 最高罰15倍
稅務問答/學費扣除額 須由父母列報
稅務問答/未辦理申報 不得列舉扣除


搶首日報稅 今年人數減半

搶頭香報稅,今(99)年人數不如去(98)年。報稅首日正好逢周末假日,連續二天放假日總計已有3.74萬人完成98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但比起去年人數足足減少一半。

財政部研判,去年5月報稅時,正好是金融海嘯尚未退潮期,加上無薪假以及失業率竄升,財政部配合推出所得稅延期繳納措施等,趕在申報第一周報稅者,光是網路申報件數就有33.35萬人,其中有九成以上都是申報退稅。

依據財政部截至昨(2)日下午5時的統計,今年所得稅申報首日的網路報稅件數為2萬6,570件,5月2日亦有1萬850件,合計報稅前二天搶先報稅者共有3萬7,420件。

與去年比較,合計去年5月1日及2日網路申報總件數為7萬6,681件。其中,報稅首日湧進的報稅件數多達6萬2,565件,比今年第一個報稅日足足多出1.35倍。

財政部分析指出,景氣好轉可能是導致所得稅申報首日件數較去年減少的原因之一。不過財政部強調,歷年來報稅最高峰都落在申報月的最後一周,並非第一天或第一周。雖然與去年同期相比,網路申報件數減少約50%,但財政部仍希望今年網路報稅可以衝破六成,打破去年全國546萬個申報戶中,有312萬戶使用網路報稅的紀錄。

財政部鼓勵民眾多利用網路報稅,官員表示,使用網路報稅者,不管是哪一天申報,凡有退稅者都可以享有較使用其他報稅工具報稅者,至少早三個月時間拿回退稅的優惠。

依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今年的所得稅退稅時程,凡是在5 月報稅月中使用網路報稅者,7月30日即可拿回退稅款;5 月10日前使用二維條碼申報書或手寫申報書,並限定要向戶籍地稅捐機關報稅者,才可以比照網路報稅者,提早在7月底前拿回退稅款。

其餘非使用網路報稅的民眾,都被列為是第二批或第三批退稅對象,第二批退稅者,較網路報稅照三個月領取退稅,今年退稅時間是10月29日;第三批退稅則要遲至明(100)年1 月20日才會退稅。



輕鬆報稅/常見錯報 留意八項

小心報稅常犯的錯,就可以避免日後被稅捐機關調整補稅的麻煩。

財政部統計,納稅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最常出現的錯誤包括:沒有合併受扶養親屬的所得,誤報不合規定的受扶養親屬免稅額,以及夫妻應合併申報卻採用二張申報書報稅,一般人身保險費每人全年只有2.4萬元,報稅時卻誤以為可以比照全民健保費「減稅無上限」。

經由財政部歸納出民眾最常犯的報稅錯誤,大致有下列八項:

一、扶養親屬免稅額:誤報超過20歲沒有工作、未在學或服役中、在大陸就學子女的免稅額,包括21歲以上補習但無正式學籍的子女。

二、夫妻分開申報:將薪資所得「分開計稅」規定,誤解為可以「分開申報」,因而各自填寫一份申報書,導致觸法。

三、列舉扣除額:誤報兄弟姐妹及其他親屬,或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在一申報戶內的保險費;或將一般人身保險費(包含勞保費)誤填入全民健保保費欄位。

四、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未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金融機構利息收入),直接以實際發生金額或最高扣除上限30萬元列報。

五、漏報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例如子女的打工收入,或父母的利息、租賃所得等。

六、誤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姐妹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現行稅法只限受扶養子女的教育學費可以扣除減稅)。

七、以有對價關係的收據列報扣贈扣除額,包括會費、寺廟光明燈費用等。

八、分離課稅所得如債券利息收入等,已經分離課稅且免再合併其他綜合所得申報,但誤將分離課稅所得的扣繳稅款申報扣抵應納稅額。財政部提醒如統一發票及公益彩券等機會中獎獎金亦屬分離課稅所得,如有扣繳稅款不得再抵扣所得稅。

不只報稅有常見的錯誤,繳稅也容易出現無心之過。財政提醒民眾,如果是以自動櫃員機繳交所得稅,務必要看清楚「繳款類別」以免稅款無法入帳,綜合所得稅的繳款類別為「15001」。

以信用卡繳稅者,利用網路或電話語音申請授權需確認是否已經授權成功,重複以其他方式繳納或因此沒有繳稅也是常見繳稅異狀。使用支票繳稅者,財政部也提醒必須在申報前先向金融機構辦妥票據交換。



企業延繳稅 最長三年

延續去(98)年5月所得稅延期繳納權宜措施,今(99)年報稅,雖然沒有延期繳稅優惠,但改以所得稅分期繳稅措施替代。

財政部表示,包括領有失業救濟金等六類納稅人,以及所得稅繳納截止日前一年內,連續四個月營業收入較同期衰退30%以上的企業,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期繳納,分期繳稅時限最長可達三年,但需額外加計利息

申請分期繳納98年度所得稅者,個人應納稅額達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逾200萬元,財政部規定需提供相當擔保,才可以分期繳稅。

98年度所得稅可申請分期繳納的對象包括,個人在所得稅繳納期間屆滿前一年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如領取失業給付;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領取工作所得補助(近貧方案);領取馬上關懷救助;無薪休假占當月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達兩個月;因其他因素發生財務困難,不能一次繳清稅款。

營利事業申請分期繳納,則須符下列情形之一:所得稅繳納期間屆滿前一年內,連續四個月營收淨額較上年度同期減少30%以上;因其他因素發生財務困難,不能一次繳清稅款。

所得稅可以依金額分期繳納,每期以一個月計算。財政部表示,稅款未滿20萬元,最長可以分六期繳交;20萬以上、未滿100萬元,最長可分12期;稅款100萬元以上、未滿500萬元者,最多可分24期;稅款500萬元以上,最長則達36期。

【2010/05/03 經濟日報】



漏貼印花稅 最高罰15倍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5月起將全面展開印花稅檢查作業,因為印花稅採「輕稅重罰」原則,納稅人如被查獲漏貼印花稅票,罰鍰將從五倍起跳,最高可罰15倍。

從今年5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台北市稅捐處將展開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印花稅的納稅人應儘快檢視手邊的買賣、承攬等合約及銀錢收據,有無依照規定貼花與註銷,以免受處罰。

台北市稅捐處今年預計查核1,000家,納稅人如果開立的應稅憑證數量較多或稅額較大者,可向各稅捐分處申請印花稅彙總繳納或大額總繳,除可免除購買、貼用及註銷印花稅票麻煩,又可避免因漏未銷花或銷花不合規定而遭受處罰。

台北市稅捐處官員表示,這次印花稅檢查的對象,包括營造工程業、電機水電工程業、室內設計裝潢業、清潔服務業、廣告業、補習班、安親班、醫院診所、事務所等行業。在檢查前,台北市稅捐處會先發函通知檢查對象,請業者準備五年內帳簿及帳載有關憑證資料,以供台北市稅捐處查核。

【2010/05/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學費扣除額 須由父母列報

嘉義市陳先生問:本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如果採獨立申報不受其父母親扶養或由其兄弟姊妹列報扶養,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按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5規定,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以納稅義務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之教育學費每人每年之扣除數額以2萬5,000元為限。但空中大學、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不得扣除。依條文意旨該教育學費扣除適用範圍係僅限於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因此,納稅義務人本人就讀大專以上院校,採獨立申報不受其父母親扶養,則該筆學費不得主張扣除;若由其兄弟姊妹列報扶養,亦不得適用扣除。

【2010/05/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未辦理申報 不得列舉扣除

員山鄉李小姐問:未辦結算申報可否適用列舉扣除額?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不適用列舉扣除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申報前,採用列舉扣除額計算結果,無應納稅額,誤以為無須辦理申報,經稽徵機關以未申報案件適用標準扣除額核定,通知其補稅並處以罰鍰之情形,時有所聞。為維護自身之權益,欲採列舉扣除之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2010/05/03 經濟日報】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2010.04.30稅務新知

個人欠關稅逾百萬 才禁足
網路申報 7月底優先退稅
牌照稅 今截止繳納
IFRS收入認列 須考量跨國稅務
稅務問答/24家金融憑證 適用網路申報
稅務問答/贈子女公設地 備妥相關文件


個人欠關稅逾百萬 才禁足

即日起,欠繳關稅及海關代徵進口貨物的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欠稅人遭限制出境的門檻已上調一倍,個人合計超過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逾200萬元,才會被限制出境,且最長的禁足年限不得逾五年。


行政院已經發布修正後的限制欠稅人出國實施辦法,比照所得稅等內地稅捐,關稅及由海關代徵的進口貨物三項稅捐,其限制出境的標準也都向上調高一倍。

欠稅人確定欠繳的關稅等稅款及罰鍰合計:個人超過100萬元、營利事業逾200萬元;欠繳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的未確定欠稅金額:個人達150萬元、營利事業逾300萬元,即會被限制出境。

行政院是在28日公告修正限制欠稅人出國實施辦法的修正條文,並明令自公告日起施行。由於過去欠繳關稅等稅捐的限制出境門檻較低,以個人為例,確定欠稅金額過去為50萬元,修正後已提高為100萬元,新辦法公布實施後,未達百萬元欠稅額的欠稅人,可否解除出境限制,財政部表示,將會在近期內研商統一處理原則。

不過官員強調,依據新規定過去因欠稅被限制出境者,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國日起算,已滿五年時,不管欠稅金額多寡,都需解除出境限制。在新辦法實施前,欠繳關稅者的禁足期並無時限限制。

欠稅人已確定的應納稅捐、罰鍰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其所欠金額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法人、合夥組織、獨資商號或非法人團體在新台幣200萬元以上者,可由海關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該欠稅人或其負責人、代表人、管理人出國。

在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前,欠稅人所欠應納稅捐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法人、合夥組織、獨資商號或非法人團體在新台幣300萬元以上者,亦比照辦理。

財政部強調,一旦限制法人、合夥組織或非法人團體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出境後,企業的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發生變更時,應以變更後的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為限制出國對象。

被限制出境者,可以下列方式要求解除出境限制,例如繳清所欠金額,或經向海關提供與所欠金額相當的擔保;欠稅人若為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所欠金額,或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的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

【2010/04/30 經濟日報】



網路申報 7月底優先退稅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昨(29)日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將依民眾申報方式及時間,分成三批次辦理退稅,為鼓勵民眾使用網路報稅,網路申報案件一律列為第一批退稅,將在今年7月30日優先辦理退稅。

周賢洋指出,納稅義務人只要趕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的分局、稽徵所申報使用二維條碼、人工申報的退稅案件,將列為今年第一批退稅;若採用網路報稅,申報期間不限於5月10日前,都列在第一批優先退稅。退稅款將在今年7月30日轉帳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

第二批退稅案件是5月11日至31日的申報案件,預計將在今年10月29日轉帳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第三批退稅是民眾自行申報有應繳納稅款,但國稅局查核後發現是退稅的案件,將在100年1月20日轉帳入指定帳戶或寄發退稅憑單。

周賢洋進一步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如有退稅,只要在人工申報書中填寫「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項,或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輸入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的存款帳號(如屬外商銀行,只限以新台幣存款帳戶),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帳戶,並郵寄綜合所得稅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通知民眾退稅款已撥入帳戶。

【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五區國稅局為加強報稅服務,在5月綜所稅申報期間,開放民眾向國稅局查調個人所得及扣除額。北市稅局強調,申請人僅限以「新式國民身分證」證明身分,委託他人代查者,別忘記在委任書上簽名加蓋章。

國稅局將在5月3日至31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民眾臨櫃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98年度所得資料,為擴大服務項目,今年起進一步提供扣除額資料,包括上一年度的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以及教育學費等資料。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周賢洋表示,5月間民眾若要向國稅局申請查調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必須出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託他人代為查詢者,除了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還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其中,委任書必須有申請人的親筆簽名和蓋章,若代理人所提示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國稅局也會將影本留存備查 。


【2010/04/30 經濟日報】



牌照稅 今截止繳納

99年使用牌照稅今(30)日最後一天繳稅,逾期繳稅者自5月3日起,每逾二天要被加徵1%滯納金。財政部提醒民眾,周末假日還是有多元繳稅管道可繳稅,把握最後三天,繳稅不會有額外罰金負擔。

財政部指出,超商、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銀行自動櫃員機,5月1日及2日二天仍然開放給逾期繳納牌照稅的納稅人繳稅,除超商納稅額限在2萬元以下者外,信用卡等繳稅工具都沒有金額限制。其中,只有信用卡繳稅有手續費,選擇以信用卡繳交牌照稅,手續費率需自行洽發卡銀行。

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將在今天截止,財政部指出,繳款書尚未收到或遺失者,需儘速向稅捐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繳納。未如期繳納者,滯納罰金最高可達本稅的15%。

由於明(1日)、後(2日)兩天是周末假日,財政部表示,今年與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超商等多元繳稅管道接受納稅人繳稅的時限,會開放到加徵滯納金之前。以今年牌照稅為例,逾4月30日繳稅者,自5月3日起會被加徵滯納金,因此5 月1日及2日未加徵滯納罰金前,還可以持稅單到超商等處繳納稅款。

財政部強調,多元繳稅管道會在5月3日起關閉,自5月3日起仍未繳納牌照稅者,只能持稅單到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臨櫃現金繳稅,且每逾二天要被多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清者,會被移送強制執行。

【2010/04/30 經濟日報】



IFRS收入認列 須考量跨國稅務

IFRS的導入不僅衝擊企業財務報表,對立足台灣的跨國企業,還必須就併入合併報表之國內外分支機構,一併考量因導入IFRS所衍生出我國及跨國稅務議題。

以IFRS收入認列為例,IAS 18 規定,單一交易包含數個可辨認項目或數個交易有關聯時,應依交易實質認列收入。舉例說明,當產品交易包括售後服務時,則交易宜區分為產品銷售與服務兩個部分,若此售後服務金額可分別辨認,該金額應予以遞延並於服務履行期間認列收入。從稅務面觀之,遞延收入理應於服務履行期間為課稅所得,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惟稅務機關是否認可尚有待確認。

當跨國企業與集團內國內外分支機構有關聯交易時,除應當評估交易雙方國家所得稅影響,尚須對交易雙方國家就商品及服務交易之移轉訂價、商品進出口關稅、銷售商品及服務營業稅、銷售商品貨物稅、銷售商品及服務合約印花稅及服務交易之扣繳稅款稅負評估之。

導入IFRS,跨國企業交易型態即使沒有改變,卻可能因適用IFRS收入認列原則,原本純粹屬於商品國際貿易不涉及勞務服務,卻可能變成有服務交易,跨國支付服務報酬因而可能產生扣繳稅負之疑慮,並衍生出勞務之移轉訂價交易,甚或是額外印花稅負擔,以我國為例,勞務合約之印花稅為交易金額之千分之一。

此外,導入IFRS,企業也必須檢視其收入是否應以總額或淨額認列,當賣方為主要經營者,其收入應以總額認列,反之,收入應以淨額認列。跨國企業本身及其國內外分支機構的收入,也可能在交易型態未有改變情況下,導入IFRS後,其收入由現有的總額認列轉變成淨額認列,造成營業收入劇烈減少,如此不但會引起投資人關切,也會引起所在地國稅務機關的關注及移轉訂價報告表達之變動。

目前收入認列討論稿,強調風險與報酬移轉始認列收入,收入認列原則預計於民國100年發布修改準則,藉時也勢必對企業收入認列造成改變,企業也應關注準則修改,以便及時掌握並因應可能產生的稅務影響。

IFRS的導入不僅是會計原則的改變,也會對企業本身及納入合併報表的國內外分支機構集團整體稅負與現金流量有所改變,企業應當於正式導入IFRS前,除就適用IFRS 公報評估我國稅務議題,也應一併檢視IFRS對企業現行全球租稅之影響。以IAS 18為例,收入認列與企業下列規劃息息相關:

跨國投資與融資架構以及股權架構、營運交易模式、現金及盈餘匯回、全球移轉訂價、產品供應鏈。

我國已確定導入IFRS時間,企業除對於人員培訓、企業內部流程改造或是會計資訊系統改善,也應對於我國及跨國稅務、全球有效稅率、現金管理及移轉訂價等全球租稅規劃相關議題,及早分析是否調整以為因應,以便能在正式導入IFRS時降低稅負衝擊並取得優勢。

(作者是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2010/04/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24家金融憑證 適用網路申報

岡山鎮王小姐問:今年可用於網路申報98年度綜合所得稅之金融憑證有哪些?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除了自然人憑證外,民眾亦可使用金融憑證上網報稅,今年財政部審查通過可用於98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的24家發證單位,包括1家金控公司、家銀行、17家證券商及1家保險公司所發放網路銀行金融憑證,包括新光金控、兆豐商銀、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行、第一商銀、元大證券、日盛證券、元富證券、玉山綜合證券、永豐金證券、兆豐證券、亞東證券、國票綜合證券、統一綜合證券、群益證券、富邦綜合證券、金鼎綜合證券、宏遠證券、第一金證券、凱基證券、臺銀綜合證券、寶來證券及南山人壽等。

【2010/04/3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贈子女公設地 備妥相關文件

屏東市陳先生問:欲將名下所有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子女,應檢附文件為何?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答覆:此類案件於辦理贈與稅申報時,一般應檢附的文件有:贈與稅申報書、贈受雙方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委託書、土地登記謄本、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及土地增值稅稅單影本各乙份。除此之外,尚需檢附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核發之「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如於贈與日尚未公告徵收,且該證明書已載明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者,稽徵機關即可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書。

【2010/04/30 經濟日報】

2010年4月28日 星期三

2010.04.29稅務新知

營所稅申報 當心七地雷
七大情況 易遭美政府查稅
稅務問答/所得未達標準 免結算申報
稅務問答/員工合作社對外營業 要稅


營所稅申報 當心七地雷

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5月1日起受理申報,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昨(28)日提醒,公司行號申報時常犯七大錯誤,造成短報或漏報公司所得,應注意別再報錯,以免遭受補稅處罰。

七大錯誤包括,一、免稅所得額漏未計入基本所得額計算基本稅額。陳文宗指出,公司如有列報免稅所得額,若未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6條規定,可免計入基本所得額,應注意加計回基本所得額中計算基本稅額。

二、誤用舊版行業代號申報。自97年度起行業代號已修正,部分營利事業誤用舊版行業代號,北區國稅局網站上有提供新舊代號對照表,及98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同業利潤、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

三、漏報或短報未分配盈餘。公司在9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若經核定短漏報所得,導致稅後純益有短漏者,應於今年申報9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書中,自行調整加計「短漏報97年度所得之稅後純益」。

四、購置設備或技術支出未達60萬元,誤申報投資抵減稅額。若去年購買的投資抵減設備或技術,總金額未達60萬元者,就不適用投資抵減,如有誤報除補稅外,還要被加計利息。

五、公寓大廈(樓)管理委員會誤用申報書。

陳文宗解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非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如有營業收入,還是要像一般營利事業申報營所稅。

六、醫療社團法人誤用申報書。醫療社團法人具有營利性質,結餘可按出資比例分配給社員,屬於營利事業一種,應使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辦理申報。

七、採網路申報的會計師簽證,簽證報告書應於6月30日前送國稅局,若逾期申報者,將視同為「普通申報」案件,無法享有會計師簽證申報的盈虧互抵等優惠。

【2010/04/29 經濟日報】



七大情況 易遭美政府查稅

你是否因為長期在美國工作,對申報美國稅一知半解?且又擔心自己的所得遭美國國稅局查核?正確的申報觀念,加上瞭解美國國稅局的查核方向,才能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劉大招(化名)因為公司安排緣故,由台灣總公司調到美國分公司工作,一待就待了七年,一直是依照美國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2007年間,他在台灣的母親生重病,於是申請調回台灣獲得批准。離境後,因他認為自己不是美國人,也沒有綠卡在身,加上工作與照顧母親疲於奔命,忘了是否應該申報美國稅。不知他這樣法是否正確?會不會引發補課稅或其他稅務問題?

一般查個人稅的單位,在聯邦是由國稅局(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進行;在州政府則是由稅務局(Franchise Tax Board)進行查核,至於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容易被查呢?以下是常見情況:一、申報所得和列有所得來源的各個表格不符時,通常稽徵機關都會有進一步調查動作。相關表格,例如W2表、扣繳憑單、列報利息與股息的1099表、合夥事業須填的K-1表,這些表格資料申報後,納稅義務人自己會有一份副本,聯邦同時也會有一份,如果有漏稅行為,稅務局有機制可查知。

二、有些人離開美國後便中斷報稅,以為即可不用再報稅,然而美國國稅局會認為該人以往都有報稅,怎麼會突然停止申報,進而起疑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更進一步深入調查。

三、申報的所得額和儲蓄、投資所得,有不同以往的不合理成長,例如突然有很多房地產買賣投資、銀行存款突增、利息所得大增,國稅局會想知道發生了什麼特殊事項、是否有未申報所得。通常這樣情況是由於收到他人自國外匯款,如果收到匯款當時有填報3520表,便有證據可說明為什麼存款、利息增加、有錢投資買賣房地產,如此一來即無須擔心日後國稅局的調查。

四、申報的列舉扣除額過大,但相對收入過低,易使國稅局產生懷疑。列舉減項通常包括銀行貸款利息、捐贈行為、房地產稅,如果這些減項金額很大,例如利息很高、房地產稅很高,這些現象可能暗示購入豪宅以致借款金額高,然而收入過低,看似無法支付,國稅局便會進一步調查情況。通常這些情形都是由於獲得由海外匯款進入的資金,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就會被處以罰款。

五、申報營利事業所得(K-1表),呈現連年虧損的情況,然而賠錢的生意沒人做,一直虧損之下怎麼還會繼續經營呢?於是國稅局就會前往調查。有一些人道聽塗說指出公司連年虧損也無妨,然而那是錯誤的觀念,只要連年虧損,公司就會變成國稅局關注對象。因此在美國報稅,務必實銷實報、或賺或賠都要誠實申報,不可任意逃漏。

六、若申報的聯邦稅被調查,聯邦政府可能會通知州政府來查核納稅義務人所申報的州稅,反之亦然。七、稅務局接到檢舉,所以前來查帳。

所以報稅時除了要特別注意上列事項,尚有許多細節必須注意,因此在美國報稅不得不小心,情況複雜時,建議請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幫忙會較為穩當。

被查稅的結果,有很低的比例是可以因此享有退稅;或是與原先的申報結果一致,而不會受罰;若是由於疏忽之故,通常會被罰款;再者是確實有故意造假的行為,或是惡意詐欺,這兩項情況嚴重者便有可能會被判刑。(安致勤資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呂旭明口述,記者吳碧娥採訪整理)

【2010/04/2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所得未達標準 免結算申報

歸仁鄉程小姐來電詢問:如果我的綜合所得總額沒有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是不是可以免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納稅義務人之綜合所得總額,如未超過當年度規定的免稅額以及標準扣除額的合計數,可以免辦結算申報,但如果要申請退還已扣繳的稅款或可扣抵稅額時,仍然要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特別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依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均不適用列舉扣除之規定,一律按標準扣除額認定。

因此,納稅義務人如自行按列舉扣除方式計算後縱無應繳納稅款,仍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結算申報,否則,將來稽徵機關核定時,只能減除標準扣除額。

【2010/04/2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員工合作社對外營業 要稅

臺南市某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會計李小姐問:該消費合作社有部分對外營業,得否按對外營業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計算其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按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消費合作社之盈餘,始得免納所得稅。因此,該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有部分對外營業情事,已不符合所得稅法規定「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之免稅要件,應按其當年度全部所得予以課稅。

【2010/04/29 經濟日報】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2010.04.28稅務新知

欠稅大戶 將po上網七天
刷卡繳所得稅 幾乎0手續費
綜所稅收上班族占55% 有錢人44%
節稅新手法/分散年度所得 不當人頭
稅務問答/子女大學畢業 不能報扶養
稅務問答/工商團體會費 有條件免稅


欠稅大戶 將po上網七天

五區國稅局將在5月1日同步公布重大欠稅人資料,個人欠稅金額逾1,000 萬元、公司欠稅超過5,000萬元者,名單將被公告在各區國稅局網站,為期七天,國稅局呼籲欠稅人把握最後機會補繳,亡羊補牢還不算太遲。

財政部日前應立委要求,將公布個人欠稅超過1,000萬元、企業欠稅逾5,000萬元,且繳納期限至99年2月28日前的確定欠稅案件名單。五區國稅局經過協商後,將從5月1日至5月7 日,在五區國稅局網站公布欠稅大戶資料,但為避免公告太久影響納稅人權益,最後決定只公告七天。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4條規定,財政部或經其指定的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經過確定的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不受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稅捐稽徵機關人員應對納稅人資料課稅保密」規定。

台北市國稅局徵收科官員指出,為避免欠稅被公布資料,還有欠稅未繳納的民眾,應儘速與國稅局聯絡繳納稅款。因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後,至稅款實際入帳仍有作業時間上的落差,因此欠稅人如果趕在99年4月30日前繳納欠稅者,可提示相關證明文件,若徵收科經認屬實者,還是可更正欠稅名單。

由於台北市國稅局每年的稅收和申報件數,都居五區國稅局之冠,因此欠稅案件也以台北市國稅局最多,不過各區都還在整理欠稅的名單,南區國稅局徵收科表示,欠稅資料將會統計至今年4月26日,為避免影響納稅人權益,將會逐筆查核是否繳清欠稅,南區國稅局轄內個人積欠綜所稅的案件並不多,公司部分至少有數百件大額欠稅案件。

國稅局官員也呼籲,納稅義務人於接獲核定稅額繳款書時,如對核課內容無疑義者,應儘速於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逾期未繳除增加滯納金、滯納利息負擔外,進而遭移送強制執行或禁止財產移轉、限制出境等,甚至遭公告欠稅資料,影響名譽,將得不償失。

【2010/04/28 經濟日報】



刷卡繳所得稅 幾乎0手續費

刷卡繳綜合所得稅,今年優惠大放送,多家銀行都不限稅額全免手續費,即使有條件,門檻也容易達到,例如只要繳稅當月有消費即可。但給紅利點數的銀行較少,目前僅永豐、匯豐、萬泰和陽信銀行還提供紅利點數。

多家銀行今年都不限稅額,全免刷卡繳稅手續費,包括萬泰、大眾、台新、遠東、安泰、元大、匯豐、陽信等銀行,但多會要求刷卡後「一次付清」才免手續費,持卡人要注意。

兩家大行行庫中國信託和國泰世華銀行的卡友,繳稅金額在100萬元以下,也免收手續費。由於大多民眾的綜所稅繳稅金額都低於百萬元,此舉也等同於全免手續費。

要求有「新增消費」,即可豁免繳稅手續費的銀行有,永豐、渣打、玉山、上海、第一、華南銀行等,各銀行要求新增消費門檻不一。永豐及玉山銀行只要有消費即可、第一銀要刷到3筆、上海則要刷到1萬元,就可免繳稅手續費,持卡人可選擇對自己有利方式來刷。

刷卡繳稅金額在10萬元以下,全免手續費的有兆豐和日盛商銀,華南銀行則是稅額低於50萬元的,也都免收手續費。但是刷卡繳稅金額多不能累積紅利點數,今年還提供紅利點數的銀行目前為止,只有4家銀行。

中國信託表示,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稅比率逐年上升,根據財政部統計,去年使用信用卡繳綜所稅的金額約230億元,顯示民眾對使用信用卡繳稅的便利性及接受度愈來愈高。

【2010/04/28 聯合報】



綜所稅收上班族占55% 有錢人44%

又到了五月報繳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時間,一般領固定薪水的國內上班族負擔究竟有多重呢?財政部賦稅署統計,上班族繳的稅約占全部綜所稅稅收的五成五,而年所得超過三百七十二萬元的有錢人,則負擔將近四成四的綜所稅稅收;有錢人占營利和股利所得,繳稅比重也達到百分之卅三。

外界普遍認為上班族負擔七成的國家稅收。但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慶華昨天說,所得稅分成十大所得,其中以薪資所得占的比重最高,以九十六年度綜所稅為例,比率達百分之七十二,但這不代表薪水族扛了七成的稅負。

李慶華表示,九十六年度全部上班族繳的稅,占全部應納稅額的比率是百分之五十五點六,沒有七成那麼高,而且有百分之十點五五的上班族不用繳稅。

從稅率結構來看,不用繳稅和繳百分之六的人占七成二,這些人繳納的綜所稅比重只有約百分之八,顯示大多數的中低所得民眾,實際負擔的所得稅比較低;至於年所得淨額超過三百七十二萬元、適用百分之四十稅率的高所得者,戶數只占百分之一,繳稅比重卻高達百分之四十四左右,有錢人還是負擔較高的稅負。

李慶華說,財政部為了減輕中低所得者和薪水族的負擔,九十七年度起大幅調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標準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和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九十八年度還調高前三項金額;


九十九年度為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優惠的取消,把增加的稅收用來降低所得稅稅率,前三個級距各降一個百分點,明年五月報稅前,三個級距成為百分之五、十二和廿。

李慶華表示,這樣調整稅率,就是要減輕中低所得民眾的租稅負擔。針對外界認為政府把促產落日所增加的稅用來減低企業稅負,她強調,財政部接連調高扣除額、調低稅率,調高扣除額要二百一十六億元、降低稅率要二百四十八億元,總共用四百六十四億元調整綜所稅的租稅負擔,不是全部用來調低企業稅負。

我國稅制向來最被詬病的,是證券和土地交易所得免稅的問題。對此李慶華指出,房屋交易所得屬於財產交易的一種,沒有免稅優惠;土地交易所得方面,土地稅法規定漲價的部分要課土地增值稅,為避免重複課稅,所以不課所得稅。

雖然目前所得稅法規定買賣有價證券交易所得免稅,但李慶華說,為避免影響租稅公平,財政部在九十五年一月一日實施「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也就是最低稅負制,把個人買賣未上市股票交易所得納入,課徵百分之廿的最低稅負;顯示政府已把資本利得免稅的失衡現象逐步調整。

李慶華提到,關於軍公教人員薪資所得課稅的問題,公務人員依規定要課稅,只有現役軍人,國中、小學或幼稚園、托兒所的教職員薪資所得才免稅,但身分別的免稅並不公平,財政部提出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已經過行政院審查,立法院也在今年一月審議。財政部會積極推動修法,在相關部會完成配套方案後儘速送請立院審查,希望在今年完成修法。

李慶華說,賦改會九十七年六月成立,其中有關所得稅制改革,配合促產的落日,賦改會也做了相關決議,把產業別、地區別的租稅優惠取消,身分別的優惠也建議取消。

賦改會也決議,希望財政部能檢討目前證所稅的制度;財政部會根據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環境進行評估,希望將租稅課徵回歸公平性和中性。

綜所稅各類所得占應納稅額比率

【2010/04/28 聯合報】



節稅新手法/分散年度所得 不當人頭

今年講個人節稅,第一個要提的是未上市櫃、興櫃股票等交易的規畫,這項所得算是個人最低稅負的課稅大宗,最低稅負的稅率是20%。如果即將上市櫃或興櫃,等上市櫃或興櫃後再賣股,證券交易所得仍然免稅;不然,大額交易之前,最好先請教會計師。稅捐機關能輕易掌握所有相關交易資料,這項所得是逃不掉的。

第二個要提的是個人的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個人最低稅負課稅,明年報稅時就要申報,但現在就得規畫或準備。事實上,不少有錢人去年以前就已深入了解相關規定並做安排。

再來談一些其他的節稅原則:

一、檢視扣繳憑單,趁機追蹤財產。有些配息可能因為地址弄錯,沒有寄到,被退回,納稅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筆收入,但公司有發出股息,一定會依規定申報扣繳,可以循扣繳憑單資料,找回股息。以前沒有集保時,以為股票已經賣了,不知道還有配股沒有領,扣繳憑單常提醒納稅人這檔事。

有事業的人會開很多銀行帳戶,有些帳戶是基於捧場、銀行員拉客戶下開的,開了之後,連自己都忘了有這個存摺,銀行利息的扣繳憑單可以提醒在那個銀行還有錢、還有收入。

二、檢視所得歸類有沒有弄錯。稿費有時會被歸類為薪資,兩者有差別,稿費18萬元以內免稅;執行業務所得也會被錯歸為薪資,執行業務所得可以扣除必要費用,被歸為薪資的話沒有費用可以扣,吃虧不小。

三、注意年度問題。所得稅採收付實現制。例如,有的在12月租屋,如果先收半年租金,前半年的租金被列為當年所得,隔年再列半年租金所得,所得年度可以分散。年底售屋,可以趕在年底前過戶,也可以慢慢來,等到新的一年再過戶,端看所得狀況。

海外所得也一樣,同樣採收付實現制。在國外,有時租金一次收三年,可以不要這麼收,以免超過100萬元的申報門檻。

處分財產時,可以規劃所得不要太集中在一個年度。賣屋、賣未上市公司股票都是。

四、合約寫清楚付款性質。藝人等簽約通常一簽數年,有時員工會先跟公司預支款項,例如簽三年合約,先預領1,000萬元。按前述的收付實現制跟公司報稅的方式,國稅局可能會認定這1,000萬元預付酬金全是當年度所得。但當事藝人可不這麼認為,當事藝人會認為這是他向公司預借的。為避免雙方認知上的差異,當事藝人的合約書中最好書寫清楚,說明這是預借款,而且合約書要去公證。

五、分散所得。甲乙同做一筆生意,簽約時,甲、乙可以共同具名,就可以將所得分散為兩人所有,不必集中在一個人身上。

六、投資的選擇,如果適用高稅率,可以選擇投資分離課稅的商品;如果不是長期投資,可以選擇放棄除權、除息,在除權息之前賣股。配息可扣抵稅率不到40%,對適用40%稅率的納稅人不划算。

七、不要當人家的人頭。1、作為房地產登記的人頭,可能享受的優惠稅率和一生一屋的優惠都被人用掉;做人頭股東,可能反而變成最低稅負的納稅義務人。

2、不要貪小便宜當人頭董監事,董事是公司負責人之一,公司欠稅時,董事有可能被限制出境,並被執行財產。3、不要當投資方面的人頭。有些人擔心被假扣押,臨時把房地產過戶給人頭,如果被查出,人頭會負刑責,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會涉及偽造文書和共同詐欺。

(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講述,全文摘自《2010節稅寶典》。)

(《2010節稅寶典》特價99元,即起在全家、萊爾富等超商及金石堂、誠品各大書店銷售。)

【2010/04/2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子女大學畢業 不能報扶養

新營市陳小姐詢問:子女畢業後沒有工作無收入,可以列報為扶養親屬嗎?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因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列報為納稅義務人之扶養親屬;另依據財政部89年9月7日台財稅第0890455918號函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需長期治療者,並取具醫院證明者。依據上述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大學畢業後沒有工作或參加就業考試補習或服役中,非屬所得稅法規定所謂「無謀生能力」,自無法認列為納稅義務人之扶養親屬。

【2010/04/2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工商團體會費 有條件免稅

彰化市劉小姐問:協會收取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會員服務及專案計畫等收入是否應課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工商團體收取會員入會費、常年會費、會員服務及專案計畫等收入,如該等團體係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之規定所成立,且提供勞務之對象為會員,始有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1款免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即非依商業團體法或工業團體法成立之團體,如有銷售貨物或勞務予會員所收取各項收入,尚無免稅規定之適用。

【2010/04/2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