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2010.02.11稅務新知

網拍等16行業 適用擴大書審
芝麻等關稅 稅率降25%
稅務問答/進貨拿不到發票 自行揭露免罰
稅務問答/未辦結算申報 不適用列舉扣除


網拍等16行業 適用擴大書審

年營業額3,000萬元以下的網路拍賣、指甲彩繪業者,99年申報9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可以採用擴大書審報稅了。財政部規定,網拍業者純益率為6%,即每100元的課稅所得為6元,應納所得稅為1.5元。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已經會同稅捐機關擬定98年度營所稅擴大書審要點,今年申報98年營所稅時,有三個行業課稅純益率調降1個百分點,並新增網拍、指甲彩繪等16個產業適用擴大書審,書審純益率最低5%、最高10%。

獲降純益率的三個行業包括:冷凍冷藏水產製造、房屋建築營建及柴油零售,原純益率分別為6%到7%,調降後為5%到6%之間。

新增的16個行業中,以指甲彩繪的純益率的10%最高;公寓大廈管理最低只有5%。

以指甲彩繪為例,其年營業額需未達3,000萬元、年度結算申報書表齊全,自行依法調整純益率為10%,且在申報期限截止前繳清稅款者,即可適用擴大書審報稅。

依據10%的純益率換算,指甲彩繪業者每100元收入中,有10元是所得,按98年營所稅率25%計算,應繳所得稅為2.5元。

使用擴大書審報稅的業者,可以享有較低查帳比率的待遇,財政部表示,只要書審申報案件帳證齊全,稅捐機關均會核認,查帳比率約僅有10%,多數不會再查稅。

財政部提醒屬於獨資、合夥組織型態的業者,若要選擇擴大書審報稅,今年與往年最大的不同是少了一道適用書審的資格保障,逾期辦理營所稅申報的獨資、合夥企業,將不再享有只要「準時繳稅即可使用擴大書審報稅」的權利。

財政部說,配合稅政簡化政策,獨資、合夥組織只需繳交綜所稅,不必再繳營所稅,但依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仍需辦理營所稅申報以利查核,為避免喪失選擇書審報稅的機會,財政部提醒業者今年5月一定要按時辦理營所稅申報。

99年使用擴大書審報稅的企業也要注意,全年度若被稅捐機關查獲短、漏開發票,或短、漏報營業收入者,今年起也不再享有按原訂純益率標準再降低1個百分點的減稅優惠。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信用合作社、消費合作社及私人醫院等醫療社團法人,從今(99)年9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開始,也可以比照一般公司,自由選擇採「試算暫繳」方式報稅。

閱報祕書/擴大書審

擴大書審制度又被俗稱為「包稅制」。簡單來說,選擇採用擴大書審報稅的企業,按照財政部所訂定的純益率計算營利所得繳納所得稅後,通常即可免除被查帳的困擾。

書審免查帳的好處,雖然吸引不少企業的目光,但也不是所有的企業都可以使用書審方式報稅。根據財政部規定,適用書審的企業有三個條件,包括:全年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多數為中小企業)、結算申報書表齊全並按時繳稅。

會有擴大書審制度,是因政府考量中小企業帳務處理能力或資源無法與大型企業相比擬,也為降低稅捐機關查帳成本,因此所訂出徵納之間的妥協辦法。

符合書審資格的企業,不論獲利率高低,只要願意按政府訂定的純益率(1%到10%不等)計算並繳納所得稅,原則上就不再調帳查稅。

目前,國稅局針對書審企業的查帳抽查比率約只有10%,即十家僅抽查一家;一般企業則高達三成。 (記者陳美珍)

【2010/02/11 經濟日報】



芝麻等關稅 稅率降25%

避免年節物價蠢動引發民怨,財政部昨(10)公告,將繼續機動調降芝麻、奶油及番茄糊等貨品的關稅稅率,降幅為25%,調降期間從2月19日到5月31日為止。

財政部關政司指出,芝麻、奶油等三項貨品的關稅調降期間將在2月18日屆滿,考量國內景氣尚未完全恢復,且年節已近,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日前開會,決議繼續延長對這三項貨品的機動調降關稅措施,藉以平抑物價。

不過,此次的機動降稅幅度與期間,都已明顯縮小。財政部說,原本番茄糊與芝麻的降幅為50%,延長機動降稅措施後,降幅只有25%,且降稅期間也不到半年。

根據財政部的公告,機動降稅後,番茄糊關稅稅率為7.5%;芝麻稅率為9%;奶油中的無水乳脂肪稅率為6%、乳酪則為3.75%。

【2010/02/1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進貨拿不到發票 自行揭露免罰

仁德鄉方小姐詢問:公司購進貨物但銷貨人就是不給發票,我們公司會不會受到處罰?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購進貨物或勞務時,因銷售人未依法給與,致買受人未取得合於稅法規定之憑證(包括未取得憑證及取得不符合稅法規定之憑證),在「未經他人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已提出檢舉或已取得該進項憑證」者,或「已誠實入帳且能提示送貨單及支付貨款證明,於稽徵機關發現前由會計師簽證揭露或自行於申報書揭露,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者,買受人免予按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因此,公司購進貨物但發生銷貨人不給發票情形,只要買受人確實依照前述規定辦理的話,可免受罰。

【2010/02/11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未辦結算申報 不適用列舉扣除

員山鄉李小姐問:未辦結算申報可否適用列舉扣除額?

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答覆: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應納稅額者,不適用列舉扣除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申報前,採用列舉扣除額計算結果,無應納稅額,誤以為無須辦理申報,經稽徵機關以未申報案件適用標準扣除額核定,通知其補稅並處以罰鍰之情形,時有所聞。為維護自身權益,欲採列舉扣除之納稅義務人,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

【2010/02/11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9日 星期二

2010.02.10稅務新知

公司破產連帶賠償 會計師反對
地價稅清查 瞄準虛設戶籍
北部遺贈稅 向稅局辦理
稅務問答/海外所得逾百萬 併基本所得額計
稅務問答/申請電子發票 須無欠稅款及罰鍰


公司破產連帶賠償 會計師反對

破產法加重董事及會計師的連帶賠償責任,學者及會計師齊聲反對。司法院昨(9)日召開公聽會,會計師界認為侵害個人財產權,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呂志明說,應刪除相關條款,與會學者也認為過度規範,應該重新考量。

未來公司一旦破產,法律上認定的「應負責之人」可能放寬。根據破產法草案規定,除了債務人本身,公司的董監事、財產管理人、繼承人及會計師,都有清償債務的責任。

此外,為加速清理債務的速度,破產法草案改採用「非訟」程序處理破產案件,也就是法院可以不經過訴訟程序,直接裁定董監事或會計師賠償並強制執行其財產。

破產法第174條更新增規定,公司只要宣告破產,債權人依破產程序取得的受償額,未達債權額20%時,不足的部分要由公司全體董事連帶補足。

包括文化法律系教授何曜琛、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劉連煜、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副教授鄭有為,都認為破產法對於董監事及會計師責任的加強是否允當應該重新考量。

成大法律系助理教授陳俊仁強調,破產法過度規範因公司破產而連帶負責的董事、清算人及經理人,似乎過度保護債權人;學者也普遍認為,如果要追究責任,應該回歸一般訴訟,取消不得抗告的不合理規定。

關於「會計查核人員損害賠償責任」規範部分,相關公會代表均主張刪除。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李燕松指出,破產法草案侵害會計師的訴訟權、財產權及工作權,而且會計師只是外部受託查核簽證,並非公司實際經營者,卻要會計師負起相同的責任,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且會計師是查公司的帳,不等於要和公司「同舟共濟」,按破產法的規定,等於公司出了問題,會計師也會跟著完蛋。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理事長呂志明也說,現有的現行商業會計法、會計師法及證交法,早就對會計師應負的賠償責任加以規範。

若破產法中對於會計師連帶賠償責任的條文不刪除,將來進入立法階段,會計師公會仍會繼續為會計師請命。


【2010/02/10 經濟日報】



地價稅清查 瞄準虛設戶籍

稅捐機關至8月底前,將全面展開地價稅籍清查,自用住宅設籍狀況也將是清查重點。財政部表示,利用已出境的直系親屬虛設戶籍者,查獲後均需自開始設籍日追補差額稅款。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地價稅稅率為0.2%,一般用地稅率則自1%稅率起跳,最高累進稅率至5.5%。財政部表示,非屬自用住宅用地,但卻虛報按自用自宅稅率繳稅者,至少需補繳四倍地價稅。

財政部表示,全國稅捐機關今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將自即日起展開至8月底為止。主要清查項目包括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農地及減免稅地等土地變更用途進行查核。

依據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上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住宅用地。且自用住宅用地應以其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稅捐機關在清查時發現,有部分民眾為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故意將其已出境的直系親屬戶籍遷入該處,藉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要件,按0.2%稅率繳交地價稅。但經查證確屬虛報遷入者,稅捐機關將會對納稅人追補稅款。

財政部指出,利用長年居住國外的直系親屬,在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上設籍者,因土地上的建物自始已無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依法即應補徵該土地按一般用地稅率與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的差額地價稅。

不僅如此,財政部說,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的原因、事實消滅時,未向主管稅捐機關申報者,還要加處短匿稅額三倍的罰鍰。

財政部提醒民眾,地價稅籍清查已經開始進行,凡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其減免原因、事實消滅,以致不符合減免要件時,應在30天內向主管稅捐機關申報,以免遭查獲時被補稅處罰。

【2010/02/10 經濟日報】



北部遺贈稅 向稅局辦理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所轄北部七縣市,將不再委託鄉鎮市公所代辦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業務,納稅人應直接向國稅局申辦。

財政部表示,目前全國五區國稅局中,僅剩北區國稅局仍保留委託鄉鎮市公所代收遺贈稅申報案件業務,但因每年代收數量不超過30件,因此自今年起,北區國稅局將收回原委託鄉鎮市公所代收遺產稅及贈與稅申報書業務。

【2010/02/1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海外所得逾百萬 併基本所得額計

岡山李小姐問:個人海外所得併入基本所得額後,如何計算基本稅額?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自99年起,屬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分類之各項個人海外所得,包括薪資、營利、執行業務、利息、租賃及權利金等,合計金額超過100萬元以上的部分,要併入個人所得稅基本所得額,以計算基本稅額。計算式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新台幣600萬元)×20%,補繳稅額=基本稅額-一般所得稅額。即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才會有基本稅額,又基本稅額要超過一般稅額才會繳到稅。納稅義務人如有投資國外基金或購買國外結構型金融商品者,應收集各項收入、費用憑證,俾辦理申報。

【2010/02/10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申請電子發票 須無欠稅款及罰鍰

新營市王先生問:電子發票應如何申請呢?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申請使用電子發票的資格,只要一般營業人符合無積欠已確定之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者,均得向營業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獨立第三者加值服務中心之電子發票系統使用電子發票,但需注意是,申請使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電子發票系統的營業人,對方營業人亦應具備使用電子發票之資格。如有相關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57168。

【2010/02/10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7日 星期日

2010.02.08稅務新知

郭台銘私人飛機 省稅7500萬
公司以股償債 可列損益
稅務問答/居留年滿183天 海外所得須申報
稅務問答/檢舉餐廳漏開發票 應附線索


郭台銘私人飛機 省稅7500萬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首架中華民國籍私人飛機,將為他省下約7,500萬元鉅額營業稅。

財政部已發布個案解釋,同意免徵非商業使用私人飛機進口應課徵的5%營業稅,此舉將使私人飛機因此享有關稅、貨物稅與營業稅三稅齊免的優厚待遇。

郭台銘私人坐機的免稅待遇,將不會是單一個案,財政部這宗免稅命令,預料將引發其他大企業家私人飛機回籍潮,財政部勢必須依照「郭台銘模式」,給予其他個人擁有的私人飛機免稅優惠,屆時國庫針對私人飛機減免的營業稅將達數億元。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灣流G550型」私人噴射機,不僅獲交通部核准註冊為首架中華民國籍私人坐機,可以在國內18個機場起降並直航兩岸,財政部亦已同意免徵其進口5%營業稅。據指出,這架造價約15億元的灣流商務客機,減免的營業稅高達7,500萬元。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是援用營業稅法第7條第1項第6款「國際運輸用的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同意免徵這架由租賃公司進口,但未來不會對外載客,僅提供郭台銘及鴻海集團高級幹部專屬使用的「私人飛機」免稅待遇。

由於營業稅法針對國際運輸用航空器免稅,依據國際慣例,其免稅範圍原本僅限經營國際運輸業者,而非私人使用的客機,財政部准許私人客機亦可比照免稅,有從寬解釋之嫌。

不過,財政部指出,私人飛機進口時縱使對其課徵5%營業稅,這筆進項稅額,將會因為私人飛機不做商業用途,沒有銷項稅額,或銷項稅額比進項稅額少的因素,由私人飛機擁有者向財政部專案申請留抵退稅,應納營業稅款也會分期抵退,只是期間較長。

郭台銘的私人飛機因為是掛「B」字頭的中華民國籍座機,因此涉及進口稅捐問題。據目前稅法,航空器如飛機的關稅稅率為零,貨物稅則未對飛機課稅,加上財部已解釋營業稅亦予免徵,未來比照郭台銘回台掛牌的私人飛機,也將享有相同免稅待遇。

【2010/02/08 經濟日報】



公司以股償債 可列損益

當公司發生財務困難,與債權人協商「以股償債」,按照國際會計處理準則(IFRS)規定,清償債務的帳面金額與股票公平價值間的差額應認列為公司損益。

實務上,債務人對以股償債的處理相當分歧,有些公司認為不會認列任何損益,但也有公司認為會產生損益。

因此,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委員會(IFRIC)在2009年時,發布IFRIC 19關於「發行權益工具以消滅金融負債」解釋令,讓公司在以股償債時有一致的會計處理原則。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江美艷舉例,甲公司欠款100萬元,與債權人協商發行50萬元股票作為償債,就要按兩者之間的差價50萬元認列利益。

為避免欠款公司濫用以股償債,江美艷強調,並非所有以股票償還債務都可採用IFRIC 19的規定,例如,若公司是向股東借款,可能涉及雙方之間的刻意安排,就不適用IFRIC 19;或者明明有償還能力,卻安排以股償債,也排除在適用之外。

IFRIC 19適用於2010年7月1日開始的會計年度,並允許提前適用。台灣目前對於企業以股償債,並未有明確的會計處理解釋,不過台灣將在2013年與IFRS接軌,因此未來也將適用IFRIC 19這項解釋令。

【2010/02/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居留年滿183天 海外所得須申報

民雄方小姐問:來臺工作之外籍專業人士,其海外所得是否須辦理申報?

南區國稅局民雄稽徵所答覆:來臺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士日趨增多,而來臺工作之外籍專業人士如一課稅年度內在臺工作居留、停留滿183天者,即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基本所得額,其海外所得自99年度起應計入基本所得額。惟外籍專業人士自99年度起如已適用綜合所得稅20%以上邊際稅率,其縱有海外所得,因基本所得額可先扣除600萬元後按20%稅率計算基本稅額,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時,始須繳納基本稅額,且海外已納稅額亦得申報扣抵,故須繳納基本稅額之可能性應相當低。

【2010/02/08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檢舉餐廳漏開發票 應附線索

臺南市東區陳先生問:我們公司於餐廳舉辦尾牙活動,該餐廳未開立統一發票,我應如何提出檢舉?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依照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應詳實註記(一)被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如係公司或商號,應註明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二)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該分局再次籲請檢舉人為求稽徵人力有效利用,檢舉人於檢舉前應先蒐集並提供被檢舉人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俾利調查。

【2010/02/08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

2010.02.05稅務新知

欠繳關稅 不再無限期禁足
財部:糖關稅不會降太大
NCD未併入遺產申報 連補帶罰8,600萬泡湯
稅務問答/公共設施保留地 不能再全額抵稅
稅務問答/未成年抽中股票 逾免稅額要報稅


欠繳關稅 不再無限期禁足

行政院會通過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比照所得稅等內地稅做法,未來因欠繳關稅遭到限制出境者,不再無限期遭到「禁足」,限制出國的期間最長不能超過五年。

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並增設「進口價格預先審核」機制,提供業者擁有事先向海關查詢包括權利金、佣金等交易價格,應否計入進口貨物稅完稅價格的費用項目的權限,確保日後不會因為漏未加計,遭到海關補稅。

財政部昨(4)日表示,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修法後,納稅人將獲得更公平的課稅待遇及權益保障,此次修正有五大重點,均對納稅人有利:

一、增訂經財政部核准易於變價及保管,且無產權糾紛的財產,可做為擔保品。

二、擴大申請更正申報事項免罰範圍,屬於電腦核定應審文件的案件,仍得向海關申請更正免罰。

三、增訂實施優質企業認證法據,符合一定安全要件,且經海關認證合格的貿易供應鏈相關業者,享有通關便捷優惠。

四、增訂進口價格預先審核的規定,進口人將可在貨物進口前,預先瞭解應計入完稅價格的費用項目,估算其進口成本,有助於提高商業交易的可預測性,避免業者因為海關事後審核見解不一,遭到補稅。

五、比照所得稅、營業稅等內地稅規定,放寬限制欠稅人出國的相關處罰規定,包括提高限制出境的欠稅金額,個人為100萬元、法人為200萬元以上才可以執行禁止出境處分,且最長只能執行五年,即需解除其出境限制。

財政部強調,進口商對於進口價格預先審核機制有強烈需求,財政部目前已接獲商分業者要求核示進口完稅價格的費用確定加計項目,不過因為缺乏法據,財政部及海關均無法在事前提供相關資訊,需待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完成三讀生效施行後,「進口價格預先審核」機制才能正式上路。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4)日除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也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項目,未來勞工及軍、公、教人員將同步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修正草案規定,子女滿三歲前,被保險人每月得請領留職停薪前六個月平均保險基數60%的津貼,可請領半年。留職停薪未滿六個月者,以實際留職停薪月數發給。

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以請領一人津貼為限。若夫妻同為被保險人,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者,得分別請領。

【2010/02/05 經濟日報】



財部:糖關稅不會降太大

農曆年關將近,國際糖價上揚,國內糖果、餅乾及麵食業者喊苦。財政部關政司昨(4)日指出,將與經濟部會商,有無機動調降進口糖的關稅稅率必要。經濟部國營會已經建議財政部,機動調降粗糖及精製糖的關稅稅率各25%,期間為半年。

財政部指出,為維持國內精煉廠的合理經營,進口粗糖與精製糖的關稅稅率結構,過去均採取保持約十個百分點的稅差原則,目前粗糖關稅為6.25%,精製糖17.5%。因此,未來若有機動調降關稅的必要,也需考量國內產業的經營環境與條件,機動降稅幅度可能不會太大。

依據關稅法規定,為應付國內或國際經濟特殊情況,並調節物資供應及產業合理經營,對進口貨物應徵的關稅,得在海關進口稅則規定稅率50%範圍內予以增減。

關政司說,糖價上漲有無必要藉由機動調降進口糖關稅,減輕業者成本,已函請經濟部就產業主管機關立場表示意見,財政部會視相關部會提供的資料,召開關稅稅率委員會,決議是否實施機動降稅。

財政部初步根據海關進口資料發現,國際糖價確實有明顯價格波動,97年全台進口粗糖總量為37.5萬公噸,進口值39.4億元;98年進口量僅較97年增加約2萬公噸,但進口值則上升至49.6億元,較98年增加10億餘元。

【2010/02/05 經濟日報】



NCD未併入遺產申報 連補帶罰8,600萬泡湯

中區國稅局近日發現,有民眾在死亡前二年內將鉅額可轉讓定期存單(NCD)轉存到配偶名下,但繼承人卻未併入遺產總額申報,結果遭國稅局查獲,按當初50%遺產稅率遭補稅並加罰一倍,8,600萬元存款因而泡湯。

中區國稅局近日查核某遺產稅案件,發現被繼承人甲君及其配偶於95至97年間,皆有鉅額分離課稅的可轉讓定期存單利息所得,經稅局查得甲君死亡當日,餘額應有3億900萬餘元,但繼承人僅申報1.64億元,其餘1.45億元,則主張並非甲君在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因此無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中區國稅局進一步查核發現,甲君夫妻兩人NCD利息所得成反向消長,也就是甲君的利息所得遞減,而妻子的利息所得遞增,研判甲君原持有的NCD,是在死亡前陸續移轉給妻子,與繼承人主張甲君妻子名下的NCD,全部都不是在甲君死亡前兩年內贈取顯有矛盾,因此中區國稅局將甲君妻子名下NCD逐筆查核資金流程,確認甲君於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NCD共計8,600萬元,漏未申報併入遺產總額,按當年的遺贈稅率課50%,核定補徵甲君遺產稅4,300萬元,並因漏報NCD 遺產處一倍罰鍰4,300萬元。

【2010/02/0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共設施保留地 不能再全額抵稅

岡山呂小姐問: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贈稅經財政部修正後,其相關規定及應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答覆:為防堵富人利用買進公共設施保留地做為租稅規劃,財政部公布「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修正案,原本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全額抵繳」稅額,修改為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價值,占全部遺產或贈與總額比例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並回溯自98年1月23日以後的案件都適用。

計算公式為: 公共設施保留地得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之限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計算之應納遺產稅額或贈與稅額×(申請抵繳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財產價值÷全部遺產總額或受贈財產總額),但為了兼顧「原始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地主權益,繼承或受贈而來的公設地,則不受影響。

【2010/02/05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未成年抽中股票 逾免稅額要報稅

新豐張先生來電詢問:未成年人申購公開承(包)銷股票並中籤者,是否應申報贈與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股票發行公司如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承銷或包銷股票公開抽籤,如有未成年人中籤而該抽籤配售部分,每人應繳納的股款不超過贈與稅免稅額,在辦理股票過戶時,可免檢附贈與稅繳清或免稅等證明文件。

如當年度有前次贈與資料,合計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仍需申報贈與稅,逾期如果沒有申報將會遭補稅且送罰。

【2010/02/05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3日 星期三

2010.02.04稅務新知

會計師鑑責 兩個月內搞定
破產法修正 會計師抗議
調整房屋現值 非徵新稅
稅務問答/開啟繼承保管箱 應會同稅局點驗
稅務快訊/遺贈稅申報講習 台北縣25日登場


會計師鑑責 兩個月內搞定

「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昨(3)日正式成立,擔任主委的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李明憲強調,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運作將以「公平客觀」第一優先,任務是接受法院及會計師委託,並在兩個月內出具專業意見的審查意見書,做為鑑定會計師過失責任的參考依據。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昨日在成立大會上宣示,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不講假話」,處理的案件若有一件被質疑,不惜解散責任鑑定委員會。

李明憲去年甫卸下高雄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一職,馬上又挑起另一個重擔,為會計師公會好不容易催生的責任鑑定委員會,擔任主委工作。李明憲表示,會計師的工作性質專業,外界和法官都不熟悉會計師的業務,對於會計師的工作流程與責任認定常有誤解,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的任務基於專業責任,提供會計師界公平客觀的意見,做未來法院裁決會計師責任參考依據。

李明憲指出,日後若發生需要鑑定會計師責任的爭議案件,無論是會計師當事人,或是法院都可以向會計師公會提出責任鑑定的需求。

不過基於「使用者付費」的精神,由申請鑑定的當事人付費,並依照涉及案件的公司規模(上市櫃或公開發行公司與否),以及案件的複雜程度來決定收費金額。李明憲強調,責任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報告要有公信力,就要公平客觀才有意義,因此15位委員中,包括學者、會計師和法律專家,至少三人一組。

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打趣說,不能祝福責任鑑定委員會「生意興隆」,只希望業務運作能一切順暢,全場人士不禁莞爾一笑。

【2010/02/04 經濟日報】



破產法修正 會計師抗議

司法院提出的破產法修正草案新增條文,對於查核或簽證財報的會計師責任過重,會計師界大呼不公。司法院預計在2月9日針對破產法修正草案舉辦公聽會,會計師公會將與會表達抗議。

根據破產法修正草案新增的第121條規定,會計師在執行業務時,若對於財務報告的查核或簽證有虛偽不實的情形,遇到公司或非法人團體破產時,法院得依管理人或債權人聲請,不必經過訴訟過程,直接以裁定的方式要求會計師負起損害賠償責任。

司法院認為,為了避免會計師執行職務,對於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財務報告的查核或簽證不實,影響公司股東及社會投資大眾的權益,這次修法案才會增定法院得依破產管理人、債權人的聲請,或依法院職權以裁定方式確定應賠償的金額,目的就是迅速追究會計師對於破產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重批破產法第121條,認為若不經訴訟就可以查封會計師的財產,就像「有人家遭小偷,警察抓不到小偷,就可以查封警察的財產」,若此法條真的通過,她憂心台灣的會計系可以直接關門,「因為沒人敢再當會計師」。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認為,此項法令規定過於嚴苛,就算要追究會計師責任,法條對於損害賠償責任的認定應該更具體,在規範這麼空泛的情況下,將會影響會計師的執業權益。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裁黃樹傑也說,因為財報不實就可以查封會計師財產,如此嚴苛的規定,是全世界破產法都沒見過的。

【2010/02/04 經濟日報】



調整房屋現值 非徵新稅

豪宅稅引發房地產業者批評「不公平」,財政部昨(3)日強調,政府並沒有要開徵「豪宅稅」,只是希望合理調整高價房屋市價與課稅現值間的差距,並非要開徵新稅。

財政部昨日發新聞稿澄清,政府並沒要開徵新稅,外界將合理調高房屋評定現值指為政府要課「豪宅稅」的說法並不明確。財政部說,包括台北市在內的縣市政府,99 年重新評定房屋現值的做法,是現行法律的授權,且評定現值不只會調漲,也會調降。

賦稅署官員指出,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為課稅基礎。依房屋稅條例第10條規定,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房屋標準價格,核計房屋現值。

所謂「房屋標準價格」,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是由各直轄市、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包括各種建造材料所建房屋,區分種類及等級;各類房屋之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按房屋所處街道村里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的供求概況,比較各該不同地段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訂定標準。

【2010/02/04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開啟繼承保管箱 應會同稅局點驗

台南市王小姐問:在父親過世後到銀行要求開啟父親所承租的保管箱,被銀行拒絕,怎麼辦?

南區國稅局臺南市分局答覆:被繼承人死亡前在金融機關租用的保管箱,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後,依照法定程序可以開啟保管箱,但是應先通知國稅局會同點驗、登記。繼承人要開啟被繼承人租用的保管箱,需先向金融機構洽妥應準備的文件和開啟日期,並且在洽妥開啟日期前一個星期,準備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及所有繼承人的戶籍資料,以書面向國稅局申請派員會同開啟點驗、登記,並計入遺產申報。提醒納稅人,如果繼承人分散在國內、外不能親自前來會同開箱,應事先出具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到場,而居住國外的繼承人出具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才算符合規定。

【2010/02/04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遺贈稅申報講習 台北縣25日登場

北區國稅局臺北縣分局訂2月25日13:30至16:30,於三樓會議室(板橋市重慶路260號)舉辦「遺產及贈與稅最新法令與申報實務講習會」。為因應遺產及贈與稅法之修正與推廣多元化繳稅方式,增進徵納雙方之溝通,減少爭議,歡迎踴躍報名前來聽講,欲參加的民眾請至該分局網站 (http:taipei.ntx.gov.tw)採線上報名,或洽詢02-29553569轉504 、519、555。(一律免費報名)

【2010/02/04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2010.02.03稅務新知

課錯稅 近一年退稅3.5億
近一年統計 發票200萬特獎57人未領
會計師專責鑑定委會 成立
稅務問答/夫妻間贈與股票 免繳證券交易稅
稅務問答/公司捐自家產品 依帳載成本認定


課錯稅 近一年退稅3.5億

政府課錯稅,接受民眾無限期申請退稅後,將近一年以來,全台共有6,822個溢繳稅捐案件獲准退稅,加計利息後的總退稅金額達3.5億元。

財政部指出,依據98年1月21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可歸責於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錯誤而溢繳的稅款,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截至98年12月31日,財政部統計,全台申請退稅的案件共計6,822件,總退稅額達3.5億元,退稅大宗案件多數為地價稅、牌照稅等地方稅捐。

財政部統計,屬於地方稅溢繳稅款案件即有6,771件,獲准退稅金額約2.4億元,由於課錯稅的責任在政府,所有退稅案件均加計利息退還,退還的利息有1億零50萬元。

所得稅、遺產稅等國稅溢繳退稅案件較少,但至去年年底為止也有51件獲准退稅,退稅金額約849萬元,另加計利息約130萬元,合計退還稅額約2.5億元、退稅利息則有1億180萬元。

財政部歸納申請退稅獲准的案例,較常見可歸責於稅捐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錯誤的情形,包括稅捐稽徵機關依據地政或監理機關登記錯誤的資料溢課地價稅、或相關主管機關未及時通報更新資料導致核課錯誤,部分則是單純的適用稅率錯誤,如住家用房屋被按營業用房屋課稅等。

屬於所得稅容易被政府課錯稅的案件,則以抵押利息被反覆課徵最多。

財政部說,民間設定抵押期間一般是十年,稅捐機關會年年設算其抵押權利息,因未在抵押權塗銷後即時更正資料,導致已無抵押利息年度,納稅人仍要被設算課稅,才會溢繳稅款。


【2010/02/03 經濟日報】



近一年統計 發票200萬特獎57人未領

財政部表示,自97年11月開出97年9-10月統一發票特獎增加為三組以來,近一年創造的百萬富翁已有155位,但卻有57位200萬元中獎人因逾期未領獎,與200萬獎金擦身而過,未領獎金高達1.14億元。

去年11月25日開出的98年9-10月統一發票中,還有11位特獎百萬中獎人仍未出面領獎,財政部提醒持有98年9-10月統一發票200萬元中獎發票的中獎人,至遲應在3月5日前完成領獎,否則也將失去200萬元獎金的領獎權利。

財政部賦稅署昨(2)日表示,統一發票特獎中獎組數,自97年9-10月期起從一組調增為三組後,至去年9-10月期的統一發票為止,已開出了可兌獎的特獎發票共223張,已有155位幸運兒完成領獎,國庫共發出3.1億元獎金。

但是223張200萬元中獎發票中,尚未兌領的特獎發票多達68張,除11張屬98年9-10月期的統一發票,兌獎截止期限可至今(99)年3月5日之外,其餘57張百萬發票皆已逾領獎期限,無法兌獎。

98年11-12月期的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已在99年1月25日開出。財政部統計,有33張發票幸運中特獎200萬元,領獎期限至今年5月5日止。財政部指出,33張中獎發票中,仍以超商、加油站的發票中獎率最高。

98年11-12月發票中,屬於加油站開出中獎發票就有九張,消費金額最低僅有100元即中大獎;超商中獎發票則有12張,中獎人的消費額最低者亦僅有10元。

財政部提醒民眾,注意檢視手中98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如果幸運中特獎,可自2月6日起至5月5日止,在郵局上班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郵局兌領獎金。

【2010/02/03 經濟日報】



會計師專責鑑定委會 成立

「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今(3)日舉辦成立大會及揭牌儀式,將推派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李明憲擔任主任委員,並聘請學者和專家十人、會計師代表五人擔任委員。

包括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證期局局長李啟賢、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等財經政府機關首長,今天都將出席揭牌儀式。

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羅淑蕾表示,會計師是受企業委託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但外界不能了解會計師是站在專業獨立、公正之立場,只要公司財報發生弊案,外界很容易將簽證會計師與公司決策經營者、甚或公司會計混淆,主管機關也會先將矛頭指向會計師,等於對會計師「未審先判」,對於會計師的名譽及前途造成極大損害。

藉由會計師公會成立「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將可有公正且專業的機構可鑑定會計師的過失責任。羅淑蕾說,會計師究竟是故意?或重大過失?或是其他疏失?程度自然有別,委員會成立後,即可深究會計師是否盡到專業責任。

會計師公會過去十餘年一直努力推動成立「會計師專業責任鑑定委員會」,但主管機關考量其和「會計師懲戒委員會」一同設立並不妥當,所以直至96年12月會計師法全盤修正後,才在會計師法第59條中規定由全聯會設置。

【2010/02/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夫妻間贈與股票 免繳證券交易稅

基隆市林小姐問:夫妻間股票轉讓,是否須繳納證券交易稅?

北區國稅局信義稽徵所答覆:凡買賣股份有限公司經銀行簽證並發行之股票,依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應繳納證券交易稅,該項股票若因贈與取得者,非屬買賣行為,應免課證券交易稅。至於夫妻間因贈與轉讓取得股票,依遺產與贈與稅法第20條第6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為不計入贈與總額,贈與人可向所轄國稅局申報贈與該項股票,由國稅局核發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憑此證明書即可向股票發行公司辦理贈與過戶登記,免繳納證券交易稅。

【2010/02/03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公司捐自家產品 依帳載成本認定

新市鄉田先生問:針對此次海地地震,我們公司將自己生產之衣物,透過紅十字會捐贈,捐贈金額如何認定?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以自己事業之產品或商品轉供捐贈之用,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數量及成本金額,並以產品、商品或其他資產之帳載成本,認定捐贈金額,並應依營業稅法第3條之規定,以營利事業本身名義按時價開立發票,除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贈者外,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並併入捐贈科目列支,對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機關團體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

【2010/02/03 經濟日報】

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2010.02.02稅務新知

逃漏貨物稅 處罰變輕了
診所漏報 稅局「除病灶」
國稅局釘營業稅 7月起獵漏
課豪宅稅 25縣市研商
稅務快訊/電子發票講習會 大屯所下周登場
稅務問答/招考員工報名費收入 免開發票


逃漏貨物稅 處罰變輕了

廠商即日起逃漏貨物稅的處罰將大幅下降,包括未辦廠商登記、短漏報銷售價或出廠數量等逃漏稅行為,漏稅裁罰倍數已從過去最高十倍,大降至只罰一到二倍。

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強調,貨物稅漏稅裁罰倍數是按漏稅額計算,過去每逃漏1元貨物稅,最高可處10元罰鍰;即日起,同樣的漏稅行為,罰鍰降為1到2元,且未裁罰確定的漏稅案件,均適用較輕的處罰規定,不再從重處罰。財政部已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標準表屬於貨物稅第32條的裁罰原則,並自即日起生效實施。

調降逃漏貨物稅廠商的漏稅罰鍰倍數,主要是配合立法院在去(98)年修正由立法委員蔡錦隆及羅淑蕾等提案修正的貨物稅條例第32條罰鍰倍數,由五倍至15倍,降低為一倍至三倍。

財政部說,修正前的貨物稅條例第32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發生逃漏貨物稅情形者,除補稅外並處以五倍至15倍罰鍰,自79年修正後即未調整,立委認為社會環境變遷,處罰倍數已有調整修正必要,否則過高的罰鍰只會讓業者無法負荷。

修正後的貨物稅條例第32條規定經總統令公告後,已在今(99)年1月1日生效,財政部因此配合調降稅務違章案件裁罰倍數標準表,將十大類貨物稅廠商較常出現的漏稅型態重新調整裁罰倍數,最高處罰倍數已不超過二倍。

舉例來說,貨物稅廠商雖已辦妥廠商登記,但卻未辦產品登記即生產貨物並出廠銷售,新的裁罰倍數是按所漏稅額處二倍罰鍰(過去為漏稅額的十倍)。但財政部表示,廠商只要在稅捐機關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辦產品登記,並已補繳稅款,或以書面或談話筆(紀)錄中承認違章事實及承諾繳清罰鍰者,則僅處一倍罰鍰。

財政部說,未辦廠商及產品登記者,最高也只按所漏稅額處二倍罰鍰。被查獲違章的廠商在裁罰處分核定前,已補辦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已補繳稅款,或以書面等承認違章事實及承諾繳清罰鍰者,處1.5倍罰鍰。

【2010/02/02 經濟日報】



診所漏報 稅局「除病灶」

知名診所低報自費收入,小心被國稅局盯上。北區國稅局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派員駐查醫療院所,並調增61家診所的自費收入共2.7億元,補稅進帳最少5,000萬元。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表示,今年將繼續針對明顯低報收入知名診所,展開實際查訪。

北區國稅局發現,許多醫療院所生意興隆,但每年自行申報的收入卻明顯低報,因為除了健保給付的醫療收入外,對於不屬於健保給付的美容整形、減重門診、針灸減肥、植牙、三伏貼及轉骨配方等診療,因為是自費收入而漏未填報。北區國稅局因此鎖定轄區內的看診人數眾多、醫師知名的減肥、中醫、牙醫、美容診所,只要發現自費收入多與實際狀況顯不相當,就會派員親自到診所,進行現場駐查作業。

陳文宗表示,北區國稅局已透過實際查訪的方式,查核台北縣、桃園縣及新竹縣等地區的醫療院所,已有61家醫療診所自行調增自費收入,金額高達2.7億餘元,扣除成本費用後,粗估至少補稅5,000萬元。

為了確實掌握診所的醫療收入,國稅局人員會先去求診,了解整個醫療過程後,在不影響診所營運的情況下,派員在診所外計算一晚的求診人數,並逐一訪查看診民眾的醫療費用。

北區國稅局也發現,其中一家知名減肥診所長期低報自費收入,97年只申報10萬元、98年申報40萬元,經駐查後自行調高為1,500萬元及2,000萬元。為避免對業者造成太大衝擊,稅局暫時不會追溯以前年度漏報自費收入。

【2010/02/02 經濟日報】



國稅局釘營業稅 7月起獵漏

財政部今年將「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列為查稅重點,全台各國稅局將從4月開始展開2個月的輔導期,輔導期內自動補報不罰。7月1日以後,國稅局展開「獵漏行動」,被查到逃漏稅除了補稅還要處罰。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長陳文宗昨天表示,這次查稅鎖定幾個主要項目,像是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商家以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機關團體銷售貨物或勞務和進項稅額鉅增但營所稅申報淨利率偏低等。

就以「拿個人消費發票報公司帳抵稅」為例,陳文宗說,業者把家庭開銷的統一發票,用來抵扣營業稅或營所稅,國稅局將嚴加查核;如果營業人取得發票來自服飾、運動用品、黃金珠寶、超商、百貨公司、娛樂休閒、化妝品、菸酒業等,有利用個人消費發票逃稅之嫌,都會被請來說明,一旦無法說清楚,就會被剔除補稅外加處罰。

此外,每個月營業額不到20萬元的小店鋪依規定免開發票,但陳文宗說,國稅局也將核實查定反映真實營業額,一旦發現營業額超過20萬元將主動輔導,要求小店鋪要開發票。

但陳文宗說,國稅局這次查稅會以「先輔導後查核」的方式進行,從4月1日到6月30日展開輔導,輔導期自動補繳稅款的業者免罰;但從7月1日到12月31日,國稅局將全面主動查核。

【2010/02/02 聯合報】



課豪宅稅 25縣市研商

25縣市稅捐處今(2)日齊聚財政部,研商全省開徵「豪宅稅」的可行性。台北市稅捐處長謝松芳並將提出台北市研擬對豪宅課稅的做法,提供其他縣市參考。

財政部希望能在今天的會議中,達成對「豪宅」或「高價房屋」定義,並針對豪宅等高價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予以適當調高,加重其房屋稅負。

今天會議的討論重點,除了高價房屋的標準應如何訂定之外,還將檢討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房屋所在地的路段分級與房屋評定現值適當調整時機(目前為三年調整一次)等。財部將藉此次與25縣市稅捐處會商機會,擬訂未來豪宅稅或修正房屋稅條例重要參考。

財部指出,不只台北市,全省各縣市房屋評定現值都已被低估。以台北市為例,鋼筋混泥土打造的十層樓房,用以計算房屋評定現值的標準單價每平方公尺為4,580元,但是台北市地政處的建築物造價調查,同樣十層樓鋼筋混泥土樓房,每平方公尺造價從2.19萬元到2.48萬元不等,房屋評定現值與實際造價已出現嚴重差距。

目前預定將在民國100年7月調高包括豪宅在內的高價房屋的房屋評定現值,從高課徵房屋稅的台北市稅捐處,今天也將由謝松芳就北市對豪宅的調查結果提出報告,並將北市豪宅調查經驗與未來可能做法,與各縣市稅捐處分享。

【2010/02/02 經濟日報】



稅務快訊/電子發票講習會 大屯所下周登場

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訂於2月9日下午1時至5時假臺中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大里市新光路32號)五樓會議室,舉辦「99年度營業稅電子發票暨營利事業防制違章宣導講習及座談會」。請逕至該所網站:http://www.ntact.gov.tw/L52.asp線上報名及列印講義,或電04- 24852934轉503洽詢。

【2010/02/02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招考員工報名費收入 免開發票

官田鄉石先生問: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臺南縣分局答覆: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的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舉辦之各種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之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基於我國之營業稅係屬消費稅性質,而應考人參加考試與一般消費貨物或勞務尚有不同,不宜負擔消費稅,故財政部以台財稅字第09604521860號令核釋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而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的報名費,如該營業人屬一般營利事業,尚無法適用上開財政部令釋規定;惟考量應考人參加考試不具消費性質之一致理由,財政部以台財稅字第09800087850號令核釋,營業人為進用員工對外舉辦考試所收取與考試相關的報名費、考試費等收入,非屬營業稅課稅範圍。

【2010/02/02 經濟日報】